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客居 > 殡仪馆旁开饭店,人都挤爆了 > 第148章 首战告捷

第148章 首战告捷


一开始侯小峰觉得林冲卖的品类实在太清淡,可是等他一吃上,他就不这么想了。
  没错,棒碴粥素是素了点,不过口感可一点都不比大鱼大肉来的差。
  吃惯了滋味生猛的食物,来点这些清淡饮食调剂一下,不失为是一种享受。
  “林大厨,我收回我刚才说过的话,重新再评价一次。你这棒碴粥,我认为做的口味非常不错。看样子,你似乎打算主攻年代食物了么?”
  “嗯。”
  现在已经时近中午,林冲也感觉到有点饿了。
  自己盛了碗棒碴粥,配着咸菜花卷坐到侯小峰对面开吃。
  “新名字想好了吗?”
  林冲撕片花卷送进嘴里,想了一会儿。
  “就叫拾光小馆吧,拾金不昧的拾。”
  正在门口喝粥的侯小峰听到名字微微一愣。
  “这个拾字用的好!”
  “这样吧,反正今天下午我也没事,陪你去市里跑一趟,把饭馆名字换过来怎么样?”
  “行啊。”
  林冲一口答应下来,反正这两天客流稀少,趁着不忙把门头换换,总好过将来忙的不可开交了再去做吧。
  “既然经营的是年代饭,我建议你可以稍微注意一下氛围感。比如做个稍微好点的门头,弄个带整体灯箱的那种。以前起源小厨的,有点简单了。”
  林冲摇摇头。
  “弄那么好的没必要。我这饭馆的客户主要来源于欢乐谷,晚上人少,整体灯箱有点浪费,用亚克力抠几个带灯字倒还可以。”
  林冲之前盘店的时候就打听过了。
  欢乐谷里面有温泉、洗浴,也能提供住宿。
  所以这里晚上一样有游客,只不过没有白天人多罢了。
  林冲目前的门头就是带灯字,做起来又快又省钱。
  “说虽如此,不过还是建议你考虑一下氛围,比如说在旁边放个露天电影什么的。”
  林冲笑笑。
  “这法子倒是挺有感觉的。不过要做露天电影,要买投影仪,要买幕布,要准备桌椅板凳,总不能让游客从欢乐谷扛着板凳过来吧。”
  别看林冲现在是“千万富翁”,可他兜里再鼓,在投入方面也是个抠门。
  主打一个能省就省,能不花钱绝不花钱。
  他这次的门头,没有像上次那样,直接喷绘一个糊弄上去,就已经是巨大的进步了。
  “还有啊,做露天电影我卖什么?难道要跟游客说,客官,您看电影要不来碗棒碴粥解解渴?”
  侯小峰被林冲逗的哈哈大笑。
  “眼看天就变热了,你可以卖冰棍啊,或者冷饮什么的,比方说酸梅汤。至于投影仪嘛,这个你不用担心,我家里还有个便携吃灰的,借你用用。去年买的,总共也没开几回,4500流明,百寸幕布的话足够了,也是现成的。”
  “回头我考虑考虑。”
  不需要投资投影仪,这事儿就能商量。
  至于冷饮酸梅汤,他倒是可以有空的时候,去系统里头查一查。
  两人边吃边聊,说完门头的事情,在侯小峰软磨硬泡的追问之下,林冲把最近一段时间在卡迪亚的见闻大致跟他说了点。
  听到那边的紧张局势,侯小峰整个心都悬起来了。
  又听到大米兵动不动就开着坦克去抢饭,侯小峰满脸潮红,又激动又开心。
  开坦克抢饭吃,这场景,听起来就让人觉得热血沸腾!
  能让汉朝美食在异域大放光彩,这就是为国争光啊!
  如果换个老板,侯小峰一定认为他是在吹牛。
  可说的人是林冲的话,那就错不了了。
  人家没必要为了装个杯,在他面前撒谎。
  他的厨艺水平在那儿放着呢,还缺这一个两个的杯?
  有那么一刻,侯小峰觉得,当初真应该脑子一热,跟着林冲一块出国,见见世面去。
  只不过,当他把这个想法说出来的时候,却遭到了林冲无情的白眼攻击。
  在国外的时候,虽然他被大米人当个熊猫一样层层保护,可他无时无刻不想回家。
  鬼才想在那个地方多待呢。
  吃完饭,林冲关了门,坐着侯小峰的车往市里赶去。
  侯小峰知道有家店门头做的不错,特意带他过去看看。
  方案已经确定,沟通起来就很高效。
  付完定金,老板保证第二天就能过去安装。
  等两人把乱七八糟的杂事搞定,时间已经来到五点多。
  侯小峰开车把林冲送回去以后,才告辞离开。
  林冲今天准备的饭菜一共在二十份左右,卖了一上午也才卖出去一半多点,林冲原以为今天可能要剩下一部分,没想到六点刚过,店里就进来四个人。
  这四人,清一色的装修建筑工人打扮,其中两个,正是上午那两个食客。
  “老板,你这儿还有什么吃的?”
  黑脸的刚一进来就忍不住高声询问。
  “粥还有六碗,花卷只剩四个,卤鸡蛋还有九个。”
  林冲说的这个数,是扣除了自己那份的。
  另外下午的时候三叔三婶跟他联系过,晚上两人打算尝尝疗养院食堂的手艺。
  既然这样,就不用再给他们留了。
  “花卷有点少啊,粥也不够喝的,要不都给我们吧,还有卤鸡蛋,给你清个仓。”
  “行。”
  林冲下午回来的时候,就已经把棒碴粥给热上了,现在几人来吃,正好。
  不大一会儿东西备齐,喷香的浓粥一端上来,黑脸男旁边一个年龄大点的工人眼睛就亮了。
  这人是黑脸男的工友,在四个人当中年龄最大,已经小五十岁了。
  他年轻的时候,家里几乎天天喝棒碴粥,后来随着年纪变大,慢慢喝不到了。
  今天听到工友说附近有卖这个的,记忆中的味道一下子涌现出来,当即要求下班以后一块过来尝尝。
  那人伸出两根筷子,在浓稠的棒碴粥中搅了一下,等筷子拔出来的时候,筷子头上沾了一小团稠稠的粥团。
  送进嘴里仔细感受。
  那股久违的芳香,一下子涌现出来,让他情不自禁的闭上双眼,不知是在回味滋味,还是在回味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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