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前往北疆
在荒原部呆了七天后,李乘风终究是告辞了这些朴实善良的牧民。
临走前,阿蛮指了指李乘风,又指了指北边,意思是问李乘风:你要往北走么?
这些天以来,两人已经很有默契了,李乘风很快明白了她的意思,于是点点头。
阿蛮有些着急地比划道:北边很危险。
李乘风笑了笑:“阿蛮,我必须去的!”
阿蛮听不懂,但是知道李乘风的意思,也知道劝不住李乘风,于是让李乘风待在原地不要动,等自己回来,便转身进了毡帐内。
在出来时,阿蛮带着族长,阿虎,兽医等人前来道别。
族长塞给李乘风两条大肉干当干粮,阿蛮则是递过来一件牦牛皮大衣,以及一个水囊,还有一些诸如火折子等零零碎碎的东西。
李乘风本不想收下这些东西,但兽医解释,如果不收下他们会认为自己没把他们当朋友,而且李乘风送给阿虎的那把刀价值远超这些东西。无奈,李乘风只好收下,打算从北疆返回之后再报答他们。
就在李乘风准备离开时,阿蛮又叫住了他,在李乘风疑惑的目光中,阿蛮从脖子上取下了一条项链。
那是一颗狼牙,用红绳子穿着。李乘风知道那是部落人的护身符,这颗狼牙就一出生时已经伴随着他们成长,对他们来说有着巨大的意义。
阿蛮将狼牙项链递给李乘风,李乘风连忙拒绝,这是她的护身符,自己怎么能要呢。
阿蛮有些生气地看着李乘风,急得说了一大堆话,让兽医转述给李乘风。
兽医想了半天,这才艰难地转述了出来:“她在部落,没有危险,你去北疆,会有危险。护身符可以再做的,你收下。”
李乘风沉默了,他不知道该如何拒绝,可自己欠他们的实在太多了。
阿蛮看到李乘风不再说话,上前两步,垫起脚尖,将狼牙项链给李乘风戴上。
看着带着项链的李乘风,阿蛮呵呵傻笑,觉得这项链和李乘风很搭。
李乘风摩挲着那颗洁白的狼牙,上面还能感觉到少女的体温。
没有再多言,李乘风转过身去,毅然北行,他怕他再不走就真舍不得这部落了。
从这里一直往北走,大约走上四百里路就到了北疆。
一路上李乘风能省则省,不是饿到不行都不去动那两条肉干,不过三天后肉干还是给李乘风吃掉了大半。照这个速度,估计还没到北疆,自己就得饿死在路上。
无奈,他只好一边赶路,一边尝试着去捕猎。
荒原上并不缺野物,最受猎人欢迎的就是野羚羊,不过这种羊跑得太快,李乘风没有弓箭,是不可能捕得道的。当然也有一些小一点的野物,如雪兔,土鼠等,不过这些小野物都机灵得很,不是经验丰富的猎手也很难抓到。
忙碌了一天的李乘风,最终还是掏出了肉干,撕了两口入嘴,又狠狠地给自己灌了两口水。找了个背风的坡地,打坐修练着“真气修成宝典”。
由于没了毡帐,夜里温度骤降,这些天李乘风都是通过修炼打坐来驱寒的。
不过今晚的打坐似乎有些不太平静。
夜深时,李乘风听到远处传来阵阵狼嚎,与风声交织在一起,很是可怖。
当李乘风睁开眼时,他发现四周都是绿油油的狼眼,显然,自己这是给狼群盯上了。
野狼是这荒原最凶残也是最狡猾的猎手,在平日里,狼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因为人对它们来说是极具危险性的,不过冬季猎物难寻,这群狼便盯上孤身一人的李乘风也不奇怪。为防止李乘风逃跑,它们还将李乘风团团围住。
周围绿光闪烁,显得有些瘆人。李乘风不知道这些狼有多少只,但通过观察狼眼,他估计不少于三十只。
这些狼很狡猾,并没有一股脑地往前冲,而是不断地慢慢附上来,缩小着包围圈。
“啊!来啊!畜生!”李乘风抽出不白剑,背靠斜坡,大吼一声,想吓走这些凶狠的野狼。
不过饿坏了的狼又怎会放过这搓手可得的猎物,一只只野狼从喉咙深处发出沉闷的低吼声,蓄势待发。
当狼群离李乘风仅有几丈远时,远处的一只壮硕的狼王嚎了一声。
嗷呜!
一声狼嚎声起,数十只野狼没有丝毫犹豫,蜂拥而上,向李乘风扑去。
李乘风想起了在扬州城时自己也是被大靖官兵如此围堵。
这让李乘风不由得有些感慨,大靖官兵的军事素养还不如这些畜生呢!
狼群的疯狂进攻并没有吓到李乘风,相反,他战意高昂,毕竟像这样能用一群狼练手的机会可不多。
李乘风手起剑落,将一颗颗硕大的狼头斩下。
不白剑锋利无比,在黑夜里闪着阵阵寒光,可以轻松划破野狼的皮毛,而野狼的爪牙却很难破开李乘风的牦牛大衣,更何况很多野狼还未近身便给李乘风斩成两截了。这几乎是一场一面倒的屠杀。
野狼的鲜血溅到李乘风脸上,热乎乎的,黏黏糊糊,带着腥臭味,寒冷的月光打在他脸上,将她映照得如同一个杀神。
没过多久,李乘风已经斩杀了近二十只野狼了。
似乎是畏惧了李乘风的勇猛,远处一直不成动手的狼王发出一声呜嚎,很是凄厉,听到头领召唤的狼群如潮水般退去。退去前,它们还叼走了同伴的尸体,这可不是因为它们有同伴之情,而是死去的同伴一样可以成为它们的食物,这就是残酷的荒原。
李乘风看这些撤退的野狼想要把那些野狼尸体叼走,他急了,都让它们叼走了,那他不白打了吗。于是提剑上前去阻拦,几个走得慢的野狼又当场被李乘风击杀了。
最后,李乘风成功地留下了五只野狼尸体。
天亮后,李乘风揪了一把枯黄的野草,先擦拭了自己的不白剑,又捧起一把雪给自己洗了把脸。而后开始处理这几只狼。
狼皮对他来说没什么用,至于狼肉,真是又腥又臭,不过此时也不是挑剔的时候。
他先生了一堆火,然后将剔出来的狼肉一条条烘干,这将是他近期的伙食。这五只狼的肉,也够他撑上一段时间了。
食物的问题解决了,水的问题却还在。李乘风没有锅,想要煮雪化水不现实。所幸在远远地跟着一群野羚羊走了两天后,发现了它们喝水的一个洼地。
有时实在找不到水,他便将雪塞满水囊,将水囊放进皮大衣里,用体温将雪化开。
如此又过了两天后,李乘风终于算是到了北疆,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到的北疆,因为乌蒙和北疆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
不过李乘风发现了一株浑身带刺的草,据兽医所说,这种草名为向北草,只有北疆才有,发现了这种草时便意味着你人已经到了北疆了。
北疆比荒原还要荒寂得多,一眼望去,尽是枯黄与雪白,没有半点绿色,半分生机,如果真要说有半分,那也是李乘风带来的。
“我是一只小小鸟,飞啊飞得高~”
“我要飞到那天上去……去呀去放羊!”
实在忍受不了孤寂的李乘风扯开破喉咙放声高歌,惊得鼠蹿兔藏,羊逃鸟飞。
几只平日里最不讨喜的黑鸦仿佛找到了知音,呱呱呱地伴起了奏,这让李乘风感觉不那么孤独了。
三天后,李乘风远远发现了荒原的边缘有一片白雪皑皑的高山,再阳光照耀下散散发亮,很是圣洁。
天山!看到天山了!
李乘风激动不已,不过他可不会认为他现在离天山很近,草原上有句俗语:望山跑死马。再这一望无际的平原上,远处看到的一座山,离你可能有着十万八千里路。
但是李乘风知道自己的方向没有错,而且接下来的目的地也更加明确了,这便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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