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接受挑战
六月十五日,星期六,下午四点
马克汉打电话将审讯的内容告知希兹之后,我们便再次来到史蒂文森俱乐部。一般情况下,检察官的办公室都是在周六下午一点钟休息的,不过今天是个例外,因为圣克莱尔小姐的到访将下班时间错后了。一路上马克汉始终一言未发,直到我们到达俱乐部,坐在沙发上的时候,他才愤愤地说道:“该死!我真不该将她放走,我到现在都还觉得她有罪。”
万斯装出一副崇拜的样子说:“哦,上帝!你肯定是一位通灵者,生来就拥有特异功能。你通常是不是都能梦想成真?你想着谁是不是就能立刻接到谁的电话?真是厉害啊,那你一定会看手相了?怎么不用星座来判断那位女士是不是凶手?”
“可是我找不出可以证明她无罪的证据,除了你的直觉。”马克汉立即反驳道。
“不过,”万斯宣称,“我敢肯定她一定是无辜的,因为凶手绝对不是女人。”
“你不要蠢到认为女人就不会使用这种点四五柯尔特自动手枪。”
“噢,”万斯耸耸肩,说道,“对于这件案子的实质性证据我完全不屑理会,就将那些垃圾留给你们吧——愚蠢的律师和一些肌肉发达的家伙。我自有我的办法,你以射杀班森的罪名将任何女人逮捕都是极其唐突的,你这是犯了一个极大的错误。”
马克汉的声音变得嘶哑,他愤怒地说:“你到现在居然还拒绝相信任何足以揭发真相的推论,还要将那套人类心智运作的信念一再重申。”
“这难道是上帝的子民所说的话吗?”万斯感到异常惊讶,“马克汉,你真是太顽固了!难道你的原则是‘所有你不知道的’就都不能算数,因此你不想要弄明白的话,也就不需要解释了。这个观点倒是挺不错的,它能够将所有的忧虑与未知统统化解。在你眼里,这个世界很完美吗?”
马克汉忍受着他的奚落,继续道:“中午用餐的时候,你说有一个方法,可以绝对正确地将罪犯查出来,能否让我这个不足称道的小检察官知道一点儿你这个深奥无比的秘密?”
万斯听了这话,夸张地向检察官鞠了一躬。
“哦,当然,我非常乐意。它被我归为人类性格与心理分析的科学方法。包括你我在内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行事方式。人的一切行为,不论大小,都是其个性的体现。从一个人的行事方式上就可以看出这个人的性情如何,因此,音乐家可以通过一节乐章得知此曲的作者是贝多芬、舒伯特还是肖邦;艺术家能够从一幅画作中看出作画者是阿比尼斯、柯尔,还是林布兰、哈尔斯。世界上没有两张完全相同的脸孔,当然也不会存在两种完全相同的性格,这样,同一件事物在二十位画家的手中,会因每个人想要表达的思想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结果,每一件作品都是画家个人直觉的体现。这是个非常简单的道理。”
“你举的艺术家的例子,我非常能够理解。”马克汉的话语中带有嘲讽意味,“然而,对于我这个粗人而言,这种抽象又细腻的技巧似乎是行不通的。”
“每个人都倾向于相信那些自己想要相信的事情。”万斯低语道。
“是啊,艺术同犯罪相比,还是有很多不同之处的。”马克汉说。
“其实它们在精神上完全没有差别,”万斯立即给予了纠正,“犯罪与艺术有着共同的基本要素,那就是接触、技巧、观念、想象力、执行、方法与组织能力。更为关键的是,犯罪的布局和艺术品毫无二致,无论是一桩精心策划的谋杀,还是一幅精美的绘画作品,都能够强烈地表现出个人风格,艺术鉴赏家可以通过对画的个性的分析告诉你画的原创者;心理学家也可以通过对一件犯罪事实的分析告诉你真凶是谁——他能够通过观察找出罪犯行为的特征。亲爱的老朋友,这就是发掘人类罪行的唯一办法,其他的猜测全都是不科学的,甚至是十分危险的。”
万斯在整个解说过程中始终保持着轻松的语调,他的态度沉稳而恳切,这就使得他的分析听起来更具权威性。马克汉饶有兴致地盯着他看,似乎并没有将万斯的理论当回事,他反驳道:“你完全忽略了罪犯的犯罪动机。”
“是的,”万斯回答得很干脆,“因为在我看来,在凶案中,犯罪动机是最不相干的因素。一百个人里大概有九十九个人都曾有过想要杀死一大帮人的动机。如果一个人被杀死了,估计最少有一打无辜的人会与真凶有着相同的动机。因此,动机并不能代表什么,怀疑一个有杀人动机的人就是真凶,就好比是怀疑一个人跟别人的老婆跑了,只因他也有两条能跑会跳的腿!这多么滑稽!有的人会真的动手来杀死一个人,有的人不会,这和个人的心理因素及性情的差异有关。此外,倘若一个人有着非常强烈的动机,他通常会将自己的想法掩饰得很好,不会轻易被人发现。或许他会掩饰数十年,只等有一天机会来临;或者忽然发觉十年前的一些事实,在五分钟之内突然心生杀机……因此,一件缺乏明显动机的案子比有动机的案子更加麻烦。”
“如果从办案的角度来看,想要将‘何人得益’的想法摒弃是十分困难的。”
“我敢说你所谓的‘何人得益’的想法是无稽之谈,因为很多时候一个人的死亡会给许多人带来好处。”
“不管怎样,”马克汉依然坚持着自己的看法,“动机仍然是犯罪中至关重要的因素,环境与当下的情况跟某些人的犯罪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哦,这简直太荒谬了!”万斯说,“仔细想想看,每一天我们有多少机会可以将自己讨厌的人除掉:就在几天前,我在公寓里举办了一场礼仪性的晚宴,那真是一场无聊透顶的聚会,我几乎是用了极大的自制力才克制自己没在饮料中下砒霜。你知道柏吉斯同我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两种人,一旦我想要下毒手,就会像十五世纪智慧过人的贵族那样制造出一些机会。等摩擦产生了,就可以通过伪造的不在场证明来掩饰自己的罪行。还记得有这样一个案子,凶手在未动手之前,打电话到警察局,声称怀疑被害人家中有事发生,之后在警察抵达前入室刺杀了被害人。”
“那么,怎样才能证明凶案发生时嫌犯的确在案发现场出现过呢?”
“看来你又被误导了!”万斯断言道,“一个愚蠢的罪犯常常利用现场的无辜者来进行自我保护,而聪明的罪犯可以在千里之外对凶案现场进行操控,他会巧妙地安排不在场证明,而在案发之后重返现场,并大胆地参与讨论。对于罪犯来说,制造一个不在场的借口实在太容易了,反之亦然。不过,人类的个性与特质是永远无法被掩饰的。所以,所有犯罪事实最终都归咎于人类的心理——这就是难以伪装的根本。”
“呵呵,这么说来干脆将百分之九十的警力都撤掉,直接安装上两部测谎仪就可以破案了!”马克汉说。
万斯没说什么,沉默地抽了一会儿烟。
“那篇关于那个有意思的小玩意儿的报道我看过了,受测者把目光从那些陈腔滥调转移到法兰克凯恩博士的球面三角学上,这样的话还有谁会不紧张呢!即使是一个真正的无辜者,在身上被插上一堆管线、电流计、电磁体之后,再被要求回答一大堆问题,都无法做到镇定自如而不影响测试效果。”
马克汉得意地笑了一下,说:“你是说有嫌疑的人接受测试就会完全没有反应?”
“哦,不,恰恰相反,”万斯心平气和地解释道,“测试的指针一样会跳的,但这并不是因为他有罪。倘若他是愚蠢的,指针之所以跳动是因为他对这种三流的虐待方法感到深恶痛绝;倘若他是聪明的,那么指针跳动的原因就是他觉得执法者所使用的断案方法实在幼稚无聊,因此他强忍着笑声,而引起了指针的跳动。”
“我都被你弄糊涂了!在我们这些卑微的世俗之人眼中,引起犯罪行为的原因就是脑细胞存在缺陷?”
“是的,就是这样的,”万斯同意,“然而不幸的是,几乎所有的人都具有这种缺陷,而那些品德高尚的人仅仅是缺乏善用它们的勇气罢了。不过,只要有犯罪倾向就被认定会实施犯罪,那可就麻烦了。报社记者郎伯斯欧曾提出一种犯罪学说叫‘先天性犯罪’——这是二十年前由皮尔逊和高芮格对职业犯罪所作的一连串调查报告。他们的观点是:首先,罪犯实施犯罪的时间大约是从十六到二十岁左右开始的;其次,百分之九十的罪犯智力水平一般;最后,许多罪犯的兄长或者父亲有犯罪前科。而他的这种白痴理论在科学家杜柏斯、皮尔逊、高芮格等人的大力推崇下,逐渐发扬光大。”
“哦,上帝,我被你的博学打败了。”马克汉感叹道,唤来服务生又要了一支雪茄,“我常常自我安慰说实际上所有凶手都会自己暴露身份的。”
万斯平静地抽着雪茄,静静地看着窗外薄雾蒙蒙的六月的天空。
最后,他终于开口道:“马克汉,知道吗,现存的许多有关犯罪的荒谬理论实在让人惊讶,甚至连一个意识清醒的人都对‘凶手会自动暴露身份’这种过时的观点表示认同,这实在太令我感到意外了。实际上,很少会有人这样做的,否则还要刑事局做什么?又为什么在发现一具尸体的时候,所有的警察都会忙得不可开交?身为伟大守护者的你敢叫所有警察静静地待在办公室、俱乐部或者理发店里,等待凶案罪犯自动泄露身份吗?假如你真这么做了,他们一定会向州长请求下令将你撤职的。你说是吧,老朋友?”
马克汉自顾自地吸着雪茄。
“我断言你们这些人对于犯罪还存有另一种幻觉,”万斯说,“你们觉得凶手一定会返回凶案现场。这种奇异的幻觉甚至被解释成为另一种神秘莫测的心理因素。不过我可以肯定,心理学家从来没有提出过如此荒谬的理论。倘若凶手回到被害人尸体旁的目的不是为了收拾他所犯下的某些错误的话,那他这样做岂不是将自己当成了百货公司橱窗里的展示品。如果这个不合逻辑的想法是真的,办案对警察来说不是太简单了?他们只需要坐在凶案现场打打麻将,悠闲地等待着凶手返回现场,就可以将他逮捕归案了。真正的心理本能反应该是这样的:倘若一个人犯下滔天罪行,他一定会逃离现场越远越好。”
“不过就目前这个案子来看,”马克汉提醒他,“我们警方并没有坐在班森的客厅里傻等着凶手自动送上门来。”
“如果你们真的那么做的话,或许破案的效率还要比你们现在所采取的方法高呢!”万斯直言不讳地说。
“我可没你那种过人的洞察力,”马克汉立即反驳道,“我只能通过常人的不完善的方式来调查案件。”
“是的,”万斯深表同情地说,“对于你们所采取的行动的结果,我不得不作出这样一个判断:所有具备法律逻辑的人都能够轻易地将你们这种建立在缺乏常识基础上的做法驳倒。”
这番话将马克汉彻底激怒了。“有必要为了圣克莱尔这个女人这样跟我喋喋不休吗?无论如何,在没有其他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你必须承认,我现在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不,我不会承认什么的。”万斯坚定地说,“因为我可以清楚地告诉你,现在有一大堆证据正在指向另一个方向,只不过你们还没有察觉到罢了。”
“你可真厉害呀!”马克汉的镇定最终被万斯的冷漠的自信给冲垮了,“很好,你给我听着,从现在开始,我拒绝相信你所说的每一个理论,我要向你挑战:请立刻说出一个你所谓的确凿的证据来!”他的语气充满了刻薄和不满,他做了一个强烈的手势以示自己不愿再继续这个话题。
万斯仿佛受了伤一样,声音有些低沉:“嘿,你知道的,我并不是一个嗜血的复仇者,也不是社会尊严的辩护者,对我来说这两个头衔实在太无趣了。”
马克汉终于高傲地仰起了头,笑了笑,却没有立即回话。
万斯沉默了。突然,他出乎意料地以一种极其平静的口吻对马克汉说:“好,我接受你的挑战,当然这完全不符合我平时的行事标准,可你也知道,我对这件案子十分感兴趣,它的困难程度就好比是鉴定一幅名画的真伪一样。”
马克汉从嘴边取下雪茄,吃惊地望着万斯,其实他所谓的挑战只不过是口头讥讽罢了,并不是真的想这样做。而他当时并不知道,自己随口一说的挑战,却因万斯的悍然接招,最终改变了整个纽约市的犯罪史。
“那么,你打算从何入手呢?”他问。
万斯摆摆手,说:“正如拿破仑所说,我必须首先涉足其中,然后才能知道该怎样去做,不过你要答应我在各个方面协助我,而且不许用那些深奥枯燥的法律问题来故意为难我。”
马克汉双唇紧闭,被万斯突如其来的转变弄得措手不及,过了一会儿,他开怀大笑起来,好像这件事没什么大不了。
“好,我答应你的要求,”他说,“那么你具体要怎么做呢?”
万斯点燃一支烟,慢慢地站起身来,说:“首先我会从调查凶手的身高入手,毫无疑问,这个发现可以列为重要证据之一了吧?”
马克汉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他:“哦,看在上帝的份上,你怎么办到呢?”
“这个简单,用最原始的演绎法就行。”他回答得很轻松,“现在,让我们回到案发现场去。”
说着,他已经向门口走去,马克汉闷闷不乐地跟在后面。
“可是尸体已经被运走了,”马克汉提醒道,“况且那个地方已经被整理了一番。”
“上帝!”万斯发出一声低呼,“我对尸体可没多大兴趣,并且我不喜欢现场有太多人,像闹市一样嘈杂,你知道的,那样的话我会头脑发昏的。”
我们一起步行至麦迪逊大道,他叫来一辆计程车,一言不发地招呼我们坐进去。
在车子开往上城的途中,马克汉终于忍不住生气地说:“这太荒谬了!现在你还想找到什么线索?哪还有什么线索!”
“我亲爱的朋友,”万斯嘲弄地说,“看来对于哲理方面的知识你实在太贫乏了:倘若一件物品,只因为渺小就可以完全消失,那么这个世界早就不存在了——宇宙的一切问题都能够得到解决,造物者也会在空旷的穹苍上写下‘这是可以证明的’。在我们的潜意识里,生命真实的谎言就好似无穷尽的小数点一样,这似乎也是唯一能够使我们继续这种错觉的原因,你小时候是否也曾尝试着想要用一除尽三?结果在整张纸上写满了‘三’?倘若你可以在写下一万个‘三’之后就能够用一除尽三,那么你现在的难题也就可以解决了。我亲爱的马克汉,生命能够继续下去的原因就是存在许多无法去除的事。”
他指手画脚地强调着自己所说的话,然后自顾自地抬头望着红彤彤的天空。
马克汉显得非常安静,坐在车厢一角用力吸着雪茄,我觉得他直到现在还在为自己贸然下的战书而感到恼火,不过现在说后悔已经太迟了。就如同他事后告诉我的,当时他觉得自己就好像是被人从一张舒适的椅子上强拉了起来,要去听候一个傻瓜的肆意操纵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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