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建葬雪堂
“小孩,你怕不怕我?”谭鹤睁开眼,恶声恶气道。
“不怕。”小孩席地坐在他旁边,如实道。
“我杀了人。”谭鹤沉声道。
小孩纠结了一会儿,好似想要辩解什么,却又不知道该如何说,半天憋出一句,“哥哥没错。”
结满蜘蛛网的屋顶斑驳交错,破旧的窗棂照进些微光进来,灰尘,干草梗以及各种辨不清的污物几乎要盖住灰扑扑的地面,黄泥土台上的神像早已不见了,堆着的是碎骨头。
墙角的两个女人早已经不见了,尸体也不见了。谭鹤忍住头疼,他不去想为什么,只是艰难地起身,小孩见状乖巧地搀扶。
“小孩,你叫什么名字?”
“爹娘唤我阿衍。”小孩低了头,似乎是想起了什么,“他们和刚刚那些躺在地上的人一样,好多血。”
更加头疼了。
谭鹤把阿衍全身查了个遍,小孩身体柔软那摔一下,好歹是没大碍,但青青紫紫的也很碍眼,特别是肿得老高的脸,不好看。他不由得皱了皱眉,失血过多导致他更像是一副痛苦不已,命不久矣的模样。
“哥哥,你是不是要死了。”阿衍小脸一白,紧紧抓着他胳膊不放。
“你听话,我就不会死。”谭鹤坐回地面张开嘴,徒手掰下松动的牙齿,身上确实受了不同程度的伤,但吐血更多的是崩了牙伤了口腔,他觉得自己还不至于要死了。
阿衍用力地点了点头,满眼满心都是孺慕之情。
“你怎么就被他们逮到了?”谭鹤道。
“我走远了尿尿,他们看见了我。”
“为什么不应我,我在附近喊的震天响,你应该能听得见。”谭鹤道。
“他们吃小孩,小孩喊着娘,他的娘按住他说乖小福小福乖,不哭不哭不要动,那个小孩就乖乖的,也不咬人了,他们把小孩打死了,就丢进锅里吃了。”阿衍越说越小声,满脸不可置信,他不能理解,但本能感到难过,眼泪不自觉滑落。
这样惨白且稚嫩的脸,透着不谙世事的纯真善良。
想着,谭鹤心中猛地一悸,见了这样可怖的事,这小孩当时是在想些什么呢,吓住了么?
一阵长久的难抑的沉默哽在心头。
压倒一切的绝望遏住了喉咙,稚子被最信任的娘亲所杀的世道,是如何的世道?
忽然,阿衍抬头道:“哥哥也是小孩。”
小孩?这是在担心我?
对的,一个小孩忍住莫大的恐惧下还能担忧旁的,这样缺心眼,着实扎心戳肺。谭鹤怔了怔,更加无奈的是他确实也是小孩啊。
无法掌控自己生死的小孩。
但不能这样,他不能是小孩,小孩保护不了小孩。
天已然全亮了,昨日覆盖上的阴云需要迅速从心中剥离,谭鹤敛住心绪,慢慢起身道:“阿衍,我们回去吃香的。”
香的臭屁虫。
当阿衍解开布兜时,一股极其难以言喻的臭味窜进了鼻腔。“呕~”
“哈哈哈哈。”谭鹤开怀大笑,笑着笑着捂住了隐隐作痛的胸骨,憋住不笑了正色道:“兜着去小溪边泡个一两个时辰,放放气就好了。”
火堆升起后,谭鹤将荔枝春用树枝串成一串,放在火架上烤,烤得噼啪作响,焦香四溢。
阿衍虽下不去口,但肚子是真的饿,只好忍着恶心闭着眼往嘴里塞,也不敢仔细嚼。
这样的日子过了许久,久到过了荔枝春的季节。这段时间小孩几乎每晚都要做噩梦,也许这个地方不适合再呆下去了,于是谭鹤挑了一个晴朗的日子带着他,离开了四面漏风的破屋。
一路吃草吃虫,风餐露宿,艰难求存,一路上幸苦异常。
日子很苦,饿肚子挨冻是常有的事,有的时候饿极了就捡起河滩边的鹅卵石放进嘴里含着。
有一次他们甚至五天没有吃东西,随便薅了野草充饥。饿到整个人发昏的时候,谭鹤迷迷糊糊看着窝在自己腿边的小孩儿,忽然想,这能不能吃啊?手慢慢放到小孩的脸上,一阵微凉的触感。
谭鹤猛地清醒过来,头不昏了,惊出了一身冷汗,抬手狠狠给了自己两个大耳刮子。
“哥哥,你饿傻了。”阿衍听了声响睁大了眼,满脸疑惑,又忍不住担忧。
谭鹤腾地站了起来道:“没事。”然而眼中却一片漆黑,身体轻飘飘,似乎被漩涡搅晃。
阿衍急地张开手臂,瘦小的身体像是一面不会倒下的墙。
砰的声响似乎隔了软绵绵的云,传到谭鹤耳边时似化作坠落的青叶,而他躺在一叶轻舟,晃动的湖面如同一张无边柔软的锦绣一般滑动。
这是因为他谭鹤的身体到了极限,感知觉失常。
一日过去后,谭鹤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漆黑的头顶,他脸颊被这人压得又酸又麻,谭鹤登时来气:“阿衍,快起来。”
闻声,阿衍猛地抬起头:“哥哥,你吃了我吧!”
什么?谭鹤一脸呆滞,还没反应过来。
“哥哥,你吃了我吧!”斩钉截铁的语气中带着决绝的哀伤。
这回听清了,谭鹤怒从心中起,道:“说什么傻话!”
阿衍哽咽颤声道:“可是哥哥,我不要你死。”
一边说一边掉眼泪,憋着气竭力不哭出声,这副模样,守着饿昏的他时该是害怕极了吧,谭鹤一把捧住小孩的脸,用力揉了揉,“哭吧,哭出声来,不要憋着,我不会死的。”
那回堪堪熬了过来,再之后大约就没那么难了。
“哪儿来的乞丐,出去!”小厮疾言厉色,一个约莫十岁的男孩牵着一个五岁小孩,两人身上的麻衣破破烂烂,却收拾的干净。
男孩头发用旧布条束了起来,额间一撮乌发别在耳后,一双狐狸眼波光流转,俊逸的脸庞不显一丝俗气,纤瘦还未长开的身形掩不住出挑俊美的容貌。
小孩头上扎了两个圆滚滚的发髻,粉雕玉琢,眼明如月,煞是可爱。店里的老板娘大约是看不过去,从盘里取出两个大饼,走到两人面前递给他们。
谭鹤笑了笑,“谢过姐姐”面上全然不见窘迫,他接下塞给身后躲着的小孩,抬着头笑问道:“此间食馆还要不要招小厮了?”
老板娘约莫三十,她蹲下身摸了摸探头探脑的小孩的脸,“抱歉,人手已够。”谭鹤并没有露出让人为难的失落表情,他还是微笑,“没关系,不过我们向来不吃嗟来之食,我想做点什么。”
闻言,老板娘不由得多看了他一眼,倒也没拒绝,她从角落拿来一把芦苇扫帚递给他。
谭鹤扫完地就离开了,并没有多作停留,待老板娘百忙之中回过头来时,他已经走远了。
“哥哥,为什么他们总是赶我们出去。”小孩一手拿着大饼,一手轻轻攥着他胸膛的衣襟,抬头看着他的下巴,满脸不解。
他紧紧的抱着怀里的小孩,看着前方的路防止打滑,“他们没有恶意,因为这个世道不狠心是很难活下来的。”又捏了捏小孩的脸,“我们努力些就行。”
阿衍将头埋在他的胸膛,低声道:“哥哥放心,我会好好努力的。”
闻言,他心中有些酸楚,笑道:“阿衍,你已经很努力了。”
努力到就算是生病难受也不哼唧一声,怕他担忧。
努力忍着饥饿,就算是蚂蚁大小的食物也要分给他。
仗着身体小,偷偷躲进饭馆的桌子下,捡食客丢在地上的食物,被店主打了一顿回来攥着一小块米团,笑着递给他,却不说自己挨了打,只是说是一个好心的大姐姐给他的。
努力到一个人背着一大捆柴火,脸上手上都刮伤了,一道道血痕触目惊心,等他晚上在米铺干完活回来,小小的身躯已经累的不行,一个人蜷缩在墙角睡着了。
努力到······那时他就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一定要保护好这样的阿衍,保护好如此纯良美好的心,至少不要受到人心不怀好意的侵袭。
长街泥泞,脚踩上去还会发出啪唧的声响,来来往往的行人看着脚下发黑的污泥,满脸郁闷和嫌弃,尽量踩着落在上面散落的稻草,以免脏了鞋子。
矮舍歪歪扭扭,杂乱无章,从横在远处的城墙望去,与相隔两条街之外的繁荣光景,天差地别,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有人兴许不耗心力就能享无边繁华,有人兴许夜以继日受滔天苦难,谭鹤仰望着虚空,他清楚这个世间巨大的割裂,但他会在割裂的刀山火海中,踏出一条独属他的路,至少是更安稳且自由自在的路。
一年复一年,后来吕雉临朝称制,沿袭与民休息之国策外鼓励生产,免除徭役,修改法令,减刑颁布赎罪法,除挟书律。
天下太平,恢复生机,人的日子愈来愈好过。谭鹤替人跑腿生出些名气,后来护送稀贵珍品,躲过无数因财谋杀,有一回跌下山崖,断了两条胳膊一条腿,仍旧将东西完整送到,数年无一次失手。
因此,送物一次得的赏金愈来愈贵,贵到黄金五十两也有人求之不得。
期间身手在日复一日的施展,百般练习渐渐强劲,以及屡次在刀下死里逃生中激发,刀法武略自成鼻祖,后来名声渐起,道中几乎无人可及。
再后来,遇见奇女子柳长歌,历经一番事,共同创建了葬雪堂,收拢志同道合的,无家可归之人。以葬雪堂为家,收罗秘闻,卖卖奇闻轶事的小册子,葬雪堂众人的主业是走南闯北行商,附带替人寻人的业务,虽是副业因消息确实灵通,有不少人闻名而来。
而葬雪堂是他十二岁时和长歌慢慢建立起来的,起初都是一些无家可归之人,后来加入了到处闯荡的人,也有从远方而来,逃避官府追查的人,男女老少,天南地北都有,但唯一信的过的是人品不会太坏。
因为想留在葬雪堂有三个月的观察期,还要经过堂主亲自测验,没有特定的时间,没有特定的审查方式,每次都是临时起意,也就无从考究不容易有破绽。
有一次在空无一人的山林,他忽然装作吐血倒地不起,怀中的金子顺势掉了出来,一旁的吓傻了,犹犹豫豫捡起了金子就跑,他在地上躺了半日都快要睡着时,那人也没有回来,当他以为那人不会再回来时,那人却带了一个郎中和一个捕快回来了。
后来据他说,看到金子那一刻他确实想跑路,也那么做了,但良心过不去,还是赶忙去医馆用身上那唯一一块金子请了个郎中。结果医馆的郎中看他衣着朴素,怀疑他是偷的,还报了官,解释了大半天,耽误了时间。
好在,那官老爷没有见财起意,不然他是回不来了。
一开始葬雪堂的人的功夫,大都是他教的,且男女无差,人人平等,除了练武,也可做些自己擅长的事物,也可学自己想学的事务。
再后来葬雪堂的人越来越多,大概有一千人,毕竟这种世道无家可归的人太多了,渐渐的他就把堂中职权交出去,从琐碎的事务中脱身,当然管事最多的还是长歌。
某一天,他去了京城,忽然临时起意要经商,大概是运气好头脑也不笨,挣了一些钱,但他不贪,在京城有了一些名气。为了葬雪堂他四处跑,到处闯荡。
也算是葬雪堂的顶梁柱,加上他身手不错,名声在外,有他旁人不敢轻易打葬雪堂的注意,是众人眼中的门面担当,更是主心骨,有他在能安心不少。
千好万好,唯独谭鹤之前为非富即贵的人送了东西,免不了知道些不为人知的东西,算是半只脚踏进淤泥里去了,总有人明里暗里的盯着他。
要不是身手不同流俗,几乎压倒一众高手,恐怕脑袋早已没了,葬雪堂的人几乎都这么想,谭鹤却不大在意,一点不束手束脚,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也趁机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夙兴夜寐,艰苦卓绝。
数年如一日,唯独对画画兴致极大,学而不厌,肯下功夫,为了作画能三天三夜不吃不喝,坐在山头,观察细枝末节。
可谓是不疯魔不成活。
然而他于作画也没有固执的脾性,虽能做到栩栩如生,意境不凡,但却并非都求尽善尽美。
有时提笔乱画一通,似三岁小孩的涂鸦,很是随性,然却教求画的人脸黑如墨,他还要嘀咕人家不懂欣赏。
渐渐的,有人说他的画是一等一的好,有人说他的画是屎也不如,有人则骂他品行不端,欺世盗名云云,他一概不理,依旧放飞自我,我行我素。
因此无故找他作画的人,实实在在少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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