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天才还是疯子(3)
他修复完尾舱后,开始焊接舱门,滋啦声一声接着一声,等到舱门焊上去之后,他开合了几下,发现不会轻易脱落,这才满意的退开。
接下来是火箭的“后视镜”,这次他用了螺丝和铆钉,用螺丝刀把它固定在驾驶舱的前部,他做的很认真,表情是那么的投入,仿佛一个艺术家在完成他的作品。
“拿去吧。”他把电焊放在草地上。
“你不要了?”我没有伸手去接那个笨重的柴油电焊。
“我的火箭几乎完成了。”皮奥特克蹲在草地上,看着面前的大家伙。良久,他才开口:
“我只是个大学刚毕业的学生,造出来的火箭很不完美,我也知道,用导弹发动机来做火箭,本身就是一个疯子的行为。但是无论如何,都请让我试一试,放手一搏,即便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也愿意。”
“你就为何如此不重视你自己的生命呢?”我沉重的问。
“你说反了。”皮奥特克抬起头看向我。“我热爱生命和生活,我努力的想要活着,从我在孩童时期开始,我就在思考生命的意义。”
“生命本身存在只是一种物质的形式,它没有哲学上的意义,但是生活能够赋予生命意义。我们出生,长大,生老病死,这些都是自然界的规律,动物也是。但是我们努力,我们学习,我们追求梦想,这叫生活。生活就是生命的灵魂,没有努力生活的生命是没有灵魂的。”
“我从小到大,都生活在周围人嘲笑的阴影里,他们认为我只是一个不切实际的,只会做梦的疯子,我父母告诉我,不想被人看不起,就应当努力学习,他们给我安排了最好的家教老师。我把那些自己曾经的梦想都装进一个大箱子里,开始蒙头读书,在我只有十五岁那年,我获得了奥波莱工业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我想起了皮奥特克房间里面密密麻麻的草稿纸,上面写着整齐划一的公式,心里一动。
“我赌气了四年,在机械工程专业学习了四年,回家后,我发现我的父母都已经病故了。我到死都没办法向他们证明自己,我成功了。”
我呆在老房子里面思考我的一生,才发现,这些年来我就像个皮球一样被人踢着长大,按照父母的话按部就班的活着,麻木机械的活着,就像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
“我卖了老房子,在山清水秀的地方,买下了一栋乡间别墅。我下决心要在这里实现我儿时的梦想,我把车库改造成我的火箭仓库,我的理想就是坐上火箭发射,哪怕会在天上爆炸,我也必须这样做。不为什么,在我生命前二十二年,我为别人活着,这一刻,起码我的生命属于我自己。”
“我想成为人。”
我认真看着皮奥特克的眼睛,他有着天蓝色的眸子,就像是一只纯净的小羊羔。眼底里虽然有着一丝呆滞,但却有火在燃烧。
“你的父母已经病故了?”我问道。“什么原因?”
“癌症。”皮奥特克淡淡的说。“我从他们的保险柜底下找到了癌症的化验单,原来早在我小时候,他们就得了癌症,知道自己的生命终有一天会到头,才安排好了我的一切,虽然这种安排在我的眼中,是一种病态的控制欲,但是我依然爱他们。”
“你还缺点什么?”我问道。“你的火箭?”
“点火用的蓄电池,就差一个了,这玩意非常难在森林里找到,我自己找,找到我走不动为止。”
“不。”我说道。“你呆在这里,我去给你找蓄电池,等我找到了我会把蓄电池拿过来。”
皮奥特克惊讶的转身看着我,我在他的注视之下走出大门,同时关闭了手表六点开始响起来的闹钟。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留意道路两侧的情况,通常一些废弃的车辆会停在这里,但是搜寻了半天,我硬是没找到一部车辆,密林中有时会出现被杂草缠绕的拖拉机,但是里面的零件往往都被人拆解了下来,只剩下一堆没什么用的电线,想来能够这样做的一定是皮奥特克。
日薄西山,我的影子在霞光中被拉的很长很长,这个季节喀尔巴阡山的日落往往呈现出一种诡异的美,尤其是天气晴好的今天,天空就像是一张巨大的水彩画布,被均匀的涂上黄-橙-蓝-黑的渐变色,看上去美极了。
如果有点儿音乐就更好了,走在路上,我想。
然而不知道是不是我真的出现了幻听,悠扬的音乐声开始传进我的耳朵,我呆了一会,索性停下来避免自己的脚步干扰那美丽的音乐。
乐声虽然有点儿不真实,但是我可以确定这不是幻听,因为演奏的小提琴似乎有点儿问题,夹杂着破音,而且,我可以确定音乐是从林中传来的。
看了看手表,已经接近晚上六点半,天色却没有暗到我没办法看清楚路的地步。我决定看清楚音乐的来源,拨开树丛,我走近森林中。
茂密的树枝划过我的脸颊,经过一片灌木后,乐声逐渐变大,我发现面前是一个水潭,水潭距离我远的那一侧,有一个身影。
这是儿歌,似乎是《两只老虎》,这家伙拉得非常不好,但是我硬是分辨不出到底是他的乐器不好,还是他的技术不好,总之走调,破音都非常严重,以至于我从小听到大的旋律,要花费我几分钟才能得到确认。
人影忽然停止了演奏,猛地看向我,我们对视了几秒钟,他发出了一声惊叫:“啊!”
他脚下滑倒了,我下意识的伸出手想去拉,但是却发现自己没办法隔着三十米拉住一个滑倒的孩子。好在他摔的不严重,迅速从地上爬起来,捡起那把木头做的极其简陋的小提琴,消失在了我的视线当中,只留下一阵灌木丛的沙沙声。
那是个孩子,我看清楚了,他身高只有一米四到一米五之间,脸上戴着一个巨大的面具,以至于看上去有点儿滑稽。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在森林里面拉琴,也不知道他为什么看见我就要跑,我走到水潭边,打量了一下自己,发现在天黑的情况下,穿着大衣的我的身影还真有点像一只巨大的报丧女妖,唯一不同的就是我头上戴着帽子,不禁哑然失笑。
此刻即使追上他也只会徒增误会,我默默记下了森林里的小音乐家,拨开树丛,我转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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