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爹式男友
被他的严肃和认真逗乐,我掩着唇轻轻地笑。
他慢慢放开我,牵起我的手。我抬起头,看着忒弥斯女神像,心中满是暖意。
也许这一切,都是女神的指引。
“左然。”
“嗯?”
“左律师?”
他一脸的“拿我没辙”,认认真真地纠正:“叫我左然。”
我存了些坏心眼,故作为难地看着牵在一起的双手,若无其事地揉揉他的手指,“可是,左律师现在的样子太严肃了,我很难改口。”
偷偷抬眸,发现他托着下巴在认真地思考,还试图勾唇,那模样像极了为了应付要拍照的父母而强行露出笑容的小孩。我控制不住唇角的笑意,也控制不住眼里的干涩。
随意选了条路,我和他在公园里慢慢地逛。
我拄着拐,走路慢,他配合我慢慢走。好像要这样,走过一轮轮春秋。
“罗莎,我……很严肃?”
“没有。”
完了,他不会还在努力地笑吧?
抬头一看,他皱着眉,很是苦恼。
好吧,我的错。可是突然改口,怎么都觉得很奇怪,我得想个办法化解这份尴尬。
“左律师,你刚刚叫我什么?”
“罗莎。”他不解,“怎么了?”
我停下脚步,捏了捏他的手,故意摆出认真的神情,“问题在这。你叫我罗莎的时候,都是在工作。所以我很难改口。不如这样,你先叫我‘莎莎’,好不好?”
他紧皱的眉头慢慢放松,畅快地点头,“莎……”
才刚念了一个音,他就把眼神从我身上移开了。脸颊渐渐变粉,甚至连耳根都红得不行。没料到他的脸皮竟然能薄到这种程度,联想他刚刚正儿八经地让我改口,我顿时也变得有点不好意思。
这、这怎么回事,我不是老色批吗!我不是一天到晚黄段子开车吗!怎么、怎么改个称呼就害羞到脸热啊!
“你、你要不好意思,就还是叫我罗莎吧!”
“不。”他握紧我的手,快走两步转身面对我,专注的神情让我在他的眸子清晰地看见自己害羞的倒影,“莎……莎莎。”
我一愣。
他像是突破了自我,“莎莎。”
叫我的时候,他专注而温柔。似乎本人都没意识到,他如今的笑容,比方才那强行咧嘴的笑,要好不知多少倍。
“嗯。左……左然。”
淦。笨蛋情侣。
意识到我们是情侣之后,我只觉得更加害羞,脸颊烫得不行,下意识握紧他的手。
不知站了多久,才舍得松开手,拄着拐继续往前走。
忽然,眼前出现了一个船头模样的造景,《泰坦尼克号》里罗丝和杰克在船头的一幕浮现在我眼前。我取出手机,拍了张照。左然的声音在我头顶落下:“要上去看看吗?”
我笑了笑,“瘸着呢,那楼梯太窄了不好上。不过,我想回顾这部电影。也不知道哪里能看?这种老电影,电影院应该没放了吧。”
我记得大数据中心有很多电影可以买,花个十几块钱就可以看无数次。晚上回去看好了。
“去我家吧。”
嗯?去、去他家!?
他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句话给我带来的冲击,坦然地邀请:“我有这部电影的重制版光盘,清晰度还不错。”
意识到是自己想歪了,好不容易凉快下去的脸又烧了起来。
“呃,好啊。等等,在那之前,回一趟律所吧。”
他不明所以,但点头同意。
一同慢慢悠悠离开公园,再一次坐上副驾驶室,唇角不受控制地一直勾着,压都压不下来。他坐入驾驶室的时候,我没能忍住,转头看他。彼时他正把车钥匙插入钥匙孔,轻轻拧转,准备倒车的手点了点屏幕上的倒车按钮。
兴许是心态发生了变化,明明是司空见惯的场景,此刻却突然觉得,他认真的模样好迷人,他握着方向盘的手好好看,他倒车的模样真帅……
我怕不是傻了吧!
律所放了假,所有人都不在,就是要加班的也回家加班,坚决不留在办公室,某种意义上让我松了口气。
我一步一挪,来到自己的工位,将锁在抽屉最上层的礼物盒取出,诚挚地将它交到左然手中。
“这是……”
“打开看看。”
我坐在座位上,忐忑不安地抬头,却没有避开他探究的视线。已经没有必要了,诚实一点,直面他,也直面自己的心,才是我现在最需要做的事。
他小心地拆开包装纸,取出盒子里的领带夹和袖扣,眼里写满了温柔,“谢谢,我很喜欢。”
只这一句,我的眼前便模糊了。我努力笑,努力扬起灿烂的笑,在他干脆利落取下自己领带上的领带夹后,拿过我送他的领带夹,比着原来的位置,认真地给他别好。他不再动作,任我拉起他的双手,取下原来的袖扣,换上我给他买的袖扣。
他用指腹揩去我的泪痕,“别哭。”
“我没哭。”握着他的手,紧紧贴在脸颊上,“我很高兴,我是在高兴呢。我没哭。”
朝窗外看去,阳光正好。
泪水已停,此时此刻,我的心中满是欢愉和感动。
仅仅因为,此时与我十指交握的,是我发自内心喜欢了好久好久的,左然。
“左然。”
“嗯?”
“饿了。”
他一声轻笑,“一起吃午饭吧。”
“好。去哪里吃?”
“我给你做。想吃什么,我们一起买。”
“好啊。”
前方道路的风景由熟悉变陌生,他熟稔地把我带到他家附近的购物中心,下车前不忘在中央扶手箱里取出一枚硬币。
除去两只手都拄拐棍实在让我不太爽以外,和他并肩而行,看他挑选商品,偶尔向我征询意见……这一切是那么的陌生又自然。
这是第一次和他这样逛超市,我心情很好。
“莎莎,想吃什么?”
“炸……”
“不许说炸鸡,辛辣刺激都不行。”
“……”
我都戒口多久了!出事到现在,已经快五个月了!五个月,由于早晚饭都被左然承包,午饭陪着程澄不吃油炸食品,晚饭受制于左然,我到现在没吃过一口炸的!
“……烤鸡行不?”一人退一步咯。
左然根本不给我反驳的机会:“不行。”
我眼睁睁看着他买了一条鱼、一把油菜心、一块排骨、一盒瘦肉还有几块豆腐,越想越觉得委屈。这交往才几个小时啊?怎么就开始被管着了?是哪里出了问题?
我极为认真地开始对告白过程进行复盘,直到他忽然停下脚步,我茫然地抬起头,才注意到他略带担忧的神色。
“什么时候才能丢掉拐杖?”
他很认真地在替我考虑。
炸鸡,好像也没什么好吃的。
“左然,我想喝牛奶,买一点吧?唔,这个季节有没有蜜桃卖?没有啊,那应季的有好吃的吗?你帮我挑,好吃就行,啊,不过我很怕酸,不要太酸的。大青枣?我喜欢!苹果——不太喜欢,因为要削皮。你来削皮?那好,买一点吧。苹果怎么挑啊……”
买了一大堆食物,这一回他没再让我先下楼,而是自己先提着东西过去,把车开到电梯口,快到了才给我打电话。
想帮忙的心火被手中握着的拐杖给揍灭。
看来这忌口,还是得老老实实了。
坐电梯下楼,入眼就是他站在副驾驶旁边。见我来了,他快步上前迎我,替我开了门,又帮我放好拐杖,和以往无异。我看他在车头绕行一圈,眼神不经意间就落到他放在中央手扶箱的手机上。手机还没灭屏,打开的是通讯录界面,我清晰地看见我的名字前被加了个“a”,一跃成为通讯录最顶端的存在。
在这个世界里,这种操作应该是二十年前很流行的。
明明是老古董的做法,我怎么就美滋滋的呢?
我拿出手机,在他上车的间隙,打开通讯录找到他的联系方式。标记是“左然”,公司写的“忒弥斯律所”,十分中规中矩的标法,是我对待刚认识的陌生人时,最为常用的标记方法。
点开,在他的名字前,有样学样地加了个“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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