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白衣
当年随安祟恩出发的人, 没有一个提起兹漠有绿洲,那片山谷显然是个不为外人所知的秘境,安祟恩当年处死谢涛的地方, 显然不在山谷。
但谢涛的尸骨为什么会在山谷?
应是漠狼有灵性, 认得曾经来过的谢涛, 将谢涛的尸首拖到了山谷。
但所有的过往都已经被埋葬在黄沙之,实情到底如何,谁也不知道,风煊只能推断——
兹昆一族自视为天神的侍从, 从不涉足凡尘, 幸存的族人在这一带避世而居。
也许是生存的地界太小供养有限,也许是侍神之人清心寡欲, 族人口逐渐凋零,最后一个孩子被托付给路过此地的谢涛。
“为什么师父不跟我说呢?”
入夜后, 谢陟厘脑袋搁在膝盖上, 眼睛望着篝火,轻声道, “他从来没有提起过。”
“我想,兹昆一族走到最后, 你的亲人只希望你能平安成长, 一世无忧。”风煊道,“你生活在北疆, 若是知道自己是北狄人, 二十年来, 还能活得这么平静吗?”
火光在谢陟厘眸子里轻轻跃动,谢陟厘想了想,发现是的。
她此时得知自己可能是兹昆一族后人, 心里头都十分纷乱。
北狄长年侵扰大央边境,北疆人不堪其扰,损失惨重,对北狄人恨之入骨。
孩子们做游戏都是派出最没有地位的那一个扮成北狄人,然后其它人便追着那一个打。
且不说年幼的自己能不能接受自己是个北狄人,就说师父也不可能顺顺当当地把一个小北狄人留在身边。
“算啦。”谢陟厘想了想,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世上已经没有兹昆一族了,我是与不是也没什么打紧的。”
她一面说,一面拿树枝把火堆里烤着的东西扒拉出来。
这些是她在山谷挖到了根茎,也是他们这些天来的粮食,也不知叫什么,生吃时颇为水嫩,烤熟了则粉粉糯糥,像是山芋。
刚扒拉出来的十分烫手,谢陟厘左手换右手,呼呼吹气,脸颊鼓鼓的,嘴巴嘟起来,像条小金鱼。
风煊看着她微笑。
他真喜欢这样的阿厘。
已经过去的便放手让它过去,尚未到来的也很少去忧心,她总能紧握着当下,人生在她手里如此清澈明晰——就是一日三餐,一饮一喙,春去冬来,岁月悠长。
豪迈当年被兹昆一族喂养之时,应当也是吃过熟食的,对着谢陟厘手里的东西又蹦又跳,舌头伸得老长,口水滴滴嗒嗒往下淌。
谢陟厘便把第一个给了豪迈,然后再剥了一个给风煊。
没想到风煊已经剥好了一个,递给她。
火光在晚风摇晃,映得两个人的脸都有些发红。
“嗷呜”,豪迈挤过来,表示还要。
山谷虽然避风,但夜晚还是很凉,谢陟厘将火堆烧得旺一些。
豪迈趴在谢陟厘身边,庞大的身躯形成一座小小山峰,又柔软又蓬松。
风煊低低地咳了几声。
谢陟厘抬头:“你冷么?”
“也不是很冷……”风煊说着,又咳了几声,拢了拢衣襟,“我原本不怕冷的,大约受伤之后,失血过多,这种天气竟也有些畏寒了,咳咳咳咳。”
谢陟厘寻思他前几天好像都没有嫌冷,难道越养身体越虚了?
再一想,他现在确实需要些补物,这些在山谷当都没有,果然还是该早点回去。
她起身走到风煊身边,隔着两尺左右的距离,和风煊并肩躺下。
豪迈如今粘她粘得好比未断奶的孩子粘自己的母亲,一见谢陟厘换了地方睡,它也挪着小碎步过去了,重新挨着她躺下。
谢陟厘示意风煊,可以像她这样挨着豪迈睡,豪迈是个天然的大暖炉。
然后就见风煊挪了挪,把她搂进了怀里。
谢陟厘:“!”
上一次他们如此接近,还是在神庙里。
那时是在一片黑暗之,不像此刻,火光照耀,豪迈还支棱起了脑袋,警惕地看着风煊。
风煊的眼睛眨了眨:“不抱着你,我怕睡到一半,可能会少了半边脑袋。”
谢陟厘觉得自己的脑子大约是出问题了,她居然从风煊的眼睛里看出了一丝可怜兮兮的味道来。
不由便放软了身体,由他抱着。
风煊下巴搁在她的头顶上,似是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
豪迈看着两人抱作一团,脑袋复又搁在腿上,放心地进入了梦乡。
*
再等了几日,风煊的伤情稳定,可以动身离开了。
出谷便是万里黄沙,是人人避之不及的流沙兹漠。
但豪迈对兹漠无比熟悉,好像闭着眼睛都知道流沙在何处,一路轻轻松松载着谢陟厘和风煊离开。
谢陟厘回望。
长风浩荡,卷起细细沙尘,沙丘柔和地起伏,看上去异常空旷、辽远、宁静。
谁也不会想到,底下掩埋着一座神庙的辉煌,以及一个部落的兴衰。
这里已经是兹漠的心地带,风煊预计回到边缘须得三四天的功夫。
但第二天的傍晚便遇上了带着人四处寻找风煊的路山成,再行得一阵,又遇上了程商。
路山成见到风煊便滚鞍落马,几乎是连跑带爬地过来,撕心裂肺地一声喊:“主子!”
风煊见他两颊削瘦,这些日子显然吃了不少苦头,拍了拍他的肩:“辛苦你了。”
“我就知道主子绝不会出事!”路山成声音里带着一丝哭腔,然后望向谢陟厘。
谢陟厘只觉得路山成的眼睛里好像能飞出刀子来,然后听路山成道咬牙道,“主子,等回了云川城,您一定能去算一算字。您跟她字肯定相冲,和她在一起准没好事——”
“阿成,”风煊眉头微皱,声音里威严而冷峻,“阿厘不止一次救我性命,这一次若没有她,我早就不在这个人世了。”
风煊说着,抬高了一点声音,在场的每一名兵士都能听见,“从今往后,见谢姑娘如见我,若有人待她有半点不敬,便是待我不敬,我必从严处置。”
“是!”兵士轰然应诺。
程商便是这个时候来的。
程商年近四旬,同北狄打了二十余年仗,对北狄知之甚深。路山成等人只是对豪迈表现出惊奇,程商却是立即便想到了北狄神庙的传说。
程商年纪长些,心思也沉稳缜密得多,出来寻人时不忘备下衣食所用之物。
此时众人就地扎营,程商亲自捧着两套衣物进来:“行军之际,万事仓促,这是从索部族所得,大将军和谢姑娘请凑合着用吧。”
两人这番出生入死,一身衣裳确实破烂不堪,谢陟厘连忙向程商道谢。
程商恭恭敬敬道:“能为姑娘效劳,是末将的福分。”
谢陟厘:“……”
倒也不必如此恭敬。
虽然在传言,她早就是“大将军的女人”,但人人都觉得她不过是个宠姬而已,客气归客气,绝不是如程商这般。
这倒让谢陟厘有些不适应,连忙还了一礼。
此时亲兵来回禀:“旁边小帐篷已经铺设完备了。”
按风煊的意思,住一处帐篷便好,反正这么些天两人都是这么过来的。
但谢陟厘脸皮薄,且豪迈是生人勿近,对着谁都呲着尖利的狼牙,每一个进帐篷的人都给它吓得不轻,谢陟厘便带着豪迈歇在了旁边的小帐篷里。
这是多日以来,第一次睡上枕头和被褥,谢陟厘大有重返人间之感,这一觉睡得分外沉,睁眼时已见门帐外头一片明亮。
谢陟厘连忙起身。
程商正领着部属在不远处给马匹上鞍,一瞧见谢陟厘,便远远迎上来行礼。
他失去了一条手臂,一边袖管空荡荡的,谢陟厘问道:“程将军的伤可还好?”
“曹大夫妙手回春,末将的伤已无大碍了。”程商道,“姑娘是往大帐去吧?大将军说了,待姑娘醒了便出发。”
这么多天,谢陟厘已经养成了习惯,睁开眼睛第一事便是要去看一看风煊如何,此时被人点破倒有些不好意思,只含糊“嗯”了一声。
程商脸上带着长辈的和蔼,含笑道:“姑娘与大将军同生共死,不离不弃,实是三生良配,天作之合,末将可是盼着能早日喝一杯喜酒呢。”
谢陟厘从前就觉得同人打交道是一件十分复杂且难办的事,此时这种感觉达到了巅峰。
她全然不知道该怎么接话,说是,那脸未免有些大,说不是,她也不能否认风煊对自己的心意,最后只好匆匆扔下一句“说、说笑了”,逃也似地进了风煊的帐篷。
风煊正在和路山成商议后续的战事,抬眼见谢陟厘进来,只觉得眼前一亮。
北狄人尚白,谢陟厘穿着一身雪光般耀眼的白衣,长发如往常一样辫成一条长辫,头上戴了顶圆而小的白帽子,帽子上镶着红宝石,沿边垂下一圈白纱,那是给北狄贵族女子遮挡风纱用的。
这一身美丽至极,风煊的脸色却瞬间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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