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我家有矿(一)
到了第二天, 陆希才知道为什么冯特伯爵会把仆人和厨娘都带上。
整支队伍共计四十人,除了冯特伯爵和陆希之外,约翰与丹尼尔全都来了, 另外还带了八名初级骑士, 剩下的就都是仆人和奴隶了。
骑士们骑着半鳞马, 还有几匹普通马匹拖着一种类似雪橇样的窄长滑车, 车上装载着食物和帐篷之类,然后厨娘和琳也沾了光, 她们可以跟杂物一起,坐在滑车上,由马拖着走。至于可怜的海因里希嘛,他和奴隶一个待遇——自食其力,用两条腿走。
丹尼尔绝对是在借机整海因里希。陆希毫无同情心地想,然后上了自己的马。
是的, 她也有马,是一匹温驯的小母马, 并不高大, 浅褐色的毛皮配了一双同样浅褐色的大眼睛,实在是很可爱。
并且,虽然马是普通马,但马具却是刻有神术阵的,能保证这匹小母马乖乖的不乱跑乱跳以至于把乘客摔下来, 还配有一个保护罩,能够抵挡中高级骑士的全力一击。有这个配置,陆希可算是很安全了,不会骑马也没关系,只要她能在马鞍上坐住, 别自己吓得掉下来就行。
这难不住陆希,这么矮这么乖的一匹小马,实在没啥可怕的。马鞍子也挺舒服,考虑到陆希第一次骑马,还装了厚厚的垫子,以免磨破大腿和屁屁。
她就坐在这匹小矮马上,走出边陲镇的城墙,穿过了外面的大片田地,一直走入了山林之中。
一进山林,陆希就开了眼。约翰走在队伍的最前头,浅绿色的光芒从他身上散发出来,凡被这绿光接触到的植物,除了参天大树实在不能动之外,横伸出来挡路的树枝纷纷垂下,横跨半空的藤蔓被拉断,连同在上面爬动的虫子一起滑落下来,堆在了地面上。
视野骤然开阔,陆希还没感叹呢,就发现脚下那茂盛的野草也伏倒在地,成了一层草毡,正好让后面马匹拖拉的“雪橇”滑过。
诶,这不就是滑草嘛。要不是已经在马背上坐好了,陆希都想坐到滑车上去试试了。难怪冯特伯爵敢带厨娘,约翰这简直就是个开路机啊
。
当然,开路机也是有限制的,约翰只能让植物们让开一条路,却不能移动土石,把起伏不平的山路变成大道,所以大家行进的速度依旧有限,再加上还有奴隶步行,真像出来郊游的了。
“那位伯爵大人,就到这么近的地方来历练?”要是按这个速度算,走一天也没有多远的。
丹尼尔策马走在陆希旁边,大概还是怕她掉下来,闻言连忙解释:“那个时候,还没有边陲镇呢,这里都是山林,魔兽也比现在更多……”那位诺伊尔大人可是从青石城出发,距离自然远了。
陆希一想也确实是这么回事:“那个时候魔兽很多吗?”老实说别看天天听见魔兽魔兽,其实她到现在为止一只都没有见过呢。
丹尼尔看见她的黑眼睛专注地望着自己,顿时莫名有些紧张:“很,很多。就,就像现在的魔兽潮一样。”他说完了,自己也觉得结巴得可笑,连忙定了定神,仔细解释,“那时候长云领的山林面积比现在还大,经常有魔兽离开山林去攻击人类……”
陆希听他描述了一下才知道,那会儿光明大陆是低级魔兽满街跑,中级魔兽随时见,高级魔兽不稀奇,顶级魔兽都不算。要不是人类奋起反击,搞不好光明大陆就成了魔兽大陆了。
不知道为什么,丹尼尔在讲述这段“草莱初辟”的历史的时候,陆希却忽然想到了海因里希说过的话——那个时候,魔鬼是跟人类一起抵抗魔兽的。
老实说,听丹尼尔这描述,魔兽当时的优势真的不小,如果再加上魔鬼——单凭人类,真的能取得胜利吗?
当然在教会的宣传中,这主要是他们的功劳,是主降下神恩,而教会团结并领导民众,经过艰难的战斗,才取得了辉煌的胜利。没有教会,就没有光明大陆,没有现在的新生活!
虽然陆希并不怀疑人类的顽强坚韧,但出于对教会的不信任,教会越是吹,她就越有点怀疑,毕竟神职人员的能力似乎偏向祝福这一方面,比较缺乏直接的杀伤力,在与魔兽的战斗中能起到多大作用不太好说呢。那战斗前线就等于只有
骑士顶上,这——真能顶得住吗?
打住!陆希在心里警告自己,现在还没证据呢,也不能直接就相信海因里希啊,虽然这个魔鬼看起来还挺诚实的样子,但别忘了,他可是最善于蛊惑人心,能把法比奥和伯爵夫人都玩得滴溜转的角色,要真是那么实诚,她现在大概还在黑莓镇的贫民区里采蘑菇呢,哪儿能当上伯爵小姐?
暂时抛开这个念头,陆希专心听起丹尼尔讲述魔兽来,这一听才知道,原来那本魔兽图鉴里的一些顶级魔兽,现在都已经绝迹了。
“比如说黄金比蒙,比如说狮鹫,比如说奇美拉,比如说三头犬双头犬……”丹尼尔说起这些,逐渐忘记了刚才的窘迫,开始滔滔不绝。
别说,他讲起来还挺生动的,魔兽图鉴毕竟限于篇幅,有些魔兽的习性就没有介绍得那么清楚。而且作者也是古早的人了,对于长云领现在的情况自然不如丹尼尔说得清楚。
原来长云领从前是出现过多种顶级魔兽的,但现在存在的最危险的魔兽,大概就是地行龙与雷鸟。
地行龙的外形像稍微缩小些的霸王龙,但尾巴更长,身体也更灵活。且它们背上还有一对儿发育得不很完全的膜翅,虽然没法儿飞起来——要是能飞也不叫地行龙了——但却能让它们转向更加灵活,甚至还能增加奔跑的速度。
这东西那张大嘴咬合力极强,连高级骑士的斗气盾都经不住一咬,高级以下更不用说了,简直就是去送菜的。
教会曾经有位屠龙圣骑士,就是因为他独力斩杀过两头地行龙,所以得到了这个辉煌霸气的称号,载入史册。
不过地行龙虽然列入顶级魔兽,但其内部也是分三六九等的。普通的地行龙还不脱野兽的范畴,主要还是在身高力大、牙齿锋利这一方面发展,其威力只算高级魔兽,但在此基础上再次魔化的地行龙会拥有吞噬之力,这才是它们被称为顶级魔兽的原因。
“吞噬之力?”陆希听得有点糊涂,霸王龙——啊不,地行龙长着一张大嘴,不就是用来吞噬的吗?
“不是这种。”丹尼尔连连摇头,“有了吞噬
魔力的地行龙,是能将攻击它的力量吞噬掉,不但能减免伤害,还能将其部分转化为自身的能量。”
既减伤又回血?陆希也是服气——这怎么打?那位屠龙圣骑士,斩杀的两头地行龙里,就有这么一头拥有吞噬之力的,现在想来,着实是牛b啊!
丹尼尔有些忧心地抬头望了望前方郁郁葱葱看不到边的森林:“现在黑云山里还有地行龙,去年就出现过两头普通的。”当时还是冯特伯爵亲自出手,跟约翰一起斩杀了一头,赶走了一头。可是有普通的就可能会有再次魔化的,假如真的来这么一头,整个长云领都没有人能抵挡。
他没有把话说完,但陆希已经明白他的意思了,顿时也有些毛骨悚然:“会有顶级的出现吗?”
“也许不会的……”丹尼尔恍然发觉自己吓到了伯爵小姐,连忙掩饰,“毕竟二度魔化的地行龙极其少见的。”
少见就是还有的意思。陆希不由得沉思起来:“这样想来,要对付这种地行龙,要么就是一击致命,要么就只能慢慢磨了……”
“一击致命谈何容易……”丹尼尔观察了一下,看她确实并不是被吓坏的样子,才敢继续这个话题,“慢慢磨倒是可以,只是我们的力量不够,而且——”最麻烦的是,己方并没有回血功能,长云领现在可没有神职人员啊。
“地行龙是能吞噬所有的攻击力量吗?”陆希心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比如说,普通人用弓箭去射它,它也能吞噬掉弓箭的力量,并且转化为己用吗?”要是这样的话,可有点不合理了呢。
丹尼尔茫然:“普通人?用弓箭?”那有什么用吗?谁会让普通人用弓箭去射一头顶级的吞噬地行龙啊?
“我就是说说。”看来是没人试验过,陆希也就暂时把这想法压了下去,“再说说雷鸟。”
这么一边走一边说,旅途倒也不那么无聊,在天色未黑的时候,他们已经到了预定的休息地——那个小山谷。
走到这里,植被就明显地稀疏了起来,仿佛一个到了年纪的英国人,只有靠近银光河的那一边还是草木茂盛的。
这样的
地面看起来就比较像有矿的样子啊。陆希顿时激动,顾不得疲劳,恨不能马上就能去日记里记的那个地方看看。
然而不行,奴隶们已经在山谷里生火扎帐篷,冯特伯爵看陆希坐立不安的样子,不禁摇了摇头“你哪里像贵族小姐的样子。”
陆希假装没听见。这跑到野外来了还讲究什么贵族小姐的样子,难不成还让她穿着紧身胸衣出来吗?真要是讲究,她连这里都不该来了。
冯特伯爵看她油盐不进的样儿也没办法:“让丹尼尔带你去看看冰雨树,离得远一点。”
别说,有神术阵的马具确实神奇,陆希这头一回骑马的人,在马背上颠簸了一天,居然没有被磨破什么地方,虽然也难免有些腰酸背疼,但还有精力跟着丹尼尔一直爬上了山坡。
“看那边——”丹尼尔指着远处。
陆希一眼看过去,还以为自己看见了一个湖。地面细小的白色晶体反映着西斜的最后一缕日光,乍看真仿佛湖面一般。但在这“湖”里生长着许多树木,并不十分高大,在这密林中之根本不起眼,可是它们的周围却少有树木生长,硬生生在高大的乔木之中圈出了一块“禁地”。
“现在还不是最好看的时候。”丹尼尔完全无视了跟在后面的琳和海因里希,在他心里这就是两个人的“单独出行”了,心口都莫名有些震颤的感觉,“这几年天气越来越干燥了,如果是前几年,太阳一下山,冰雨树的树叶上就开始结冰,映着阳光能反射出彩虹一样的光。”
但是这几年,这样的美景就看不到了,只有到了天黑之后,森林中的雾气凝结,冰雨树才开始下冰雨,连着周围的地面都会变成洁白的冰面,月光投射在上面,还会有白气蒸腾,仿佛其间有什么精灵出没一样。
这当然也很美,但毕竟映不出彩虹一样的颜色。不能让伯爵小姐看见这样的美景,丹尼尔还是有些遗憾。
但是陆希完全无心欣赏美景:“能走近点看看吗?”她很想挖一棵回去啊。
丹尼尔险些被她噎到:“小姐,伯爵大人刚才说……”这是一转头就把
伯爵大人的话给忘到脑后了吗?
陆希这才想起来冯特伯爵说不要靠近:“很危险?”
丹尼尔只好再讲一遍:“……如果下雨,瞬间冰雨树所在的地方就会变成一片冰湖!”
“瞬间是多久?”陆希追问。不是她抬杠,而是她有个猜测,可是离着这么远是无法证实的,“我想要一点地上的那种白色的东西。那是什么?”
“这个——”丹尼尔犹豫起来,“那是冰雨树叶子背面分泌出来的东西,以前有人疑心是冰雨树用来诱惑猎物的,但尝过之后发现虽然没有毒,但味道是苦的,人不能吃,野兽也并不喜欢。”诱饵之说也就不攻自破了。
“苦的!”陆希觉得更像了,“那冰雨树是靠什么引诱野兽过去的呢?”
“靠近冰雨树的地方,很多草木都无法生长,但也有些植物长得特别茂盛。”丹尼尔指着树下,“小姐在这里可能看不见,那里有一种草类,夏天的时候生长许多白色浆果,就会吸引来鸟类或鼠类偷食。夏天雨水多,可能这些野兽正在进食的时候,就有雨水落下,于是就被冻住了。”
“这么说不下雨的话,冰雨树是没有什么杀伤力的?”
“这倒是……”丹尼尔思索了一下,“也是因为这一点,有些人觉得冰雨树甚至算不上魔植。”除了被动地等待下雨,冰雨树也不能做什么。
如果这样的话,他去取一点那种白色的碎末来也很容易——丹尼尔还没想完,就听见低沉的隆隆声从远处传来。初时他还以为要下雨呢,但很快反应过来:“是青犀群。”
山坡上这个位置很好,向西可以看到冰雨树林,向东又正好可以看到日记里的那个地方。陆希转头看去,果然看见一片青灰色的脊背——至少有近百只犀牛样的野兽,从远处小跑着过来,蹄子踩踏着地面,真如同滚雷一般。
夕阳之下,背上披着天光的青犀群奔腾而来,这一幕堪称壮观。而且身临其境比在电视上看到更为震撼,陆希不由自主屏住了呼吸。
“小姐不要担心——”丹尼尔听到陆希屏住呼吸,还以为她在害怕,“我们离得这么远,只要不攻
击它们,青犀就不会过来的。”
陆希当然不是害怕,只是想到一件事:“当初那位诺伊尔伯爵,能从青犀群里逃出来,也不容易啊……”这要是被堵在犀群当中,一犀一脚,石头都能踩成粉末了。
“是的。青犀的皮非常结实,很多攻击对它们都难以起效。”比如说他手里的霜白长剑,砍在人身上可以冻住人的肌肉和关节,但如果砍在青犀身上,也就冻个外皮,几乎起不到影响。至于非神术的刀剑,那就更难砍动了,“所以青犀皮制的软甲价格昂贵,比一般的铁甲还要受欢迎。”
价格昂贵……陆希眼睛里不由得闪了一下金光,但这一大群青犀没人惹得起,也只能想想算了。
青犀们狂奔到了地方,就散成了十几个小群。从陆希这个方向看不到山壁上被挖出来的洞,但也能看到有几头比较瘦弱的青犀落在队伍最后,大概是没有山洞给它们,所以就地低头,在地面上啃了起来。
陆希瞬间就把什么青犀皮甲和冰雨树都抛到了脑后,看那些青犀又舔又啃的模样,还有远远望过去就几乎寸草不生的地面——没跑了,那块地方的土壤一定是含盐的!
只是不知道含盐量到底是多少,但如果青犀挖洞,那山洞里的土壤一定含盐更多!假如能发现石盐或卤泉,那她一定要欢呼一声:我家有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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