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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8章 流浪的罗森


欧澜的这场发布会,很是轰动。

        远走天涯自由流浪的百里慕也看到了,虽然他忘记了自己是百里慕,也不记得欧澜了,但当他从屏幕上看到她的时候,他还是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她。

        那种感情就仿佛是与生俱来的。

        很亲切很亲切,他迫切想要找到她,靠近她,守着她。

        他此刻身在南方一个水乡小镇,以罗森的身份四处旅游,观看这个世界,路见不平就会拔刀相助。

        只要是看到这世间丑陋的肮脏的事,他都要管一管。

        这一路流浪过来,他帮警察抓过小偷,还替人驱赶过强盗,更是见义勇为救过落水儿童,当人们要感谢他时,会发现他已经悄然离开了,不说一句话,也不留一个字。

        总之,活得像个无名英雄,像个仗剑走天涯的侠客,肆意洒脱,不向任何人低头屈服。

        这样的生活,让他无比快乐,根本不愿意想任何事情,不想问自己是从哪里来的,也不想问自己要到哪里去,就这样一直流浪就好。

        他就是罗森,凭空生出来的,无亲无故无牵挂,天地之间一棵游走的树。

        与其说罗森是百里慕的第二重人格,不如说罗森就是百里慕内心深处最想活成的样子,挣脱一切枷锁束缚,活出尊严和自由。

        罗森不记得自己是百里慕了,当然也不会想到去取百里慕的钱花,他流浪的资金全部来自漫画创作。

        不论是罗森还是百里慕,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爱好,那就是漫画。

        罗森白天流浪,到处游历,夜晚时便创作他喜欢的漫画,然后寄给杂志社卖钱。

        他画的漫画深受读者喜爱,杂志社高价买断,在杂志上定期连载。

        只不过,罗森的画风与百里慕截然不同。

        王子的漫画风格就像江南细水,而罗森的漫画风格就像高原冷风,一个娓娓道来,一个武动热血。

        王子对待良善的人亲近友好,对待奸恶的人,哪怕心里不喜,他会保持风度。

        而罗森的骨子里却是个嗜血的人,在良善之人眼里他是英雄,而奸恶之人眼里他绝对就是死神。

        王子追求冰上的优美和尔雅,罗森追求的是身手敏捷狠辣。

        就像对待罗恩的态度,王子这么多年都没有对唐恩说过一句重话,可是罗森被纠缠得不耐烦了,会直接扭断他的手腕。

        两重人格,两个极端。

        这样一个罗森,在电视上看到欧澜时,对她的感觉竟然与百里慕是一样的,他想亲近她。

        他是从京都那里流浪过来的,此刻却生出归意。

        站在小镇边缘,看着穿过小镇的河流,缓缓流入镇外的大江,他开始思考自己是谁,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与那个叫欧澜的女孩子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自己会对她有这样特别的感情?

        想了很久,他也想不明白,印象里只有一个唐恩。

        他记得唐恩的样貌,当罗森苏醒的时候,就是那个自称是唐恩的男人一直拉着他,喊他王子。

        王子?

        他与那个王子又是什么关系?

        一切都想不明白,罗森决定回京都,找到那在海滩拉着他喊王子的唐恩,问一问自己成为罗森之前,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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