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客居 > 开局刷体虚视频,古人嘴硬不可能 > 第48章 老祖宗们惊呆了!拿冥币泡妞,真他娘人才啊!

第48章 老祖宗们惊呆了!拿冥币泡妞,真他娘人才啊!


【张三坏透了,谁都知道他这就是想让老婆死,但他构成犯罪吗?】

【很遗憾,张三并不构成犯罪!因为他带老婆去野生动物园,甚至在路上和老婆吵架,这些都是家长里短,不叫危害行为!】

【而构不成危害行为,也就构不成犯罪,所以张三没犯罪!】

所有人看到结果。

一个二个都懵逼了。

这竟然还不构成犯罪?

“嘶~这张三竟是完全规避了危害行为,利用再平常不过的家长里短之事儿,杀害了他的妻子!”

大明,朱元璋惊呆了。

细思极恐的倒吸口凉气。

这张三的心思太可怖了,所有人都知道老婆是他害死的,但就是定不了罪!

人家只是夫妻吵架。

这是很正常的家事儿。

老婆她自己一时气急,开门下了车,被老虎咬死了,这能怪谁?

可怕,太可怕了!

这心计实在太深了!

“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这张三,实在是坏透了。”

马皇后悲叹道。

夫妻本是同林鸟。

何必事事要争吵呢?

不过坏透了归坏透了,但这张三也确实是个人才,明明就是杀人了,可就是不构成犯罪,不愧是法外狂徒!

他的这个称号。

确实是有含金量!

【我们再来说一个,某天,李四不幸落水了,张三坐在岸边的救生圈上看法律书,屁股下面压着八个救生圈!】

【李四对张三说,你救救我,快点扔个救生圈下来吧!】

【张三却说,你别急,我在看法律书,这书上没有说我必须要扔救生圈救你啊,你在教我做事儿啊,去死吧你!】

【最后,李四溺水而亡,请问张三此举构成犯罪吗?】

所有人都沉默了。

有了刚才前车之鉴。

他们不敢再随便判断。

而且,这次的问题本身,也不太好判断张三到底犯没犯罪。

“应该不构成犯罪吧?”

大唐,李世民若有所思。

他觉得,是李四自己落水了,又不是张三推他下去的,应该不算是犯罪。

但下方的魏征。

却拱手站了出来。

“陛下,臣不认同您的想法!依臣之见,张三构成了犯罪!他可救却见死不救,虽非直接杀害李四,但也当以罪论!”

在魏征看来。

张三能救李四。

但他却故意不救。

这种可救却见死不救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是构成了犯罪的。

不过虽然是这样想的。

但也不完全是因为这个。

更多的,还是魏征感觉自己太久没怼李世民了,嘴有点不得劲儿,怪痒的。

对此,李世民无语。

反正早就习惯了。

直接无视了他。

【张三的行为很恶劣,就像鼻涕虫,像蟑螂一样,让人感到恶心。】

【但是,这不构成犯罪!就如他自己所说,法律书里,并没有要求他必须丢救生圈去救李四!】

【当然,如果是河里本来就有个救生圈,李四抓住了,但张三拿法律书砸了过去,把救生圈给打飞了。】

【李四抓一次,张三就砸一次,最后导致李四体力不支溺水而亡,这样的话,那张三就构成犯罪了。】

“抓一次,砸一次......”

大秦,嬴政无语了。

这是多大仇多大怨啊?

而且这只是假设的情况,实际是李四溺水而亡,张三见死不救不构成犯罪。

法外狂徒张三。

名副其实啊!

“李四,李斯......唉~也不知他如今,怎么样了......”

想起了李斯。

嬴政不禁叹息。

距离他被下牢收监,已经有一段时间了,那里面的日子可不好过,就算他曾是丞相,那也是曾经。

如今被下牢收监。

那些狱卒可不会管。

他曾经是个什么身份。

“来人,去把李斯带出来吧......以后他不再是丞相,也不会再有任何官职了,就这样跟在朕的身边,随从侍奉吧......”

嬴政犹豫了许久。

终究舍不得杀李斯。

不单因为功劳和苦劳。

这段时间他观看天幕,每每想要探讨时,身边都空无一人,没有了曾经那道熟悉的身影。

这种感觉。

十分的寂寞。

心里很不好受。

索性,把李斯这么多年来的功绩官职,全给抵消了,免掉砍头之罪。

以后老实的当个普通人。

跟在身边随从侍奉吧。

“微臣谢陛下圣恩!”

有嬴政亲口下令,很快,李斯就被人从牢里带出,直接跪了下来。

“嗯,起来吧。”

看着李斯的身形。

比之前消瘦了不少。

嬴政没有多说什么,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便转头继续看着天幕了。

两人是很多年的君臣。

彼此之间十分了解。

一切尽在不言中!

嬴政都没有多说什么,李斯自然也没有多说什么,拭去眼角感动的泪水,他磕了三个响头,然后站起身。

再次陪伴嬴政一起。

抬头观看着天幕。

【我们再接着说,某日,张三去酒吧里玩耍,意外邂逅了一位小姑娘。】

【对方肤白貌美大长腿,年纪轻轻的十分水灵,张三对她心生邪念,决定上演一出富豪追爱的戏码。】

【张三伪装成身价丰厚的成功人士,以每月六万元的报酬,想包养小姑娘。】

【那小姑娘寻思着,自己一个月才赚三千,被张三包养的话,每个月能拿六万,这二十倍的差距,让小姑娘毫不犹豫的同意了。】

【就这样,张三与小姑娘,一起开心的玩乐了几天。】

【直到后面该给钱的时候,张三当着小姑娘的面,将一沓厚厚的信封,放进了她的包里。】

【小姑娘下意识的以为,信封里包着的是钱,于是也没太在意。】

【等她回家后,打开信封才发现,里面确实是一沓很厚的钱,但却不是给活人用的,而是烧给死人的冥币!】

【小姑娘愤怒之下,选择了报警,将张三给抓了。】

【那么,请问张三的这一系列操作,是否构成了犯罪呢?】

所有人都沉默了。

因为他们都懵逼了。

比起先前的那两次,张三这次的操作,属实是太生草了一点!

你泡妞就泡妞吧。

装大款就装大款吧。

但拿冥币付钱可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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