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第二天,依旧是龙克开车,出发去松溉古镇。
“现在镇上的人已经不多了,”龙克向江天晓介绍说:“年轻人都去城里打工了,剩下的大都是老人。镇子么又太小,也不好开发成景点。”
江天晓:“嗯,我知道——农村基本上全是这个情况。”
龙克悠悠叹了口气:“是噻,变化太大了,太快了……我记得我小时候,镇上人还多得很,过年啊,办喜事啊,热闹得很。到了现在,就不行了,我有时候就想不通,那么多人去城里,以后这些老房子,该怎么办?”
江天晓想了想,说:“但城里确实有城里的好处。”农村和城市,小城市和大城市,都有着无法消弭的差距。江天晓想,我要是没有考到武汉去,怎么会再次遇见于朗?虽然他现在已经明白,即便他可以从农村走到城市,从小城市走到大城市,但他注定要付出不可躲避的代价——比如经济上的困窘,比如孤单和无助,比如无从寻觅的归属感。但是,因为于朗,他觉得这些代价,都值了。
中午,到达松溉古镇。
确实是古镇,街上的青石板凹凸不平,街道两旁的房子,大多是木质,色泽沉沉,看上去有不少年头了。
然而镇上的人的确很少,江天晓跟着龙克和于朗走过几条街,也只见了三五个老人坐在茶馆里聊天。
沿着一条又窄又滑的小径直行,小径两旁是繁茂的植被,这季节,三角梅竟然开着花。
终于在一栋木房子前停下。这房子看着是全木质的,有两层,江天晓抬头,看见房顶的瓦片上长了厚厚的青苔。
两扇对开的大门敞了条缝,龙克一把推开,大喊:“老爹!!!”
“你个龟儿子还知道回来!”屋里闪出一白发老人,大步迎上来,他瞪龙克一眼,然后使劲儿拍了拍于朗的肩膀:“于儿可算回来啰!”
“龙叔,”于朗笑着说:“真是对不住,我这几年……”
“哎我晓得我晓得,”老人豪爽地挥手:“你们知识分子,忙嘛——这个娃儿是?”
“我叫江天晓,您叫我小江就行,”江天晓连忙说:“我是于朗的……学生。”
“唷,大学生啊!”老人点点头,一扭脸劈头盖脸地骂龙克:“龟儿子!你看看于儿和小江,你以前就不好好念书嘛,你要是……”
“老汉儿我错啰我错啰,饿得很了!吃饭吧!”龙克连忙搂着他老爹的肩膀,里面招呼于朗和江天晓:“来吃饭吧!”
穿过绿草摇曳的院子,进了屋。
虽然开着白炽灯,但不知是不是木头发暗的缘故,屋里还是显得有些暗沉沉。一脚跨过门槛后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幅水墨画,上面画着个仙风道骨的老人,江天晓也认不出是谁。
左拐,便见一张八仙桌,桌上已经摆满了热气腾腾的菜。
“昨天才杀的红头鸭哦,”老人笑着对于朗说:“晓得你爱吃酸萝卜煨鸭子。”
“的确是,好几年没吃到了……”于朗道:“在外面倒也点过,但总是没您做的这个味儿。”
龙克叫江天晓和他去舀饭,只见他拿了三只碗,一个盘子。
“诶?”江天晓说:“少拿了个碗。”
龙克头也不抬地说:“我爸要用盘子吃。”
“啊?”
“他吃得多,”龙克笑着把碗递给江天晓:“我爸饭量大,那可是出了名的。”
江天晓眼睁睁看着龙克舀了尖尖一盘子米饭。
回到饭桌上,于朗已经给四人倒好了酒。龙克端起酒杯抿了一小口,笑嘻嘻地对于朗说:“你这一来,老汉儿把藏箱底的东西拿出来了。”
“这是好酒,于儿,今天咱们两爷子喝个痛快。”老人举起酒杯。
“我敬您,”于朗起身:“这几年没回来看您,给您赔罪了。”
“不碍事,我好得很。”
于朗和龙叔用重庆话聊天,江天晓能听懂得不多,只好埋头吃吃喝喝。都说川渝美食多,江天晓算明白了,无论是于朗还是龙叔,他们都不是厨师,却能把菜肴做得香辣鲜美。大概对美食的热情和追求,已经深入到每一户人家。
午饭吃到一半,外面下起了雨。
这一点上,重庆和武汉倒是类似——冬天也下雨,那缠绵淅沥的雨,把寒意和湿意层层叠加。
但在这古镇,听着雨声哒哒地打在瓦片上,倒也不冷,反而觉得落雨声悠长柔和,如同婉转的歌。
江天晓看着于朗和龙叔、龙克聊天,龙叔已经喝得脸色发红了,被他那白胡子衬托着,有几分鹤发童颜的意思。于朗的嗓音比平时低沉些,他也喝了不少酒。江天晓忽然想,是不是除了诡异的沉渊门之外,其他灵术师也不过是过着普通的生活?像龙叔和龙克,龙叔住在镇上,据龙克说,龙叔每天的生活就是打麻将摆龙门阵外加养花;而龙克,虽然会灵术,但平时主要给人看风水,结婚选日子啊买房子选房型啊什么的。
等到他们彻底了结和沉渊门的事,江天晓想,大概也会像龙家父子一样,过上平静的生活。
一顿饭从十一点半吃到快一点,龙叔终于说有些困了,晚上继续。
那白酒的后劲儿大,江天晓虽然只喝了一小杯,但整个人都昏昏沉沉。于朗更是醉得厉害,一双狭长的眼睛微微发红,湿漉漉地看着江天晓。
“你,扶一下我。”于朗哑声说。
江天晓腿也有点软,胳膊环住于朗后背,穿过他腋下驾着他。
龙克打了个嗝:“老汉儿这酒真他妈厉害……跟我来。”
好在于朗身子虽然软,但走路还是没问题的。江天晓架着于朗,随龙克上楼。
楼上没开灯,走廊里幽暗得如同夜晚。
进屋,开灯,龙克指指屋里的雕花大床:“你俩睡这屋——老爹以为于朗一个人回来,就收拾了一间屋子——反正你俩也睡一起。”
江天晓迷迷糊糊地点头:“啊……谢谢龙叔。”
龙克打了个哈欠,带上门走了。
江天晓扭头,就见于朗坐在床边,一动不动。
“于老师……”江天晓走过去,甩甩脑袋,弯腰看向于朗:“你……还好吧?”
“没事,”于朗捏捏眉心:“就是好久没这么喝过了……”
于朗脱了鞋,身子往后一倒。
窗外雨声淅沥,江天晓小声叫于朗:“于老师,我帮你脱一下衣服?”
“嗯。”
于朗大衣里面穿着件带拉链的毛衣,江天晓为他把拉链拉开,再抬起他的胳膊,把毛衣的袖子拽出来。
这时于朗已经传出了均匀的呼吸声。他睡着了。
江天晓只好轻轻把毛衣从于朗身下抽出,手向下,略微有些颤抖地,为于朗解皮带。
我不是耍流氓不是趁人之危啊!江天晓心里一遍遍重复着,我帮我男朋友脱衣服天经地义!
可于朗身上带着微微酒气,又这么乖巧地任人摆布,江天晓再理直气壮,也禁不住心虚了。他小心抽出于朗的皮带,呼吸有点粗。
然后,他解开了于朗的牛仔裤的纽扣。纽扣解开了,再就是牛仔裤的拉链。拉链也拉下来了。
露出于朗浅灰色的内裤。
江天晓脸红心跳,深深换了口气。
于朗现在的模样——乖乖闭着眼,上身一件白T恤,下身的牛仔裤敞开着,露出内裤的边缘——江天晓看了几眼就把持不住了。
食色性也哦不对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江天晓本就有点醉,此时更是脑子乱成一团浆糊。
他拽住牛仔裤的裤腿,轻轻把牛仔裤从于朗腿上褪下。
雨声缠绵,屋内昏暗,于朗两条笔直的腿,简直像白玉一样,让江天晓移不开眼。
从他紧实修长的小腿,到凸起的膝盖,到白皙的大腿。再向上,于朗的瘦劲的腰,江天晓知道,虽然瘦劲,但却很软——“啊!”
江天晓猛地叫出来。
怎么——怎么于朗的颈动脉——又黑了?!
明明刚才还什么事儿都没有!
脑子里的绮思瞬间消失,醉意也烟消云散,江天晓瞪眼看着那黑色的动脉——为什么?!于朗并没有剧烈地使用灵术啊?!
怎么办?要叫龙克吗——不,不行,这件事只有极少数的人知道,甚至连何盛都不清楚原因。不能叫龙克。
可如果于朗还像以前那样一睡两三天怎么办?!
江天晓轻轻抓住于朗的手,低声叫他:“于朗?”
于朗已然熟睡,毫无反应。
这一刻——后来江天晓觉得这真是命运使然——他忽然鬼使神差地,想起何盛的话。
何盛发给江天晓的最后一条微信,说,于朗的病到底是怎么得的,是什么病,他还没有告诉你吧?你自己……多想想。
而于朗从来没有解释过自己的病。
也许是和于朗“在一起”的事实给了江天晓勇气,他在心里小声安慰自己,你已经和于朗在一起了,你想多了解一些他的病,这没什么不对的……
江天晓伸手,捏住于朗T恤下摆的一角,拎了起来。
然后他手一抖,放下T恤。
他看见了。
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从于朗的脖子向下,他的颈动脉,像有生命的蛇类一样,蔓延进他的左胸口——也就是心脏的位置。
江天晓咽了口唾沫,颤抖着俯下身,把耳朵贴在了于朗的左胸上。
他没有听见心跳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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