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大风起兮
枯藤老树昏鸦。
古道西风瘦马。
只叹天涯断肠人,未忆小桥流水人家。
一支约摸三四百人的队伍正向西行进,有青壮,有妇孺,有老弱残残,挑担背包者不计其数,大多是开春之后从河东道各郡县逃难而来,想赶赴至河套平原,远离硝烟将弥的并州,一路上竟不知不觉组成了一支颇为庞大的队伍。
一个高大的汉子,牵着一匹清瘦的马,在灾民队伍的最末,他步伐不大,每一步也走得不远。然而此刻若有熟悉他的人在此看到他,一定会大吃一惊!
他竟是失踪多时的凌无垢。
他年纪看来似在三十左右,穿着一件颇为陈旧的襒衣,乱发披肩,半掩面目。他的身躯看上去并不强壮,但每一处都恰到好处,绝无一分多余的肌肉。皮肤是古铜色,面色却略带些青灰,骤眼望去,恰似一尊古铜雕成的人像。
他手中自是无剑。
心中竟也是无剑。
他自身便是一柄顶天立地的绝世好剑!
曾经天下无敌的剑神,竟然似普通佃户的模样!莫非真是神剑封尘,英雄低首了?
天色忽而大变,狂风肆虐,似闷雷滚动,又似鬼神嚎哭,视野可见的数十里外,一线黄沙从西北地平线涌起,只是一息间,竟是一堵沙尘组成的巨墙这疾驰而来,遮天蔽日。
天地之伟力竟恐怖至斯!
“沙尘暴!是沙尘暴!”终于有人发现了地平线处这恐怖一幕,逃难的人群登时一阵骚动,一时间哭声遍野,人声鼎沸。此等黄沙滔天之势,实乃百年未遇。须臾间,风幕沙墙即将吞没人群。
他动了,以身化剑,刺向了最近的风幕。于是那风幕似乎被一把绝世好剑切开了一个巨口,而他则屹立在前,似乎已成一堵巨墙,凭狂风肆虐,却只能绕开他行进。
天昏地暗漫沙尘,他宛若神祗。
不知过了多久,狂风终是向东南碾去。人们瑟瑟发抖的从沙面中爬起来,欢呼庆祝着自己的存活,却发现他已经不知所踪。
二月廿七。煞北。宜入殓移柩安葬,忌出行祭祀。
这一日,都城洛阳城外,一万名精锐的黑甲骑兵,列阵待发。
铁马金戈,锋利的戈刃熠熠生光。黑色的铠甲,黑色的面盔。一面黑龙底纹的大旗随风展开,肃杀的血气已浸透在每一个骑士身上。
这是大虞朝最训练有素的死士。这便是大虞飞龙军,其将士无一不是能以一当十的精英。每一个大虞将士,均以成为飞龙军的一员为荣。
掌旗官大旗再挥,黑色甲士一起腾身、下马,动作整齐得如一个人。大风中,一万精兵以重戈击地,以长矛敲盾,有节奏地发出长啸。低咽的万人长啸,与鼓声相伴,慷慨激昂。
这一场血气贲发的啸鼓盛宴自然是为他而设的,也只有他,有资格睥睨万民,以至尊之姿来检阅眼前的雄师。
他便是大虞朝天圣皇帝,魏休。
很少有人能清晰地描述出天圣帝的面容,因为皇帝就是皇帝,无论他是何等身材,他都是天下最高大的人。无论他相貌如何,他都是天下最高贵的人。任何人在他面前都要低首。权倾势滔天的相国要低首,历经沙场的悍将要低首,引为肱骨的骨肉兄亲人也要低首,这个国度千千万万的子民不但要低首,更是要顶礼膜拜。
四个人立于百官前列。左侧一人约四十岁,高大粗犷,面色黝黑,身披黑色铠甲,一身戎装威武雄壮,此人为飞龙军主将铁千军,当朝第一大将军。
右侧一人身形削瘦,神色阴翳,面白无须,头戴黑色方冠,着一身紫衣,一件黑色大氅遮住半边身躯,眼神极为锐利,此人即为隼鹰卫之主,人称鹰首的楚枝安。
中间两人,左首身着红袍的文官颇为年轻,为当朝丞相李晟,出身中州李氏。李氏世家底蕴深厚,俊彦辈出。大虞朝数十年来,三朝丞相均出身李氏,李晟自小为天圣帝的侍读,学识渊博,机智百出,天圣帝登位后,被重用为丞相。整顿吏治,上下肃然。
右首身着蟒袍的年轻人面容与天圣帝有几分相似,是天圣帝同母庶出的弟弟。自小兄弟骨肉相连,情深义重。为助兄长,自愿更名魏无视,并请削王爵,天圣帝感其至诚,故封他为镇国公,掌管玄策府。
相国李晟主施政,飞龙军大将军铁千军主征伐,玄策府主魏无视主监控江湖,隼鹰卫鹰首楚之䀚监察百官。这四人,被视为大虞朝廷的四大柱石。
此刻四人站成一纵列,场中的万千甲士却看到的是四座巨山。万人慷慨长啸,有的甲士竟自豪地留下热泪。他们愿意为皇帝赴汤蹈火,甚至皇帝叫他们去死,他们也会毫不犹豫地拔刀自刎。
突然,一骑黑马带起滚滚烟尘,马蹄不停,从西北奔驰而来,玄策府八百里加急。黑色甲士一凛,能被选中为皇帝传军机密令的玄策府斥候,必然也是一名千锤百炼、深受信任的精英,高台下魏无视嘴角微翘,似乎也为这个骑士感到骄傲。
骑士气喘嘘嘘闯入校场,未至高台,便翻身下马。肃杀之气压抑得骑士战战兢兢,他半跪低首,拱手奉上一卷羊皮纸,口中瓮声道:“雍凉黄沙袭来,河东河西受灾千里,平天道乱军妄开妖言,以黄天浩荡,天下太平为名,大军南下,已攻破长安了!”
百官惊惶,均是垂首,更遑论抬头仰望。此前皇帝欲迁都长安,祭祀人祖,特御驾亲征,孰料不过旬日,乱军竟攻破长安了。
校场一片死寂。
天圣帝依旧稳坐高台龙椅上,日景灼灼,无人可看见他的脸色。半晌,天圣帝雄浑之声传遍校场,似渗透入人心:“乱军竟欲截我大虞气运,杀!”
军阵肃穆,杀气滔滔,天地为之变色。
高台下,一个颔首低眉的阴翳宦官缓步走来,接过骑士手中的羊皮纸,仔细检查了一番,正要回身上台献给皇帝时,半跪着的骑士腾空而起,快如闪电,顷刻间越过了被认为是国之柱石的四大高手,比宦官的转念的一瞬还要快。
他已经凌空而起,甚至已经逼近皇帝。
他微一昂头,竟从喉中吐出一把短匕。在左右侍卫刚来得及反应的那一瞬,短匕已握在他手。
快。太快了!
校场中,一万甲士未动,因为将未有令,兵不可动。
高台下,百官初露错愕神色,竟为未能应声而动。
高台上,却见刺客面色狰狞,这一刺,石破天惊!
然刺客未及近身,一掌就以轻描淡写之势,拍在了刺客胸口,仿佛是在拍拂一件锦衣上的微尘。刺客却如遭雷击,从高台飞坠下来。天圣帝面色如常,收掌坐下。
黑色甲士齐声高喊:“吾皇万岁!”
刺客竟暂未断气,他挣扎着起身,只听见浑身霍然作响,骨头登时粉碎,终似一滩烂泥倒下。
侍卫如梦初醒,连忙围住了这个血泊之中的刺客。
刺客忽大声喊道:“鄙人奉师裳潇之命,向大虞皇帝魏休问一句话:本是同根,相煎何急!”
天圣帝勃然色变。
这句话附带内力,传遍了整个校场,每一个甲士都听得清清楚楚。这一呼喊透支了刺客所有的生命,在戈矛刺穿刺客身躯之前,他已然气绝。
天圣帝面色阴沉,说道:“今日之事,朕想听一听四大柱石的说法。”
李晟神色不变,他观察刺客尸身片刻,拱手说道:“启禀我皇。这似魔宗隐部之刺杀手段。”
楚枝安点头,用冰冷的声音说道:“丞相对极,此人为魔宗隐部匕首。魔宗隐部主暗杀,麾下用以刺杀秘术培养了十八位杀手,其中用剑最强者为剑首,用刀最强者为刀首,用匕最强者为匕首,此外尚有锤、斧、钩、镰、扒等,皆以此命名,而其中最强者,则可为隐部魔首。我观此人,武功不下于我,是以他应为隐部魔首。今日我大军出征,有魔首祭旗,以昭上天我大虞出征必胜。”
天圣帝听罢,面色有所好转,说道:“楚卿之言,让朕大开眼界。不过朕很好奇,锤亦可刺杀?”
李晟拱手道:“陛下,可曾想记起大虞太祖天启皇帝曾于博浪沙遇力士以飞锤袭击之事?后查知那人便士魔宗锤首。魔宗素来与我大虞为敌,如今这平天道之乱,怕是少不了魔宗在其中推波助澜。”
楚枝安向李晟拱手,说道:“丞相学识渊博,精通经典,我不如也。魔宗刺杀手段诡异,如剑首将软剑藏于脊椎中,钩首的左手为一只利钩,枪首以铁伞为抢。隐部刺客多借助魔宗墨部之机关术藏匿兵器,寻常人士难以防备。通常只能斩绝其潜入途径。然而此人为何能以玄策府斥候身份通过层层验身,须得问镇国公大人了。”
鹰首楚枝安出言尖锐,矛指身侧的玄策府主魏无视。
饶是魏无视向来心思深沉,此刻也胆战心惊,连跪地高呼:“皇兄恕罪!皇兄恕罪!臣弟有失察之罪,恳求皇兄降罪。”
他未料到竟有刺客刺杀皇帝,更未料到的是这个刺客匕首,竟然并非伪装为玄策府斥候,而是潜伏玄策府中多年,多次立下大功,由隐卫晋选为斥候,是以方才正身验明并无差错,未想差点铸下大错。
李晟求情道:“隐部刺客无孔不入,错不在镇国公,恳请吾皇准许镇国公戴罪立功。”
皇帝面色阴沉,久久未言。
楚枝安忽向一直沉默的铁千军问道:“大将军为兵家之主,忠心耿耿。素闻魔宗战部与兵家有极深的渊源,大将军可知刺客口中的师裳潇为何人?”
铁千军伟岸如一座铁塔,面色古井无波,说道:“不知”。便不再言语。
楚枝安向铁千军拱手行礼。
皇帝意兴阑珊,祭祀过天地之后,便登入车驾中。
那个阴翳的宦官随后宣布一道圣旨:“……玄策府主镇国公魏无视失职不查,即日削去公爵位,为镇国侯。钦此。”
魏无视跪谢皇恩,久不起身。
宦官经过魏无视身边时,忽唤来左右,指着地上已不成人形的刺客尸骸,掩鼻说道:“将此渣滓拖下去,随便找个地儿扔了吧。”
宦官离开,百官退场。只留下魏无视仍在高台下,久跪不起。
随着飞龙军大将军铁千军一声令下,大军开拔。大虞雄师,像一把黑色的刀,终是挥向长安。
西北诸地多发沙尘暴,且多被人视为“天人感应”之灾兆,曾有史载曰“夏桀之时,为长夜宫于深谷之中,男女杂处,十旬不出听政,天乃大风扬沙,一夕填此空谷。”
平天道教派借这一场史无前例的沙尘暴,高举反虞大旗,四方云动,天下之势陡转而下。
然而这一切似乎都与那个人无关。
黑色残破的大旗正在落日下发着光,旗上的三条青龙也在落日下发着光,旗帜旁的一座残破的客栈也发着光。
这已然是一个远离战火,远离喧嚣的世界。
他就坐在落日下,直直地看着这面大旗,他的脸上也在发光。
他是个很随和的人,有好衣服穿,他就穿着;没有好衣服穿,他就穿破的。
“阿方,你怎么还穿着这一身破衣服?拿过来,大娘帮你补补。”隔壁的老婆子说道。
“阿婆,我就这副身板子,穿什么都行。”他答道,依然穿着一身破烂衣服。
有好酒好莱,他就猛吃;没有得吃,就算饿三天三夜,他也不在乎。
“阿方,过来吃饭,阿方你人呢?”伙夫大声喊道,四处寻觅不到他。
“他屋顶上睡着呢,半天叫不醒。”小二答道。
就算饿了三天三夜后,他还是会笑,没人看见过他板着脸的时候。
“阿方,来一壶酒。”对街的铁匠高声喊道。
现在他就在笑:“半斤酒水入我肚,醉掷空壶莫发怒”。一个酒壶高高地抛起来,越过屋檐,落到铁匠面前。
顷刻间,咒骂声便隔街而来,“他妈的,你小子真把老子酒喝光了?”
他笑得很随便,他的笑容中,绝对看不出有一点儿恶意,更没有那种尖刻的讥诮。
他隔着长街高声喊道:“老铁莫急,来客栈里,我请你喝一斤烧刀子酒”。
过了会儿,从对接传来铁匠粗犷的声音:“你请我喝酒?你请得起吗?”
他笑道:“怕什么,先跟老板娘欠着。”
老板娘名叫阿絮,是这座无歌客栈的主人,约莫三十岁,泼辣婀娜,眉横杀气,眼露凶光。常因看不顺眼客人而手持菜刀破口大骂,若非无歌客栈是镇上唯一的客栈,怕是不知要吓跑多少过客。镇中熟客却是习以为常,每见此情形,均是掩口偷笑。
前些时日刚从西南刮过一阵大风,他半埋在沙中,面色发青,浑身血污,昏迷不醒,浑身骨头几乎断了一半,但他仍然活着。
于是他便被阿絮捡了回来。
阿絮从未见过有人受了这么重的伤竟然还生机勃勃,医治仅月余便可下地走动了。只是问他其过往时,他一脸茫然。试探多次,阿絮方才确信,他确是失去了所有的记忆。
阿絮只得留下他,做了客栈的跑堂。
无歌镇便是这个镇的名字。这是一个地图上寻不到的边陲小镇,何时建立已不可追溯,镇子地狭人少,阿絮在镇东破口大骂,镇西的人亦能听到。
居民约莫五百余人,大多是十几年来因为在迁徙河套时迷失了道路,方才走到了这个戈壁边的小镇。因其方圆数十里仅有这一处水源,且戈壁似乎浩瀚无际,是以远行者大多离开后不久又返回无歌镇。久而久之,竟成为了迷路者的避风港。
现在,他也成为了无歌镇一个迷路的停留者。
他告诉阿絮,他叫林方。
虽然他已经记不起什么了,但每日必做的一件事便是爬上客栈的屋顶,坐在屋檐的一角,远远地望着南方。只有那一刻,他才会露出茫然的神色。
林方林方。
阿絮默念这个名字,心道:
你也是一个想忘掉过去的可怜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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