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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疯狗


见面之后,江岳向他深深一揖:“多谢你啊!那天晚上要不是你冲出来刺了杜服一矛,我就悬了。”

        唐彬正蹲在地上磨他的铁矛,神情像练武时一样专注,矛尖已经锃明瓦亮,仍在一点一点的认真打磨细节,看到江岳对他行礼,才起身回了一礼。

        “不用谢,我只是想为二将军报仇。”二将军就是吴敦的弟弟吴雄,叛乱那天晚上被杜服斩杀。

        “二将军对你有恩?”江岳有些意外,唐彬的武艺远不是杜服的对手,当时却毫不犹豫的冲了上去,哪怕吴雄对他有恩,这份勇气也值得钦佩。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马卒,二将军大概不记得我的名字。”马卒就是最普通的骑兵,没有任何职务。

        “那你还为他拼命报仇?”江岳更加奇怪。

        “主将战死,身为下属,理应继续拼死为他报仇。”唐彬解释了一句,又蹲下继续磨他的铁矛。

        “为不相干的人拼命,我可做不到,但我很佩服你。”

        虽然观念不同,但是有原则的人总是值得尊重和信赖的,江岳被唐彬这个人勾起了兴趣,干脆解下背上的环首刀,蹲下和他一起磨刀:“你不是骑兵队的吗?怎么来斥候队了……”

        吴雄也是眼睛瞎了,这个唐彬武艺高强,意志坚定,哪怕不当屯长队率,当个什长、伍长什么的肯定绰绰有余,但他只是一个普通的马卒。

        再往高一级说,吴敦整个的用人标准都有问题,重用吴雄,虽然可以利用血缘关系保证军队的控制,但是吴雄这样墨守成规,识人不明的庸才,绝对不应该当主将,大不了让他当个副职就行了。

        杜服是吴敦重用的另一员大将,却在关键时刻发动叛乱,给了吴敦军致命一击,被迫与臧霸签定城下之盟……其实,杜服发动叛乱的前几天已经暴露了一些苗头,吴敦不会一无所知,当时最起码应该加强对杜服的限制和监视,最后不至于搞得那么狼狈。

        总而言之一句话,吴敦是一员勇将,却不适合担任一军主将,更别提军政人事一把抓的一方之主,他选择向臧霸投降,长远来看,对他来说并不是一件坏事。

        除了唐彬以外,谭世这个伍还有一个名叫牛固的弓箭手,身材高大,相貌阴鸷,见到江岳后非常冷淡,上下打量的目光中隐隐有些敌意。

        和习惯用骑弓的谭世不同,牛固用的是威力强大的两石步弓,每次射箭必须要下马,等于是个骑马的步弓手,和江岳这个骑马的步兵倒有些类似。

        骑兵用步弓当然很不方便,但是牛固的步弓可以破甲,仅凭这一点就可以抵消一切的不便,他在四十步内,可以轻易射透两当铠和皮甲一类的轻甲,二十步以内甚至可以射破札甲,虽然距离近了点,但起码是一种对付披甲的手段。

        两个弓手,一个刀盾兵,一个长矛兵,再加上江岳这个拿着镔铁刀的异类,组成了谭世伍的斥候小队。

        江岳的镔铁刀长九尺三寸,对于步兵来说算一把长兵器,对于骑兵来说却不长不短的有点尴尬,但他已经练熟了这把刀,不想在出征之前临时更换武器。

        谭世和马三饱对此并不介意,他们多次见过砍头刀的强大威力,那惊艳的一刀斩出之后,连杜服这样的大将都伤在刀下,江岳用的是长刀短刀又有什么关系?

        唐彬也在小校场见识过砍头刀的气势,对江岳的实力评估不低。

        只有牛固很不满意。

        江岳的外表一看就不像什么厉害角色,用的又是一把不伦不类的镔铁刀,可想而知武力平平,相处两日后牛固又发现,江岳身为一名斥候,连最基本的骑术都不纯熟,队伍里有这么一个滥竽充数的家伙,关键时刻会害死大家的。

        虽然对江岳不满,牛固却没有明说,江岳可是谭世带来的人,还有那个马三饱都是一伙的,和他们当面闹起来肯定会吃亏,所以他私下里找到斥候队的队率韩起,请求调离谭世伍。

        “那个江岳不行啊,身为斥候连马都骑不好,还有那个唐彬长的像个大姑娘似的,估计也没什么本事,马三饱虽然是个老兵,以前也没当过斥候,我不想和他们一个伍……”

        韩起毫不客气的把他怼了回来:“你还看不起江岳?你知道不知道,他在叛乱的那天晚上一刀砍伤了杜服,换你有这个本事么?”

        “就凭他那把破刀,也能砍伤杜服,瞎吹呢吧?!”

        “老子会瞎吹?前些日子和开阳贼……不,和臧霸军交战的时候他一口气斩首十六级,因此被辅天将军亲赐铠甲,这可是好几百人亲眼看到的,不信你可以去打听打听。”

        “没听说过……”

        韩起说得有鼻子有眼的,牛固不能不信,但是江岳的形象和这样的战绩完全对不上号,让他感觉很不真实,嗫嚅道:“江岳那个人说话办事处处透着古怪,特别爱干净,和谁说话都很客气,天南地北的好像什么都知道,时不时还说些让人听不懂的怪词,反正怎么看都不像个当兵的,倒像个当官的,又有点像富家子和读书人……”

        韩起不耐烦的挥了挥手:“这你就不懂了吧?不叫的狗才咬人,有本事的人脾气都很怪,平常笑眯眯的挺客气,但是一见血就发疯,打起仗来就像一条红了眼睛的疯狗,不杀个人头滚滚,那个疯劲就过不去。让我算算啊,江岳今年是十八还是十九,应该也是属狗的吧,反正这小子心狠手辣,杀人的时候最喜欢一刀砍掉别人的脑袋,你没事不要招惹他……”

        短暂的休整后,终于到了出征的前夜,江岳这天晚上又去了一趟谭世的家,取回前两天委托谭世娘子做的一身丝绸里衣,顺便连吃带拿的又蹭了一顿饭——丝绸柔软坚韧,做成的里衣可以减轻弓箭的伤害,江岳最近连续立功受赏,手头宽裕,才能用奢侈的丝绸做一身里衣。

        第二天一早,吴敦所部离开即丘城,加入臧霸的大军,誓师出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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