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地行异龙(二)
看, 看见了?真的看见了?
丹尼尔很疑心伯爵小姐是不是看错了,把近处的普通地行龙给当成了变异的?然而伯爵小姐下一句话就打消了他的怀疑:“这家伙头上还有头冠?”
确实。普通地行龙头顶光滑,但这两只变异地行龙则有半圆形的棕灰色头冠, 当然跟它们的体形完全不成比例, 扁扁的也不知道有什么用, 但这确实是在外形上与普通地行龙最大的区别。
能说出头冠, 证明伯爵小姐的确没有看错,并且还观察得很仔细。
所以, 那个黄铜圆管是什么?
“这个啊,我叫它望远镜。”陆希把这个质量不怎么样的望远镜递给丹尼尔,指点他该怎么使用。
说真的玻璃镜片真的比玻璃珠难磨多了,这两个镜片还是那个小钟表匠乔治加班加点磨出来的,尺寸都不是特别合格,以至于视野里只有中间那么一小块是清楚的, 稍微偏离就有点哈哈镜的风味了。
但就这么一小块清晰视野,已经足够丹尼尔大吃一惊了。他甚至下意识地身体后仰了一下, 然后放下望远镜, 用自己的眼睛去确认那只变异地行龙其实还呆在原地,并没有一下子就贴到屏障上来。
“这个是怎么……”丹尼尔看着黄铜管一端那晶亮的东西,“是水晶片?”这么晶莹剔透毫无杂质的水晶可是价值不菲。
“不是水晶,是玻璃。”陆希笑笑,“这个以后给你慢慢讲。对了, 你刚才说你并不是‘看见’地行龙,那是什么意思?”
这个问题有点难以解释。其实丹尼尔自己都不是那么明白。
他在觉醒斗气之后,就发现了自己眼睛的变化。最初的时候,是他看到了对方的“弱点”,所以他的能力, 被定义为“真知之眼”。
比如说,在两人对战之中,他能够看出攻击对方哪里才最方便最致命。又或者一只野兽奔过,他能够对着野兽前方的空地射出一箭,而野兽则在疯狂的奔跑之中,自己一头撞上了箭矢。
“我能够看到那个点。”丹尼尔有些困难地解释,“就是——
尽管野兽不在那里,但点在那里,所以我就知道……”
“就是预判呗。”伯爵小姐给他下了一个准确的定义。
预……判?丹尼尔琢磨着这个陌生的词汇,是这样吗?
“那你能看见远处的东西,又是怎么回事?”
丹尼尔不得不先抛开那个词儿:“其实,我看见的,跟用这个管子——望远镜看到的不太一样……”
比如他看见地行龙,是因为原本那块墙壁投下的阴影不该是这个样子。而他能在高空之中发现双头鹫,则是因为空中那些流动的线条,那些云和风,如果不是有东西飞过,也不该发生那种变化。
他用“真知之眼”看见的地行龙,像是画在平面上的一组线条,但是从这组线条里,他能感觉到地行龙背后有一对耷拉的膜翅,头顶有略高的突起;能意识到地行龙身上的皮肤硬韧光滑,风从那里掠过的线条,与掠过墙壁的线条完全不同。
但他用望远镜看见的地行龙,则是近在目前一般。仅凭肉眼就能看出那膜翅和头冠的形状,还有那皮肤的质感,而无须去分析那些线条。
“所以,你其实是很会计算?”陆希上下打量丹尼尔,感觉自己要刮目相看了,“你是个天生的数学家啊!”
预判本身就是一种计算,仅以奔跑的野兽来说,就需要计算它的速度,周围的地形,更精细一点应该还包括风阻之类,毕竟魔兽——尤其是高级点的魔兽,那速度可是杠杠的。
至于更多的……陆希自己都不知道,毕竟她只是个医生!
但是,这样不就有个人形计算机可以用了吗?哪怕不是计算机,是个计算器也行啊!
“露西小姐?”丹尼尔眼看着伯爵小姐双眼放光,盯着他仿佛盯着一块肥肉——不,伯爵小姐不爱吃肥肉,所以这个比喻不太恰当,但不管怎么样,反正伯爵小姐现在的目光,竟然让丹尼尔后背有点发凉,头一次产生了希望伯爵小姐别看他的念头……
陆希可不管丹尼尔怎么说,搓着手笑了起来:“有预判能力,那我的计划应该就更顺利了,来来来,我们看看怎么搞这两头地行龙。”
一小
时之后,长云领所有的骑士都集中在屏障边缘,看着伯爵小姐摆出来的东西——某种粉末,鼻子好的已经闻到了硫磺的气味。
“让地行龙踩上去,然后用火点着?”何塞看着这些很不起眼的灰黑色的东西,“火烧?普通的火虽然不会被地行龙吸收,但恐怕也烧不动它们……”
“普通的火它们不能吸收吗?那太好了!”陆希一拍大腿,“就按我说的来!”
“这是什么样子!”冯特伯爵皱起眉头看了一眼陆希,又看了一眼跟过来的金妮。按理说金妮现在还是礼仪教师呢,也不知道纠正这么不淑女的动作……
算了,现在对外礼仪教师已经死了,没人教导也是正常。就是这副样子去参加社交季,不会被人笑死吗?冯特伯爵不由得开始考虑,是否提前让陆希继承爵位,这样至少敢于当面嘲笑一位女伯爵的人,应该也就没几个了……
陆希不知道自己可能提前上岗,一边把手收回去,一边干笑:“我就是激动了一点,那什么,开始?”
两头地行龙休息的时候相隔百米左右,但这个距离对它们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以它们那粗壮的大腿,几秒钟就能跨越这段距离,随时能给进攻者来个分进合击!
“我可以躲开它们的合击……”灰羽眯着眼睛来回看着两头地行龙,“风能给我向上的力量,地行龙虽然有膜翅,但并不能飞。”
“不行!”陆希吓了一跳,“必须离开一定的距离,这可不是光躲地行龙的事儿!”还有爆炸呢!甚至在某种速度上来说,爆炸会比地行龙更危险,因为它可是360度无死角的。
“算了,还是分开来……”陆希赶紧打消灰羽这个“引到一起一下子炸死”的计划,“火药有的是,我们不需要这么节约。”
既然不要求一下子就一网打尽,那事情就简单了,几分钟后,陆希就见识到了灰羽的速度。
他就像一阵风,几乎是脚不沾地般从雪地上掠过,如同在飞。而且还能在全力奔跑中突然变向。
相比灰羽的灵活,变异地行龙就要稍逊一筹。尽管直线冲刺的时候这家伙几乎不逊于灰羽,但
在灰羽变向之后,变异地行龙身后的尾巴猛力晃动,仍然由于惯性向前又冲了几米才能调头。
就是这短短的几秒钟,灰羽已经疯狂蹿出一道直线,拉开自己与地行龙的距离,然后根本无视从另一个方向奔跑过来的一头普通地行龙,直接扑到了一个土堆后面。
轰地一声,雪地在那头刚刚转身的变异地行龙脚下炸了开来。
爆炸声甚至盖住了变异地行龙的嚎叫,雪块、泥土混合着鲜血和碎肉被抛上天空,又噼哩啪啦地掉下来。
地上多了个大坑,变异地行龙一条右腿已经消失,左腿则只有半截脚爪还挂在膝盖上,而最柔软的腹部被炸开了个大洞,流出来的肠子都是碎断的。
飞溅的碎块甚至被气浪溅到了那头跑过来的普通地行龙脸上,这头普通地行龙完全没有防备地受到了爆炸冲击波的攻击,整头龙都被掀了个趔趄。正在奔跑中的腿骨吃不住这股突如其来的力量,只听咔嚓一声,尖锐的断骨刺破厚皮,白惨惨地露了出来。
“灰羽!”在另一边与第二头变异地行龙缠斗的何塞没想到这个什么黑火药会有如此威力,顿时提起了心。
“我没事!”灰羽从土堆后面爬起来。被气浪抛起的雪和泥洒了他一头一身,耳朵也还有点嗡嗡的,但除此之外并未受伤。
他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大坑,还有倒在坑边上垂死挣扎的变异地行龙,激动地吹了声口哨:“厉害啊!”
不过还没等他高兴完呢,另一头变异地行龙陡然发出一声长嚎,向大坑狂奔而去。
所有人都以为这头变异地行龙是去悲悼同伴的,没想到这家伙跑到大坑边上,猛地张开嘴就咬向那头受伤的变异地行龙,只听又一声咔嚓,地上倒着的家伙脑袋就开了瓢。
“它要吃魔晶!”到底是长年与魔兽作战的人,丹尼尔第一个反应了过来。
“什么!”陆希直接跳了起来。越是高级魔兽的魔晶越值钱,何况是这种变异地行龙呢。这一口可能咬下去就是上千金币啊!就算不卖,还能自己用呢!
然而阻止已经来不及了,其他人离得还远,而变异地行龙已经第二次张开了嘴—
—第一嘴咬碎脑袋,第二嘴就能啃下魔晶了。
忽然之间嗖地一声,一支短箭破空而至。听听这破风的声音,就知道飞到这个距离已经是强弩之末,但跟着一起来的,却是一股子硫磺的气味。
如果是在从前,变异地行龙根本不会理睬。这种短短的东西连它的皮都射不穿。但现在不一样,它的同伴倒下的地方还弥漫着一股硫磺味儿呢——变异地行龙那比普通同类大一些的脑子终于发出警告,战胜了它吞噬的欲望——它抛下快要到嘴的魔晶,转身跑了。
变异地行龙一跑,剩下的两头普通地行龙也跟着撤退,只剩下了那只断腿的跑不快,理所当然地被干掉了。
原本的紧张情形急转直下,他们转眼之间就干掉了对方一半的有生力量,连冯特伯爵这种见过大世面的人都有些发懵——从头到尾他们只是缠住了一只变异地行龙,而起到真正杀伤的,居然真是那堆灰黑色的粉末!
陆希吁了口气,收起了手里的钢弩。其实这行动里她最怕的就是把灰羽给炸到,还好丹尼尔计算得完全正确,而灰羽也做到了完美,尤其是最后那一段几乎拖出残影的直线狂奔,以及一气呵成的扑倒,再加上中级骑士的身体素质,使得计划完美达成。
就是,第二头变异地行龙的反应有点奇怪。
魔兽之间相互吞噬也是常有的,毕竟弱肉强食在哪里都是自然规则。但这种吞噬主要是还是为了吃肉果腹,像这头变异地行龙一样,第一口就照着脑袋下嘴,明显奔着魔晶去的,则很少见。
吃肉是为了果腹,那么吃魔晶是为了吸收魔晶里的力量吗?
陆希正琢磨着,旁边的金妮忽然扑过来,双手紧紧抓住她的双肩,满脸都是狂热:“那个,那个就是黑火药的威力吗?它是怎么做到的,怎么做到的?不过是一些能燃烧的粉末而已!”
“那叫爆炸,不叫燃烧。”陆希试图把狂热分子的手掰开,未果,“本质上,爆炸是在极短时间和一定空间内的燃烧,在短时间内它积聚了大量的热,令气体迅速膨胀,就导致了爆炸。”
“气体迅速膨胀?”金妮两眼迷蒙,喃喃地说,
“竟然是气体?气体——是风的力量吗?”
“先是火的力量,之后才是风的力量。”陆希龇牙咧嘴地想把她的手扒下来,“你哪来这么大手劲啊!想把我骨头捏碎吗?”
然而已经好像走火入魔的人死不放手:“所以才叫做火药,是让火增加威力的药粉是吗?那,如果有足够的这种火药,岂不是连山都能炸塌?”
陆希感觉前公爵小姐的十根手指头都要掐进她的肉里了,不得不抛出点让她清醒的消息:“理论上来说是这样,但实际上黑火药的使用也是有限的,还有比它更具威力的东西。”
“什么?”金妮倒抽了一口冷气,“还有更强的——爆炸?”
“你要是把我掐死了就没有了。”陆希好容易把狂热分子扒开,抽着冷气活动自己的双肩,“我看你就是要掐死我……”
“没有没有。”金妮一秒变脸,笑得像朵玫瑰花一样,凑上来替陆希按摩疼痛的肩膀,“还有什么比这更厉害的火药?”
“那可多着了。”陆希实在受不了这突如其来的狗腿,“你安生一点,先把眼前这事解决了,以后上课慢慢会讲到。不过我得先提醒你一声——再厉害的火药,对你觉醒估计也没什么用处的……”
就觉醒异能这事,陆希觉得首先还是看天赋的,你基因里有魔法或者神术因子,那后天才可能通过学习或者信仰什么的获得突破,觉醒成为异能者;那假如没有,就别想了,怎么着也不行的。
说真的,陆希感觉金妮对于觉醒这事儿有点执念,都快成心魔了,就连汉克那种把自己觉醒到不会走路的程度,她都羡慕得要死要活,这要是对火药寄予厚望然后没成功——可别把人给刺激疯了。
谁知道金妮一摆手:“什么觉醒不觉醒的,我只要会做这种东西,还需要觉醒吗?”
陆希瞠目结舌。好家伙,我就一句好家伙,这位真是刺激大了,这360度大转变啊。
算,算了,以后需要各种火药的地方确实很多,如果有一位化学家自然再方便不过,毕竟陆希自己——再说一遍,她是个医生啊!现在都
在不务正业,整天做些啥哟。
这会儿,外面的骑士们已经把两头地行龙都拖回来了。
别说,地行龙看着凶,其实肉正经还挺好吃,就是腥味重一些,另外肉质太紧实了,宛如牛肉干,得费点牙口。其中地行龙颈龙和腹肉更为柔软和鲜美,都是能上贵族们的宴席的高级菜品呢。
两头地行龙,尽管失去了一条很有肉的大腿,那去皮去骨去内脏也得有上吨的净肉呢,简直够整个长云领的人分一分。比起今天的收获,之前那大批的魔兽都有点失色了。
当然,更值钱的还是两头地行龙的魔晶。
不过,当两块魔晶摆在面前的时候,陆希略有些疑惑:“怎么看起来这变异的还不如不变异的?”
那头普通地行龙头颅内剖出来的魔晶有网球大小,颜色虽然是不怎么起眼的棕灰,但却极其明澈,看内部几乎没有杂质,对着光一照宛如上好的水晶。
而变异地行龙的魔晶更大一圈,颜色也是更好看的金棕色,可是内部却有无数黑色的细纹,仿佛蛛网一般,立马就给人一种身价大跌的感觉——这么多杂质,只有低级的魔兽才会这样呢。
难道这变异,还变得更不值钱了?这可不符合魔兽异变的规律呢,明明从能力上来看,变异地行龙才是更厉害的啊。
不过——陆希忽然想到一点——变异地行龙的变异方向可是有点奇怪,它增加的能力是吸收神术力量为自己所用,这个可以说是增强了防御方面的能力,但从低级魔兽往高级魔兽进化的过程中,防御方面的力量增加,都是体现在魔兽本身的魔力增强上。
比如说,魔兽的表皮更加强韧,或者周身环绕阴影、火焰、雷电等等魔力屏障——总之就是增强自己本身的力量,而不是这种吸收别人的力量……
哎,陆希感觉已经要把自己绕糊涂了,也许是她想多了?毕竟在同一种规则之下,生物的进化方向应该都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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