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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节:不速之客


逹川以为自己这趟必死无疑,但死神放过了他,让他再活多次,比以前只多了几道疤痕,也许这是这次死里重生的见证。

        能呼吸真好,能感觉真美,他会牢牢记着这一天,会珍惜这天得到的一切一切。从前的他死了,今天的已不是昨天的他了,要好好的活下去。

        他动动两手,动动两腿,除了伤口上还有撕裂的痛楚外,感觉跟昨天无异。他好不容易折腰坐起来,看看两手,抚摸两腿,像久别重逢的友人,很想来一个拥抱,庆贺这次的重生。

        他一手按在膝上,另一手撑在地上,摇摇晃晃的终于站了起来,望望天上的繁星,多美,这是以前未曾感觉到的,都是普通不过的东西而已,平日把它们都忽略了,重生后却感觉到世界上每个细节都是美,都是难得的。

        他迈步前行,茫茫没有方向,只管继续走,谁会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

        由那天开始,他每天都锻炼自己,立志要成为一个警察,一个优秀的警察。

        凭着坚韧的意志,打不死的精神,他终能如愿当上了一个军装警员,为人民服务。他的专注,对警队的热诚受到上司的关注和赞赏,获得连连晋升,成为了一个高级便衣警员,负责调查严重有组织罪案。

        他觉得生活充实得多了,再不像以前浑浑噩噩的过日子,没啥意义和目标。

        他一直在跟踪着克洛和瑞珊二人,直觉觉得在他们身上可找到魔人的资料,纵使有人说人类社会已经灭亡了,下一个世纪必是魔人的世界,人类只在苟且偷安,等待终结或转投魔界,成为魔人的一份子。

        大势所趋,若要生存,人不得不顺着世界的趋势走。

        他们不是神,根本没有能力去扭转这个趋势,改变自己的命运。

        若要继续生存,成魔是唯一的途径。以魔人为敌也许是愚不可及,自取灭亡的行为。

        逹川想不了那么多,矢志既决,不会走回头路,人与魔是不可共存的。一边也慨叹世界怎么会变成这么的一个局面?人心不足,人们都为了私欲而活,贪婪盖过了正义,众人都变得自私自利,没想过大同,互相关爱,世界变得丑陋了。

        「不用回酒吧工作吗?」瑞珊问克洛。克洛腼腆一笑,没有回答。瑞珊知道他不舍得她,不想上班,回以一笑,心有灵犀,像知道彼此的想法。

        「长大吧,不要太孩子气好吗?」瑞珊故意揶揄他,要他不要因为她而荒废了事业。

        克洛听得她这样说,更感窘困,但心里仍不想离去,没有什么行动,拖延着时间,拖得一分钟得一分钟,站得闷了便大着胆子上前搂搂她,因为他们未曾试过如此在街上众目睽睽之下作亲热的行为。

        瑞珊淘气地皱皱眉头,抽着鼻子,假装不悦,伸手在他膊上推了一把,然后又撇着要笑的嘴,扭扭捏捏的摆着身体。

        「时间不早了,别太痴缠吧,难道要老娘跟你捱饿不成?」瑞珊发娇的嗓音,克洛愈听就愈是不想离去,伸手揉揉她的胳臂,然后顺着肘子一直滑下去,捉紧她的掌心,被她的晃动甩开了,最后只能用指尖揑着她的尾指。

        瑞珊冲着他闭目嘟嘟嘴作一个啜吻状,克洛笑了,心也甜了,望了她半天仍未觉厌,忽有当众吻她的冲动,即凑个嘴去吻,她即躲开,在他的脸上轻轻搧了一巴掌。

        「小孩子,站直啦,别趴下!」瑞珊突然严肃起来,娇滴滴的睁着可爱的怒目盯着他,他即依言站直了,并提起了手,反出掌心于额旁,作一个军人敬礼状,说:「yes,madam!」,说时两眼骨溜溜的打了几个圈。

        在偷听着的达川撇不住笑了。

        瑞珊忍俊不禁,笑的过溃不成军,肚子也酸软了,站不直身子,借势对准他的臀又搧了一把,他即如机械人般晃着绷得直直的膀子,高高的提着腿大大步的向前迈去,她格格的笑过半死,惹来街上路人的侧目。

        克洛回头作礼,咧嘴笑笑,问「今晚你会不会来酒吧?」,瑞珊笑着点头,克洛竖起姆指高高过头示意,然后回过头去,强逼自己如风似电的跑了开去,在人群里左闪右避,穿穿插插,灵活如豹。

        瑞珊看着他的影子渐渐远离,即收起了笑容,沉思了一会,转了身,木无表情的踱步走去。

        她很清楚知道自己在欺骗着克洛的感情,他注定要受到伤害,她曾经想了又想,这是否唯一的办法,想穿了脑袋想不出其它可行的办法。

        她也不想这样,还是要这样,说自私,她承认,谁不自私?要犠牲他,所以她要对他好,算是补偿他失去的一切。

        她也不是在犠牲吗?

        爱一个人不容易,假装爱一个人更不容易,还要不露破绽的去骗。得到的会否比失去的多?

        她又断然停止思索这个问题。只想依计划进行。

        她要停止思想,可这并不容易,脑袋一动了就难以停止,你愈是不去想,那些影影绰绰的画面却又被端到眼前,要躲也不能躲。

        她盘起两腿,静心闭目的坐在家中客厅的中央打坐,每逢遇到烦恼,她都会这样做,只有心平气和才能让脑袋正常运作,清晰地思考。

        临睡前,她翻开了手机看看,漫无目的的浏览着,看到什么什么的外地新闻,什么国家政治动荡,示威的示威,罢工的罢工,政府一样的镇压,军民一样的冲突,同样的各有所伤,一样的有人趁火打劫,街上一片狼藉,如一片战场,人类又回复到未开发的年代,脱去了毫不称身的羊皮,依着私欲而为。

        跳到另一块网页,又看到什么什么的名人秘密的私生活,名女星劈腿爱上另一个奇貌不扬的小角色,正印怒不可遏,暴跳如雷,但却能以演技掩饰过去,翘嘴笑笑,跟记者谈笑风生,一面不在乎,企图把事实变成谎言,只要别人不相信,面子仍可保着,把心理调节一下,什么也像没发生过,他们仍是观众眼中的金童玉女,不要在人眼前丢脸,撑稳。

        城中富豪慷慨解囊,一掷数亿元救助地震遗孤,画面上看到他两眼热泪盈眶,鼻头发红,说话时喉头喀喀嗤嗤的吞吐着浓痰,令乏味肺腑之言变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令无知者动容。那边厢他的上市公司股价稳步上扬,节节上升,连锁店开了一间又一间,以大减价招徕,一飨劳苦大众,却把老店打压得奄奄一息,站不住脚便成为历史,等待被政府列为法定古迹,大规模的拢断仍是无法无天的蚕食着我们的社会。

        现今世界,科技发达,生活水平上升,文明大步的迈进,世界在变,人心在变,物质可以满足人心,但人心可会有满足之日?人心与脸可会内外如一?

        互联网上信息爆炸,像四周的空气,永远都吸不尽,除了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外,也能看藏在互联网后,显示器前的人,像看到他们羊皮下的狼相,千奇百变,光怪陆离。

        瑞珊手掌感觉到手机断续的震动,心头晃了晃,触电似的感觉。

        「是我。」短讯劈头第一句是这样的简单,似是毫无意义的两字,但却表现出二人的亲密的关系,二人的默契。

        瑞珊没感奇怪,已猜得出是谁发来的短讯,一股莫明的火热又再扩张,烘着铁一般硬的心头。

        「我想你。」秦可的甜言蜜语,对她并不凑效,起不了丝毫作用,反之令她郁闷。

        她不爱他,但他很爱她。

        纵使秦可身边美女如云,但他对瑞珊却情有独钟,非得到她不可。他爱她,愿意为她付出所有,已达到一个不择手段的地部。

        其它的女生只是他的玩物,只是用来滋养着对她的爱火的玩物。

        「你在哪?」他在寻觅着她,靠手机来传情。她不会说出自己所在之处,对他的苦苦追求从未动过情,曾经想过转个电话号码,但矛盾的是她仍要跟他保持联系,他是她鱼纶上的鱼儿,不能放过。但她仍未有驾驮他的能力,只制造着等着一个机会。

        「我很怀念你的体香。」他爱说这种挑逗的说话,满以为逢女生都会为他着迷,向他投怀送抱。惟独欠了她的拥抱。他渴望以久了,饿得饥肠辘辘,快要发作了。

        那一次,他强吻她,幸好嘴巴未及脸上时已被她挣脱了,只让他一尝她身上的香气,这阵香味一直储存在他的脑袋内,不时都会翻出来再次品尝。

        瑞珊对他的调侃已听的腻了,不嗔不笑,唯有以沉默回应。他就是不满她这样的沉默。沉默是一种态度,是一种反抗,无论他怎样的哄她,她都不为所动。他给她买过多少名贵的手提包、颈链、戒指,所有他能力做到的,他都悉力之赴,可惜仍未能让她动心。

        得了世界又如何,欠了她,等于失去了全世界,一无所有。

        「有空吗?」他压着嗓子低声的问,盼能加添几分诚意。可瑞珊不是那般扭扭揑揑的女生,意向已决就不会变更,不爱他,就是不爱他,没有别个答案,也没有中间,黑白分明,絶不含糊。

        从电话讲机可听到他频频深呼吸,有长长的吁气声,极力控制自己不悦的情绪,为了她,他只好强忍下去。

        她是惟一让他甘愿妥协的人。

        「好吧,说些什么吧,嗓音也让我听听吧。」低沉的温婉的语气,却带着煎人的烈焰,烧烫着喉头。

        「放弃吧。」瑞珊絶情的一句,像尖锥扎进心坎,痛的发狂。「嘟......」长鸣的讯号音,震撼着耳窝,刺穿了耳膜,蹿进脑袋,回响着,眼前一片发白,什么也看不到,手心中的,耳边的手机像腊蠋般溶化,一滴一滴的,一滩一滩的掉在地上,顷刻凝成一块硬帮帮的胶料。

        他始终都不甘心,不甘心这般被拒絶,在于爱情方面,他像从未遇过滑铁卢,只要他肯首,什么女生也会向她投怀送抱,向他献媚,一向都不乏女色。

        然而,遇着瑞珊,他却一败涂地,无论如何扭尽六壬,他都胜不过她,而一颗情心却自投罗网,让她俘虏了,任凭她摆布。

        瑞珊关上手机,心中暗喜,知道这尾鱼必能自愿上钓,所以她一直都钓着他的心。

        欲钓大鱼,不必强费劲,放长鱼纶让牠好好的挣扎几回,让牠发狂,精力耗尽时,就是擒服的最好时机。

        她知道秦可不会明白,他是她网中的鱼,怎的也会被她生劏活剥,成为她的犠牲者。

        因为他是活该的。

        以一命换多个无辜的生命,算是便宜了他。但他到死的一天也不会明白自己所犯的错,在他的脑袋里,自己才是最重要,是最有权活着的人,别人为他犠牲一点怎么也是值得的。

        秦可认为武功高强如他的人,是应该永远不死不灭的。

        秦可顾不着掌心被灼烫过的伤口,匆匆的拽门而去。一路上,睁着变得通红的眼睛,蒸发着不知是泪还是汗的液体,水蒸气丝丝的袅袅上升,横着眉,竖起了目,皱紧了眉头,抽着鼻子龇言咧嘴,两拳不知不觉的握得紧紧的,劈哩啪嘞的作响,一脸火光的他,把行人把吓的怕了。

        路人一边躲躲闪闪着,一边又好奇的注视着他。

        秦可在街上迈着大步,每一步也踏得狠狠的,水泥地上成了一个又一个浅浅的凹陷。荧光蓝色的长发,逆着风往前飘散着,半掩着他的脸,在发丛间透出爱与恨的光芒。

        「啊!」他按捺不住,驻足仰天一声怒吼,把周围的车窗,楼上的窗户也震的碎了,嘎啦嘎啦的掉在地上,路人争相走避,只见玻璃碎从高空飞下,撒满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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