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12章
又是一年盛夏,文黎一中校门口的横幅拉的老长,上写祝贺高三理科一班林笙同学勇夺文黎市理科高考状元。红幅在文黎一中校门口挂了两个礼拜,林笙这个名字一时间声名大噪。各位学弟学妹皆以此为榜样。
一个月后,文黎一中举办高三欢庆会。所有人都基本到场,算是为自己的高中时代画下一个完美的句号。为了保持秩序,这次欢庆会仍然以班级为单位,林笙来的时候,理科一班的大部分已经到了。
秦沫殷勤地抱她,实在有点猝不及防。“不愧是我女神啊,一出手就是状元,嘿,我这几天一出门就跟人说我们班出了个高考状元。”
她嘻嘻哈哈地同林笙胡闹,把那种欢乐的情绪都传递给她。
林子浩向来咋咋呼呼,毛手毛脚没个正形,连恭喜也要搞出花样,在讲台上给她跳了个欢庆舞,逗得大家直乐。
收到的祝福太多,林笙突然就有点惭愧,她何德何能。
高考结束,学生犹如鸟儿出笼,交谈声响彻整个楼层,不仅是理科一班,其他班级也是如此。这自由来得太突然,就好像夏天还没过完就消失了。
窗子外阳光正好,花瓣落了一地,不是悲凉,是欢喜。新旧更迭,是所有生物都无法逃脱的自然规律。
夏季里的风都是燥热的,黏在身上,说不出的烦躁。老姚踩着高跟鞋从外面进来,大家习惯性地噤声,然后又一同哄笑起来。
秦沫:“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舒意:“可不是么,老姚发火实在太吓人。”
程星:“这根本就是耗子见了猫,老姚真是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啊。”
候铭拍了拍程星的脑袋,“哪有这么说老师的。”
程星摸着脑袋哀嚎:“哎呀,班长,我就开个玩笑,你还真使劲儿啊。”
候铭笑,不像平常那么正经严肃。理科一班普遍考得不错,不过要说全员飞升未免夸张。候铭一上考场就紧张,每次考试都比平时测验的分低,这次也没例外,按他的成绩勉强上个一本,但此时却瞧不出他的失落,林笙有心安慰又怕自己是瞎操心。
林子浩见着老姚就诉苦,“老姚啊,你说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上个二本就得了呗,我爸妈非要我复读。”
老姚失笑:“你成绩不错,你爸妈是为你好。提前就跟我打好招呼了。最后一年还是我带你。”
林子浩有点发懵,“啊?您不带高一了?”
老姚:“本来就是学校把我给返聘回来的,老了,力不从心,咱们班复读的不少,我再带你们一年。”
她是好老师,同学们真心感激。林子浩眼圈泛红,上前抱住了她。其他同学也纷纷围上来,理科一班把老姚团团围住,像个巨大屏障。大家嘴上说老姚吓人,其实心里都门儿清,老姚是真的为他们好。
老姚从人堆里出来,拍拍林笙的肩膀,“考得不错,再接再厉。”又对理科一班的各位鞠了一躬,“感谢各位同学的配合,让我在这个高中三年里有了很多收获。有些话一直没说,其实遇见你们是我最大的幸运。此去山高路远,愿诸君保重。”
班里一时静默,又把老姚围在中间。平时觉得肉麻的话此刻一股脑说了个遍。
“老姚,我爱你!”
“老姚,我也爱你!”
“老姚,你是我高中时代最爱的老师!”
林笙笑着点头,眼泪在眼眶打转,她的高中时代要结束了,什么都结束了,一场隐秘的心事瞒了将近两年,现在也算解脱了吧。
陈陌和李乐棠志趣相投,都报了人大的法律系。陆进去了音乐学院,几个人没分开,还是相约北京。
上学的日子过得飞快,这个暑假被拉得有点漫长。林笙跟着陆进去了碧口采风,这里的建筑还保留着些古色古香。
景区内风景不错,和城市里的喧嚣不同,有一种宁静的美好。阳光太盛,明晃晃照在油菜花田里,泛着满园的金光。
俩人置身花海,只那么静静地站着。陆进今天没背吉他,歌声不加任何修饰,清唱别有一番风味。
他们之间向来话少,不说的时候都静静做自己的事,要是偶尔谁提起什么,也会立马得到回应。林笙甚至觉得,他简直是世界上的另外一个她。
在碧口待了五天,体验了当地的风土人情。景区人来人往,大多时候说的都不是普通话。最后一天碰到两个苏州人,听不出说的什么,只觉出温柔。吴侬软语,江南风情。
临走之际,民宿的老板送了俩人两个碧色手串。老板年纪大了,对待他们是一种小辈的慈爱。手串是手工制作,俩人道了谢,当着老板的面戴在手上,他俩一个戴在左手,一个戴在右手,林笙走在路上,后知后觉有点像情侣款,不禁觉得有点好笑。
整个假期除了这次采风,其余时间林笙都窝在外婆家里。老太太年纪不小,身子骨却硬朗。小乔吵着要来,叶胜楠只好把他送来。老太太整日里陪着外孙外孙女,日子过得滋润。
一年下来,再见小乔发现他长高了。这个年纪的孩子随便吃点什么身高就往上窜,林笙有点羡慕,一米六一不算矮,但每次人家问她的身高,她都会将一米六一贯彻到底,那一厘米是她最后的倔强。
夏天逛集和冬天自然不同,光是这热浪就让人有点心烦气躁。小乔扒着她不松手,赖在烧烤摊子不走,他瞪着大眼睛,有理有据道:“我又长大一岁了,妈妈说可以吃更多的好吃的了,我在家的时候妈妈也带我去吃烧烤了。”
林笙也做不出自己吃独食这么丧心病狂的事,嘱咐老板别放调料,小乔在一旁小声抗议:“不放辣的就行。”这副认真的小模样逗得老板娘咯咯直笑,夸他怎么这么可爱。
小乔见姐姐跟老板娘都笑他,又不乐意:“我是男子汉,不能夸我可爱,要说我怎么这么帅。”
林笙掐了掐他白嫩的脸蛋,语气宠溺:“好好好,我们小乔最帅气了好不好。”
小乔这才满意,噗嗤笑了。
深夜的时候,李乐棠给她来了个电话。一看是她,林笙揉揉眼睛从床上坐了起来,声音懒洋洋的:“喂,棠棠,怎么了,大半夜给我打电话。你家陈陌呢?”
电话那头能听见李乐棠的呼吸声,但就是听不到她讲话。李乐棠支支吾吾,说得也磕磕巴巴,一看她这样,这事肯定和陈陌那个傻逼有关。
以往两人吵架都是小打小闹,李乐棠鲜少这么沉默。林笙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再开口语气变得小心翼翼:“棠棠,是不是陈陌欺负你了,你们吵架了?”
见她不回话,林笙又接着唠叨:“棠棠,他要是欺负你我肯定站在你这边,明天我就回文黎,问问他到底怎么回事。有你这么好的女朋友,他还想怎么样?”
“不是。”李乐棠沉默半晌打断她的话。林笙没出声,等着她的下文。她声音小,几乎是用气声说的话,但林笙听清了,她说的是:“我们做了。”
“我们做了。”林笙琢磨这话的意思,无论怎么理解都只有一个含义,我们做了等于我们睡了。
林笙其实觉得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男欢女爱,水到渠成。但她乐意体谅李乐棠的那点不安,女孩子第一次,紧张是正常的。
那一晚她默默听她讲了好多的话,讲她是多么喜欢陈陌,讲她和陈陌那些在一起的细枝末节,讲他们不是一时冲动,讲陈陌是如何如何对她做出承诺。
她化身了一个安静的树洞,再一次肯定自己的想法,他们就该这样,地久天长,地老天荒。
现实里的爱情终究和电影世界不同,或许没有那么多的轰轰烈烈,曲折跌宕,大多数人的爱情甚至可以用平淡来形容。
也正因为如此,才不会让人觉得遥不可及,才让人感觉到爱这种东西其实是真实存在的。但平淡很难,她为他们高兴,在如此年轻的时候就找到了一生挚爱。
睡着之前,她想,以后要穿无尽夏主题的礼服出席他们的婚礼,寓意他们的婚姻幸福美满。
开学之前,林总特意为她饯行。父女俩第一次把酒言欢,林笙酒量不好,讨厌失控的感觉,只是意思意思。倒是林总,借着这个机会过足了瘾,喝到兴处开始胡言乱语,她和叶胜玫一样,讨厌醉酒的人。
林总大着舌头,眼神早已不聚焦,指着林笙唠叨:“小笙啊,你争气,比我强。我就只会做生意,你妈瞧不上我这样。嘿嘿,我都知道,但我这么努力赚钱,就是为了向她证明我可以让她过上更好的生活。可他妈到头来,我没能留住她,也让你跟着难受。我真失败,不像个男人。”
酒后吐真言,这些话放在平时林总是绝对不会和她说的。林笙把他杯子挪开,“会做生意也够厉害的,要不我怎么能想干嘛就干嘛,想学什么就学什么啊。我妈都说了,她对你的喜欢从来没变过,你干嘛妄自菲薄?”
林总笑:“别安慰我,我都知道。”
林笙盯着他眼睛瞧:“你知道什么,你呀,什么都不知道,就会成天瞎想。你看你闺女像是那安慰人的样吗?真的,林总,和大多数人比,你已经很成功了。
你有自己的公司,老婆是大学老师,女儿刚考了文黎的理科状元。别人要是有你一半,半夜做梦都能笑醒。”
林总:“我还哪来的老婆?”
林笙:“结婚证和离婚证都是张废纸,叶胜玫永远是你老婆。得了,快睡觉去。你喝多了,我可拽不动。”
林总深吸一口气,步子歪歪扭扭往房里去,走到门口的时候回头跟她说:“小笙,给你转班的事儿,是爸爸做的不对,以后再不会了。”
林笙扶着他进去,回了句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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