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1章
电视台大楼的隔壁有巍峨恢弘的高端写字楼拔地而起,老公在昇达上班这个词条上了两天本地热搜,原因没有别的,之能吸引万千吃瓜少女兴奋转发,是因为有人蹲守昇达写字楼门口,每隔十分钟就能拍到一个或者一群去吃午饭的帅哥,无一不是穿衣有范、精英气质逼人。
视频一传上来,就被女士们拱上热搜,热度好几天不下。
就在昇达隔壁的市电视台,当然也是站在吃瓜最前线。
记者部的齐晓暮和另一个姑娘头碰头把这视频刷了不下三遍,春心萌动,一到中午就喊着要去银河里吃饭,偶遇她的众多老公。
“不过是种高级营销罢了。”
许愿很显然不能被归入吃瓜少女那一类,她目光沉静,年纪轻轻,却十分稳重。
“愿姐,不搞男人你的人生乐趣会少一半的。”齐晓暮好心劝她别总惦记着工作。
“可是烦恼也会少一半。”许愿坚持认为硬币有两面。
银河里是昇达配套综合体,地下一楼美食广场已经成了附近白领的食堂。
春寒料峭的时节,天气又冷又潮,许愿被齐晓暮拉着去体验了一回,很快爱上了那里的牛杂面。
但如果她有未卜先知的能力,知道因为这口面条,她会偶遇不想见的旧人,她是打死都不会迈出电视台大楼一步。
事情起因是她周五加班完,一个人去了鲜少踏足的银河里。
刚坐下,碳水的快乐还没体会多少,她对面的空位出人意料地坐了一个人。
高茗端着盘子不请自来地坐下,气质颇为冷艳,甚至都没有问她有没有同伴。
几年不见的脸冷不丁出现在眼前,许愿免不了错愕了好几秒。
“怎么?认不出我了?”高茗掰着筷子,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失态,并不像是要来一场老同学之间的亲热寒暄。
“有一点。”许愿继续慢吞吞吃面。
高茗惊讶于许愿毕业多年还是那么素面朝天,最不爽的是,她依然清纯得像还没毕业的大学生,同是在社会这个大染缸泡了几年,她高茗练成了都市里长袖善舞的白骨精,许愿却还是纤尘不染的少女模样。
心里被嫉妒填满的同时,又充满不屑。
“你混得不太好吗?”她直白又高高在上,不在乎这问题是不是不够尊重人,“就不能买个像样的包?”
许愿顺着她挑剔的视线,扭过脸瞥了眼陪着自己风里来雨里去的黑色背包,旧是旧了点,但够结实,还能再用好几年。
她不太在意地笑了笑:“这包很实用的,能装很多东西。”
高茗的手边放着她新购入的香奈儿链条单肩包,似乎在有意无意地嘲笑许愿的穷酸和粗糙,这也应证了高考填志愿时高茗的劝诫。
那时她们还是好朋友,同样成绩名列前茅,最终高茗填了a大法律系,许愿却执意报考外地大学的新闻系,当时才二十出头的高茗老气横秋地劝她三思:“你再想想吧,做记者能让你爬上社会顶层吗?做记者很辛苦的,风里来雨里去,做个朝九晚五的白领不好吗?”
那时候高茗仍然心怀赤诚,只是在发生了那件事之后,两人渐行渐远。
明明知道晟达隔壁便是电视台大楼,她却用调侃的语气问:“毕业那么多年了,升迁了吗?不会还窝在电视台做个小记者吧?”
问题很刺耳,略带侮辱,但许愿还是好脾气地“嗯”了声,反问她:“你呢?”
“我做律师好几年了。”介绍自己的职业时,高芷然显然是自信且骄傲的。
许愿动了动唇,最终藏起百转千回的心思,点点头后,便继续专心吃面。
她没有要和对面的人攀谈叙旧的意思。
毕竟两人已经绝交,她的联系方式也被拉黑,不想与她继续做朋友的显然是对方。
与此同时,高茗一边在慢条斯理吃,一边在暗中观察对面安安静静的许愿,她发现过去那么多年,许愿还是爱装,装清纯,装窝囊,明明她骨子里是那么不安分。
不过是朵善于魅惑男人的白莲花罢了。
许愿本不想说话,不过想了想,还是多嘴问了句:“你在附近上班?”
高茗的目光略带躲闪:“我在昇达。”
她既然是律师,十有八九在律所上班,能在寸土寸金的晟达办公,本身就说明了这家律所实力不凡。
许愿克制地不去刨根问底。
几年没见,高茗发现她俨然成了闷葫芦,顿觉没趣。
桌上的手机响了,她迅速抓起来,刚才还轻狂的语气变了味道,不管是脸色还是语气,都带上了一点很容易察觉的柔软。
“喂,老板。”
喊“老板”时,她掀起眼皮瞥许愿,目光警惕,不过她显然多虑了,对面的许愿垂眸安静吃面,并没有对她有过多关注。
“那个案子的卷宗我放你办公桌左手边了。”
“没找到吗?稍等,我马上回来,对了,要给你带晚饭吗?”
“不麻烦,本来我就要给martin他们带,不过举手之劳。”
她电话里的上司不知道说了什么,她明明没吃几口,却对那边撒谎说已经吃完,尔后就匆忙站了起来。
“上次的寿司可以吗?”
得到了电话那头的答案后,她便微笑着挂了电话。
许愿终于抬眸。
晚饭进行到一半却被上司打扰,还主动又殷勤地提出要给他带晚饭,自始至终高茗没有表现出一丝抗拒,反而表现得很高兴。
真是尽心尽力的职场打工人。
“那我先走了。”高茗站在她身边,言行里传达出的疏离甚至不需要太多语言表达,“以后能不见还是不见吧,你说呢?”
许愿没什么表情,“是,大家都很忙。”
高茗讥讽地微扯嘴角,走了。
这顿本来颇为期待的晚饭无异于处刑,许愿机械地吃下半碗面,撑得想吐,慢悠悠地站起来离开。
站在偌大的晟达广场,吹着晚风,寒意上涌。
心底渐渐漫上厄运逼近的慌张感,她实实在在地在恐惧。
但还是抱有侥幸心理,万一是她杞人忧天呢?
这个城市律所那么多,有实力入驻晟达的,并不只是她知道的那一家。
毕竟那个人已经三年不曾出现在她生活里。
她仰头望了一眼身后灯火通明的华丽建筑物,在这个夜里,和渺小的她比起来,犹如吃人的野兽。
胡思乱想一阵,她终于鼓起勇气打给齐晓暮。
电话很快接通,她尽量平静又隐晦地问:“晓暮,你能不能帮我打听下,进驻晟达的,有几家律所?”
做记者的,都有自己的消息渠道,齐晓暮爽快答应:“小case,愿姐你等我几分钟。”
她的唇抿紧,煎熬地站在风里等。
几分钟后,手机又响起,传来齐晓暮轻快的声音:“愿姐,只有一家律所,叫英格inger,是家大所。”
听到“英格”二字,本来心存侥幸的许愿,一颗脆弱的心脏顿时被浸泡在刺骨冰水里。
她嗓子干涩发不出一丝声音,只听到齐晓暮越讲越兴奋,洋洋洒洒说了一些别的:“这家律所有三个初始合伙人,我朋友特别八卦了其中一个,这位大哥好会投胎的,是上市公司海顺控股的大公子,人家还不是什么空壳子被迫搞副业的富二代,实打实的海顺大股东。”
“这还不是最关键的,最最最关键的是这大哥投胎技术王者级别,还是帅哥那一挂的,我在等我朋友把照片传来,我感觉我要换老公了……”
齐晓暮听不出她的沉默,热情地问:“愿姐,你要看吗?”
盯着自己脚下的影子,许愿缓缓抬起头来:“不用,我不想看。”
同一时间,晟达27楼。
高茗“笃笃”敲了两下,听到里面传来男人一声沉稳的“进来”,这才进入。
“老板,这家的寿司很不错,我还打包了一份海鲜乌冬面。”
正站在落地窗边俯瞰城市夜景的男人听闻后转过身。
林季延正处于男人最黄金的年龄,身形修长挺拔,成熟又有风度,平时高挺的鼻梁上会架着一副金丝边眼镜,柔和了长年累月与人打交道积累起来的凌厉眉眼,显出儒雅书生气,让人好感倍增。
但现在,或许是一天工作用眼疲劳,他把眼镜摘了下来,又是另一种让人怦怦心跳的男人魅力。
“有劳了,放桌上吧。”
高茗将打包来的食物放在他桌上,心却沉到海底。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多疑。
刚才进门,他的目光似乎是锁定在晟达隔壁的电视台大楼?
“主任走了没有?”
林季延八成也饿了,走到桌边,顺手拿起一个寿司,视线却是落在桌上刚被高茗找出来的卷宗,随后抬起脸来。
有的男人,哪怕最微不足道的一举一动,却是别人眼里上佳的风景,高茗盯着他揣摩他,恰被他捉个正着,面上乱了一瞬,很快恢复镇定。
“主任还在。”她整理好呼吸,对答如流,“和刘律师在商量去哪里开庆功会。”
托媒体的宣传,英格靠着不俗的口碑和火箭蹿升的业务量,跻身a市律所top5,把过去的竞争对手富华踩在了脚底,所里上上下下为之兴奋,这不律所刚搬家,哪哪都是新气象,陈主任便跃跃欲试,想要撒钱了。
“又到了一年一度,主任最快乐的时间。”
一桩能让所有人都振奋并且奔走相告的喜事,到了林季延这里,不过勾唇笑一笑,就算是高兴过了。
凭借着几年来细致入微的观察,高茗有理由相信,就连这笑,也只是敷衍罢了。
他只是不想表现得太过另类,因为不利于团队凝聚力。
虽然有时她高度怀疑他骨子里是个冷情冷血的男人,但高茗仍旧控制不住自己。
这样的男人,哪怕冷血,也还是该死的迷人。
脑子里他望着那幢大楼的幽深目光始终在她脑海挥之不去,心里难过又不甘。
她难得有了试探的念头,于是大着胆子出口:“主任说昇达风水好,这回要大办,同事们都挺喜欢现在的办公环境,这都是托老板你的福。”
茶水间有人在传,当初律所迁新址有两个选择,董事会为此专门开会讨论了半天,最后选择昇达,背后有林季延在推动。
昇达的软硬件固然优越,可那是他执意选择这里的唯一理由吗?
她一口一个“托老板的福”,表面感谢,实则试探,心里又不免忐忑,林季延心思玲珑,不是普通男人,不可能听不出她只言片语里的真实意图。
可是,他又会给她什么样的回应呢?
林季延没什么反应,甚至没有多看她一眼。
“主任最看重团队凝聚力。”他神态散漫,言语却犀利,“你这话是不是不太合适?”
对于她的试探,他不接茬,反而指出她言语中的不妥。
英格内部,始终主任才是老大。
高茗在他底下做了一年的分管律师,瞬间读懂了他的潜台词:做律师,最好有一颗拎得清的脑子,一张懂得何时闭上的嘴,否则,还是趁早转行。
她面上无光,“抱歉,是我失言了。”
这个男人就是有这样的本事,寥寥几字,就能给人带来无形的压力。
"以后在庭上,开口前先在脑子里过一遍。"林季延声调不高,出口的话却极有分量,“法官不会给你二次道歉的机会。”
“不会再有下次了。”
高茗最怕被他看轻,后悔刚才一时的冲动。
“没什么事就下班吧。”林季延的周身又围绕着冷淡的气氛。
“好的。”高茗悻悻离开,面上全是沮丧。
“高茗。”林季延又喊住她。
她提着心扭过脸,撞上他那双能轻易洞察人心的双眼,以为自己深藏多年的爱慕被发现,甚至,刚才在楼下偶遇许愿,也被他诡异地窥知。
“老板,还有事吗?”
“去年你的业务量在martin之上。”
懒散看着卷宗的林季延,哪怕语调散漫,也不敢让人小觑,“律所的生存哲学里,强者不需要给人跑腿。”
高茗脸一热,喏喏地应了句“明白”,仓皇出去了。
当办公室重归安静,林季延放下了卷宗,透过明亮的落地窗,凝视黑色夜幕里那幢不算起眼的高楼。
以现在人的审美评判,这幢大楼的外观确实已过时,甚至不值一看。
可是,每晚,他都要在这里看会儿风景。
他抬手,撕去了桌上的一页日历,这是他每日必做的事。
仿佛是一种隐秘的仪式。
已经过去三年零57天。
他站起来,手插裤兜踱步到窗前,朝着那个方向,唇角勾了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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