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初见罗先生
收到庄颜的信息时,还是云高风淡,这一会儿功夫,雨便来了。想着在公司附近随便应付了晚餐,再去赴约。结果处处餐厅都爆满,只好进了德克士。
这几年,这种快餐式食物在我们这样的四五线城市很是风靡,可我却不敢跟风。我吃了这东西总是胃疼,但左右也好过不吃。
一个汉堡配一杯果汁,标准搭配。
我寻了一处隐蔽的小桌子坐下,随即脱掉了被雨淋湿的帆布鞋,光脚踩在地上。
吃到一半时,一位穿着妥帖的男士走了过来,客气地问我,可否拼桌。
其实他大可不必征求我的意见,这地方都是拼着坐。出于礼貌,我很客地应了他:“你随意就行。”
没想到他竟回了句:“的确很随意。”我猜他是看到了我光着的脚。
我这才抬起头看他,顺带尴尬地把脚放回了鞋里。
他三十岁左右,身材高挑,体态匀称,眉间凌厉,眼角藏着不易察觉的温柔,样貌不算出众,将将就就的样子。乍一看,好像在哪里见过,却又想不起来。
本就不可口的食物,兀地多了个人,就再也吃不下了,只好翻着手边的周刊打发时间,想着等雨小点儿再走。
他见我不吃了,轻声问我:“怎么不吃了?”
“不想吃了,吃多了会胃疼”我漫不经心道。
他也不说话,起身离去,不一会儿又折回来,我看见桌上多了杯牛奶,他顺势推到我面前:“喝点儿这个,会好很多。”
这种情况下,我还真不好拒绝,便接过来,就着吸管嘬了一小口,有点烫!
他的声音随即传来:“小心烫!”
“噢……”
气氛一度尴尬到了极点,为了防止继续尬下去,我随便寻了个借口,溜了。连句“谢谢”都没说,哎!给忘了!
老娘也算活了二十多年,居然如此的怂,真是汗颜!
多年以后,我偶尔会想起当时的场景,竟然从尴尬中品出了温馨的感觉……
从德克士出来,雨识趣的小了些,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原本打算在店里坐化这一个小时再打车过去的,奈何自己不争气。
到早了也无聊,不如走着去吧,还能节约车费,嗯……这主意不错!
也不知是淋了雨,还是走路加速了身体血液流动的缘故,脑子突然就灵光了,想起刚才那男的,不就是庄颜的相亲对象罗先生吗?
怪不得觉着眼熟,我在照片上见过一次,是他没错了!
走到半路,收到了庄颜的信息:“308包房,速度!”
敢情这厮已经到了!我加快步伐,二十分钟以后,我到了。
我们的“老地方”——g派对ktv。
一路过来,雨虽不大,却也把我湿了个透,特别是鞋,一踩就“吧唧”出水,索性脱了提在手上,边推门边损庄颜那厮:“你特么挑得是什么时候,你看我,连内衣都是湿的,都怪你,要不是碰到你那相亲男,我……”
剩下的话,我是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了,因为我面前坐着的,正是那相亲男——罗先生!
此时此刻,我真的想寻个缝遁了,而那死庄颜,却不见人影。
我尴尬地笑了笑,也可能是哭丧着脸?和他打招呼,反正我已经摆不出别的表情了:“你好。”
“你好!原来你认识我?”他微笑道。
“呵呵,是啊,认得!后来认得的,噢!不是,是后来记起的,呵呵呵,庄颜给我看过你的照片。”虽然语无伦次,但我好歹把意思给表达清楚了。
“我也认识你”
“啊?”我有些惶恐。
“伯母给我看过小庄的相册,里面有你。”他解释道。
“噢,呵呵呵呵”。原来如此,我心想:怪不得给我买牛奶,敢情是想打亲情牌。
“刚才本想叫你一起过来的,不想你跑的太快”
我继续呵呵尬笑,他见我实在尴尬,便起身去点了首歌,声音不大: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是陈奕迅的《红玫瑰》。
我趁机出去给庄颜打电话,她居然还在逛街,说要一会儿才到,让我和罗先生先聊着,我质问她为何不提前告知我今晚还约了“相亲男”,她说是她妈安排的,她也不想独自面对罗池,所以才叫上了我,说完便挂了电话。
原来是让我来做那花前月下的大灯泡,啪啪啪!我对着空气比划了几下,权当抽她!
一边是庄妈妈钦定的女婿,一边是拜把子姐妹儿,我这灯泡着实不好当。
挂了电话,我想着去前台借个吹风机,把衣服烘干,没想到罗先生先我一步把吹风借来了,我只得连忙道谢。
吹干衣服已是半个小时后,主角终于来了,提着她“扫街”的战利品,满脸得意,哪里还见得着今早的悲苦样儿,并顺手甩给我两袋:“呐,你的!”
我接过来,白了她一眼:“知道错就好。”
果然,女人买买买,是能治愈一切不开心的,这厮还知道对症下药,那说明问题不大!
三人坐定,尴尬的气氛又上来了,像是腊月里熬了一整日的猪蹄汤,浓得发腻。是庄颜,先往“汤里”倒了一盆冷水:“听说,我要被订婚了?”
“是的!”罗先生回答得很坚定。
庄颜端起酒,灌了一杯下肚:“可我怎么感觉像是要被卖给你?”
“世俗的东西更能代表我的诚意,我暂时不能说是因为爱你,才娶你。另外,物质方面,我以后会努力给你更好的!”罗先生非常的诚恳。
“你就这么着急?”庄颜继续问。
“因为母亲年纪大了,想抱孙子,我也该结婚了。”
呵!还真是为了传宗接代。
酒真真是好东西,几杯下去,气氛便缓和了许多。罗先生挪到了庄颜旁边坐下,细细与她说着什么,包房里音乐声不大不小,刚好盖住他们交谈声,我独自喝着酒,甘苦不知。
人呐,爱得深沉时,的确难舍难分,可爱得再深,一旦分开了,就再也经不住时间的刮割,日子一久,或许连模样都不记得了吧。
以庄颜的性子,就算再爱那前任,也不会回过头去作低求和,从小就被父母捧在手心里的她,应是不认得“委曲求全”这个词的。
(未完待续)
【作者题外话】:昨夜趁着酒劲来塔读投稿,没想到居然意外过审!感谢塔读爸爸!
然而遗憾的是,第一章好几个错别字!实在汗颜!
但是我会继续努力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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