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狙杀
天气暖和,无需暖身。这般危险的境况下,文初原该严词拒绝,可是面对这样温和微笑的濮阳正卿,他又不忍拒绝。他接过茶,只是没有喝。他的身子就像一根绷紧的琴弦,稍稍拨弄就能发出震人发聩的声音。
“你太紧张了。”濮阳正卿又倒了一杯茶,一饮而尽。
文初握着宝剑的手越发紧了,他已听到车外响亮的尖啸声,甚至听到了后辆车冲天而起的声音。迫近的危险,浓厚的杀气,他如何不紧张!他的身子挺得更直,他看向濮阳正卿和濮冠群,他不明白这两个人如何还能如此的悠闲自适,是无知还是自大?
那尖啸的声音已在耳边响起,文初再也无法安静等待,他要冲天而出,他记得文越派给他的使命,誓死保护车内的两个人。
就在这时,濮冠群的手动了。江湖中的人可以小瞧濮冠群,却不敢小瞧他的手。这双手没有沾过血腥,原不该让人害怕,可这双手造出的机关却能覆雨翻云,顷刻夺命。就像此时,这双手只不过拎起了矮凳边的一根链子,那链子很细,就像豆蔻女子额上的发饰,可就是这样一根毫不起眼的链子牵动了整个车子,机关转动的声音此起彼伏,眨眼间遮挡天日。
文初惊诧了,他不敢相信这么短的时间一辆车就能变作一个铁箱,刀剑难伤。他终于明白濮阳正卿和濮冠群为何能淡然自若了,不是无知也不是自大,而是成竹在胸。文初缓和了身子,收起了宝剑,他想文越的担忧都是多余的,他看向濮冠群,看向那双手,他想在这双完好无损的手面前,即使师尊亲临也伤不得这双手的主人分毫。
杨乾墨尖叫着爬进车厢,他拉住濮冠群,准确的说是拉住了那双手,他有些语无伦次,指着那双手又指了指车外:“你,手,后面的车……”一天的时间,这双手如何让两辆普通的马车变成如今的堡垒?
濮冠群摸了摸杨乾墨的头,就像一个慈爱的兄长抚摸着家中幼弟。“别担心,后面的车也不会有事的。”
杨乾墨当然不会担心后面的车出事。就在这辆车变成铁箱子之前,后面的那辆车已长出了翅膀。文初听到的冲天之声不是文越的破车而出,而是那车子的腾越而上。那车底似乎长了双脚,稳稳地停在半空,那双长出的翅膀颤动着,射出无数奇形怪状的暗器,挡下了飞来的羽翎。可是,那辆车却不能挡下射向前辆车子的箭,就在杨乾墨即将惊呼之时,他所在的车子也起了变化。然后,那飞起的车子便稳稳地落在这铁箱上,不知道又触动了什么机关,闪着寒光的飞刀盘旋着割断方方现身的黑衣人的咽喉。
寂静,或者说是死寂。
机关闭合,车还是那两辆车,人还是那两车人,所不同的不过是车外多出的断羽和尸体。两车人均走了下来。黑衣人的死状并没有想象中的凄惨,只有喉间的一道红痕。杨乾墨奇怪:这些飞刀难道都长了眼,只奔咽喉?他想问濮冠群是如何做到的,可是当他看到立在尸体中间的濮冠群时什么话都说不出了。
濮冠群闭着眼,睫毛却在颤动,不是微颤,而是剧烈的抖动。濮冠群静静地站立着,就像一尊雕像,而雕像是没有生命的。只是没有生命的雕像却比躺在地上的尸体多了一些感情,那不是雕像的感情,而是雕刻者的感情。濮冠群就是濮冠群这塑雕像的雕刻者,没有生命,却充满了情感,一种叫做悲凉的情感。
文越想濮冠群定是讨厌杀戮的,不然他何以会如此伤心如此难过。只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紫霄城逃不了,天机阁逃不了,就算那个善弹琴曲,治病救人的濮阳正卿如今恐怕也是逃不了了。文越侧过头看向濮阳正卿,此时的濮阳正卿安静地站在雪陌英身边,他那双墨玉般的眼睛看着濮冠群,流露着同样的悲痛。文越叹了一口气,他想他们都是善良的人,可惜却搅进了从不善良的江湖。
似乎感受到了濮阳正卿的悲伤,裘一醉轻拍了他的背,柔声让他回车中休息。“看看这些人是什么来头吧。”待濮阳正卿回到车中,裘一醉俯身查看黑衣人身份。
现下的确不是伤感的时候,文越与文初立刻加入搜寻队伍,而天机阁众人则捡起断裂的羽翎查看。
“这是铁铺里常见的锻造方法。”开口的是濮冠群,他恢复了平静,也回复了敏锐。他的手中是一根箭簇,一根非常普通的箭簇,可就是如此普通的箭簇他却能看出产地,甚至是制造者。“看材料应是产自蜀中,”他又捡起了另几支断箭,“是湘西鐏坊的做工,不是老师傅的手笔,一般学徒的。”他又对着阳光看了箭尖,似乎有了新的发现,“文越,这上面是不是有毒?”
的确有毒,一种很新奇的毒,若不是对着阳光发现了那一丝的暗红,谁都不会觉得这上面淬了毒。
“这些人是黑衣堂的杀手,专门拿钱办事。只是从未听说他们使毒。”文越道。
“拿钱办事背后自然有雇主,那毒估摸着也是雇主给的。”裘一醉取过那毒箭,“我拿给正卿看看。”
“这毒我倒从未见过,不过此毒甚是特别,若要淬到箭尖必要特殊方法,只怕不仅这毒,连那箭都是雇主提供的。”
“材料是蜀中,蜀中能制毒的就是唐门,而鐏坊又与唐门关系甚好,难道……”杨乾墨推断道,“可这不应该啊,我们是去救他们家三太爷的啊!”
“现在定论为时过早。”文越小心包起这些箭,“到了华山再论不迟。”
秀色横千里,归云积几重。
华山之美,化作了文人骚客笔下的万古文章,只是文人毕竟多感,登山望远之后,往往兴尽悲来,于是文章中便多了那么些远离家乡的寂寥,怀才不遇的苦闷。武人与文人不同,他们没有那么多感慨,他们只知道手下见真章,他们选择华山作为论剑场所倒不是因为华山的秀美,而是因为它的名气。华山的名气不如泰山,可泰山这些江湖人是去不了的,那是皇帝封禅的地方。于是,他们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了文人墨客颇多感慨,而地位仅次于东岳的西岳华山。
所以……
“所以这简直是对华山的侮辱。”一位华服公子骑在赤骥上,撇了撇嘴,神色高傲甚至带了些鄙视。
“那是自然的,这些江湖人懂什么,白白的糟蹋了这么好的地方。”说话的看举止似乎是个小厮,但衣服装扮倒也华美,“小侯爷,莫怪小的多嘴,这趟差事您就不该接。这些江湖人粗鲁的很,刀剑无眼,您若磕着碰着我该如何向侯爷夫人交待。”
那公子扬起马鞭轻打在那人背上,笑骂道:“好个奴才,这便拿了鸡毛当令箭了?”
“我哪敢啊。”那人抚了抚背,倒也不是太疼,知他不是真的生气,“我只是关心小侯爷您。”
“你是不信我的功夫了?”那公子翘起一边唇角,凤眼微敛,邪魅狂狷,“我便要那些江湖人知道真正有本事的都在朝廷!”
这公子名唤方鸿晔,是靖安侯方筠宸唯一的儿子,故而朝廷中人客客气气唤他一声方小侯爷。方鸿晔的母亲乃波斯郡主,当年和亲来到中原,是当今圣上棂妃的表妹。因这一半的异族血统,方鸿晔的长相便与普通的中原人有了些区别,他肤色甚白,眼窝也深,鼻梁高挺又带了些鹰勾,最特别的便是他的眼睛,不是纯黑色,而是带了些莹蓝。他很喜欢笑,但他的笑却不会让人觉得舒服,似乎总带了那么几分高傲,甚至还隐藏了些算计。方鸿晔自幼便很聪明,文才武略可谓无一不通,可惜他不是皇帝的儿子,所以注定他与皇位无缘,甚至得不到任何实权,只能空担一个侯爷的名号。
方鸿晔与其余的豪门子弟不同,他不想庸庸碌碌的活在世上。他总是花很多的时间读书练武,他相信英雄总有用武之地。此次华山论剑,朝廷依照惯例会派一位三品以上的大员前来监察。其实所有人都明白,表面上说起来是监察,实际不过走个过场,只要这些人不聚众闹事,不滥杀无辜,挥挥手也就过去了。这差事办好了既挣不到名气也得不了油水,办差了,或者言语间得罪了这些草莽也许还会引来血光之灾,故而众人相互推诿。而方鸿晔便在此时站了出来,说了些冠冕堂皇的话,要了这烫手山芋。
方鸿晔踢了踢马肚子,他的眼深邃悠远,就像他的抱负,他要借助此次的华山论剑扬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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