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2 章
听到王有根的话, 大伙儿都诧异地看过来。
王春雨考上大学,和江茉有什么关系?难道江茉比大学生还厉害?
“真的要多谢江茉姐了!”王春雨羞答答地站在江茉身边,拿着录取通知书到现在都还没有缓过神儿来, 满脸通红地说道, “高考复习真的很辛苦, 我经常复习到三更半夜, 多亏了江茉姐你给我送的那斤糖棍儿给我提神。”
“而且其他人都说, 我王春雨没那个上大学的命, 考一年大学考不上, 考第二年肯定还考不上!”
“就连我家里人也不大相信我考得上, 只是怕打击我,所以才由着我复习。只有江茉姐每回都和我说,我肯定能考上的!有志者,事竟成!我想着,江茉姐你这么厉害, 说的话也肯定准的!”
“还有还有, 江茉姐你上回从省城给我带回来的那套试题,里面有好多知识点, 这次都考到了!”
王春雨眸子亮晶晶地看着江茉,里面是亲近, 是崇拜, 是感激, 甚至还隐隐有些泪光。
“江茉姐, 你真的是我的贵人,要不是你帮我, 鼓励我, 告诉我大山外的生活有多美好……我肯定拿不到这份录取通知书的!”
江茉轻笑着, 从容淡定地揉了揉王春雨的脑袋,还是那副自在的表情,“行了,这么好的日子,不许哭啊,知道你念着我,以后去了省城,多给我带点儿好吃好玩的回来就行。”
“肯定的!”王春雨清脆地答应,跟着笑。
墙那边,王红芬再次恨得咬牙切齿。
“你看看她,就记着吃!就记着玩!她凭什么这么好命?!”
齐振华皱着眉没说话,还在踮着脚,听那边说话。
忽然有人开腔道:“你们说,江茉是不是挺有福气的?齐晔娶了她之后,离了他的黑心叔婶,盖了新房子,买了冰箱彩电,日子真是越过越好了,我瞧着他现在可比以前那模样开心多了。”
“而且王春雨和她在一块玩儿之后,还考上这么难考的大学了,都要去省城当大学生了呢!听说毕业以后就分配工作,都是去当国家干部的!”
“宋秋也是和她一块儿玩的,也是过得不错,听说最近说了个好人家呢!”
“……”众人一边吃饭一边议论着,仔细一想,发现江茉说不定还真是一个能让人沾沾福气的!
他们对之前冬捕那事,还记忆犹新呢!
另一边,王红芬和齐振华也听到了这些话。
他们俩失了魂似的看着对方,总觉得大伙儿说的,好像挺有道理。
难不成……江茉真是一个福星,而不是祸害,不是败家玩意儿?
他们分家……是把福星从家里赶出去了??
王红芬很快咬咬牙,摇晃脑袋,把这样可怕的想法赶出去。
“不可能的!江茉就是个扫把星!她来咱们齐家,没分家之前,咱们遭了多少罪啊!”
齐振华点头,那一样样遭的罪,他哪样不是印象深刻。
闹肚子、摔断腿、冻得差点没了半条命,还屡屡在乡亲们面前闹笑话。
……现在简直不能回想,越想越心酸,他一个大男人,眼眶居然都酸溜溜的,好想大哭一场。
-
齐振华和王红芬收拾了一整天,累得腰酸背痛的,总算把家里重新收拾了一遍。
好多物件都发霉了,泡坏了,把王红芬又心疼得偷偷抹了不少把眼泪。
到了傍晚,齐杰也被亲戚送回来了,一家子终于聚在一块重新吃顿饭。
王红芬也是饿坏了,熬了一大锅的玉米粥,蒸了一大盘粗粮馒头,端到桌上。
齐杰不乐意了,又嘟囔道:“咱们就吃这个啊?我要吃菜!我要吃肉!”
王红芬直接赏了他一个爆栗,“吃吃吃!你就知道吃!你爹娘刚从治安室里回来,也不知道关心一下,把你养这么大,你有个什么用?!”
齐振华也是一阵烦躁,这会儿都不护着儿子了,也跟着骂道:“齐杰!你都快十岁了!你能不能懂点事?!你知不知道齐晔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能把家里上上下下的活儿都干完了!一点都不用我们操心的!”
齐杰被骂得有点懵,反应过来后,他也不甘示弱地埋怨道:“比比比,就知道拿我和别人比!我其他同学的爹娘还从来没被抓进过治安室呢!你们也比不上人家啊!今天好多同学都笑我了!”
这下可又戳到了王红芬的痛处,她扎着心窝子,戳齐杰的脑门,“我们进治安室,还不都是为了挣钱?挣钱是为了什么?还不是想让你跟着咱们过上好日子?攒钱给你读书!娶媳妇儿!你这孩子,怎么就一点都不识好?养只白眼狼都比养你强!”
齐振华也骂骂咧咧,“你这小兔崽子,真是欠收拾!怎么着啊?你是觉得你爹娘给你丢人了?”
齐杰那脾气,从小也是被惯得无法无天,哪里受过这种爹娘同时戳自己骂自己的委屈。
他站起来,直接把手里的碗往地上一摔,“不吃了!”
瓷碗摔得稀碎,他头也不回地跑出去。
王红芬气得胸口起伏,齐振华更是脸色非常难看,大骂道:“你要是敢踏出这个家门一步!你就别回来!”
齐杰的脚步一滞,随后跑得更快,真跑了出去,彻底没了影儿。
王红芬一整个栽到椅子上,被别人气,还没有被亲生儿子气这么难受。
她失魂落魄地捂着脸,忽然,头顶响起一声惊雷。
齐振华一个哆嗦,忽然有了不好的预感。
还没来得及反应,雨点就已经唰唰落了下来。
可是……齐家的屋顶还没修好啊!
王红芬和齐振华也顾不上生气了,手忙脚乱去屋顶破了大一块的那间屋子,想要拯救一下。
但无济于事,倾盆大雨再次冲垮了屋子里重新摆设好的那些东西,也彻底成了击垮他们最后的一根稻草。
心理防线彻底崩塌,王红芬和齐振华呆呆地望着连成片的雨幕,失魂落魄,泪水混着雨水落下来,却连哭嚎一嗓子的力气都没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从来就没有一件顺心的事,他们到底得罪哪路神仙了啊!!!还要不要他们活了啊???
老天爷啊!不如一道雷劈死咱们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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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的事情过后。
齐振华和王红芬两人,在整个生产大队茶余饭后的闲话里,再也没有出现过。
大概是吃了太多的亏,受了太多的苦,所以变得识相,开始夹起尾巴做人,
再也没人见过他们嚣张的嘴脸,甚至他们在人前变得很沉默。
上工的时候也不说话,默默干活,干完就默默回家。
别人搭话,也只是随便说两句。
大伙儿都觉得,他们夫妻俩,像是一下子老了十岁。
能不老吗?
事事都不顺心,各种倒霉,而且家里出了这么多事儿之后,齐杰也不愿意好好读书了,说学校里的同学都笑他,打死不肯再去学校。
没办法,只好让他辍学,连小学都没毕业,就跟着爹娘一块来地里上工了。
偏偏他还懒,从小娇惯着养大的,没吃过苦,哪里愿意做这些又脏又苦又累的活儿,没干几下就叫翻了天,常常出工一天,连半个工分都拿不到。
大伙儿都说,齐杰啊,真是和齐晔没得比。
人家齐晔那么大的时候,干什么都不比大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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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齐晔和江茉,他们也不在乎齐振华一家过得如何。
只要不来他们这儿裹乱,就可以无视。
齐晔每天还去知青站学习,连秦海都夸他聪明,学东西快,短短两三个月,就学完了初中知识。
不过,齐晔已经觉得初中知识还不够,他喜欢学习,更喜欢通过学习认识到更多的新兴事物。
所以他并没有止步于此,还继续每天向秦海请教着。
他还想学习高中知识,大学知识,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所有的知识,他都想要多了解一点,才能更了解这个世界。
对于齐晔这股疯狂的学习劲儿,生产队也有不少人觉得稀奇。
有人笑他,“齐晔啊,你一个种地的,学这些干嘛?还不如回家多种种地养养鸡呢。”
有人不理解,“读这么多书能让咱们的地里长更多的庄稼啊?真是白费劲儿。”
一天上工干活儿那么累了,谁回家不想炕上躺着,媳妇抱着,孩子围着。
也就齐晔傻,放着漂亮媳妇儿在家,天天晚上往知青站跑!
齐晔不管这些闲话,也不在意别人背地里怎么嘲笑他,不理解他。
只有江茉坚定地支持着他。
她说,“知识确实可以让庄稼长得更多更好的,他们就是井底之蛙。”
齐晔现在已经知道“井底之蛙”是什么意思了,他满足地点点头,再一次觉得有这么支持他的媳妇儿真好!
他相信江茉的话,他同样隐隐通过书本感觉到,还有一个更广阔的天地,在等着他和江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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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就这么过去了两个月,很快到了九月初。
王春雨即将去省城大学报到的前一天,正好也是宋秋即将出嫁的前一天。
江茉和王春雨约好了傍晚的时候,一块去宋秋家看看。
隔着老远,跟着江茉一块儿去串门的乌云踏雪就叫唤了起来。
它们现在已经长成了小土狗的样子,不再像之前那么奶绒绒的。
但江茉仍然很喜欢它们,因为它们特别聪明,被齐晔喂得也很好,毛又黑又亮,体型也十分漂亮。
宋秋家的老母狗知道乌云踏雪是它的崽崽,经常一块儿玩,听到它们的叫唤声,也摇晃着快掉秃了毛的尾巴,跑出来迎接。
可能狗也有“老来得子”这样的珍惜之情,所以宋秋家的老母狗对乌云踏雪特别好,一见到它们就双眼放光地兴奋冲过来,要给它们舔舐脑袋。
江茉笑着放它们去玩儿,没管它们,和王春雨轻车熟路地走进宋秋的屋子。
“江茉姐,春雨,你们来了。”宋秋听到狗叫声,也知道她们来了,起身拿了些瓜子花生,放在盘子里,招待她们,“喏,咱们坐下吃吧?”
大家一块围着桌子坐下,瞧瞧宋秋的嫁衣,祝福几句,打趣几句。
又一块憧憬憧憬王春雨的大学生活,聊得不亦乐乎。
宋秋和王春雨是同一个高中同一个班毕业的,两人从小关系就好。
但第一次高考失败后,两人的不同决定,却几乎改变了两人的命运。
王春雨选择了继续复习,再战高考,即便身边人都觉得她是在白费劲儿,大学生哪那么容易当啊,这穷山沟更不可能。
可她还是默默咬牙鼓劲儿,在一个个深夜里点着油灯看书到天明,打死不放弃。
而宋秋……
其实她成绩比王春雨还好一点,去年离分数线也没差多少。
她本来也想再考的,但她不像王春雨,上头有两个大哥,家里吃喝不愁。
她本来家里挺好的,一家四口人,爹娘都能干,也不愁吃不愁穿,还能供得起她上学。
可她爹在她高中毕业那年,就突然发病走了,只留下她母亲,她,还有她弟弟。
最后的小半年书,是她娘咬着牙供她读完的,也是因为压力太大,她高考发挥失常,没考上。
她如果还愿意顶住压力,再考一次,江茉和王春雨都会想办法帮她,一个借钱给她缓解生活上的压力,另一个可以和她一块复习讨论。
可她耳根子软,听不得那些闲言碎语。
心也软,不想让她娘太辛苦,更想让弟弟过得好一些。
所以她没有再复习,每天都和她娘一起上工,照顾弟弟,操持家里。
一年过去,脑海里的那些知识好像都生了锈,发了黄,被那一抔抔泥土覆盖住,模模糊糊再也想不起是些什么了。
对于宋秋的决定,江茉提醒过她两回。
可她只会说,“谢谢你啊江茉姐,可我不行的……”
后来,江茉渐渐也就不说了。
有些南墙,总要自己撞了才知道疼。
宋秋也是大姑娘了,长相也清秀,手脚也麻利,一直都有不少人上门说亲。
她擦亮了眼睛,按着经常说以后找男人要找像齐晔哥那样的标准,选中了同一个生产大队的男人,叫范大山。
想有齐晔那么俊,是不可能的。
像齐晔力气大,能力强,本事足,也不可能。
宋秋也不是那种眼高于顶的姑娘,她知道自己想找齐晔哥那么好的男人,打着灯笼也找不到了,只能退而求其次。
在同龄人里,范大山还是算不错的,模样周正,也勤快,看上去老实巴交的,不大爱说话。
家里情况也比较简单,他娘是寡妇,一把屎一把尿把他拉扯大,非常辛苦,也是生产大队里人人都知道的勤快人儿,最会持家过日子。
母子俩都能干活儿,努力把日子过得也挺好的,手里攒了不少钱。
这回结婚,他们给宋家的彩礼送了一辆自行车!还有一部收音机!
这在西丰生产大队来说,可是很贵重的彩礼了,把大伙儿给羡慕的呀,看到宋家婶子学会骑那自行车后到处逛,就忍不住夸,你这亲家是挑中了呀!
宋秋说起这事来,也挺骄傲的,脸上止不住的笑,看到她娘和弟弟的日子越来越好,她就挺高兴的。
因为宋秋明天要结婚,要准备的事儿也挺多的,所以江茉和王春雨没有多留。
看到宋秋高高兴兴地期盼着当新娘子,她们又打趣了一阵儿,留下祝福后,就各自回家了。
江茉回到小院里,齐晔已经回家,刚洗完手,正准备烧柴煮饭呢。
江茉心中因为王春雨和宋秋命运从此分歧的事有些感慨,忽然想到什么,转身从卧室里的床头柜里拿出那几封发黄的书信来。
“齐晔,你现在能认很多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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