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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章 前尘过往


“找到了!”景军兴奋的站了起来,他面前的电脑上已经有了一串的有关丛云的资料,资料全的景军很想要和严景荣做好朋友。这次查人,是严景荣找了两家私家侦探跟着他一起的,很多资料他不方便下手的,私家侦探那面就有黑客一类的人帮着他搞定了。速度和质量都要远超系统的内部人员,要是以后都能够有这样的工作效率,景军觉得自己可以破更多的案子。

        “让开。”严景荣这会儿绝对不知道什么时候客气,直接推开了景军,双手支撑着桌子站在电脑前,眼睛几乎一眨不眨的看着电脑上的资料。

        丛云和朗瑞两个人都是大山里孩子,一个没了爸、一个妈给别人跑了,还都是村子里的异类,从小就和同学啊什么的格格不入,就连老师都觉得这两个孩子很怪,也不是很敢管他们,最后就把他们放在了一桌,两个人成为了同桌。

        或许是这种同被排斥的感觉只有彼此才懂,两个人的友情很快的就建立了起来。那会儿不过是十一二岁的少年,谈爱情还太早了。

        直到情窦初开的年纪,丛云最先发现,她应该是喜欢朗瑞的。高中的时候,因为家里条件不好,假期的时候丛云和朗瑞就已经开始在打工了。但丛云会把自己打工挣来的钱偷偷存下一部分,下学期的时候偶尔买些肉来给朗瑞改善伙食。

        后来,两个人都考上了大学,丛云主动提出自己不念了,挣钱供朗瑞读书。朗瑞倒也不是个白眼狼儿,受了这么多年的恩惠,他也渐渐的明白了丛云的心思。

        总之,不管是为了爱情、还是为了恩情,朗瑞和丛云在一起了。他大学的时候除了在外面打零工之外,还攒钱买了一个二手的电脑,每天写小说、给杂志写散文挣钱。

        朗瑞的性格虽然孤僻古怪了些,但人是有才华的,靠着那些文字,朗瑞多多少少的也挣到力气钱,他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买了一个白金的戒指和丛云结婚。

        这是丛云从未想到过的事情,她本以为朗瑞就只想着利用她读完大学而已,顶多了对她会有感激。可他是山里唯一的一个大学生,还那么的有才华,丛云不敢奢望自己能和他在一起一辈子,有过短暂的恋爱就已经是她偷来的日子了。

        朗瑞求婚的这一举动,彻底的俘获了丛云的心,之后几乎是朗瑞说什么她就会去做什么,没有底线的服从着朗瑞的每一个要求。

        朗瑞和丛云的过往说来复杂,但简单的提取一下后也没有多么的复杂,变成了不少的文字呈现在了严景荣的面前。

        “全对上了。”这句话,严景荣不知是在对自己说,还是对景军说的,但能够确定的一点是,他并分析错。

        一个月前,朗瑞兴奋的回到家里面,告诉丛云,自己拍到了大新闻,他要挣钱了、挣大钱了,跟重要的是总编已经答应给他让他日后去跑财经类的新闻了,他真的受够了每天拿着摄影机跟在一群花枝招展的女人或者表里不一的男人身后了。

        那些人在公众面前完美无缺,就连笑的时候嘴角扬起的弧度都是经过计算的,能够展示出他最好的一面。可天天跟在他们身后的朗瑞知道,这样的完美有多么的不真实,这就更加的让他觉得那些人的虚伪,也就更加的想要逃离那个圈子。

        终于被他抓住这样的一次机会,虽然靠着的还是绯闻,他却很感谢这一条绯闻的出现。可是,事情并没有如他所愿的发展下去。

        那天从记者会出来,朗瑞就有一种不好的直觉,他打车就回了报社,第一时间去找了总编,他没进门的时候听到了总编和人打着电话。

        本来朗瑞是想要先离开了,等二十分钟再过来,可他听到总编提起了自己的名字。人都是有好奇心的,朗瑞也不例外,见周围的人都忙着在工作,没有人注意到他,朗瑞就站在了总编室的门口,努力的把耳朵贴向办公室的门,试图听清楚里面的人说的话。

        也不知道是办公室的隔音做的不好,还是朗瑞的运气太好了,竟是一字不落的把总编说的话听了个完整。随后,朗瑞做出了人生中最冲动的一件事情,他冲进办公室里把总编打了。

        “妈的,你竟然陷害我,你早知道那是他老婆还让我报道,你把我当傻子是不是?”朗瑞是山里面长大的孩子,从小就干活,手上的力道不轻,没几下总编就开始求饶了。

        办公室里的动静太大了些,引了人过来看,这才把总编从朗瑞的手中救了下来。

        冲动过后,朗瑞自然是要付出代价的,丢了工作不说,还被拘留了五天。从拘留所里出来的那天,朗瑞抬头看着天空,明明是蓝色的,他却只觉得一片昏暗,心里的哀伤只有他懂,得罪了严景荣,哪里会有他的好?哪里想的到,严景荣根本就没记住他这个小人物,也从来都没打算过要找他的麻烦。

        朗瑞就像是得了被害妄想症一样的想着一句话,先下手为强。而这五天朗瑞在拘留所里已经想清楚了,反正都这样了,不如冒一次险,或许今后的一生都是荣华富贵。这才有了后来绑架史黎俪的事情。

        朗瑞的智商还是很高的,他并没有马上就动手,而是先调查了一番,之后就是天天跟在史黎俪的身后,准备找最合适的机会下手。

        那一天,在满是监控的商场,其实并不是朗瑞之前想好的最佳地点,他不过是受了刺激。

        看着史黎俪和严诗涵一样东西一样东西的买着,想着自己这几天找不到工作的失落,他内心本就失衡的天平就更加的倾斜了。

        朗瑞跟在严诗涵的身后看了一件她的衣服的价签,那上面的数字是他三个月的工资,是他的丛云所有的衣服加一起都比不上的数字。

        受到刺激的朗瑞这才选择了在史黎俪落单的时候下手。其实,他当时还拿走了严诗涵买的两件衣服带回去给丛云,只是严诗涵受到了惊吓,之后又一直在担心史黎俪的下落和安危,这才一直都没有发现。不然,严诗涵或许会在无意之中给景军一些线索。

        朗瑞的冲动过去之后,他并没有马上的联系严景荣,在他看来,自己原本正在节节高升,是严景荣的出现让他多年的努力付之东流了。他不是很爱他的妻子吗?那就让他先着急几天,等到自己玩的差不多了,再丢给他一点线索,一点一点的引着他把自己想要的东西都送上来。至于最后史黎俪的命嘛,那就要看严景荣够不够聪明,能不能从他留下的点滴的线索里找到史黎俪的位置了。

        自己的女人总是要自己保护着才好不是?

        朗瑞就好像是一个变态一样的把这一场绑架看成是一场游戏,而他是一切规则的制定者,这局里的每一个人都是他手中的棋子。这一次,他要把握自己的命运,感受一切运筹帷幄的快感。

        可惜,朗瑞的聪明导致了他的自大,让他看不到在他之外还有更加聪明的人。那个人就是严景荣,严景荣不仅有头脑,还有金钱和能力,这就注定了他是站在最高处俯视一切的人。

        朗瑞没想到自己的游戏才刚刚开始,他的棋子才走了一步,就已经被严景荣找到了他的尾巴,并且循着那尾巴一点一点的追了上来。

        “去查查他住过的地方,还有丛云的朋友网,找找看丛云最近的踪迹。”景军对手底下人说道,他的直觉告诉他,查丛云要比朗瑞更容易,而且从录音笔来看,朗瑞把自己藏在了丛云的身后,那史黎俪就很有可能是和丛云在一起的,而不是朗瑞。

        锁定了嫌疑人,后面的事情就相对轻松了些。破案子最怕的就是没有方向,即便是有再多的人,大家都像是无头苍蝇一样的四处乱飞,最后累还不说,什么用都没有,白白的浪费人力物力。

        “喂,你去哪儿?”方浩广看着严景荣跟着景军的几个手下一起往外走,奇怪的问道。这也算是到了比较关键的时刻了,严景荣不是应该留下来等待结果吗?怎么人还跑了?

        “去山里看看。”刚才严景荣盯着电脑屏幕看的时候就有一种神奇的感觉在引领着他一样,回想起照片上的史黎俪身处的环境,十分的简陋,而且还不是砖石建造的房屋,那就表明史黎俪并没有被藏在这座城市里的某一个废弃的工地上,而应该是一个远郊的地方。

        想到朗瑞和丛云生长的大山,严景荣觉得应该就是那里了,人迹罕至,村子里的人也大部分都出门打工去了,他们又从小就没什么朋友,即使回去了也不会引人注意的。最主要的是,山里的路很崎岖也很多,是最容易隐藏自己和逃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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