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酸菜白肉血肠锅,椒盐花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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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南瓜摘下来几天后表皮逐渐变得坚硬,屈指敲时砰砰作响,但只要不泡水就可以存放好久。吃的时候用刀剖开,就露出里面橙红色的厚实的瓤来。
南瓜子很多, 孟阳将它们全都掏出来, 一部分埋在粗陶小花盆里育苗, 顺利的话开春后挪到墙根儿底下, 这样来年他也能有新鲜南瓜随吃随摘。
剩下的都洗干净,放在窗台上晾干, 等过年的时候正好嗑南瓜子吃。稍微在锅里翻炒下,薄薄的皮,水滴形的披着绿褐色薄膜的瓜子仁, 香喷喷的。
南瓜很大, 孟阳简单计算了下, 决定用三分之一分几次熬粥, 三分之一做南瓜发糕,剩下的三分之一么, 则可以加入面粉和金贵的红糖,用猪油煎一点嫩呼呼的南瓜饼吃。
他刚把大块的南瓜瓤倒入煮粥的沙煲中, 却突然听见有人敲门。
他愣了下, 扶着门框探出脑袋去,“谁呀?”
门外传来一道好听的声音, “邻居。”
邻居?
邻居!
他心心念念的大胡子好汉邻居!
孟阳还没回过神来,身体已自动冲过去,吱呀一声开了门。
哎哎哎?!
是个戴着眼罩的年轻姑娘!
孟阳傻眼了,下意识又往她身后看了看:空无一人!
来人微微扬起眉毛,适当的流露出一点疑惑, 也顺着他的动作扭头看了眼,自然是什么都没看到。
孟阳隐约觉得自己闹了个乌龙,可还是不死心的问道:“敢问姑娘,可有同伴居住?”
那姑娘神色不改,“没有。”
“那劈柴声?”孟阳干巴巴道。
姑娘爽快点头,“我。”
“那兔子?”
“我。”
呀!
孟阳再次瞅了瞅来人,见她身量高挑、纤腰束束,心中原本对新邻居“身长八尺体魄雄健,脸上还带着一圈大胡子”的幻想瞬间破灭。
他求而不得的大胡子呀!
“你似乎很失望?”姑娘是个直性子,直接开口道。
她发誓自己分明看见对方眼底某种诡异的期盼破灭了。
孟阳刷地闹了个大红脸,朝她做了个大揖,“这位姑娘,小生孟阳,这厢有礼了。”
姑娘盯着面前圆滚滚的后脑勺看了会儿才道:“白星。”
张嘴就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又对陌生人行此大礼,这书生果然好呆啊!
孟阳直起身来,老实巴交讲述了自己的误会,全程低头,宛如犯错的孩童。
他一直都觉得真正的男子汉应该长一点像康三爷那样的络腮胡,看上去真的好有气魄。奈何他家从祖上开始都是斯斯文文的唇边胡须,于是只好将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他写的每一本话本里都有一位络腮胡好汉的,这是底线!
本来听新邻居沉稳有力的劈柴声、看新邻居深秋逮兔子的好本事,孟阳就先入为主的认为人家是个好汉……没成想,竟然是位姑娘,还是跟自己年岁差不多的漂亮姑娘!
唉,真是太失礼了。
络腮胡……
白星近乎本能地抬手摸了摸自己光溜溜的下巴,并在回味起大包子的美味后,隐约升腾起一股危机感:
我没有胡子,那么他会不会拒绝我的请求?
江湖中人多怪癖,好像谁没有点异于常人的爱好就没脸自称高手一般,白星觉得书呆痴迷大胡子没什么不对。
尴尬的沉默在两个初见面的邻居间疯狂蔓延。
“对了,”简单的忏悔过后,孟阳才想起来问,“白姑娘,你来是有什么事么?”
白星哦了声,朝他院中抬了抬下巴,外强中干的问道:“小书生,你的粥卖不卖?”
卖,快说你卖!
然而下一刻,就见那书呆摇了摇头。
白星一颗心骤然沉入谷底,同时脑海中迅速浮现出一个荒唐的想法:
不知现在回去从阿灰身上剪点毛贴一贴脸还来不来得及?
“邻里邻居的,谈什么卖不卖。”谁知小书生却大方地让开门口,“白姑娘请哇啊啊啊你流血了!”
约莫一刻钟过后,脑袋上结结实实缠着纱布的白星左手拿着大包子,右手端着盛满南瓜粥的大碗神游天外。
我是谁我在哪我到底在干什么?
孟阳还在一边心有余悸地唠叨,活像碎嘴老妈子,“唉,白姑娘,莫怪小生多嘴,那么老大的伤口,”他用两根手指拉出一段相当夸张的距离,神情惊恐,“就算天冷不易化脓也该好好包扎啊!”
白星埋头喝粥,“嘶溜嘶溜……”
“女孩子家家的,留疤就不美了。”
“嘶溜嘶溜……”
“那伤口真吓人,是打猎弄的么?”
“嘶溜嘶溜……”
南瓜很嫩,虽然是大块入锅,但不一会儿就完全煮透了。表层已经彻底融化,将整个沙煲的粥都染上橙红色,很漂亮。剩下的不成形状的大块也不足为惧,稍微用舌头一抿就完全化开。
甜丝丝的,真好吃。
当白星沉默着去添第三碗粥时,孟阳终于后知后觉意识到大事不妙,于是赶紧闭嘴,抢走了最后一点锅底子。
邻居虽然不是大胡子好汉,但在饭桌上时,可真是位可敬的对手!
果然人不可貌相。
饭后,白星一抹嘴,“书生,会做狼肉么?”
正吭哧吭哧刷碗的孟阳惊讶道:“莫非?”
白星点头,两片红菱唇间露出一点野兽般雪白的牙齿,“稍等。”
说罢,孟阳就眼睁睁看着新邻居如同烟花一般拔地而起,视那两人多高的院墙如无物,嗖地翻了过去。
过了会儿,再次传来敲门声。
孟阳:“……谁呀?”
白星:“邻居。”
孟阳:“……”
他重新小跑过去开门,看着邻居的表情很有点一言难尽,小声道:“你都翻了墙的。”
再翻回来呗!
白星诚恳且认真道:“义父说过,去别人家要敲门。”
她要做个知礼的人。
说完,她将一整条剥了皮的狼举起来,露在眼罩外面的单眼疯狂闪动着渴望的光,“狼肉,会做吗?”
狼虽瘦,可连肉带骨头少说也有几十斤,见新邻居只用一条细胳膊提着还很游刃有余的样子,孟阳不由一阵胆战心惊,再次惊叹起对方的力气来。
这就是习武之人么?
好羡慕呀。
他还是第一次见狼肉,禁不住凑近了细细观察,不过马上又捂住鼻子后退一步。味儿真大啊。
可当他看到白星仅剩的一只眼睛黯淡下去时,又下意识喊道:“既然都是肉,多多的用些酒和姜蒜去腥……应该可以吧?”
于是白星的眼睛又亮了,并立刻跑去街上买了一大包香料和一坛黄酒回来。
这匹狼真的太瘦,扣去骨头下水也不过几十斤,再去掉筋膜就更少了。孟阳仔细研究了一回,也只从上面割下来约莫不到三斤捎带肥膘的,其余的真的太瘦,就算勉强炖了也很柴,还不够本钱。
至于内脏,常言道“狼心狗肺”,狼常年吞吃腐肉,内脏还是不要吃的好。
只要能吃,白星就没有任何意见。她老老实实抱着膝盖蹲在一边观看,只一颗脑袋随着对方的动作摇摆,整个人犹如雨后林间钻出来的随风摇摆的大蘑菇。
她好奇地看着孟阳拿出来一只造型奇特的木锤,疑惑的眼神宛如实质。
觉察到火辣辣的注视,孟阳将木锤递给她看,“提前捶打下,把肉里面的筋脉都打断,炖的时候就很容易酥烂,方便入味,也能省很多柴火的。”
所有省钱的诀窍他都烂熟于心!
白星用指腹蹭了蹭木锤表面颗粒分明的凸起,对他这种精益求精的精神赞叹不已,还回去的动作都隐隐带了几分敬畏。
她自问于刀术一道天赋惊人,打一百个书生不成问题,眼前这个一指头就能戳倒;可一旦涉及到厨艺,书生纤细瘦弱的身体竟好像瞬间变得高大,宛如绝世高手般令人不敢逼视。
他高高挽起袖子,露出白皙纤长的小臂,将处理干净的狼肉平铺在案板上,小木锤舞得虎虎生威,带着神奇的韵律击打在暗红色的肌肉纹理间。
“哒哒哒哒哒哒……”
分明只是捶肉这样简单枯燥的活儿,可在书生手里却宛如有了生命一般,只这么看着就觉赏心悦目,白星甚至有点手痒,很想找机会试一试。
锤肉什么的看上去一点也不难啊……
她显然忘了自己前两天蒸馒头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
随着木锤敲打,原本结实方正的狼肉逐渐转换为崭新的柔软的质感,在白星眼皮底下一点点垮塌,声音也从清脆变得沉闷。
筋脉断了。
光看着它软趴趴的样子就不难想象入口即化的温柔触感。
此时的书生看上去真像高处不胜寒的绝世高手,而灶台和案板之间就是他的主场,所有人都要退避三舍。
刚吃过早饭不久的白星已经觉得有点饿了。
事实证明,只要厨艺好,差不多的食材都能变成美味:
锤烂的狼肉切成四方大块,以清水反复冲洗后加入足足的黄酒和葱姜蒜等大料腌制一个时辰,空锅煎出部分本身油脂倒掉。等到了这个时候,狼肉本身的腥臭也已经去的差不多。
再以宽油滑锅,葱姜蒜爆香,冰糖炒出糖色,大火滚开后小火慢炖一个半时辰,汤汁浓郁、肉质酥烂绵软,棕红色的酱汁泛着可爱的油光……筷子轻轻一戳就透了个大洞!
两人就着一锅红焖狼肉,吃掉了所有剩下的豆腐鸡蛋粉丝木耳大包子!
事后孟阳却有点懊恼,“唉,要是有米饭就好了。”
那锅底的一点肉渣浓汁正好浇饭的么!
失策,失策了!
白星偷偷打了个嗝儿,暗自记下:
米饭……
小院是临街第二家,院子里空荡荡的,只有靠东墙的位置有一颗高大的柿子树,大约有三四个人那么高,粗壮的枝条豪放地向四周延伸,有几根已经越过墙头,落到邻居家去了。
树上沉甸甸挂满了成年男子拳头大小的双层柿子,橙红色的柿子皮在阳光下微微发亮,像挂了满树的红灯笼。
白星以前见过这种柿子,必须要熟透放软了才好吃,不然会很涩。等熟透之后,柿子肉就会变成浓郁的果浆,剥开皮凑近了猛吸一口,甘甜的味道便充满口腔。再有一片片筋肉组成的果瓣,微微透明,咬在嘴里咯吱咯吱……
她正想着,阿灰已经按捺不住好奇心,张嘴往坠下来的一颗生柿子上啃去,片刻之后,却又蹦着跳着呸呸吐了出来。
白星忍俊不禁,随手挑了几个轻轻捏了下,发现已经开始慢慢变软,“再等等吧,过几天就好吃了。”
植物天生具备对气候的敏锐度,比方说柿子,下雪之前差不多就都约好了似的熟透了。
阿灰将两片厚嘴唇吐得噗噗响,无比惊恐地后退,仿佛在躲避什么可怕的东西:
你骗马,怎么会有这么难吃的果子!
白星心情很好地轻笑出声。
临时摘了眼罩后,一蓝一黑一双异色瞳便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晃动着细碎的愉快的光。
屋子里各色大件家具都是齐备的,虽然因为太长时间无人居住而落了一层尘土,但可以看出前任主人将它们保养得很好。
空气中浮动着一股长年累月的沉闷味道,白星刚一推开门窗,门框上便落下许多灰尘,随着她的走动,那些细小的尘埃便游鱼似的在斜射进来的光柱下欢快游动起来。
冬半年午后的阳光正好,斜斜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舒坦。
周围很安静,白星茫然地盯着看了会儿,忽然久违的疲乏起来。
行走江湖自然没那么多讲究,风餐露宿乃家常便饭,她只将那张空荡荡的雕花大木床简单擦了擦,然后把在关外穿的皮裘做铺盖,直接搂着刀躺了上去。
再然后,她就被擅自闯入的阿灰咬着衣角拖了起来。
哦,差点忘了,还没安置祖宗。
小院分两进,第一进里就有现成的马厩,对面则是存放农具的杂物间,很便利。
因为太久没人居住,马厩虽然是好的,但里面光秃秃的连一根草都没有。
阿灰以主人的姿态进去溜了一圈儿,然后朝着积灰的食槽打了个响鼻,望向白星的眼神中清晰地流露出一种含义:
给大爷上马料!要最好的!
白星用力捏了捏眉心,认命地重新戴上眼罩转身出门,过了约莫小半个时辰,果然带回掺了豆子的上等马料和一车干草。
马匹价高难养,寻常百姓人家所用家畜多以牛驴骡为主,好马就更少。桃花镇上舍得喂养这般精饲料的饲主都是有数的,白星一口气要了两麻袋八十斤,几乎将店内库存清空,店主都快美坏了,还特意给每斤便宜了两文钱,希望拉个长期的回头客。
桃花镇生活安逸,人工也不贵,只要家住城内,买多了东西店家还会送货上门。若是买家高兴,随便打赏些也可;若是不乐意,便是不给也行。
白星的领地意识很强,不愿生人入内,只叫人在门口卸货,又抓了几个铜板将人打发走,自己将东西扛进去。习武之人力气很大,这点货物不算什么,她一手提着一个麻袋,不过三趟就搬光了。
取些马料放入食槽,白星又给小祖宗在马厩内铺了干草。关内的草不如关外的有嚼头,但豆子很香,身后的阿灰惬意地甩着尾巴用餐,将几只苟延残喘的蝇虫抽昏过去,美滋滋看着自己的新家呈现在眼前。
内院有水井,水桶还是好的,但连接水桶和辘轳的绳子却早已风化,一碰就碎。白星用刚才捆干草的绳子重新系了,先将里面的枯枝落叶捞干净,提了几桶将水槽刷了两遍。
井水很清澈,日光下波光粼粼泛着涟漪,她用手捧着尝了口,只觉也像这座小镇一样,温温柔柔的,带着点暖意和甘甜。
没毒。
她向水槽内重新注入清水,然后又被阿灰磨着讨了一个苹果去。
这小畜生,惯会享受的。白星顺手替它刷了刷毛,仿佛能感觉到柔韧结实的流线型肌肉下血液流淌的动静,又轻轻掐了下大耳朵。
阿灰嘎吱嘎吱嚼苹果,被掐耳朵也不恼,反而带点讨好和调皮地拱了拱她的胳膊。
人家才四岁,还是个长身体的崽呢!
太阳渐渐西沉,橙红色的余晖均匀洒落,给灰绒绒的马毛和漆黑的头发镀了层金边,看上去又亮又暖。
忙活一通后出了身汗,白星索性将前院小库房里几件腐朽的家具、农具拆了烧水,足足泡了个热水澡后,终于能安稳躺在床上。
窗纸已经有些破了,但她并不是很讲究的人,将随身行囊胡乱一堵就是。雪窝都睡得,区区几个小洞又算得了什么?
奈何习惯了风餐露宿危机四伏之后,陌生的安定环境反而睡不踏实。
比起关外仿佛要捅破天地般狂野的西北风,桃花镇的秋风简直柔和得不像话,只将院中几颗黄了叶子的树左右摇摆几下,发出虚弱的无力的刷拉声。
甚至就连月色下投在纸窗上的影子,与其说张牙舞爪,倒不如说憨态可掬了。
晚风像调皮的孩子,将几片开裂的窗纸吹得扑簌簌作响,墙角下有不知名的秋虫高低起伏的叫着,她约莫眯了两刻钟便睁开眼睛,在夜幕中盯着空荡荡的床顶划算起来。
快入冬了,别的不提,被褥总要添置些的。
然后呢?
习惯了江湖上漂泊流离的生活,忽然闲下来,白星竟有点不知该做什么好了。
她绞尽脑汁想了许久,然后,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
第二天,白星是被一股朴素而浓郁的香气熏醒的。
是米味儿,可能掺了杂粮,然后还有油煎的香味……
白星还在怔怔出神时,外头的阿灰已经尥蹶子造反了。它不断用蹄子去踹马厩的门,等白星闻声过来时,这小混蛋已经把缰绳啃破皮。若再晚些时候,指不定又要自己跑去正院要饭吃呢。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放在动物身上也是一般,成年人吃了攒力气养膘,可小崽子们却需要大量养分构成血骨肉……
白星先把讨债的阿灰喂饱了,这才带上昨天装草料的麻袋,一人一马各叼着半个苹果,咯吱咯吱咬着往城外去了。
她起得很早,街上还没有行人,只从各家各户高高竖起的烟囱中咕嘟嘟往外冒着烟,雾蒙蒙的空气中依稀浮动着各色香气。不过她总觉得似乎还是自家隔壁的更香一点吧。
是一种简单却又无可取代,让人安心的香气。
每到一地,白星都习惯先观察地形,以备不时之需。正巧屋子里没有米粮下锅,就去城外山上打些猎物、干柴,回来时顺便采买些其他的吧。
话说,正常百姓家过日子需要什么来着?
桃花镇地形相对平坦,要往城外朝北走四五十里才有像模像样的群山,山上有许多桃树,每年春天漫山遍野都是粉红色,听说会吸引许多书生前来作酸诗。
白星对桃花不感兴趣,只是有点遗憾来的不是时候,不然或许可以摘一大筐粉扑扑的桃子回去吃。
好在桃树只长在外围的平缓山丘上,再往里走一段儿,山势便复杂起来,树木品种也增多,内中多有野鸡、兔子、野猪,甚至还有狼和狐狸。有些有本事的猎手就会往里走,打了野味贴补家用,肉可以吃,皮子可以换钱。
异色瞳被视为不详,白星刚出生就被丢入深山,若非一个姓白的老猎人经过,早就被野兽叼走吃了。她从小跟着老头儿穿梭于深山密林之中,喝的是野兽奶,吃的是野兽肉,未入江湖之前做的,也是狩猎的营生,自然是个有本事的猎手的。
老猎人身上似乎有许多故事,一身功夫出神入化,奈何他不主动说,白星也从不问。后来老头儿旧伤复发撒手西去,故事也只能是故事了。
一人一马慢悠悠往山里走了小半日,果然见到许多果树,什么山楂、核桃、板栗、银杏的。这些树并非人为栽种,而是小型鸟兽吃了果实后排泄的粪便中含有种子,这才落地生根,所以长得很随意,东边一棵西边一棵的。
霜降已过,大部分野果也过了丰盛期,但这边捡一点,那边摘一些,倒也陆陆续续凑够了两麻袋,都让阿灰背着。
其中生银杏果的味道极其可怕,阿灰非常抗拒白星把这种玩意儿往它背上放,一开始还故意颠下来,明目张胆地踩一脚。
白星无奈,只好先把银杏果放下,准备等回来的时候再拿上,又用短匕剥了几颗板栗给它吃。
生板栗口感清脆,微微带着点不易察觉的涩,但越嚼越香,阿灰很喜欢,尾巴越甩越快。
它学着白星的样子去找板栗,被长满尖刺的外壳扎得乱蹦,气得一蹄子踩瘪了几个,结果那些尖刺又卡在它的蹄铁之间,怎么都甩不掉
白星大笑出声,弯腰替它清理,又赶在它恼羞成怒之前摘了山楂投喂。
桃花镇的百姓不缺粮食,大山深处的山楂少有人采摘,一嘟噜一嘟噜长得鼓鼓囊囊,紫红色的外皮上零星点缀着斑点,微微用力就捏来开,露出里面黄白色沙瓤的果肉。
酸甜软糯的口感迅速征服了没见过世面的小马阿灰,它双眼中闪烁着欢乐的光芒,甚至都等不及被投喂,开始主动伸长脖子啃食树上紫红色的浆果。
、
它单纯的小脑瓜内甚至分不清究竟是今天这种小颗的酸果子好吃,还是昨天和早上那种大个儿的甜果子好吃……都好吃,实在难分高下!阿灰都想要!
但山楂吃多了倒牙伤胃,马儿又天生不会呕吐,白星不敢让它吃太多,警告一番就牵着走远了。
阿灰显然对这片山楂林很是恋恋不舍,一步三回头的看,可大眼睛的余光瞥见自己背上装满果实而显得尤为饱满的口袋后,又开心起来。
白星看得好笑。一般来说,正常的马儿对山楂这种东西应该没什么兴趣,但这匹小灰马显然是个个例,它拥有无比旺盛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不管见到什么都想咬一口尝尝看。而且口味非常庞杂。
读书人写话本什么的,传出去必然要被骂斯文扫地,但有什么法子呢?他也要生活的呀。
不少文人考不中进士之前便会去各处教书,但大考三年一次,一次才得进士三百,考不中的人实在太多了些,教书的竞争太过激烈。
他从小读书,但因不能参加科举而没有功名,莫说富贵人家的私人教书先生,便是那些私塾、公学,也不大愿意聘用。抄书的收入又无法维持生活,几年前的一天,他忽然灵光一闪,开始写话本。
只是他写的话本卖的也不是特别好,一年也不过十两银子上下,因为世人都喜欢看才子佳人,但他写的是妖魔鬼怪。书铺的掌柜不止一次跟他讲过,你写妖魔鬼怪不要紧,但那些东西怎么能是好的呢?百姓不爱看的呀,要降妖除魔才有趣的嘛。
书生不太高兴,也不服气,既然人有好坏,那么为什么妖魔鬼怪就一定要是坏的呢?你又没有跟他们接触过,凭什么这么讲?未免太不公平。
不过桃花镇是个小地方,民风淳朴,物价也不高,他自己种菜、养鸡鸭,精打细算过日子,一年十两银子甚至还花不完。
书生刚写到狐妖救了一对落难的母女时,忽然听到嘎吱一声门响,便下意识抬头望去。
不是自家。
他愣了下,是隔壁!
这一条街上都是同样构造的两进小院,因为他住的是街角,东面是没有人家的,但西面一直空着。
可是今天,有动静了。
他有点高兴,同时也有点紧张,想着如果邻居不好相处该如何是好?
等他回过神来时,就发现自己正侧着身子、竖着耳朵听墙角,不由得有些脸红。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这种行为实在太不读书人了。
虽然这么想着,但书生还是下意识屏气凝神,可新邻居却十足安静,连脚步声都听不大清,以至于最后书生都忍不住开始怀疑,是否连那一声门响都是自己的幻觉?
次日一早,书生去铺子里面交头一天晚上写的书稿,回来的时候路过隔壁的院子,见院门紧闭,却还是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也不知住来的是个什么人,除了昨儿那一声之外,竟像是没动静似的。
想到这里,他赶紧摇摇头,把这些不该有的念头甩出脑海中去。别人家的事儿,他怎么好胡乱猜测呢?不好不好,实在不是君子所为。
今天去书铺领到了一两二钱银子,比平时多了不少,掌柜的也替他高兴,还额外送了一刀纸。
回来的路上,书生狠了狠心,去猪肉摊子上要了一副下水和两根打碎的筒子骨,打了一角酒,决定今天小小的犒劳下自己。
下水怪味大,非常难收拾,又没有什么油水,买的人不多,所以价格相对便宜,这么多统共才花了五钱三分银子。
眼下一天冷似一天,哪怕肉食暂时吃不完,在表皮上抹一点盐巴,挂在屋檐下风干也能保存好久。
他哼着小曲将筒子骨炖上,水烧开后撇去血沫,略略加了些葱姜蒜和黄酒调味提鲜,继续滚火炖着,又把一副下水反复洗了十来回,冻得一双手红彤彤的。等终于洗干净了,他这才将心肝脾肺大小肠等等都片了一点下来。而这个时候,筒子骨已经煮得差不多,瓦罐里的清水也变成浮着油花的淡白色,正咕嘟嘟冒着大气泡。
书生舀了一勺出来尝咸淡,一入口就觉得鲜得舌头都要掉下来,身上的毛孔都跟着舒展开了。
白色的骨髓被煮出来,随着水泡上下浮动。这可是好东西,他小心地舀过来吞掉,用舌尖勾着它们在口中打几个转才舍得咽下去,果然又黏又滑又香。
他忍不住把两只脚在地上乱踩,眉飞色舞,开心得像要飞起来。
两进小院面积不大,但住一个人绰绰有余,书生便将院子里都种了菜,如此也能省些花销。
深秋已至,北方除了白菜萝卜和窖藏的红薯土豆也没什么菜蔬,他便各样都弄了些切成薄片,准备等会儿跟猪下水一起涮锅子。
天冷了,涮锅子最合适不过,又能吃肉又能喝汤,舒服极了。
筒子骨煮的骨头汤每天熬一回,可以作为老汤保存好久,平时煮面、泡饭都很好。今天涮锅子,也只需要舀几勺出来,余下的都干干净净继续煮。
一个人吃饭无须讲究太多,书生便将板凳搬到灶台边,就着温吞的炉火涮肉。
灶台的草木灰底下埋了一只大红薯,也不必额外添柴,就这么用余烬慢慢焖着,等入夜之后便都软烂了,芯儿简直能淌出蜜汁来。到时候再配一碗骨头汤,又是一顿香甜的晚饭。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他又背了几句应景的好诗词,心满意足,夹起一筷子心尖儿肉吃了。
他刀工不错,或许是长年累月的贫穷迫使他刀工不得不好,总之所有的东西都切的很薄,所以并不需要煮太久。用筷子尖儿斜斜夹着,悬在汤锅上方,默默地数上十个八个数就成了。
下水没什么油脂,吃起来不如肥肉香甜,但十分脆嫩劲道,自有一番风味。
书生夹了第二筷子,还特意往倒了香油、葱花、芫荽和干辣椒末的碟子里沾了沾,再抿一口小酒,美得眼睛都要眯起来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隔壁忽然也飘过来一阵肉味。
他愣了下,本能地分辨起来,“是羊肉吗?不对,不大像,羊肉的味应该更大些。那是猪肉吗?似乎也不像,这个味道里面带了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意思,却是猪肉没有的。”
他抓耳挠腮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子丑寅卯来,骤然回神时,又觉得自己的行为十分可笑。但他马上又为自己开脱,“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这许多年来我一直连个邻居都没有,如今忽然来了一个,多留神些不是人之常情嘛?”
或许等过两天对方忙完了,自己可以挑个合适的时候去拜访一下。
不过这天一直到他吃完饭、刷干净了锅碗瓢盆,坐在书桌前读书时,却还是忍不住琢磨:邻居家烤的那到底是什么肉呢?
书生的书房里只有一桌一椅一梯和两面围墙直通房梁的巨大书架,上面密密麻麻塞满了书籍。
书籍价高,略有些内容一本就要几两银子,他自然是买不起的。好在他记性还算不错,每每便厚着脸皮去书铺翻阅,抢在掌柜的撵人之前囫囵吞枣的背下来几十页,然后飞奔回来埋头抄写。
几年下来,市面上但凡有的书已经被他默写的七七八八,若要山穷水尽的时候卖出去,倒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哩。
书生不能科举,倒也不专注于诗书文章,什么游记、杂谈、工学的,也都爱翻一翻。
他搬着梯子,将北面墙上正数第二排右边第三本抽出来,正是一本《洛阳游记》。
这书写得极好,词藻华美、描写生动,将作者的所见所闻所想都描绘的栩栩如生。但卖的不好,当年书生去偷看时,掌柜的都懒得撵人。
书生就这么踩在梯子上,如痴如醉的读了无数回,只觉唇齿留香,仿佛比刚才吃的锅子还要可口。
罢了罢了,出去涨涨见识总是好的,待他多攒些银钱,便先去那洛阳古都玩耍一回,也算不枉此生了。
书生心里忽然又涌现出一点干劲,重新雀跃起来,然后便径直去了西厢房。
里面放着好些片好的竹篾片和许多彩纸、颜料,是他准备做花灯的。
再有两个来月便是冬至,届时在城西三镇交汇处有大庙会,不管有钱的没钱的,时人都爱买些花灯赏玩,运气好的话,卖花灯的商贩一天便赚到十几两银子也是有的。 w ,请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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