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世纪大战!(八哥vs小狼)
吴克善早早带着大福晋儿子儿媳等在了门口,盼星星盼月亮似的盯着车道。好不容易盼来了熟悉的马车,还没高兴一会,就看见瘦了一圈的小女儿从车上下来。
孟古青是吴克善的老来女,从小就是当眼珠子一般娇养长大的,含在嘴里怕化了,捏在手里怕碎了,要星星从不给月亮。
几个兄弟也是百般呵护家中唯一一个女儿,进京前几月还琢磨给孟古青比武招亲,选出草原上最强壮的汉子当夫婿,殊不知这珍宝似的妹子这辈子只有进宫这一个选择。
吴克善回忆起女儿离开家的时候脸蛋还是肉嘟嘟的,从宫里出来都瘦成了鹅蛋脸,也不知道受了什么磋磨。
几十年前是他亲自送两个妹妹进紫禁城,大妹妹没享几天清福就殁了,小妹妹虽然当上了太后,但身边连个知冷知热的人都没有,不过是在名利场里被困一生罢了。
前几年他又把少不更事的小女儿送了进去,本以为此生没有再见的机会,没想到掌上明珠兜兜转转又回到了他身边,心下感慨万千。
但这不代表吴克善忘记了女儿为什么能够回来,他又忍不住摆起严父的架子,鹰隼似的眼睛盯着孟元。
“孟古青,你可知道哪里做错了?”
儿子弼尔塔哈尔和儿媳雅图公主正准备上来打圆场,不料被笑眯眯的大福晋伸手拦住了。
“好孩子,你们妹妹这次确实做了错事,让王爷教训她几句少不了几块肉的。”
王爷外刚内柔,大福晋外柔内刚,夫妻二人都不是好相与的人。真论起来,大福晋比王爷还要心硬几分。小时候孟古青犯错了,王爷不舍得打,都是大福晋下得手。
小夫妻二人相视一眼,只得作罢,弼尔塔哈尔轻轻拍了拍公主的手,无声地安慰她。
“阿瓦,女儿不应该……”孟元原本飞奔而来的步伐猛地一滞,身体软软地倒在了地上。
“娇娇——”
“妹妹——”
她昏迷前看到吴克善大福晋大哥大嫂都向她奔来,一颗悬着数月的心终于安顿下来——终于到家了。
老话说得没错,吾心安处是吾乡。
孟古青,我会替你照顾好家人的,绝不会让你珍视的人像史书上记载的那般悲惨,我要自己杀出一条生路。
闭眼前一刻她迷迷糊糊地想起还有什么没安置好,但是无边的困意已经将她拉入黑甜的梦乡,让她再也无法思考。
“来人!叫郎中,娇娇有事,我要你们好看!”焦急的吴克善把女儿抱起,回头就往王府里跑。
马车里的小狼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孟元下车前嘱咐他别乱走,一会就接他下来。
现在都过了多少个“一会”了,他们狼族最不喜欢不守时的人,当然,小羊羔除外。
小狼悄悄地伸出手拨开帘子,青草连着白云,数不清的牛羊在远处慢吞吞地走着,是他从没见过的风景。
但是他没有心情思考最佳的狩猎位置,因为他看不见孟元的人影,空气中也没有她的气味,甚至连宝塔特那个讨人厌的家伙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们把他丢了?他们把他带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就自己走了?果然阿瓦说得没错,小羊羔最会骗人了。
这个认知让他愤怒无比,最勇猛的狼族战士也有被情绪蒙蔽双眼的时候。
小狼猛地掀开帘子,跃出车外。他四脚着地,拱起后背,龇起冷白的犬齿——是标准的狩猎姿态。
“诶!本巴齐,那边地上怎么爬了个红色的东西。”奉命来收拾东西的诺日布用胳膊肘杵了杵兄弟本巴齐。
本巴齐把嘴里的草根吐了,撩起衣摆往马车的方向扫了一眼,“看看去不就知道了。”
二人并排朝马车走过去,诺日布随手从地上捡起块石头,放手心里掂了掂,相当称手。
“本巴齐,用上次父亲赏你的宝刀做赌注,我能不能扔中那个东西。”
他斜了一眼兄弟,慢吞吞地回话,“你这稳赚不赔的买卖,我干嘛和你赌?”
“那就不赌!”诺日布兴奋地回了句,话音还没落,手上的石头就被他用力掷了出去。这一招稳准狠,眼看着就要砸到猎物的身上。
小狼直觉感到脑海一阵劲风袭来,刀尖舔血的生活磨练出他惊人的判断力,他用一个常人难以想象的姿势,猛地扭身、翻转、落地,躲过了致命一击。
“呦,是个绿眼畜生。”诺日布见自己引以为豪的一击被躲过,反而更加兴奋了,“本巴齐,我用这个畜生跟你换宝刀怎么样?”
本巴齐心里暗暗啐了他一口,真是条毒蛇,今天不咬下肉来,诺日布是不会善罢甘休的。这个奴隶看上去像个疯子,身上还穿着女子的衣服,他要来有什么用。
“你不要?那我把他眼睛抠下来,就是可惜了挖下来的东西不会这么亮了。”诺日布嘴上挂着残忍的微笑,眼睛里闪烁着诡异的光芒。
小狼粗粗扫了一下两个丑八怪,皮糙肉厚,不是好对付的角色。同时对付两个人有些难度,但是……
本巴齐正和兄弟说这话,余光里描见趴在地上的绿眼奴隶忽然暴起,五指成爪,冲他扑来!
他来不及抽出匕首格挡,下意识一个勾拳出去,还没等他看清那四脚畜生的招式,手上就传来一阵剧痛。本巴齐猛地收回手一看,右胳膊上已经有一个深可见骨的咬痕!
他轮动左臂,手里的匕首猛地朝敌人砍去,出手又快又狠,隐隐传出破风的声音。
小狼几个后退,诱敌深入。见本巴齐上当,他四肢发力,以常人难以想象地速度行进。
本巴齐察觉不妙的时候,为时已晚,下一秒已经被踹中心房,倒地不起。
“救我……”面色惨白的本巴齐扭头向在一边看戏的诺日布。
“宝刀。”诺日布简短地留下这么句话,就迎了而上去。毕竟他只是礼节性地通知一下本巴齐,其实本巴齐的意见根本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诺日布刚刚冷眼旁观他们打架,发现绿眼畜生的速度惊人,出手狠辣,行为举止也不像个正常人,身上还有一股褪不去的狼气。
一场互殴还没结束,他就想清楚其中关窍——这畜生是狼孩。
草原上除了他们这些大的部族,还有些其他不知名的散户,靠天吃饭。不怎么那天被雨淹了,被雷劈了,不值钱的命也就没了。
这崽子不知道得了什么机遇,全家人都死绝了,还有狼把他捡回去当自己崽子养着,成了现在不人不鬼的样子。
诺日布手上拿着本巴齐的匕首,看准小狼喘息的空隙,猛地从斜里冲出,左劈右砍,出手狠辣。
吴克善其实并不喜欢这个儿子,他的母亲是看守马厩的婢女,出身低贱,容貌粗陋。有天趁主子喝醉了酒,爬上了自己的床,而且养出的儿子性格也阴狠多疑,不讨人喜欢。
小狼朝后倒退几步,翠绿的眼睛盯紧敌人,按下躁动的心,观察时机。而诺日布根本不想给他这个机会,挥舞着匕首紧紧相逼。
忽然小狼一脚踩到了块石头,脚下一个趔趄。
不好!
“刺啦——”匕首扎穿了暗红色衣裳的下摆,锋利的刀面上沾上了一点鲜血。
“没毛的畜生穿件衣服,也觉得自己是个人了。”诺日布提起嘴角露出个微笑,明明是炎热的八月,却让人浑身冰冷不适。
小狼开始改变策略急速奔跑,牵扯到身上的伤口,露出了一点血腥气,他像感受不到疼痛一样绕着敌人奔跑。
诺日布被带进他的节奏,不停地转动身躯应敌,保证自己能够正面攻击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狼崽子
小狼的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空中几乎出现了残影。经历过残酷的自然法则之后,仍能活着的胜利者体现出巨大的优势,饶是诺日布也有些应付不过来。
就是现在!
小狼一个飞扑起身,疾如闪电。他调动周身的力量,当胸一脚,狠狠地踹向诺日布,将他踢得倒退几步。随即飞扑上去,露出尖利的指甲朝他的眼睛抠去。
诺日布忍着胸口的剧痛,只得反攻为收,双手并用挡住野蛮的攻势。小狼揪住他的辫子,用尽全力咬住了敌人的耳朵,浓郁的鲜血味立刻充斥着他的喉咙。
“松口!啊!”任他怎么动作,小狼都紧紧咬住不放松,阿瓦教过的狩猎技巧他都记得。
“嘭!”小狼感觉的自己的脑后传来一阵剧痛,连脑花都要被打散了,他的身体不受控制地往草地里扑去,咕噜咕噜转了几圈就失去了意识。
强撑着起身的本巴齐抄起块石头,终于把这不要命的狼孩打晕了。
“喂,诺日布,没事吧?”本巴齐虽然很不想关心自己这个狼心狗肺的兄弟,但他自己也是庶福晋生的。要是兄弟死了,自己也逃不了一顿好果子吃。
“死不了”,诺日布捂着几乎被咬成两半的耳朵,咬牙切齿地说,“我要把这个小子扒皮抽筋,挂在门口。”
本巴齐没好气地说,“父亲让我们收拾大妹妹的东西,结果耽误了这么长时间,回去之后又要被罚了。”
他拎起小狼的衣领子,往马背上一甩,慢条斯理地招呼兄弟,“先回去,回到王府有他好果子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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