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 刍狗
第一百五十一章 刍狗
鱼挑鲜的吃,马拣善的骑,柿子找软的捏。
明明是叫他们三个过去,为何偏偏要推她?
肖南回心中不满,吭哧了半步,脚便钉在了地上,说什么也不愿再往前。
按理说,一个半截入土的老妪实在没什么威慑力,但不知为何,肖南回看着那张枯败的脸就莫名生出一种寒意。
人果然对未知事物的恐惧要比想象中还要多。
想到方才经历的种种以及内心深处那令人不安的推测,她咽了咽口水,正想找个什么说辞避一避这风头,身后的男子突然上前一步将她挡在了后面。“我先来。”
他这么一动,丁未翔便坐不住了,又上前两步、将他的主子挡在了后面。
“还是我先来。”
沈央央拧着眉毛、瞧着眼前这行为怪异的三人,语气中有种不加掩饰的嫌弃。
“我阿婆修得是天眼通。不过是看上两眼,你们至于吗?”
当然至于。
你说看看便只是看看么?
再者说,看上两眼便出了事的那也是大有人在。那阙城城东员外散骑章侍郎,不过便是打马当街而过时多瞥了两眼那望尘楼的青青姑娘,从入夏起便没能回自家门半步,月前还在亲戚家凑合着呢。
肖南回连连摇头。扯着夙未的腰带便往后撤。拉了一会发现实在拉不动,一抬头便对上他古怪的目光。
“虽说天色已晚,你也不必如此着急,毕竟还有这许多人在。”
她老脸一红,又有些好心当了驴肝肺的愤怒,正要骂眼前这人不识好歹,对方却突然五指张开、扣住了她的手。
他先前也牵过她的手,但从不是这种牵法。
肖南回瞬间便忘了自己如今的处境以及那近在咫尺的可怕老妇,刚褪下去的红晕又爬上了耳朵根。
祸水,这男子当真是祸水。
就这一愣神的功夫,那老妇浑浊的双眼已掠过了丁未翔,随即落在其后那年轻公子身上。
“敢问公子,左手手腕上的是何物?”
他左手手腕上戴着佛珠,右手此刻却牵着她的手。他的手指还轻轻在她手心上摩挲,面上一派谦和,仿佛最知礼守礼的书院先生。
“家中传下来的老物件,不是什么稀罕物,老夫人不必挂怀。”
老妇显然对这个答案并不满意。
“高僧舍利,得之一二已是难得,怎会谈不上稀罕二字?”
男子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恰到好处的惊讶。
“老夫人竟认得此物?我自幼修习佛法,只知这念珠可修心安神,不知所谓稀罕又稀罕在何处?”
有些人便是要装傻,你又能耐他何?
老妇不由得陷入沉默,那干瘪的嘴唇抿得更紧了,许久才沉沉开口。
“公子既心向佛法,可信鬼神之说?”
“未曾亲眼所见,实在谈不上信与不信。”老妇哼了两声,不知算是轻笑还是轻哂。
“有些东西,即便如今不可见,也未可知过去便不曾存在。公子担着钟离这姓氏,应当明白这个道理。”
对方显然知道些什么,明知钟离一族早已不在人世,偏生又要旧事重提。
“钟离是我母家姓氏,可惜家母仙去的早,想来是有许多故事未曾向我提起,老夫人若是故旧,何不指点晚辈一二?在下定是感激不尽。”
笑话,他若当真不知钟离二字的分量,方才当着那沈央央的面才不会主动报上名来。
肖南回在一旁看得既感慨又好笑。
继方才的无赖做派之后,天成第一高贵的皇帝陛下又使出了名为无耻的招数。
那老妇显然并不知男子真实身份,只能在内心狠狠诅咒这针扎不透、水泼不进的恶劣公子。
“老身年岁大了,许多事都记不清了。”老妇终究还是收回了那虚无的视线,来到了肖南回面前。
或许她也看出来,如今这三人中,最软的“柿子”是这一个。
可眼见了方才那一回合,肖南回已不再像初到这里时那样紧张。
她想起那日在色丘别梦窟所经历的一切。
所谓鬼神,不过尔尔。她已经见识过这世间最可怕的地狱是甚模样了。就算当真有些什么,她也受得住。
然而还没等她开口说什么,对方便从斗篷下伸出一只手来。
那手干枯遒劲,仿佛一根老藤,直奔她的脑袋而来。
等等,怎么前面都没上手,到她这就改直接偷袭面门了?这不是欺负人吗!
习武之人的本能令她下意识地往后一缩,然而那老妇的手却好似可以伸缩一般,瞬间伸得老长,又准又狠地扣住了她的天灵盖。
那是一双干枯瘦削的手,她几乎能感觉到那些突出的指节和在她头皮上搔过的老硬指甲。
一股寒意顺着印堂爬向全身,肖南回拼尽全身力气才没有挣开那只手,任它在自己的头顶“肆虐”。
约莫过了一盏茶的功夫,那只手终于离开了她的头顶,一道沙哑的声音在她对面响起。
“姑娘好大的头。”
肖南回愣住。
这一番摸来摸去,难道只是为了知道她脖子上长了个多大的脑袋吗?
她哭笑不得,对眼下这番情形越来越摸不着头脑。
“老夫人这是在做什么?”老妇没说话,却摆了摆手示意她伸出一只手来,自己摸向身后背着的竹篓。
她注意到那竹篓里还放着一根棍子,棍子很长,看起来不像是斧柄柴刀,倒像是拐杖一类的东西,只是那棍子一头被花布盖着,并看不到全貌。
竹篓很深,老妇摸索了许久、终于缓缓收回了手,拈起一颗饴糖轻轻放在她掌心,咧开没有一颗牙齿的嘴,对她笑了笑。
“吃糖。”
肖南回一时忘了收手。
从小到大,她还从没有吃过老人家给的糖。
旁人都有阿翁阿婆,她只有杜鹃和伯劳。
她忘了方才的不满、又有点受宠若惊,就在她犹豫着要不要吃下那颗糖的时候,身旁的人不动声色地将那糖收进了袖中。
她回头去看那人,对方却并没有看她。“我们究竟来了几人,老夫人可数明白了?”
老妇半弯着腰,那张令人徒生寒意的脸缓缓垂下,半隐入阴影之中。
“人上了岁数,又老又瞎又多疑,很多事都要亲自确认了才能放心,还请公子不要见怪。今日天色已晚,便请随老身前去厢房休整一下,明日再前往面见家主吧。”
老妇言罢,示意那举着火把的灰衣护卫在前引路,而那沈央央则行礼过后安静退下。
丁未翔随后跟上,而他的主子紧随其后、正要向前,突然却发现身旁的女子脚下未动。
他回过头看她,似乎没有察觉丝毫不妥。
“怎么了?”
肖南回低头看看那只拉着自己的手,又抬头看看那张清白无辜的脸,很想感叹一句:你从前不是这样子的。但她最终还是选择了和平中庸之道。
“手心有汗。”
然而一开口,她才发现自己的声音竟然可以如此又轻又细。
姚易若是听见了,简直是要怀疑她是否被哪个女鬼附身了。
走在前面的丁未翔显然也听见了,那背影疾行几步,生生与他二人拉开一段距离。
眼看那几人都要走远,他终于松开了她的手。
肖南回长长松了一口气,五指张开又攥紧,努力抹去他留在掌心的那点凉意。
“我们快走吧。”
说到快走,其实是走不快的。
不光是在沈家,在任何一处高门大户的院子里,都是不能疾走的。她从前很少来这种规矩多的人家闲逛,但算上邹府、康王行宫、烜远王府和羽林别苑,她也算是对这种曲曲折折、迂回往复的建筑结构有些见识了。
虽然天色晦暗,但她依稀估摸着对方并不打算带他们进到沈家内院,也就是说他们还并没有过那第二道门。
那老妇走得很慢,穿出那片山石绝壁七拐八拐,最后进入一条抄手游廊。
游廊的尽头是一道垂花门,就在他们将将要穿过那道门的时候,一位素衣打扮的年轻女子正带着五六个半大娃娃从内庭院走出,见到老妇连忙恭敬行礼。
那些娃娃各个粉雕玉琢、穿着讲究,只是瞧见生人的样子有些胆怯茫然,并不像都城中大户人家的孩子那样活泼大胆,更瞧不见这个年岁孩子应有的顽皮吵闹。
他们太精致、太安静了,像是玉宫门面食铺子里做出的面人娃娃,就连脸蛋上的那一抹红晕都是精心描摹过的。
肖南回轻轻皱了皱眉。
这大半夜的,要带孩子去哪里呢?
五六个娃娃跟在女子身后安静行礼,突然有个矮胖的身影从拐角处急匆匆赶来,却是个掉队的女娃娃。
这最后一个娃娃胖墩墩的,头上只梳了个单髻,胖手正偷偷往嘴里塞杏子,猛地一见生人吓了一跳,脚下绊蒜摔了个狗啃泥。
肖南回怔怔望着那孩子,突然便不受控制地上前、将她扶了起来。
那娃娃抬起头来,嘴角被杏子汁水染成了明黄,眼神中很是空洞迷茫。
她还没来得及再细细看上一看,那胖娃娃将手里举着的东西往她手中一塞,便扭着屁股转身跑远了。她低头,发现掌心停着一只稻草扎成的小马驹。
“拿着它做什么?扔掉吧。”
肖南回起身,发现那老妇不知何时已到了眼前。
可她下意识地,就是不想丢掉手里的东西。
“小孩子的玩意,瞧着挺有趣的。”她顿了顿,还是问道,“那些孩子…...都是沈家人吗?”
“严格来说,他们确实姓沈。但却算不得真正的沈家人。”老妇转动着那双死气沉沉的眼珠子,最终停在她的掌心,“姑娘可知何为刍狗?”
刍狗,草扎的狗。
一种古老祭祀中用到的祭品。
原来那只稻草扎成的动物不是马驹,而是一只狗。“结刍为狗,用之祭祀,盛以箧衍,巾以文绣。然而一旦祭祀之事结束,人们便弃而践之。路人踩着它的首脊而过,只有拾柴的伙夫会将它捡走烧火煮饭罢了。”
“刍狗之于祭典、同尔等之于神明,大抵是一样的。用之即弃,不会有半点犹疑与怜惜。这是残忍之处,也是令人折服之处。”
联想到那些石壁上浇满黑油的祭台,以及方才遇到的那群神情木讷的孩子,她的心中陡然升起一种惊愕到深处的愤怒。
“你既然笃信人拥有灵魂,怎会认为人同刍狗一样,是可以用之即弃的存在?!”
她的话带了怒气,到了那老妇耳朵里却似惊不起一丝波澜。
“瞧姑娘的身形,应当出身行伍。既然从过军,应当明白行军打仗也是同样的道理。上位者做出杀伐决策之时,又何曾考虑过一个卒子的生死存亡呢?”肖南回被问住了,手中那只稻草扎成的狗被捏变了形。
不远处,那人就站在垂花门下回首看向她,似乎在无声地询问她为何止步不前。
老妇又垂下了脸,似乎从未说过那些可怕的话。
“姑娘,莫要耽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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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时将过,天光未起,星月不见。
阙城畿辅官道东段,几名驻守驿站的光要营守军正将艾草扔入火堆中驱散蚊虫。
天亮前这一个时辰,是人最困乏的时候。两军交战多选择在此时偷袭。只是如今不是战时,换岗的士兵便多了几分懒散,便是当着长官的面也都毫不掩饰地打着哈欠。
今晚当值的是丁字六营的队率赵友山,他做畿辅一带的巡视已有十数载,像这样守夜的差事不知做过多少,便是只睁着一只眼也没出过岔子。
半干的艾草燃烧腾起一阵青烟,他就盯着那股烟发呆,不知过了多久,突然伸手拍醒了身旁昏昏欲睡的手下。
那困得云里雾里的小兵挣扎着起身,过了片刻才听到路的尽头隐隐传来马车声响。
赵友山示意他检查好拒马和栅栏、确保无人能闯过这关口,随后静待对方到来。
不一会的功夫,一个黑黢黢的影子自道路尽头显现出来。
那是一辆十分破旧的马车,拉车的马瘦骨嶙峋,马后的车摇摇欲坠。赶车的人戴着一顶围着黑纱的斗笠,露在外面的一双手也戴着粗布手套。
这装扮,无论如何也不像是夏日里赶路的车夫惯有的装扮。
赵友山带了几个老手上前,右手看似扶着腰带,实则摸着刀鞘。
“停车。哪里来?哪里去?”
马车方才停稳,那戴着斗笠的车夫咳了两声,开口时声音嘶哑地像是三天没有喝过水一般。
“回官老爷的话,小的是焦松县外十里邨的农户,正要往大围镇投奔亲戚。”
大围是阙城城东的一个小镇,镇子上人不多,倒是常有外县亲戚走动。
赵友山递了个眼色,手下便将刚沾了松油的火把递了过来。
“斗笠摘了,让我瞧瞧。”
那车夫原地僵了一会,这才慢慢抬手摘下斗笠。
赵友山举着火把靠近,想要看一看清楚那人的面容,冷不丁却遇一股恶臭扑面而来,将那几个见惯血腥杀伐的老兵都熏得连退几步。
火光下,只见那车夫面色青黑,很是憔悴的样子,神情中带了一丝凄楚。
“小老儿家中无粮无房,妻女前年过身,就只同我儿相依为命。谁知前几日邨中富户要了我当马夫的儿的命,起先不肯告知,尸身都发了臭瞒报不住才将人送了来,可怜小老儿我家中连口像样的棺材都没有,只得来寻舅父帮忙,希望能有个葬身的地方。”
赵友山的目光移向那马车后的车板子,板子上确实放着个木板拼凑的大木箱子,许是因为匆忙,最上面的木板还未钉死,露出一层还未上漆的木芯子。
值夜的另几名士兵早已不愿上前,只赵友山还能不动声色。
他微微退开几步转到角落处,拿出藏在身上的画像细细比对那马车上的人。画像上的人是黑羽营中尉鹿松平,已经失踪数月不知下落。
分发这缉拿令的军候特意叮嘱过,说这鹿中尉身手很是了得,莫说生擒、便是想要一击杀之都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少不得可能要做好送死的觉悟。为此各营都出了赏金,就连最最抠门的雁翅营都下狠心出了血,寄希望于每个不知姓名的勇士。
然而赏钱归赏钱,送死归送死。
谁都知道这金银常常有命赚、没命花,除去那些方才入行伍之中、急于立功出头的愣头青,但凡有些官职、在军中混过些日子的老兵油子,都是恨不能离这差事越远越好,老远瞧见配兵器的或是骑马的,都要隔着五十步问话。
赵友山便是其中之一。
他早已打定主意,即便发现不妥,也绝不当场发难,只保命要紧,要等那人走了之后才汇报行踪,大不了之后领一顿军棍,也好过脑袋搬家、直接升天。
然而今夜显然还没到这种情况。
赵友山轻轻松了一口气,将那缉拿令小心收起,同自己的手下点头示意。
几名士兵上前将拒马推开、让出道口。
那车夫见状,连声道谢。
“多谢官老爷,多谢官老爷。”
赵友山摆摆手,只求他快些将这发臭的车子赶走。
马车驶离许久,夜风才将那股可怕的味道驱散开了一些。
士兵们又回到了火堆旁,狠狠添上几捆艾草。
而就在那暂时存放艾草的栅栏旁还贴着一张画像。
因为贴出来的时间久了,画像上已经蒙了尘土,边角也缺了不少。
可若离近了仔细看一看便会赫然发现,那画像中的人同方才赶车的那干瘦男人有七八分的相似。只是那赶车男子看起来更加憔悴枯槁、面色黑沉,仿佛已经死了很多日一般。
夜风吹起,将那画像吹得翻折过去的下半拉又露了出来,只见底下写着三个小字“邹思防”。
暑热侵袭、夜长难捱,守夜的士兵又开始昏昏欲睡了,赵友山盯着火堆,突然意识到一件事。
方才那马车离开时驶向的方向,好像并不是通往大围镇、反而是往城郊枢夕山而去的。
乡下人,连路的不认得,少不了要折腾一番。
当然,这些事他便操心不着了。每月领那几块铜板,若是连这些事都要操心,岂非自己同自己找罪受?
赵友山打了个哈欠,一天困乏涌上身体,他将佩刀横在腰间、靠着栅栏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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