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章 林乐瑶忆旧
滚石零落飞花散。
当背对着那领头女子的呼延风停下了他手中的丁火长刀之时,雄奇壮阔的九重天阙,已然缓缓下压,来到了那领头女子的头顶百会穴之上。
再进一步,她就要当场毙命。
深秋的黄昏已然是格外的清冷。
然而女子的额角和下巴上却有滚圆的汗珠滴落,原本柔顺的发丝黏连在一起,当下显得有些滑腻和凌乱。
片刻之前,她那昂扬的战意以及必胜的决心此时已经荡然无存。
收回手中的丁火长刀,重新将其负于背后,背对着那女子,两人皆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女子叹气,是因为终于不用和眼前这个堪称恐怖的家伙作战了,而当下已然取得胜利的呼延风,则是在唏嘘。
他自问修为增长的速度已经算是很快了,但每每到了战斗的时候,却总是会发现,自己的这点修为还是远远不够。
这第三场的战斗胜了确是胜了,但他一身的丁火真元已经被耗去了十之六七。
若是眼下不停止前行的脚步,恢复一段时间,单单凭借当下仅有的三四成的真元之力,对上那个男子将绝无取胜的可能。
……
……
即便是崇尚简朴的龟驼山,身为掌教的林乐瑶也拥有着一座巨大的宫殿。
宫殿的名字取自上古传说,名唤瑶池殿。
倒并不是专为她而修建,瑶池殿乃是龟驼山历代掌教所居住的宫殿,由来已久,历史已经可以追溯到遥远的上古末期,建造者为何人,最初的居住者为何人已经不可考证。
毕竟是一宗之首的居住地,再节俭,也要在外人的面前给自己留一点体面。
否则叫人见了龟驼山掌教的居处竟是这般的穷酸模样,到时候丢的,还是他们龟驼山门人的脸面。
但,这样的宫殿有归有,历代的掌教却没有几个真的在里面常住。
如今的林乐瑶也不例外。
身为龟驼山当代掌教的她,没有大事的时候,林乐瑶从来都不在瑶池殿居住,甚至一年到头都很少踏足。
她在山门中,自有另外的居所。
那是一栋规模不大的小楼。
那是她一砖一瓦一点一滴,足足花费了七年的时间,亲手搭建而成。
期间她并没有动用过一丝一毫自己身上所拥有的超人伟力,大到构筑地基和垒砌房屋,小到上山取木和烧窑制瓦,都是她一人亲力亲为。
故而这栋小楼落成之初算不得精致算不得漂亮甚至都比不上大陆上的那些凡人花个把月建造出来的成果。
但是在这里,她却住得很舒心。
小楼无名,共有上下两层,因为她一辈子都未曾嫁人的缘故,所以从来都是居住在楼上。
楼下的大半都被一间开阔的厅室所占,乃是平日里待人接物所用,侧边有个小小的隔间,乃是林乐瑶特意留下来的厨间。
平日里忙碌的时候,吃的用的自会有负责琐事的门人一一送来。
闲暇的时候,便都是她亲自下厨,几百年如一日,加上练气士特有的专注和灵性,手艺自然在岁月的磨炼之下好得不得了。
一次心情大好,请,我门中一位下属兼好友的长老品鉴了一番,对方顿时惊为天人。
犹记得那人吃完之后意犹未尽的神情,以及半真半假的调笑言语:“即便有朝一日,掌教你舍了天道,修为散尽,沦为凡人,当也可凭借着这一手回春妙厨再度于这万丈红尘之中闯出些名堂来。”
即便是林乐瑶自己,也分辨不出对方到底只是戏言,又或者也带了几分当真的意思。
一如今日般,林乐瑶就长长坐在自家的小楼之上,发呆似的想着同样的一个问题。
若是她当年选择弃了这一身的通玄修为,嫁与当年那个只会玩刀的毛头小子做人妇,会不会能有个几十年男耕女织,神仙眷侣般的平凡日子?
当年的那个人,只要她肯,甚至愿意为了她弃了手中的刀,弃了一身修为只陪她做个凡人。
可她却不肯,只是转过身去,留给他一个决绝的背影。
“是我错了吗?”
几百年后,一如数百年前,女子脱下了那一身专属于龟驼山山主的高贵装束,换上了一套麻衣粗布简单编制而成的老旧衣服。
这衣服与当年他入山之时穿的那一套几乎一模一样,却已经不是那一套。
原先的那一套,尽管她有好好保存,却还是早已随着时间的流逝一点一滴的湮灭在了历史的洪流当中,除了那一份属于她自己的回忆之外,再也找不到半点的蛛丝马迹。
而眼下的这一套,只是仿制品,在属于她的衣橱之内,同样的装束,还有足足五套。
林乐瑶看着自己身上这一套破破烂烂的麻衣,怔怔地出神。
自己留着这一套衣服,一百年,一百年,又是一百年,究竟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纪念当年那个失去了双亲,被师傅领进龟驼山的穷苦女孩儿吗?
她与当下的自己,又有什么不同?
“修为真的有这么重要么?”林乐瑶轻声呢喃,她经常这么问自己,当下也是一样。
可是每次当她坐在这里,内心里给出的答案都是:
没错,的确很重要。
即使数百年的光阴过去,那些熟悉的影像依旧徘徊在她的脑海之中,历历在目。
刀光剑影,鲜血死尸。
平凡的人们,在这乱世之中尚且不如一条狗。
她做事情总是喜欢看的稍稍远一些,越过当下,看向五步,十步之后的将来。
关于这一点,数百年来,都未曾有过改变。
她不是没有预想过两人之间的将来。
只是在她看来,两人之间的将来,并不会像他当初设想的那般美好。
生活不是两个人结伴走在山间小道之上,惬意地晒着太阳,看那道路两旁的田间风光。
凡人的生活,是说不尽的柴米油盐,数不清的汗水,泪水和挣扎。
生存,才是贯穿凡人生命的主题,而那所谓的生活,是他们这些实力高绝衣食无忧的人,才有资格去展望的事情。
在男子与她之间所有的可能之中,她唯独看不到的,就是幸福。
林乐瑶的眼角划过一滴泪珠,房间里灯烛皆未亮起,有的,只是傍晚时分半昏半明的混沌。
“我真的不是在乎这所谓的掌教至尊,不是在乎这些修为,甚至不在乎什么寿元,”林乐瑶呢喃道:“我只是不想有一天,再一次变回小时候那样,活的像是一只爬虫一般,没有半点尊严!”
即使当年她真的答应了那个人,两人真的如那人所希望的那样生活在了一起,结局也未必会有多幸福。
林乐瑶记不清楚父亲的模样。
因为在很小的时候,附近就在一次外出打猎时死在了山里,再也没有回来。
母亲背着幼小的她走了几天几夜,终于村子北边的一处山林之中发现了父亲的骸骨。
尸体已经被野兽啃掉了大半边,但那一身兽皮衣服却是母亲点灯熬油缝制好的,她认得清楚。
她一直以为,父亲是给那些野兽咬死的,直到她长大了些,母亲已然躺在病榻之上的时候,她才从她的口中得知了真相。
父亲那残存的右手之中,死死地握着一块沾血的麻布,这一块麻布,不是他身上的,而是村子里的另一个人。
母亲从小就和她讲,父亲是村子里最厉害的猎人,即便是在最荒凉的年景,旁的猎户都抓不到好东西的时候,父亲还是能隔三差五地带回来几只山鸡野兔,野鹿獐子。
所以,他在的时候,母亲和她的日子都过得很好。
母亲说,那几年的年景不好,雨水不多,田里的庄稼也都旱死了大半,官家要的粮都交不起,更没有自己个儿吃的份。
村子里的人没办法,为了活下去,就都跑去打猎。
一来二去的,没过多久,周围山林里的猎物就变得越来越少,侥幸活下来的那些,外出觅食也开始变得越来越谨慎,越来越狡猾。
猎物一天比一天难抓,肚子一天比一天饥饿,日子也就一天比一天难捱。
别人家总是挨饿,可他们家却总是能够隔三差五地传出一些荤腥儿的味道来,至于挨饿,在那之前却是从来都没有过的事情。
父亲怕人眼红,所以每次打猎总是晚上出去,就连家里开火做饭,也都是在晚上夜深了以后才敢。
加上他们家屋子的位置比较偏僻,初时尚没有什么人察觉。
但日子久了,总会露出马脚。
比如说当大家伙儿都饿的无精打采的时候,你家的孩子却面色红润,神完气足地在自家的院子里奔跑,嬉闹。
母亲已经在尽力地看着孩子了,可是一天要操劳家里上上下下的她,又怎么可能分分秒秒都在她这个小淘气的身边。
母亲还说,父亲的骸骨之上有尖刀划过的痕迹,不是一刀,而是两刀。
一刀在正面,一刀则在背后。
刀身不长,大约都是匕首般的样子。
父亲的骸骨旁边有几根凌乱的山鸡羽毛,回村的路上,被啃掉了树皮的树干之上,还零零星星地沾着些獐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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