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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9章 那年盛夏


寻常街边的咖啡馆内,陆仁北岛面对面坐着,一人一杯苦咖啡,均在低头奋笔疾书。

    骤然得知先前那般劲爆的消息,北岛刻在骨中的记者之魂再难按捺,陆仁见状便主动出声推迟饭局,在附近找了家咖啡店,坐下同她共同撰写这篇独家新闻。

    饭菜再好吃,若心中牵挂着其他事,那不如不吃。反正来日方长,他们有的是机会。

    现在就先做好眼前事。

    将于明早见报的这篇独家报道,会由陆仁北岛二人共同署名。

    陆仁负责上半部分,着力于案件本身,比如如何破解犯人留下的谜底。北岛负责下半部分,专注于警察和警察之间,警察和犯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北岛会把这部分故事整理出来,当然,不利于警方的部分,例如佐藤意图杀死犯人这个点,北岛会隐去。

    大家都是混饭吃的,北岛也没想着让佐藤无法继续吃公家饭,而且从感情上来说,她也支持佐藤。

    北岛笔下经过美化的报道,看起来更像个浪漫的成人童话以及寓言。除去感情纠葛外,北岛还把高木警官所说的那些看似很帅,实则也确实很帅的话原封不动的记录下来,准备一同公之于众。

    至于怎么原封不动的记录,咳咳,录音笔是每一位大记者的必备之物。

    在写作这方面,陆仁是大师级,北岛是专精高阶。以两人的文笔合力写出来的新闻报道、加上案件本身足够精彩抓人眼球、再加上东报本身雄厚的宣传实力。

    三者强强结合,可想而知明早的早报会多受欢迎,有极大可能会加印。

    而这篇报道一旦被大范围传播,后果足以预料。故事的两名警察主角,肯定会被人挂在嘴边,时常提及。

    简单来讲,高木佐藤,出名了。

    当然,这样的名声,高佐二人不一定会接受,倒不如说,被迫出名的佐藤肯定会生陆仁的气。

    就算是明星,也不喜欢自己真正的、私下的恋情被公之于世。别说高佐这样的普通人。

    只是,那又如何呢。

    北岛要写这个案子,她喜欢这样。那就干。

    佐藤的愤怒和诘问,陆仁并不放在心上,他不在乎。他又不是money,不可能让每个人都喜欢。

    就好像先前陆仁揍那个爆破狂,有没有警察在场他都会揍。警方的问责,陆仁并不在乎。

    当然,最后也没用问责就是。

    目暮视而不见,高木有恻隐之心,但他选择跟着目暮走,也没出声。

    佐藤更不用说,她虽然被高木那“爱的巴掌”扇醒,但要说一个先前还想着开枪杀了爆破狂的人,一巴掌就大彻大悟,彻底放下对犯人的恨。

    那肯定不可能。

    实际上,在目睹佐藤还像原作所刻画的那样,对着犯人扣动扳机之时,在场的陆仁不免有些唏嘘。

    早在几个月前,愁思郎案件时,陆仁曾和佐藤私下里进行过一场谈话。

    那时的陆仁向佐藤提议,动手杀了鹿野,杀了那个害死她父亲的凶手。

    当时的那一幕陆仁至今还记得。那天蝉鸣阵阵不绝入耳,热浪烤的树叶发卷。公园的树荫下,一席职业装,鬓角被汗水打湿的佐藤瞪着他,一脸严肃义正言辞地回道,“不论如何,正义都是不能被亵渎的。”

    那时的她拒绝了陆仁提议,坚持要把犯人绳之以法,而不是公报私仇。比夏日的阳光还要耀眼刺目。

    而现在……

    相同的情景,佐藤做出不同的选择,

    平心而论,佐藤这次的做法很合陆仁心意,有仇报仇以血还血。

    只是陆仁并不愿看到这一幕,他更喜欢原先那个恪守原则的佐藤,那个和他并不对付,直言讨厌他的佐藤。

    有些人并不讨喜,但只要他在那,就足矣让人心安。

    要是找理由解释佐藤这次的行为,理由很好早,也很多。比如一件事过去十多年,另一件事才过去三年。或者她只是被犯人言语所刺激,一时冲动。

    但不论如何,做了就是做了。从她扣动扳机的那一刻起,佐藤就已经违背了自己的原则。

    用文青病的说法就是,曾经的佐藤已经死在了那个盛夏。

    当然肯定没这么严重就是,也没必要上纲上线,毕竟这次的案子并没有任何一只犯人受到伤害。

    还是那句话。感性和理性永恒的冲突中,感性从未失手。如果感性一时不敌,那或许,只是感情并没有那么深。

    或许以后的佐藤在办案还是为人处世上,会更加的灵活,不会再像先前那样方方正正,有棱有角。

    挺好。

    “仁哥?”

    “嗯?”

    陆仁回过神来,看着已经放下笔的北岛,“你写完了?”

    “嗯。”北岛把手稿双手递给陆仁,“你帮我看下。”

    陆仁接过,低头逐字逐句地看着。半晌后,他放下手稿,赞道,“写的很棒。”

    “不用修改么?”

    “在我看来不用。或许你更适合当个作者,写写爱情故事。”

    “有机会的话,我会试一试。”北岛把陆仁和她的手稿一起放进包里,准备明天一起登报。

    至于审阅陆仁手稿什么的,那纯属就是在开玩笑,整个东报没有一个人有资格对陆仁的文章评头论足修修改改。最多也就是登报前帮他检查下可能存在的错别字。

    出了咖啡厅,北岛翻过手腕看了眼时间。现在是晚上的八点一刻。一会还要去报社交稿子以及处理其他事宜。她默默盘算着自己和陆仁还能在一起的时间。

    “去吃碗拉面如何?”结账付款,慢了一步出门的陆仁道,“你一会还得去报社吧。”

    “……嗯。对不起。”

    “这有什么的,一顿饭而已。明天晚上再吃呗。”

    “明天?明天不行的。”北岛摇头。

    “你明晚有事?”

    “和平常一样。可明天是女儿节。”

    女儿节?

    他只听过女儿国。

    陆仁皱了皱眉,“这个节日有什么说法么?”

    “当然有啊,家里有小女孩的都要过这个节日。”似是意识到了什么,北岛微微睁大眼睛,“仁哥你该不会什么都没准备吧?”

    “我为什么……哦对,小哀……具体要怎么做?”

    北岛蹙眉想了一会,慢慢道:“其他都还好,每个地方的习俗可能都不太一样。重点就是需要一整套女儿节玩偶。最好是手作的。不过现在时间肯定不够了。明天买上一套吧。再准备上一些小哀喜欢吃的食物。”

    “行。”

    ps1:这本书合同签的时候填的二百万字,所以太监是不可能太监的,大纲是顺的,能写很久。只是作者事比较多,而且这本书说实话也不赚钱了。更新会比较慢。

    ps2:柯南官方同人犯泽先生动画化了,感兴趣的可以看看,很有梗。唯一不太好的就是,一集八分钟,三分半在放片头片尾曲。。。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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