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故人来
一向穷开心的王小芸最近有了点儿小烦恼。
大弟今年虚岁已经十二岁了,马上就要到了娶亲的年龄,可家里能拿出的彩礼似乎不太富余。
头几天无意中听到爷娘商量着要把她送到镇上的刘家做丫鬟,好换几个银子给弟弟娶婆娘,
这让她心中颇有点小闹腾。
虽然早就受够了家里难得吃上一回肉,每天都有无穷无尽的农活要干的日子,但就这么被送出去前程皆定,吧嗒吧嗒嘴总不是那么对滋味。
倒不是爷娘对她不好,可乡下村里的风气就是这样,女儿总是要为儿子铺路的,周围的小姐妹们都是这么过来的。
前年,三叔家的春花为了给哥哥娶媳妇,被换亲给隔壁村的瘸子。对比起来,她宁可被卖出去做丫鬟,好歹还有个折腾的余地。
所以,她不怨,仅仅是感到些许困扰而已。
她天生是个惫懒的人,虽说受制于环境一直很克制,但总难免在些大事小情上显露出来。
在家爷娘能容你,到了刘家院里那不是任由磋磨,动辄得咎嘛!
干得不好不知哪天被打死,干得好了将来也不过是配个小子一辈子劳碌命,总不能去爬主人的床吧,这冷不丁降低要求有点儿下不了手啊。
哎呀呀,只愿这日日的鲜花野果供奉,家里那位小祖宗莫要贪玩,总要把正事做了方可图长久呀。
……
话说离小芸生活的这个村子不远,就有一个颇有规模的庄子。
听说庄子的主人是京里的贵人,家大业大的,故此庄子常年空着,只有几个管家仆妇打理,等待着主人心血来潮的或春游或秋猎。
庄子里的人一直都很低调,村儿里的村民就更是本分,所以虽然离得近,两方却一直相安无事,没有什么交集。
但这里却并不包括王小芸。
事实上,王小芸五岁的时候就跟贵人家的三少爷,当时年方十一的李羽之见过一面。
之后更是她给他送过瓜,他给她掏过雀(qiǎo)儿,她给他采过花,他给她打过枣儿……
总之在小豆丁的有心讨好,以及男孩子对乡村野趣也颇感兴味的情况下,每回李三少来到这乡下地方,都要陪王家小丫头耍几天,一直到李羽之十九岁的时候中了举人,需用功读书以备大考后方再没来此!
会出现这种情况,这都得益于王小芸家的地就在进入李家庄子必经的大路旁。
当年的李三少爷还童心未泯,为了更好的欣赏乡村景色,弃了名驹不用,溜溜达达的牵着马走向庄子,一路过王小芸家的地,扑哧一声就乐了。
只见地头里搭着一张草棚,棚里坐着一大一小。
大的那个腿里盘着半个寒瓜,手里拿着一个木勺,狠狠的挖了一块塞进嘴里,撑得嘴角两边鼓了包,满足的眯了眯眼。
粉红色的寒瓜汁顺着嘴角流下来,她随手从旁边撸了片草叶子擦了一下,又重新挖了一块小小的,送到对面的孩子嘴里。
这李三少打小长这么大,还真没见过谁这么吃东西呢!立即跑到俩孩子面前,也不说话,就瞅着他们俩乐。
小的那个理也没理,继续抻个脖子,张着嘴,像个家雀儿一样等着姐姐喂。
大的那个抬头看了他一眼,小小年纪却小大人儿一样颇为淡定,往旁边主动让了让,又从左腿边搬出另半拉寒瓜,放在了他面前。
所以当天晌午,李三少就美滋滋的带着胸前点点寒瓜汁回去了。
二人从此便结下了那些许的缘分,虽然微薄,但对于小芸来说也够用了。
她一向是知道如何结善缘,得善果的人。
……
看着镜子里朦胧的面容,王小芸不由得感叹,就冲那尖尖的惹人怜的小下巴,就知道自己这一辈子是个什么光景了。
没什么好犹豫的,选择虽然有很多,但就属这一次最好,干了!
小祖宗的花果都已放好,猪也喂完了,午饭已经做好留在锅里,准备的小菜也已经放到了食盒中,就差面前这一碗药。
它已经晾了有一会,温度是正正好……
微微合了一下眼睛,王小芸一口把药闷了,拎起食盒,走出了家门。
进入庄子比想象中容易的多,多亏了李三少的身边人还记得自家少爷曾经有这么一个小玩伴儿。只是见她描眉画眼儿收拾的这一出,那眼中的玩味不免深长起来。
经过下人通传,小芸终于见到了已有三年未见的李羽之。虽然先前多有思量,但猛一见到,小芸脑中不免还是有一瞬间的空白。
他变了,变得她都要认不出了。
个子早已长成,高大健硕,比一般的读书人要壮实得多,现在的她不过刚到他的心口。原来还有点青涩柔软的脸庞也变得刚毅棱角分明起来。
最让人陌生的还是那双眼睛,原来总带着笑意的眼睛变得更加细长,眼内一片古井无波,现在的小芸已经无法从中得到任何信息。
她知道,今天是一场硬仗,但她一定会得到想要的结果。
向领路的小厮谢过,抬头再面对李羽之,小芸不由从心绽放出一个笑容。
“李哥哥,好久不见,芸儿都要认不出你了。”
李羽之也回了一个浅笑,指了身前的椅子说了一声‘坐’,便率先坐了下去。
小芸不由为他的冷淡愣了一下,随即回过神来,大大方方的坐下,把食盒中的小菜一一摆了出来。
“也不知道哥哥的口味变了没有,随手做了几个小菜,哥哥尝尝,可还喜欢。”
李羽之起筷每一道菜都尝了一口,便放下筷子轻声一叹,“芸儿,你长大了。”
小芸闻言低下了头去,轻声道:“哥哥都要成亲了,芸儿可不就得长大了。若是不长大,就总想着,哥哥要娶的,也许是我。”
李羽之一听,心中也难免有了一丝不是滋味,连忙转换话题,“不说这个了,对了,你有继续读书吗?”
小芸知他不愿多谈,也收拾起精神应对,笑道:“你也知道,乡下哪有女娃儿读书的道理,自从你走后,我不过跟着弟弟偷偷学几个字罢了。”
李羽之笑叹道:“早就知道你是个有主意的。”
李羽之一直觉得,这小女娃是他少年时代最鲜亮的一抹记忆,简直像个小牛犊,天真又倔强。只是不管记忆多鲜明,缘分到了,他们也便不得不散了。
不是没想过娶妻后就把她留在身边,只是少年时她的一句‘宁为穷□□,不做富人妾’他始终记在心里。
小芸听他一言,不由自主红了眼圈,手中的衣角几乎要扯破,叹道:“主意再大,也大不过命去,我也不想磕得头破血流。可是哥哥,我,我舍不下!”
随即恨恨的抬起眼直视李羽之,“我舍不下,所以明知不该,明知你是个狠心的,还是豁出脸面来找你。因为我不找你,也许明天就会不知道被送到哪里去,不知道会不会配给哪个男人,不知道会不会死在外面!再也不能见你,再也不能想你,再也”小芸说不下去了,声音哽在喉咙里,憋得弯下腰去。
李羽之见状也顾不得拿捏姿态,一把将小芸从座位上拉起揽在怀中,边轻抚她后背边道:“芸儿,你别急,别急,慢慢说,我知道,你的心我都知道。”
小芸趁势双手搂住李羽之的背,把脑袋埋在他的怀中,抽了几下鼻子,一会,闷闷的声音传了出来,“你知道?那你带我走好不好,你带我走吧,哪怕一个月也好,哪怕一天也好,让我能待在你身边。”
“我不贪心的,只要你一成亲,我就离开,这样我就满足了,到时我会好好过下去的,绝对不让你担心,我会好好的。否则我不甘心,我不甘心”说着,声音愈发小了下去,只有滚烫的泪水,浸湿了李羽之的胸口。
就这样过了良久,李羽之轻轻的吁出了一口气,“好,我带你走!”
李羽之也许终其一生都不明白这一句‘我带你走’对他的芸儿来说意味着什么,而王小芸为此又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
现在的他只知道,这个他从少年时起就记在心里,成亲前也忍不住来看看的女娃子正如小猫一般乖顺的伏在他怀里,听到可以跟他一起走后,带着泪珠的脸上露出浅浅的笑容,让他心里火热起来,不禁双手搂得更紧。
……
真是个狠心的,站在庄子大门口的王小芸一边轻敲双腿,一边在心中埋怨。
不过摸摸怀里揣的银两又忍不住低笑,这投怀送抱的招式虽然老旧俗气了点,效果却是实实在在的,对付男人,越简单的方法,往往就越有效。
等到小芸缓缓进了家门的时候,天色已经颇晚了。不过爷娘因为快要将她送走心中愧对,便对她这阵子神神秘秘不着家格外宽容起来。
晚饭时,小芸将爷娘聚到了饭桌前,从怀中拿出一张身契,以及四小锭银子来。
“我把自己卖给了李家。”小芸只说了这一句,便不再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他们。
王小芸跟李家少爷那点子少年情谊这做爷娘的心中还是有数的,偶尔也动过把她给李家做妾的心思。
不过那时孩子太小也不合适张罗,等孩子大了,那李家少爷却已多年不现身,所以这茬儿也仅是想想就过去了。
即使这两天听说那李少爷回来了也没放在心上,都三年前的老黄历了,人家哪还会记得这么个乡下丫头。
没想到这李少爷竟还念旧情,要不买一个像小芸这样的丫头五两银子就足够用了,哪里会让她拿回来二十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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