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六章公私分明
萧俊亦神色一顿,渐渐变得纠结起来,良久,他道:“公事是公事,私事是私事,我相信她能分得开。”
李方涵不再说话,站在一旁等他将文件签好,忍了半天,他终于还是又问,“总经理,舞会那晚,你明明已经打算放弃报仇,为什么后来又改变了主意?”
“我没有放弃报仇,只是不想伤她的心,搞垮艾瑞克集团的方法有千百种,我不想选择最卑鄙的方式让她心寒。可我最后,到底还是没能阻止得了素素。”萧俊亦轻声道。
李方涵眼眸变得深沉,他看向窗外,白花花的日光砸落下来,树影斑驳,“你有没有想过,那晚不是你没能阻止她,而是有人故意要将这件事闹出来。”
“你是说……”萧俊亦回忆起那日一团混乱中,唯有一人自始至终都很冷静。
“叶小姐似乎早就知道这件事,还有景辰熙,要不然那晚他们不会配合得如此天衣无缝,依景辰熙的手段,若是事先已经知道有人来闹场,他会将现场布置得严严实实,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可是那晚,素素没有任何阻碍就进了宴会厅,将那件丑闻公诸于众。”李方涵认真分析。
那晚之后,安素素像从未出现过一般,在他生活里消失得无影无踪。他遍寻不着,于是去酒店调录像带看看她的去向,结果酒店的保全半字都不肯吐露,只说录像带早被人拿走了。
“你说以退为进?”萧俊亦脸上挂着一抹凉凉的笑意,“不会,景柏然那么爱莫相离,这件事公诸于众,他与莫相离的婚姻就岌岌可危,他不敢冒这个险。景辰熙更不可能会这样做,将父亲的丑闻公诸于众,若是让景柏然知道,他不死也得脱半层皮。”
李方涵也实在想不通,他看着窗外两只小鸟嬉戏着追逐对方,他灵机一动,“会不会是苦肉计?”
“哦?”萧俊亦诧异地看着他,静等他的分析。
那个念头在脑海里一闪而过,李方涵急忙道:“为了让叶小姐愧疚的苦肉计,如果叶小姐早已经知情,他们故意将这件丑闻在舞会上公之于众,而叶小姐明知道却不曾告诉他们阻拦,那么叶小姐对他们必是又愧疚又心疼,今后她就不会再让任何人伤害他们,而景柏然早已经跟莫相离坦白,他俩在叶小姐面前演戏,闹着要离婚,让叶小姐更加歉疚。”
李方涵说的话虽然不符合逻辑,但是却有一定道理。当时景辰熙把安素素带走,他立即追去,却被人误导去了别的楼层,等他将整个酒店都翻了一遍,安素素早已经不见踪影,后来他从一个乞丐嘴里得知,那晚有一个很漂亮的女人被两个身着黑色西装的高大男人带走。
景辰熙变态能将一个人悄无声息的弄走,不可能阻止不了安素素的胡闹。这只有一个解释,就是他们全家都在骗叶雨晴。
萧俊亦从他的话里迅速得到这样一个信息,他眼眸深邃起来,若是如此,那么景家的人不是一点点可怕。能够舍弃自己的清誉来让他跟小九产生误会,这样的不计一切后果的行为,实在让人胆战。
正是如此,他更加肯定当年那场车祸是他们有意为之。
可是他不会放弃小九的,就算他们要一起下地狱,他也不会放弃。
……?……?……
叶雨晴送小鱼儿进了幼儿园,出来时接到叶明磊的电话,她犹豫了半晌,然后接起来。她没有出声,对方也沉默着,过了一会儿,对面传来叶明磊幽幽的声音,“小九!”
他的声音里充满了无奈,叶雨晴想起那晚他的表白,心肠冷硬下来,若是没办法回应,那就拒绝到底。她不想让叶明磊变成第二个韩非凡。
人的一生,没有多少个十一年可以等待,她已经欠了一个人的情十一年,不想再欠另一个人一生。
“大哥,我们见一面吧。”
叶明磊选择的地点不是高雅的咖啡厅,也不是奢华的旋转餐厅,他带她去的地方是一座不算高的山。车在山脚停下,他下车,绕到副驾驶座外拉开车门,极绅士的邀叶雨晴下车。
叶雨晴搞不清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刚才他来接自己时,她上车就要说明自己的态度,却被他阻止了。一路上两人再没有交谈一句,她心事重重,也没注意他要带她去哪里,等她回过神来时,车已经在山脚下停下了。
她没有将手搭在他手上,而是避开他的碰触,径直下车。叶明磊神情黯了黯,然后关上车门,他从后座拿出一个背包,笑吟吟道:“走吧,我们去爬山。”
叶雨晴仰头看着这座山,心中顿时一酸,这座山叫牛头山。小时候,学校里总组织学生来牛头山野炊,她出生在家世显赫的叶家,每次爷爷都不准她参加。
有一次她躲在假山上哭,叶明磊见到了,就带着她去厨房里偷些吃的东西,然后带她来野炊。那是她童年记忆里最美好的时光,爷爷不准她做的事,叶明磊总会想尽办法弥补她,所以对这样一个大哥,她做不到绝情绝义。
即使那晚她被他逼得崩溃,再见到他时,她仍然不想责备他半句。
他是最疼爱她的大哥啊,在那些青涩的年纪,他给了她唯一的友好与温暖。
叶明磊在前面,她跟在后面。她穿的是高跟鞋,山路凹凸不平,很容易扭到脚。她走得极慢,每一步都小心翼翼。年幼欢快的时光在眼前重现,曾经在这条路上,她在后面跑着追前面跑的叶明磊,结果一个不慎摔了个狗啃泥。
她趴在地上哭得惊天动地,叶明磊连忙跑回来,柔声叫她鼻涕虫。然后将她扶起来,检查她有没有受伤。
她坐在地上耍赖,不肯自己走,他就蹲下来,让她爬上他的背,将她背上山。即使累得气都喘不过来,他仍笑着说:“大哥要这样背你一辈子。”
那是多么沉重的承诺!
叶雨晴想起过往,眼睛一阵湿润,脚下也没有个准头,一脚踩进坑里,整个人顿时向前栽去。她尖叫一声,身子却被人稳稳地扶住,她的鞋子卡在坑里,细长的后跟断在里面,她有些窘迫,笑着道:“早知道你要来爬山,我就不该穿高跟鞋。”
叶明磊在她身边蹲下,将她的脚从鞋子里取出来,然后扭了扭,问她疼不疼。呵护的姿态一如从前,仿佛那晚的事只是一个幻影。
叶雨晴摇头,他将她的脚放在膝头,然后从背包下面取出一双粉色镶水钻的板鞋,叶雨晴看到鞋子,眼睛里渐渐凝上了泪,他还记得,都记得。
记不清是哪一年,念慈恩给她买了一双很漂亮的板鞋,那时她最喜欢粉色,更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当妈妈将鞋子穿在她脚上时,她爱不释手。
当时恨不得连睡觉都抱着睡,结果第二天起来,她的鞋不见了,她找遍了整个屋子,都没有找到那双鞋。她哭得很伤心,正巧叶明磊放学从她门前经过,看到她哭得泣不成声,就进来安慰她。
她哭得很惨,脸上满是眼泪鼻涕,给他形萧那双鞋。他笑着揉她的头项,“不就是一双鞋么,大哥给你买。”
叶明磊为了给她买到她想要的鞋,旷课将Y市的大街小巷全都跑遍了,结果都没有找到。他旷课的事惊动了爷爷,爷爷将他狠狠修理了一顿,他打死也不肯说自己是为了去给她买鞋。
最后爷爷让他罚跪,她听到念慈恩说起,急忙去堂屋看他,他对自己被罚跪的事不以为意,反倒很失落的揉着她的脑袋说:“小九,对不起,大哥没找到那双鞋,不过你放心,大哥一定会找到买来给你的。”
事过境迁,叶雨晴没想到叶明磊还记得这件事。这些年,她穿过许多鞋,舒适的,不舒适的,可唯独对那双鞋念念不忘。
穿上板鞋,水钻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头上有雨在下,叶明磊仰起脸来,“啪嗒”一声,两颗水珠砸落在他脸上,然后越来越多。他顿时慌了,“小九,怎么了,是鞋不合脚吗?”
怎么会不合脚?可是大哥,你知道吗,当一个人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的时候,就会一直念念不忘,等她有一天得到了,她就会想,其实当年喜欢的理由纯粹是因为没有得到。
她摇头,抬手却抹眼泪,然后笑道:“谢谢你,大哥。”
谢谢你无论是风雨交加还是日丽风和,你都在我身边陪着我度过,可是你的爱,对不起,我永远都不能回报。
“傻丫头。”他站起来,下意识又揉了揉她的发,然后牵着她的手往山上走去。这座山并不高,大约走了一个小时,他们到了山顶。
正是八月炽热的天气,没想到这里竟有两个年龄不大的孩子正在野炊,两人怕晒,躲在一棵茂盛的柏树下,小女孩偏着脸看着大男孩,“哥哥,你做的肉丝炒饭真好吃。”
大男孩宠溺地看着她,眼底毫不掩饰的爱意,或许只有现在的他们才懂。“影儿,你乖,好吃就多吃点。”
小女孩很漂亮,笑靥如花,就着他的手,吃得极满足。大男孩眼里那抹惊.艳与爱意越来越浓。
……?……?……
叶雨晴眼前一阵朦胧,恍惚又回到那年的春天,万物复叶的季节,叶明磊背着她爬上山,累得满头大汗,却没有叫过一句累。当时他是否也如眼前这个大男孩一般,对着年幼的她,有着满腹无处可诉的爱?
叶明磊在一棵松柏下铺了一张毯子,招呼她过去坐,却见她盯着前方发呆,那两个小孩已经走了,她却一直没能回过神来。
叶明磊轻叹一声走过去,将她揽着向铺好毯子的松柏下走去。叶雨晴回过神来,端端坐在毯子上,叶明磊将带来的东西一一放在毯子中间,然后坐到她对面。
叶雨晴这才注意到,毯子中间摆着一个巴掌大的蛋糕,他插了三根蜡烛在上面,然后点燃。蜡烛触火即燃,明明灭灭间,她仿佛想起,今天是叶明磊的生日。
“大哥。”她慌张起来,今天是他的生日,可是她却没有给他准备任何礼物,就在见到他之前,她还打算说些伤他心的话。
叶明磊目光柔柔的看着她,经过那一晚的表白,他看着她的目光不再克制,眼里的情意再不容她忽视。“小九,什么都不要说,给大哥唱首生日歌,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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