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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泰帅辣


  在白江县发生的事情,除了程兴国、程修杰和程修明三人,另外几人都还不清楚。

  回来的路上程兴国和两个儿子也商量过了,程胜利一家子的糟心事告诉梅长芸只会徒增烦扰,对她的身体也不好。



  所以还是先瞒着。

  但什么都不说肯定会让她起疑,于是他们就半真半假编了一个故事。

  先把程徽月被拐的事掐掉,只说对方重男轻女,对她不好就行。

  避重就轻,其余的事由他们父子几人去查。

  程徽月当年莫名跑出旧军区大院的事虽然已经过去很久,但事关重大,他们还是会继续查下去。

  如果真的是有人故意带她出去弄丢的,程家是绝对不会放过他们的。

  书房里,程修明将白江县的事一一告诉了程修沅和程修文。

  两人听完面上都压抑着怒色。

  “这俩人渣!直接枪毙真是便宜了他们!”程修文沉着脸,温润的面上也露出了狠劲。

  他虽然自小爱读书,但毕竟也是程家人,在程兴国部队式养娃的教育下,骨子里还是很硬的,即便在一群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看起来很弱的研究员里一起生活,他的身手依旧是超过大部分普通人的。



  只是程修杰皮糙肉厚,他干不过而已。

  程修沅虽没有表明态度,但越发冰冷的眼神也昭示着他的不虞。

  “你说他们的儿子也在公安局里关着?只是判了五年?”

  他拧起眉:“太少了,要是表现得好,他还能减刑早点出去。”

  程修杰对自家哥哥们没有遗漏,把在之前打听到的程徽月住在纺织厂家属院的日子也都说了出来。

  尤其是程鸿飞这小子吃了多少他们妹妹的辛勤劳动成果,把几个人气得够呛。

  他冷哼一声,“放心,他早点出来了也没有好果子等着他。”

  程修杰临走前已经托曾文跟当地的公安打过招呼了,要是他出狱会提前告知他。

  到时候他自有办法对付。

  欺负了他妹妹这么多年的白眼狼,他怎么可能让他有机会逍遥快活?



  另外三兄弟看了眼程修杰,他在军营干了多年,接触过的东西比常人更加残酷,手段也是最狠辣的,有他出手的话,他们的确不必担心。

  程家几兄弟在书房谈事,与此同时,楼上程徽月躺在床上。

  原本有些困顿的精神回到程家之后却异常清醒起来。

  翻来覆去睡不着,索性到卫生间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

  出来后便拿出了在白江县买回来的礼物。

  给程兴国带的是一双皮鞋,虽然比不上全手工真皮定制的,但也是柜台上质量比较好的牌子货。

  给梅长芸的是两条蚕丝绸巾,给大哥二哥三哥四哥分别准备了领带、钢笔、手表和墨镜。

  挑的时候她是按照比较适合他们日常用的产品买的。

  给四哥程修杰选了墨镜,是因为他平时都在军营,很多东西带不进去,而且程徽月也想不到他喜欢什么,看到墨镜觉得很衬他的气质,适合装-逼,于是就买了。

  刚开始准备这些是出于尊重和礼貌。



  但到了京都之后,看到他们给自己的东西,她就感觉这些虽说不掉价,可比起来却不够用心。

  想到这,程徽月突然发觉三哥程修文好像回来之后还没有给过她什么...

  这个念头刚起,她赶紧甩了甩头,暗道心惊。

  怎么回事,这才跟亲人团聚多久,她都开始想要东西了?

  程徽月丢掉这些胡思乱想,重新把精力放在了礼物上。

  现在人在程家,刚回来就把空间里的高档品拿出来没有由头,还是另想办法。

  她想起回来时,偷偷在梅长芸手腕上把脉之后探出的病情,打算从这入手。

  决定之后,从商超里取出纸笔,开始写下一份份药膳的做法。

  写好之后,她下了楼,正好碰见谈好事情从书房里出来的四兄弟。

  “月月,你休息好了,不在多睡会儿?”程修明关心道。



  “不用了,我不是很累的,大哥。”

  程徽月抱着他们几人和程兴国梅长芸的礼物,程修明见了,和三个弟弟不约而同上前帮她接了过来。

  “这不是你带回来的行李吗?拿出来干什么?”程修杰疑惑地问道。

  程徽月道:“其实这是我给你们带的礼物...”

  “送我们的?”程修杰瞬间瞪圆了桃花眼,迸出惊喜的光芒。

  程修明和程修沅也有些意外,不自觉露出笑容。

  程修文则是愣了一秒,瞬间慌张又愧疚起来。

  怎么办怎么办,他还没准备好给月月的礼物啊!

  程徽月没注意到他的不自然,把对应的东西一一送到他们手里,将程兴国和梅长芸的那份放在了桌子上。

  “现在可以拆吗?”程修明拿着礼物,隐隐有些迫不及待。



  程徽月点点头:“当然。”

  几人立刻勾起唇,小心地把东西取出来,程修明手中的领带是烟灰色的,款式大气低调,很适合他沉稳的气质。

  看到礼物是领带之后,他立马给自己戴上了。

  他作为水利局高级工程师,出入各种重要的会议是常事,正式的装扮也必不可少。

  程徽月送的领带正好是他没有的颜色。

  这个很百搭,程修明打算今后出席会议都戴这个领带!

  程修沅看了眼喜形于色的大哥,默默把视线放到了自己的礼物上。

  这支钢笔银底蓝漆,漆水光泽度很高,手感温润幼滑,犹如玉石,笔尖的底部还有一溜赤金小字,是串英文。

  他大概认得,是德国某个品牌。

  这款价格不便宜,月月是哪来的这么多钱?



  程修沅升起了疑惑,但并没有认为程徽月私底下干了什么,只是担心她给他们买了这么多贵重的东西,会把自己的钱用光。

  他可还记得月月还在村子里当知青呢。

  下乡很苦,要是没有钱买补品,日子会很难。

  程修沅看向程徽月,见到她脸上因为他们喜欢她的礼物而笑出的梨涡时,又释然了。

  买就买了吧。

  等过两天除夕,他再用红包还回去就是。

  程修文对手表也很喜欢,他在农科院上班,做起实验总是忘了时间,在试验田里又没有挂钟,只能看手表。

  但他的手表恰好上个月就坏掉了,他本来还打算抽时间去买一块。

  正好程徽月就给他送来了。

  程修文高兴的同时又很心塞。



  感觉自己辜负了妹妹的心意,竟然什么都没准备好...

  他摸着已经戴上手腕的新表,暗下决心,一定要给她准备一份最好的。

  程修杰拿着手里的墨镜,看了一圈,有些纳闷,“月月,为什么送我墨镜?”

  他没带过这玩意,比起这个,他更喜欢像程修明他们那种比较实用的。

  程徽月眨了眨眼,嘴甜道:“四哥,因为我觉得你戴上墨镜肯定很帅!”

  程修杰瞬间勾起邪魅的微笑:“哦,是这样吗?”

  他得意地扫了眼其余三人,装模作样地把墨镜一戴,装出一副冷酷无情的样子。

  “帅吗?”

  程徽月捧场道:“泰帅辣!”

  程修杰:“哈哈哈哈...”



  程家三兄弟:“...”傻子。

  谁家大冬天戴墨镜?

  程修杰自信爆棚,也没理会他们无语的目光,走到客厅摆着的小洋镜面前欣赏起来。

  “啧,是有点帅哈。”他看着镜子里顿时拔高了整体气势的人,心道自己以前怎么没发现戴墨镜还有这能力?

  此时,在卧房休息的程兴国和梅长芸也洗漱之后出来了。

  程修杰余光一瞥,大步‘路过’两人,显摆道:“咳咳,月月说我戴墨镜很帅呢,爸,你觉着呢?”

  程兴国没眼看他,翻了个白眼,直接一把薅开他。

  梅长芸倒是上下打量了一下,问道:“墨镜是月月送你的?”

  毕竟程修杰以前从来不搞这个花里胡哨的东西,有时候在家里穿的都是迷彩服靴子,因为他觉得那一套最方便也最舒服。

  程修杰翘起嘴角,“妈,还是你识货!你快过去看看吧,月月也给你买了。”



  说着,程徽月就拿着剩下的两份走过来,递给他们。

  梅长芸眼睛一红,感动得又要掉眼泪。

  “月月...当年都是我们没看好你,是我们的错,你回来就回来,没有必要送这些的,你的钱都留着给自己就行...”

  程徽月内心微动,柔声道:“没关系的,我走丢也不是你们想要的结果,分离十五年,已经给我们所有人一个教训了,不用把它再怪到自己身上。”

  “况且,我会点手艺,在一个小服装厂里当设计师,每个月都有工资拿,钱我还有的。”

  一番话说完,梅长芸更加心疼她的懂事。

  但另一点也让他们十分惊讶,“月月,你还在服装厂当设计师呢?”

  “你不是上岭村的知青吗?哪有时间在厂里上班?”

  程家人纷纷围了过来,他们一些只知道程徽月在白江县的事,但对下乡之后发生的事却不太了解。

  只有程修杰比较淡定。



  在霍砚行家赖了那么久,该打听到的都知道了,只是后来忙着查清真相把她带回来,就把这些事忘到了脑后。

  程徽月望着他们一双双充满求知欲的眼睛,难得紧张了一下。

  “其实也是机缘巧合之下,我结识了那个服装厂的厂长,帮了他一个忙,所以他才跟上面申请,让我不用去厂里坐班,直接把画好的设计图和概念细节邮寄给他们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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