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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我的地盘我做主


城内的厮杀声渐渐停了下来,此时,身在县衙的任思倒成了最闲的人。他已换洗完毕,穿着一身洁白舒适的亵衣,打扮得像个书生。小猫去睡觉了,火凤跟玉红衣去城主府找柳青青。心有泉跟唐二此时应该是最忙的,许多善后需要他们及时处理。

新任县令跑的时候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带跑了,留下一个空荡荡的县衙。眼看快天亮了,任思全无睡意,在书架浏览着上面摆着的零散书籍。

“百家姓?”任思从书架抽出一本薄薄的书册,这里也有百家姓?这世上的姓氏很多他都没听过,是地球上绝没有的,这里的百家姓什么样呢?他好奇地翻看着。

“地球上的姓这里大部分都有,另外还有许多自己没见过的姓氏。”任思看了看书的页数,除去复姓,就有九百二十余个姓氏,若再加上复姓,就有千个出头了,不过应该是由于习惯,所以大家还是称它为百家姓。

任思在椅子上坐下,把腿跷到椅前的案几上,悠然自得的一晃一晃。虽然刚刚夺下汐城,万事百废待兴,但他此时什么都不想管,只想一个人静静。

“我终究是不会像一个国王那样,将自己困在皇宫里,每日批阅数不尽的公务,每天见无数的人,每天琢磨什么平衡之术。”

“但我又需要源源不断,越来越多的信仰,那么这个国王之位是必不可少的。只要国家积极向上的发展,百姓生活不断提升,那每当他们想到我时,就会心怀敬畏,感恩,也就自然而然地给我提供了信仰。”

“怎么才能自己当个甩手掌柜,又治理好国家呢?那自然需要大批清正廉明的官员,以及正确合适的法律。”

“不管是地球,还是这个世界,历想过去的所有国家,无不是从新兴到腐败,最后无可救药,被另外新的势力所取代。怎么能走出这个怪圈呢?”

汐城城主府,柳青青也一夜未眠,任思跟她保证今夜一定能夺下此城。她就也随着大军一同前往准备,一个时辰前她已派人去接自己要带来的学生们了。

她连夜赶写了一些榜文,交给唐二,他负责找人抄写,然后天亮就四处张贴,以安民心。人手还是太少了,好在这个世界没什么科技,学生们主要学的是道德修养,文章制度等等。学成很快,马上就可以挑一些能力强,人品好的学生到各个岗位去锻炼了。

一到这里柳青青就感到这个城里的人,大都心地不善,因为她体内的白莲只收到很少的能量。这里一层一层从上到下都充满欺压剥削。而最下层的人呢,每日活得像个行尸走肉,没有了自己的思想,得过且过。

也是,在食不饱,衣不暖的情况下,谁又能有什么健康的思想?每日都被压榨的从早干到晚,精疲力尽回到家,面对的又是见底的粮缸以及愁容满面的家人们,谁的心情又会好呢?

脚步声传来,是火凤跟玉红衣来了。

“青青姐,你还没睡呀?今天我们杀得真过瘾,我的天绝宰了好多恶人呢。”人还隔着老远,火凤便兴高采烈地给柳青青邀功。那模样不像是打了一场大仗,杀了很多人,反而像刚从游乐场回来,玩累了的孩子。

柳青青立刻站起迎向两人,只见她们一红一绿的衣衫上都是血迹斑斑,火凤的红衣上,沾上血迹都变成了黑色,一块一块的。

“有没有受伤?”柳青青一点没嫌弃脏臭,直接握住火凤的手,打量着两人身上。

“哪能呢,这些小兵根本不够看,我还没打过瘾就没啦。”火凤拉着柳青青的手,开心地回道。

玉红衣也在一旁点头,表示无伤。

“那快去洗洗吧,我早吩咐了人一直热着水呢,洗完澡就好好休息。”柳青青贴心地安排着。

晨鸡报晓,深秋的早阳从东边的群山之中探出了头,颜色橙红,挂在淡青色的天空,像一个刚打在碗里的鸡蛋黄。此时的它还没有绽放热量与耀眼的光芒,显得温柔又可爱。

任思换了普通衣服,制止了欲跟随他一起的护卫,一个人游逛在汐城的街头。街道上时有一队队巡逻的士兵走过。

“城主好。”一个伍长带着自己的四个士兵正在巡逻,见到任思连忙行礼问好。

任思微笑点头道:“辛苦了。”

也并不是所有人都爱跟领导打招呼的。任思就看到有两个小队,队长们远远看到他,躲得远远的装没看见。

呵呵,跟我以前的性格有点像,见到老师及学校领导总是低头远绕。不会拍马逢迎的人多好啊,至少心地老实,然而为什么在地球的时候,老实人竟成了贬义词?

是因为不会巴结领导,所以不被提拔?是因为不会投机取巧,所以穷困潦倒?是因为踏踏实实遵纪守法,所以才碌碌无为被那些有钱却无良心的人所取笑?

就连柳青青的金手指,那圣洁无暇一直被世人传诵的白莲花,竟然也成了贬义词。再这样下去,不知道是不是形容好人的词汇慢慢都要消失了?变成了有钱就是好,有钱就是霸道,钱取代了一切,所有的良心、道德,甚至法律都能用钱来衡量?

以前的我管不了,但既然到了这里,就必须按我的规则来,我的地盘,我做主!

上次跟小猫到汐城的时候,早上还是很热闹的,但如今家家户户都闭门不出。偶有胆大的人将门打开一点,从里面探出脑袋,左顾右盼查看情况,但远远地看到巡逻队,立刻缩回头去,将门又紧闭上。

随着天光放亮,尽管尸体都已被军士拖走,但地上的血迹还时有可见,任思甚至从一个房角见到一只断手。

        唐二两眼通红,坐在县衙的内宅,桌上放着厚厚的待处理的各项公务。

已经两天没睡觉了,他感觉自己的脑袋昏昏沉沉的,但他还不能休息,最起码得把眼前的要紧事务处理完才行。

  “任大哥。”唐二见到任思过来,用手揉了揉已经僵硬的脸,站起身来招呼道。”

任思在县衙附近转了转,回来看看唐二,他摆了摆手,示意唐二坐下:“又没睡啊?”

“事情太多了,我得把眼前需要紧急处理的事务处理完。”

“事无巨细,不能所有事都亲力亲为,你要学会交给手下人去分担,你只要管好人,这样就会轻松很多了。”任思看着他也心疼地道,自己这甩手掌柜做得轻松,可担子都压到唐二身上了。

交给手下人?我也想啊,可我以前手下几乎都是军营的兄弟,你这一下子都归到心有泉那了,我一时上哪找人手。心中虽是这样想,但唐二怎能说出口,要真说出来,任思会不会误会他拦权,或间接埋怨任思做的不对。

所以唐二只能苦笑道:“大哥说的是,我回头就琢磨琢磨,这么多事的确不是一个人的活。”

其实任思话一出口,便也想到了这个问题,他摸了摸鼻子,心想此事确是自己考虑不周了。

“我跟小猫出来汐城时,因为马匹被偷,结识了一个姓余的捕头。此人沉稳正直,做事也干练老道,你可着人寻一下,若是他肯出来帮你做事,你应该能省不少心。”

“姓余的捕头?”唐二皱着眉想了一下,说道:“那好,我马上安排人去找,定会好好劝他来的。”

“嗯,你也别太辛苦了,多注意休息,我去别处逛逛。”

“多谢大哥关心。”唐二看着任思远去的背影,眉头皱得更紧了。任大哥莫非是对我有什么不满?刚刚拿走军权,这就又安排了一个姓余的捕快给我。

他既然如此说了,不管这个人再怎么样,也是一定要给个差不多的职位才好,我手中所管的事也必须分他一点。分哪些合适呢?只能等见过了人,看看性格能力如何再说了。

只是任大哥……难道真的对我有什么想法?

        尽管城池刚刚经历一夜战乱,易了主人,但普通大众还是需要生活的。一些城民大着胆子出来,互相打听着各种小道消息。见到巡逻官兵过来,立刻装作若无其事的分开,各回各家。

        巡逻队就像没看到他们一样,径直从他们身边走过,按他们规定好的路线继续下去。

        渐渐地,街上人也越来越多,有些拿水打扫着地上的血迹。有些访邻寻友打探消息,见到巡逻队也不再躲了,只是说话声音小了许多。  

天光大亮,风和日丽,任思的心情也极其舒畅。不是因为天气,而是因为源源不断传来的信仰之力。

他清楚这是汐城的官兵们,以及逍遥城的百姓们给的。他也挺自豪,在别人都以为面对靠山国咄咄逼人的态势下,自己只能困守逍遥城,在敌人的淫威下瑟瑟发抖。

谁成想自己反手就给了靠山国一记响亮的耳光,不但打得敌方丢了大脸,又损兵丢城,还送了自己正缺乏的大量粮草。在这样的漂亮仗面前,作为逍遥城的城民,怎能不对自己敬畏有加,乖乖献上信仰?

信仰是自己的根本,所以在自己的统治范围一定要保证百姓们安居乐业,积极向上,只要一想到自己,就是满满的正能量。在百姓心中他就是神,他待人亲和,他公平公正,他无所不能,扫除这世上所有阴霾,将阳光普照每一分大地。

若是有人敢破坏,阻挡这种健康发展的势头,任思一定会露出自己的獠牙,这时他不再和蔼可亲,而是化身嗜血的野兽,将敌人撕得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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