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11章
整个高三以百日誓师大会作为分界线,这一天也是林笙成年的日子。叶胜楠来文黎出差,合作案谈妥之后打算带着小乔去看林笙的外婆。
她来的时间正赶上林笙双休,下午的时候她带着小乔,和叶胜玫母女一起去外面吃了烤鱼。席间姐妹俩每每谈及这些年的变化,都感慨不已。
叶胜玫和叶胜楠酒量都不错,喝得多了,开始推心置腹。叶胜楠语气已经有了醉意,大喘着气问她姐:“姐夫那么好,你说你们怎么就离婚了呢?”
叶胜玫苦笑:“嘿嘿,我怕再过下去真把那点感情耗没了,我还没喜欢够他呢,结婚的时候哪想过那么多,爱上就要在一起,不知道还有合适这一说。”
叶胜楠:“也是,十全十美的婚姻太少。”她说话语调拉长,颇有几分自嘲的意思。
林笙没碰酒,饮料倒是喝了不少。期间去了趟厕所,还特意告诉小乔别乱跑,本来只是一句提醒,没成想回来的时候小乔真不见了。她猛的心慌,把她妈和小姨拉过来问:“小乔呢?”
俩人看着旁边空位上没有人影,这才反应过来,酒立时醒了大半。叶胜楠一急,鞋子掉了一只。叶胜玫和林笙去调店里的监控,发现小乔是自己出去的,不知道被什么吸引了。
金街的人太多,找了半天没有发现小乔的身影。中山区繁华,附近除了金街以外,还有很多商场,实在无从下手。
找了一圈没看见人,叶胜楠喘着粗气报了警,“都怪我,我就不该喝酒的。”此刻自责显然已经太晚,叶胜玫和她一样着急,那么小的孩子,一个人能去哪儿?
三个人兵分三路,叶胜玫还在金街附近转悠,叶胜楠去了最近的商场,林笙往附近的南湖公园去了。
她跑得急,进了公园逢人就问有没有见过一个大约七八岁的小男孩,眼睛大大的,头发带着点小卷毛,皮肤特别白,可惜大家都说没见过。
这么冷的天,林笙跑得浑身是汗,羽绒服拿在手上,只穿了一件高领白色毛衣,胸口处是她亲手绣的无尽夏。
南湖公园很大,但她怕错过有关小乔的信息,晕头转向地几乎把这里跑遍了,从南门走到北门,也不知是不是幸运,在北门门口不远的地方看见了小乔,旁边是一条金毛,还有……梁晚舟。
两人一狗,阳光晃在他们身上,画面出奇的和谐。俩人有说有笑的,金毛温顺得不得了,和小乔打成了一片。林笙赶紧给叶胜玫和叶胜楠打电话,俩人从金街的方向往南湖公园来。
林笙知道小乔特别喜欢狗狗,但还是忍不住有点生气,顾不上对大型犬的害怕,她加快步子,老远就叫小乔的名字。
梁晚舟闻言抬头看了一眼,是林笙,大冷的天,只穿了件毛衣。脸蛋红扑扑的,显然是经过了剧烈运动。走近了,小乔乐得没心没肺,一下子扑到她怀里,“姐姐!”
声音响亮,叫人难以忽视。林笙不吃他这套糖衣炮弹,抱起来就开始掐他的小脸蛋,语气难得严肃:“我和你说什么了,我一离开你就全忘了是不是,知道我们有多着急吗?”
小乔嘟着小嘴,眼珠子转啊转的,看起来有点心虚,他想不出办法,对着林笙的脸蛋就开始亲,一边一口,对称得很。“姐姐,对不起,下次我不会了,狗狗太可爱了嘛。”
他睫毛长长的,和自己一样。眼圈也有些红了,林笙哪里还能生起气来,故作的严肃一秒破功,噗嗤笑了出来,“男子汉大丈夫,说话算话啊。”梁晚舟觉得,她现在的样子和在学校里不太一样。
小乔用力点头,又乐得没心没肺。半天没动,林笙觉出冷来,把他放下来披上了羽绒服。
小乔又和金毛玩到了一起,还一本正经地给她介绍梁晚舟,“姐姐,这是我的新朋友,小梁同学。还有金毛,他叫白白。”一只金毛叫白白,这是什么趣味?
小梁同学笑着撸了一把小乔的头,起身道,“你弟弟?”
林笙点点头,“啊,我小姨的儿子。”
梁晚舟:“挺可爱的,你俩眼睛长得还挺像。”
林笙尴尬地笑了几声:“呵呵呵,是吗?”顿了顿又说:“那个,刚才谢谢你啊,还好碰见的是你,要不我都不敢想。”
梁晚舟:“没事,我本来也闲,不过这不是小事,小孩子禁不住诱惑,大人更要负责。”
白白好像也看出了她和主人还有小乔认识,亲昵地往她身上凑。林笙这才反应过来这里还有只金毛,顿时气血上涌,呼吸加快,一动也不敢动。
她表情实在生硬,不自觉地咽了一口口水。白白还要往她身上扒,她在心里大吼:“苍天呐,为什么这么折磨我!”再开口的语气都有点磕巴:“梁,梁晚舟,你,你快把白白抱走。”
梁晚舟挑眉看她,一动不动地像个木头人。第一回笑得这么畅快,“你怕狗?”
林笙不回他,眼睛紧紧闭上,语气更加焦急,带上点命令式的感觉:“你快过来呀,快点儿!”
梁晚舟慢悠悠地把白白牵过来,这家伙对林笙喜欢得紧,才见了一面就死活不肯松手,不知道的还以为林笙才是养他的那个呢,梁晚舟觉得老脸都被他丢尽,拍了一下白白的脑袋。
林笙松了口气,轻轻擦去额上的冷汗,试图给自己找回点面子:“我也不是怕,我就是,就是,对,我就是尊重他。”
梁晚舟耸耸肩,一副我看着你编的样子。林笙自觉无趣,不再狡辩,看着他在一旁笑得合不拢嘴,心里泛起一丝甜意,十八岁成人生日,她很开心。
那天之后,她的生活和平常相比没有太多变动,临近高考,她更加拼命。她从来不自诩天才,只希望自己还能做些什么。无关天赋,只是为了一件事拼尽全力。
和陆进的联系倒是没有变少,他最近写歌的速度放缓,说是高考结束的时候去碧口采风,顺便找找灵感,林笙答应到时候陪他一起去。
高考前几天学校放了假,班级后面拉的横幅:高考倒计时,三天。回家的时候又下了小雨,林总在小区门口张望半天,说她再不到家就要报警了。
林笙想哪有这么严重,但她没说,怕林总操心。他们公司最近忙项目忙得焦头烂额,林总的白头发都变多了。
高考那两天又下了雨,这似乎已经成为常态。林笙换了把不带金属的透明雨伞,是刘奶奶塞给她的,考试结束的时候她去还伞,在云上人间碰到了梁晚舟。
她难得主动,收了伞问他:“考得怎么样?”
他笑,“理科状元肯定是你的了,这么爱考第一。”
林笙皱眉,他回:“我要出国了,正好和女朋友一起。”
伞柄陡然被攥紧,滚到舌尖的话又咽了回去,想问他为什么突然出国,问他这回是不是认真的。末了,只淡淡道:“挺好的。”
梁晚舟:“嗯。”
当天晚上,她哭了一整晚。是挺好的,本来也没什么交情,就这样吧。
两个星期之后,成绩新鲜出炉。她果然成了文黎的理科状元,理科一班的信息开始轰炸式刷屏,老常也向她发来祝福。
没有过多的高兴,想把这个喜讯分享给远在千里的他,盯着手机里的微信,迟迟没有动作。
算了吧,那边正是黑夜。睡觉之前习惯性地看了一眼手机。理科一班有了新消息,他发:恭喜。她回:谢谢。
报考的时候,林总没再强迫她报金融,她的成绩去哪里都没问题,但她遵从了内心的选择,最终去了北大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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