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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我拼尽全力想要抓住那缕光,可是我忘了,光是抓不住的。

        ——温仙

        仙人顶,传说是距离神最近的地方,下面有一座崖,被称为忘川崖,凡是掉落下去的人,都有死无生。

        所以修仙界的人,无论是正道弟子还是邪道弟子都不会轻易到这里来。

        不过此刻,这里却出现了生人的气息,而且不是一个人,是一群人,只不过他们似乎是在追杀一个人。

        那个人穿着一身仙气飘飘的白裙,头发只用一根木簪固定住,除了腰身挂着的一根玉笛,什么装饰都没有。

        然而,这时候就连这一身白裙也染上了血色,显然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温仙看着不远处围堵在那里,警惕地看着自己的人,笑了。

        剑宗叛徒,邪道妖女,她早料到自己会有这么一天,只不过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

        虽然被称作妖女,但是温仙长着的却是一张像好人的脸,白皙的面容,一双眼睛清冷透彻,透着与世无争的气息,即使身上伤痕累累,血迹斑斑,也难掩那孤高的气质。

        她已经逃了一个月了,换做任何一个人被仙门正道追杀,都不会撑得这么久。

        也正是如此,见到她笑了,不远处的一群人更加谨慎了起来,他们手拿着法器,踌躇不前,谁都不敢第一个先出手。

        这些天一群人也见识过她的手段,层出不穷,难免不能保证她还留有后手。

        一时之间,场面有些僵持不下。

        正当众人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人群突然从中间散开,走出来了一个人,这个人穿着一身白衣仙袍,温润如玉。

        看见他,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慕容雪收到消息,就立马赶过来了,他看着远处熟悉的身影,眼中有些复杂,他知道她在等谁,然而她要等的人注定不会来。

        “他不会来的。”他望着温仙说道,

        这里的他指的是谁,在场的人都知道,如今的邪道魔君,谢春行,一个试图统一玄天界,成神的男人。

        听到这句话,温仙眼眸终于动了动,这话她又何尝不明白?

        她抬眼看向了不远处自己曾经的师兄,又缓慢地移了开来,轻笑了一声道,“我知道他不会来,可是人有时候总是不死心,是不是很可笑?”

        她既期望他来,又希望他不来,来了就意味着会受伤,不来就证明自己在他心中什么份量都不是,无论是哪种结果都不是温仙想要看到的。

        “我有时候在想,若是今天站在这儿的是木婉月,他是不是就会出现?”

        慕容雪看着远处散发着寂寥气息的人,忍不住露出了一丝酸涩。

        就连围杀她的众人看向她的眼神都露着怜悯与同情。

        温仙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她笑了笑,却没有解释。

        因为世界上没有人比她更了解谢春行了,他对木婉月从始至终都只有利用,或许还会有半分柔情,但这也绝不会成为阻碍他计划成功的绊脚石。

        听见慕容雪劝说自己回头是岸,温仙摇了摇头,拒绝了,“我说过,我不会背叛他的。”这玄天界谁都有可能背叛他,唯独她不会。

        这个回答显然在慕容雪的意料之中,他眼底闪过遗憾,如果可以,他真的不想和她刀刃相见。

        温仙又何尝不是?所以她是不会跟他动手的,慕容雪不明白事情为什么会变成今天这样,她却是明白,从那个人救下自己的时候,结局就已经写好了。

        索性该埋好的线都已经埋好,她就算死了也不会影响到计划的实行。

        唯一可惜的是,她看不到他大业将成的那一天了。

        临死之前,温仙看了远处的人一眼,到底还是道了一句真话,“从始至终,我都是邪道暗藏在仙门的卧底,你和师父还有宗内弟子都很好,只可惜我们遇见得太晚了。”声音中有些遗憾。

        随后在众人的目光下,纵身一跃,跳下了这忘川崖。

        仙侠文里痴情女配温仙的剧情就此结束。

        广大读者虽然一直催着她赶紧下线,然而真正等到她下线了之后,又有点怅惘。

        【其实温仙也挺可怜的】

        【十岁那年家族被灭,沦为奴隶,受尽苦楚,十四岁那年被一个邪修买下,差点沦为炉鼎。在谢春行救下后,又被当成一枚棋子安插在剑宗,她的人生没得选择】

        【无论她有没有做坏事,杀人,只要她的身份被发现,这些罪名都会落到她的头上】

        这时大家就不得不承认一件事,如果一开始救下她的人不是谢春行,而是换做任何的其他一个人,她的结局都会比这个好上太多。

        也不知道君夜大大为什么把一个女配写得这么丰满了,害得她们心情都不好了。

        君夜,一名出版了许多本小说的作者,他比较擅长写悬疑类和仙侠玄幻类的小说,跟其他男作者比,他不喜欢写开后宫文,再加上剧情爽,世界观宏大,导致了他文下的读者,男的女的都有。

        评论区,在有人因为痴情女配终于下线了而感到伤心的的时候,也有人为她下线了感到高兴。

        一切都跟平常无异。

        然而这注定不会是一个平凡的一天。

        包厢里,傅祺锐照常跟一群狐朋狗友喝酒,旁边一个女人在他身旁妖娆坐下,他来者不拒,直接搂住了。

        要不是家里打电话过来催着他回去,接下来两个人就会在酒店里待上一晚。

        “平常你可没这么听话,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其中一个人稀奇道。

        “这不是我小叔回来了嘛。”傅祺锐也没有要隐瞒的意思,直接把傅绍元回来的事告诉了大家。

        这下刚才还在挽留他的人顿时息了声,变成催他赶紧走了。

        不同于他们这些被家族放弃的人,傅祺锐是家中最疼爱的小儿子,他之所以能在h市里畅通无阻,没人敢得罪,就是因为他的小叔是傅绍元。

        那可是他们爸妈都不敢得罪的人,被他记住名字可不是一件好事。

        还不等傅祺锐离开,一群人就先提出了走,很快,包厢里的人就散了一干二净了。

        见此,傅祺锐笑了声,也走出了会所。

        外面这时候已经下起了大雨,轰隆雷声响起,着实有点吓人。

        吴叔撑着伞朝他走过去,一边抱怨道,“奇怪,今天天气预报不是说接下来都是晴天吗?怎么突然下起了这么大的雨?”声音里很是纳闷。

        傅祺锐听到后,并不以为意,打趣地说了声,“该不会是有人在渡劫吧?”说着,就在他的开门下,上了后车座。

        空荡的马路上,因为这场大雨,人都走光了,即使司机开了雨刷,然而道路的可见度也还是很低,所以他开得很慢。

        平时四十分钟的路程,现在才开了一半不到。

        只不过越靠近家里,路上就越安静,因为傅祺锐要回的是郊外的别墅,所以这条马路上除了他这辆车,没有其它的车辆,更别提人了。

        这时候马路中间要是突然出现一个人就有点吓人了。

        看到前方的人影,司机瞳孔睁大,突然来个紧急刹车,坐在后面的傅祺锐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直接撞到了前面的椅背上。

        他揉了揉额头,看向前面的司机,无奈道,“吴叔,咱们都已经开得这么慢了,还有必要这么急刹车吗?”

        吴叔:“不是,小少爷,你看前面。”声音之中的惊吓,一听就清楚。

        傅祺锐不耐烦归不耐烦,还是顺着司机指的位置看过去,模模糊糊中看到了一个人影在向着自己这边走过来。

        “不就一个人吗?离得这么远,避开她走不就好了。”

        司机极力遏制住恐惧,“可是我是看到她突然出现在那里的,原本这条马路上是没有人的。”

        随着远处的人影走近,两个人更加看清楚她的样子,是一个女人,穿着白裙子,披散着头发,身上满是血的女人。

        雷声轰隆一声,再次响起,配上这瓢泼大雨和眼前的这一幕,傅祺锐下意识咽了下口水。

        这时候,口袋里的手机铃声突然响了起来,差点没把他吓心梗。

        傅祺锐看了一眼,是他小叔打来的电话,一时之间有些手忙脚乱。

        好不容易接起来,就看到那个女鬼越走越近,最后在自己车前停下,直幽幽地盯着车里头。

        他不知道她能不能看得到自己,但他反正是能看得清楚她。

        头发披散,浑身湿透,在车子的前照灯下,一双黝黑的眼珠子还有苍白的肤色显得格外的吓人,就跟电影里面的贞子一样。

        所以在听到自家小叔的声音时,傅祺锐哆嗦了下身子,最终还是没忍住向他求救。

        “小叔,救命啊,我见鬼了。”他闭着眼睛吼道,就差没一把鼻涕,一把泪了。

        听着电话另一端传来的声音,傅绍元皱了皱眉,“发生什么事了,你们先不要着急,我现在开车过去找你们。”他沉声道。

        傅祺锐没有隐瞒,立马把地址告诉了他,声音隐约中还有点颤抖。

        他就是干啥啥都不行的纨绔,只想混吃等死,可没干什么缺德事啊?就算女鬼要找人,也不应该找自己啊?

        挂断电话后,前面的司机吴叔奇怪道,“小少爷,她好像晕倒了。”

        傅祺锐本来是想在车里等自己小叔来的,但是在车子里等了两分钟后,心里的害怕也少了不少,再加上这是他一次遇见这事,在念了好几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后,还是按耐不住好奇,拿着伞,下了车。

        吴叔虽然心里虚,但到底是不放心他,也跟着一起下车了。

        然后就看到地上一地的血水,全是她身上流的。

        “喂,醒醒。”傅祺锐试探性地踢了踢地上的人,没有丝毫反应。

        犹豫了很久,他最终还是蹲下身子,摸了摸她手上的脉搏,发现还在跳时,松了口气。

        随后开始抱怨了起来,“大晚上穿的一身白做什么?”

        白色的裙子,看起来质地还不错,然而就连鞋子也是最古朴的绣花鞋,这就有点离谱了,就算是cos也不带这样的吧?

        傅绍元来的时候,就看到地上的那个人影,那一滩血水尤其可怖,本来以为是傅祺锐撞了人,不敢承认,等到走近一开,却知道不是。

        因为她身上更多的是剑伤。

        听着傅祺锐在一旁说个不停,傅绍元没理会他,直接抱起地上昏迷不醒的人,走向自己的车。

        再拖下去,她就要死了。

        见此,傅祺锐连忙上了车,让吴叔跟上。

        十分钟的路程他们只用了四分钟。

        倒也不是傅绍元不想送她去医院,但这里距离医院还有好长一段路程,怕是把她送到后,尸体都快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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