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认识
正处于少年时期的何明傅有着意气风发的魅力。白色球服穿在身上,少年感十足。
他笑起来的时候唇红齿白、耀眼明媚,任谁看了都没法再继续生气。
余笙笙安静的看了他两眼,轻“哼”了声,然后坐到一旁的长椅上,问他:“你来干什么?”
河明傅立马陪着笑的跑过去,一屁股坐在她旁边,手里还拍着篮球:“打球啊。”
“哦。”
余笙笙也打累了,她把没喝完的水装进一旁的书包里,又拍了拍书包底部沾上的些许灰尘,起身要走:“那你打吧,我先回去了。”
“……”
河明傅扯了下嘴角,坚持把水给她:“拿着喝。”
余笙笙看了他一眼,接下了那瓶水。水应该是刚从冰柜里面拿出来不久,瓶身有一层薄薄的水珠,指尖触碰到后,感觉冰冰凉凉的。
“谢谢,”余笙笙仰着小脑袋,有些小傲气的说:“白天你叫我小学生的那件事,我就不给你计较了。”
河明傅笑着说:“行。”
“走了。”
“嗯。”
余笙笙走时,见王博文一直盯着她看。犹豫了一下,还是礼貌的冲他笑了笑。
王博文微扯了下唇,算是回应。
等她走后,河明傅跟王博文在球场打了一两个小时的球。打完球也已经九点多了,周边开始变得安静,刮起的风也不像白天那样透着热气,反而有些凉意。
晚风起,故人归。
河明傅他们在经过小卖部的时候,本来是想去买些零食解馋。没想到在门口又看见了余笙笙。
小姑娘蹲在台阶上,旁边放着一瓶冰露和一纸袋烤串。手里还拿着一根烤肠,嘴里在小口的嚼着,眼睛漫无目的的看着前方,脸上不带任何表情。
余笙笙慢走回家用了一二十分钟。打开门,家里一如既往的没有人。
她晃了会儿神,然后去洗了个澡。在浴室待了近一个小时才出来。她擦干头发,换上短袖短裤。余笙笙本来打算看个电影就睡觉的,但是中午晚上都没吃饭,她实在感觉有些饿。
无奈还是拿上手机出门了。
她先是在离家较近的烧烤摊买了几串烧烤,然后要一瓶矿泉水。
“小姑娘,我们这儿只有饮料,没有矿泉水。”老板指了指对面的小超市,说:“你可以去对面买,烧烤一会儿来拿就成。”
余笙笙看了眼,礼貌说:“不用了,谢谢呀。”
鬼使神差的,余笙笙没有去对面,也没有回家,而是来到了这家老板姓赵的无名小卖部。
进去时,老赵正在拿着鸡毛掸子背过身掸酒柜上的灰尘,嘴里还咬着一根烟。
身上还是白天件白色背心和灰裤衩。
“赵——”余笙笙收了声,改口说:“叔叔,要一瓶冰露。”
老赵回过身,抬手拿下咬着的烟,在烟雾中看清了余笙笙的脸。
“呦!”老赵实诚的笑了下,说:“又是你啊。”
老赵这家小卖部开很久了,一直以来生意都还不错。每天见的客人没有一百也有九十了,所以只有像何明傅他们那样的老顾客他才会认识。
可余笙笙不一样,她长得真的太好看了,而且很有辨识度。她的气质也很出众,天鹅颈、薄背,像是学过舞蹈。老赵觉得她要是化点妆、打扮打扮,一定会有很多资本家跪着求她拍戏。
余笙笙对这种只见过一面就认识她了的反应毫不意外,她礼貌的笑笑:“嗯。”
老赵摁灭了烟,绕过收银台,从余笙笙后面的保险柜给她拿了一瓶冰露。
余笙笙眨眨眼,脸上还带着笑,问:“还有冰的吗?”
老赵是个很懒散的人,平时一句话都懒得多说,但是余笙笙此刻这张带有欺骗性的脸让他忍不住多说两句。
“大晚上的,喝冰的不冷?不要仗着年轻就不把身体当回事儿,以后老了有你受的。”
像余笙笙这个年纪的年轻人,一般听到这话是很抵制、很不放在心上的。可余笙笙不一样,她听进去了,而且是开心的。
因为很少有人会这样关心她。所以她很珍惜这些被关心的时刻。
“好,谢谢赵叔。”说完,余笙笙才意识到自己还是说出来了。
老赵倒是有些意外,他记得余笙笙是因为她长得好看,没想到余笙笙居然认识自己:“嗯?你怎么知道我姓赵?”
“呃…”余笙笙尴尬的笑笑,老实说:“白天来买水的时候,听那几个男生喊的。”
“哦,”余笙笙一说,老赵就知道是何明傅他们。他摆摆手,无所谓道:“那群小子就爱带着姓喊我,一点礼貌没有。”
话是这么说,但老赵没有一点生气的意思。而且余笙笙感觉何明傅他们白天叫人的语气里也没有不尊重的意思,反而像是关系好才这么叫的。
余笙笙笑笑,付了钱,又问:“我能在你这儿吃完东西再走吗?”
老赵已经回到收银台里面,拿起鸡毛掸子继续掸灰:“嗯,随便。”
见周围也没有落脚地,余笙笙就出了店门,蹲在台阶上吃烤串。
她莫名喜欢这个地方,因为这家小卖部不同于这座城市的高楼大厦、灯红酒绿,这里普通但不普遍。在余笙笙以前生活的小县城里,这样的小卖部到处都是,但是来了大城市之后,她就再也没见过这样的小卖部了。
余笙笙是中考完来到北连市的,在此之前,除了出生后在这边上完了幼儿园,小学到初中她都和外公外婆生活在北连市邻边城市里一个不起眼的小县城里。
小县城很小,但余笙笙很快乐;大城市很大,余笙笙却只能感到孤单。
恰巧这会儿河明傅他俩打完球回家路过,一眼就看见了蹲在台阶上的余笙笙。
河明傅冲余笙笙吹口哨,招手说:“又见面啦!”
余笙笙现在有些忧郁,但还是习惯性的礼貌微笑:“嗨,好巧啊。”
动作熟练的让人心疼。
河明傅走过去,大大咧咧的坐在台阶上,把篮球搁在一边,问她:“这么晚了,你怎么一个人坐在这儿吃烤串?”
“你瞎啊?”王博文也走过来,但是没坐下:“人家哪是坐着?”
河明傅扫了一眼,小姑娘短裤下一双白、细、长的腿弯曲合并着。
“哦,”他改口又问一遍:“怎么一个人蹲在这儿?”
何明傅这个样子,看上去有些傻楞楞的。
余笙笙觉得好笑,实际她确实笑出了声:“没吃晚饭。”
不知道她的笑点在哪里,两个男生面面相觑,但可以明显的感受到她笑的很真心。
河明傅挠头也跟着笑:“哦,这样啊。”
“嗯。”
王博文问她:“晚饭就吃烧烤?”
“不知道吃什么,而且我还挺喜欢吃烧烤的。”
王博文抬脚往店里面走,留下一句话:“进来吃饭。”
“嗯?”余笙笙一脸疑惑的看着她身边的何明傅。只见后者站起来,拍掉裤子上的灰,说:“挂面吃吗?”
河明傅他们带余笙笙进了店里,和老赵打声招呼:“赵叔,厨房再借用一下哈。”
老赵听声,头也没抬,敷衍的点点头。在他们进去后,又点了根烟,笑着摇摇头:“臭小子。”
直到河明傅他们端出三碗面,余笙笙才稍稍反应过来他们要做饭。
她站在院子里的一颗老树下,看见河明傅把面放在厨房的窗台上,然后从厨房里拿出一张折叠桌。
老赵的小卖部后面是一个小的四合院。中间是座老宅子,右边是客房,左边是厨房。老宅子的正对面就是小卖部的后门,两遍堆了不少货物。
进来的时候余笙笙就傻眼了:难怪老赵的小卖部开的及其敷衍,人家根本不差那点钱。
河明傅把桌子摆在院子的正中间,王博文不知道从哪儿搬来了三个塑料凳子摆放在桌子四周。
“过来坐。”王博文朝余笙笙招招手。
余笙笙有些拘谨的走过去,见他们又去厨房忙什么,也没好意思坐下。
河明傅端着两碗面走过来,见余笙笙还站着,就说:“别不好意思,坐。”
余笙笙坐下了。
河明傅把一碗面放在她面前,一碗放在自己面前。这时候王博文也从厨房出来了,拿着三双一次性筷子,还端着一碗面。
余笙笙坐在中间,河明傅和王博文坐在她的两边。
王博文递给她筷子,说:“尝尝。”
“谢谢。”余笙笙拆开筷子,看着碗里的面咬着嘴唇,表情一言难尽。
她叹口气,赴死一样的吃了一口。
“味道怎么样?”河明傅看她表情,有些紧张的问。
余笙笙咽下那口面,点头,真心夸赞说:“挺好吃的。”
王博文好笑道:“那你刚刚什么表情?”
余笙笙解释说:“我刚刚吃了好几串烧烤,又喝了半瓶水。”
言外之意:我已经吃饱了。
要是一小碗挂面,余笙笙还可以勉强吃得下,但是那是一个比她脸还要大的碗,一整碗的挂面里面还放了肉丝、鸡蛋和蔬菜。
余笙笙感觉这几乎是她两天的饭量了。
河明傅他俩很明显的愣住了。男生的饭量到底和女生不一样,他们害怕余笙笙吃不饱,还特地给她多装了些面。
“难怪你这么瘦。”河明傅想起白天骑车带她,如果不是看见她坐上车,河明傅根本感觉不到后座有人。
王博文打趣:“你不会是当着我们的面不好意思吃吧?”
余笙笙能感觉到两个少年单纯善良的心,此刻也变得放松随意起来:“真不是,我真吃不下多少了。”
想起什么,余笙笙指着桌上纸袋里的三根烤面筋和一根烤肠,一脸认真:“你看,我烤串还没吃完呢!”
余笙笙饭量是真的小。
她在烧烤摊买了10元钱的烤面筋和5元钱的烤肠,坐在小卖部门口的台阶上吃完了一根面筋和半根烤的时候就已经差不多饱了。
“没事儿,能吃多少吃多少,剩下的一会儿喂‘可可’吃。”说着,河明傅也开始吃面。
“可可?”
王博文解释说:“是赵叔养的一条狗,一会儿带你看看。”
“哦。”
余笙笙注意到他俩碗里的面和肉远不及自己碗里的。她突然觉得自己要是只吃一两口就太矫情了点儿,辜负了他们的一番好意。
然而她的胃只有那么大,实在塞不进去了,最后还是剩了大半碗。
河明傅他们俩倒是都吃完了。余笙笙吃饭速度很慢,只吃了三分之一的她比吃了一碗的何明傅她们还要慢。
“我吃不下了。”余笙笙有些歉意的说。
河明傅宽慰她说:“没事儿,估计赵叔还没给‘可可’吃饭呢。”
余笙笙突然想起来何明傅白天还是叫老板“老赵”的,这会儿倒是又改了称呼。深想一下,余笙笙觉得应该是因为在余笙笙这种不熟的人面前提起,还是应该礼貌一些。
就好像余笙笙喜欢叫外公“笙文钟老同志”,但是从来不会在外人面前这么称呼。
小小的走神过后,余笙笙注意到王博文手里拿着一个塑料碗从厨房走过来了。
余笙笙连忙起身,把自己没吃完的面倒了进去。
余笙笙看着他们俩往那颗老树的方向走,嘴里还喊着:“可可。”
下一秒,一只黑色的短腿长身狗从老树后摇着尾巴跑出来了。右边的狗腿还有些不利索,像是瘸了一样。
狗狗的眼睛很亮,长得也很可爱。
王博文把碗放在旁边,河明傅蹲在地上先逗了一会儿狗,然后把狗举起来,狗的脸朝着余笙笙在吐舌头。
“可可,看,”河明傅对着狗一本正经的说:“今天来了个漂亮的小姐姐,以后你又多了个朋友。”
“还是个漂亮的女生朋友。”王博文补充说。
“对对对,高不高兴啊可可?”
“汪汪汪!”狗狗兴奋的叫了两声,像是在对余笙笙表示欢迎。
说出来余笙笙自己都不相信,这只名叫“可可”的小黑狗,是余笙笙来到这座城市后,第一个向她表示欢迎的“伙伴”。
在河明傅和王博文的你一言、我一语中,余笙笙了解到这只小黑狗是他们初二的时候,在篮球场的垃圾桶旁边捡到的。捡到的时候,狗狗浑身脏兮兮的、右腿还是瘸的,一脸的可怜样。
两个少年动了恻隐之心,就带了回来。因为没地方养,就交给赵叔养着了。赵叔一个人也无聊,有这只狗陪着,倒也算解闷,所以一直养的也算用心。
“为什么叫它’可可‘啊?”
“他取的名字。”王博文把目光甩到河明傅那边。
河明傅好举着小狗玩儿,满脸温柔:“因为它长得太可爱了,所以取了这个名字。”
“对了,忘了问,”河明傅偏头看她,笑容远比午后的太阳还要耀眼:“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叫余笙笙,余生的余,鼓瑟吹笙的笙。”
河明傅也学着她的样子做起了自我介绍:“河明傅,过河的河,明天的明,康师傅的那个傅。”
说完,余笙笙感到又意外又好笑。因为听到他名字后,余笙笙的第一反应是:何名副。
“他叫王博文,博学的博。文采的文。”何明傅介绍起朋友倒是洋洋得意的样子,一点儿不敷衍:“怎么样,这个名字是不是很牛逼?”
“嗯,是挺牛……厉害的。”
晚风吹动树叶,沙沙作响。
在不知名的小卖部后方的一间四合院里,三个十几岁的少男少女围着一只黑色的小狗笑着闹着,开心极了。
那晚的黑夜没有星星,只是一轮弯月孤单的挂在天上。可余笙笙觉得,那晚的月亮比太阳还灿烂、冷清的月光胜过炙热的太阳。
那天是18年8月3号。余笙笙来到这座城市后,第一次睡了一个很香的觉。
也是第一次感受到这座城市的温暖和善意。
而这一切的感受,是来自于姓赵的小卖部老板、瘸腿的小黑狗、话少人好的王博文,以及那个怕她迟到骑车送她的河明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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