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五指山下
早晨,
暖阳,
五指山下,
“噢吼……”
“噗通……”
一只半大牛犊般的野狼,带着不甘倒在了狂风之中。
它身上好几处箭伤,淅淅沥沥地流着鲜血,几乎喷涌而出。
硕大的身子结实地在地上砸出了一个坑,荡起了无边尘土。
“呼呼……”
“嗤嗤……”
在野狼三米远的地方,一个身材瘦长健硕的黑色身影,一屁股结实地坐在地上。
腰上挂着一个酒葫芦,手里拿着一把乌黑发亮的弓箭。
正是五行山下的哑巴少年秦奋,这世的陈舟。
已经整整找了四年,人也从十二岁的羸弱少年,长大到十六岁的壮小伙了。
他脸色苍白如皂,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
两只眼睛乌溜溜发亮,正在盯着不远处的野狼在看。
浑身上下,脸上,身上,全部都是血液。
也不知道哪儿是他的,哪儿又是野狼的,反正整个就是一个血人降世。
“噢吼……”
“噗通……”
半大野狼拼尽了最后一丝力气。
在秦奋屁股没有坐热的时候,它从地上直直地跳了起来。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它竟然来了个装死,来个绝命大反击。
硕大的身子,就这么迎着秦奋所在的方向,活活地压了下来。
死,也要拉个垫背的。
不过,这次它再次扑了个空。
而且脑门上多了一个血窟窿,一只乌黑发量的箭羽正插在其上。
痛得它直摇头。
就在刚才,秦奋哪怕是坐到地上,也没有丝毫的懈怠。
猎人的本能。
只要没有确定猎物彻底死去,就不会放松对猎物的警惕。
在他呼哧呼哧喘着粗气的时候,秦奋也没有放松对野狼的警惕,两只眼睛忽闪忽闪地盯着。在野狼身子跃起扑过来的时候,他身子弯曲人脚底一滑,整个人滑到了两三米外的地方。
野狼也从空中落了下来,正好落到秦奋刚才所在的地方。
不得不说,这只野狼成精了。
它竟能精确地算准,他和秦奋之间的距离。
怎奈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秦奋比他算得更准。
在野狼身子落地的功夫,秦奋始终在手的弓箭再次射了出去,噗嗤正好射到它脑门上。
呜呼哀哉,这下野狼带着满腹的疑惑,再一次倒在了血泊之中。
只是这一次,它再也没有站起来,它生命的最后反击以失败而告终。
约莫过了两分钟左右的时间,野狼再也没有任何动静。待秦奋确定了野狼彻底死去了,他才真正放下心来,从树上一个跳跃跳了下来,正好落到野狼的身旁,还特地观察了一会。
“再狡猾的狐狸碰到了我这个猎人,你也难逃被捕猎的命运!”
“就你这点小把戏,对你秦爷爷来说压根就是小儿科!”
秦奋来到这个世上,始终都没有忘记他姓秦。
人前他姓陈,人后他依然姓秦。
当然了,这个秦奋,也只有在无人的时候,他提醒自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咕噜噜……”
秦奋坐下来不大一会儿,他的肚子发出了咕噜噜的抗议声响。
“嘿嘿嘿!”
秦奋揉了揉肚子,嘿嘿一笑。
从早上起来到现在中午时分了,他硬是滴水滴米未沾,早就饿得前心贴后背了。
而今天之所以来这么早,主要是因为逃婚。
村里的阿牛有个妹子,跟秦奋差不多年纪,这几天一直都在托人说媒。
白胡子爷爷笑得更是两眼合成了一条缝,当场就给拍板决定了。
“狼兄,发挥一下你的余热吧,这么好的腱子肉不能浪费了!”
秦奋捂着饿得咕噜噜的肚子,把目光放到了眼前的野狼身上。
“有价值说明你还有用!”
秦奋嘟囔着站起来身来,咳嗽了几声,拿出随身尖刀噗嗤一声就开始了庖丁解牛。
秦奋本身就是个猎人,对于解剖猎物自然是手到擒来熟练得很。
三下五除二的功夫,这只野狼就被秦奋解剖得差不多了。
四周也没有水源,凑活着用酒冲了冲血水,就地弄架子生火,来了个野外烧烤。
又从身上掏出了一个百宝箱,什么蜂蜜食盐,还有他自己制出的孜然胡椒粉等等。
箱子虽小,那也是五脏俱全,烧烤该有的调料一应具有。
经常打猎在外,一去就是大半天。
有时甚至是一两天三五天,没有点野外烧烤技能,还真是很难熬得过去。
光是这吃饭,就是个大问题。
作为一个来自未来的人,这都不是问题。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他的烧烤技艺还是相当不错的,是村里有名的烤手。
当然了,主要还是来自于气球上那段难忘的岁月。
大学时候,和心爱的那位女孩,两人没事时候就约着一块出去吃烧烤。
都吃出技术来了。
也就是一个小时的功夫,四周荡起了无边香味,两只狼腿被烤得金黄流油。
看着就让人蠢蠢欲动,很有胃口的。
秦奋顾不得烫,他实在是饿得紧了,吃啦一声撕下了一块来,直接扔进了嘴里。
“嗯,味道差不多了,就是火候还差点!”
秦奋一边品尝着美味,还一边在那自我陶醉着烧烤火候。
“滋拉……”
滋拉一声,一口七日醉入口。
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
舌尖触动,感觉甜得舒适还不腻,舌的四周还有点微酸。
唇齿间,香气四溢又不发闷不艳香。
就连呼吸都有淡淡的果香花香,加上淡淡的木香烘焙香,清纯的好酒。
这是白胡子老者平时对七日醉的中肯评价,说是这个秘方来自于一个梦中仙人指点。
说得那么多,反正秦奋是没怎么感觉出来。
不过说实话,这酒喝着确实感到舒畅不上头,比起后世所谓的好酒来,不知强了多少倍。
至少,这不是酒精勾兑出来的,不伤身体。
“滋拉……”
“吃啦……”
“好吃,真好吃!”
秦奋一边吃着烧烤,一边喝着小酒感叹着人生。
感到人生真的很美好。
如果不是那几个牵挂的人,就这么过完下半生也没什么不好的。
“喂,谁家的娃子这么没有公德心,随便乱扔骨头?”
就在秦奋喝得晕晕乎乎感受美好的时候,一道骂骂咧咧的莫名声音响起。
听起来若有若无。
“嘿嘿,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连个鸟都不见,哪有人来!”
秦奋自言自语着。
附近十里八村的人很少过来。
自从孙猴子三百年前从天而降,接着附近村庄就死了好几百口人,这里就成了禁地。
平时鲜有人来。
渐渐地就成了荒山。
关于孙猴子的传说越来越少,以至于好多后辈都不知道这就是五指山,还有只猴子。
“喂,娃娃,你傻不愣登地看什么呢,说的就是你!”
在秦奋又喝了一小口酒吃了一小块肉的时候,再次听到了一声喊叫。
虽然很微弱,可是于猎人的秦奋来说,很真实了。
这次他确认了自己没有幻听,就是有人在喊叫。
“嘿嘿嘿!”
秦奋先是心里咯噔了一下,随后就傻傻微笑起来。
心里盘算着不会时来运转,真的让他找着了传说中的齐天大圣孙猴子了吧?
也不知道这只猴子,现在还认不认得自己。
不过不管怎么说,秦奋都是心潮澎湃的。
如果真是孙猴子,那他就可以帮自己寻找出魔方了。
自己也就可以再次回到未来,回到他所在的那个地球了,见到想见的那几个人了。
“喂喂喂,你是谁家的娃娃,一个人在那儿傻笑什么呢,还不给俺老孙过来受死?”
秦奋傻笑的功夫,再次听到了那个声音。
这次秦奋强行镇定自己,猛地甩了甩头,把酒劲甩出去了大半。
他也不再犹豫,既来之则安之,碰到了就走过去看看再说,不管是不是孙猴子。
相见,即是缘分!
打定主意,秦奋放下手中烧烤,双眸泛动暗暗地弓箭在手,悄悄地走了过去。
猎人本能,什么时候都不能放松对未知的警惕。
“喂喂喂,娃娃,你踩着俺老孙的头了!”
秦奋急忙收脚。
可是看遍了四周,不仅没有看到有孙猴子,就是一根猴毛也没有看到。
正打算撤回以为听错的时候,再次听到了这声骂骂咧咧。
但是,他还是没有看到人在哪儿。
“你个无知娃娃,给俺老孙往后退!”
秦奋迟疑地退出三米外的地方,就看到他刚才立脚的地方,起了一片蘑菇云。
一阵风吹过,云雾散尽露出一颗头来。
准确地讲是一颗猴头。
他长得尖嘴猴腮,活生生的雷公在世,吓得秦奋激冷冷一个后退,差点摔倒。
孙猴子的这个看相实在是难看。
头上脸上都是尘土,脏兮兮的,哪还有半点当年神勇的英雄模样。
头上竟然还长有几颗野草,一朵狗尾巴花开得好不鲜艳。
一种悲凉涌上了心头,秦奋心里很不是滋味。
作为华夏儿女,孙猴子那可是吉祥的象征美猴王,是东方竖立起来最有美感的神话人物。
可是现在,他看到了什么,一只如此落魄的猴子,哪有美猴王的半点美好形象。
曾经的齐天大圣孙悟空,谁人不知谁人不晓,是何等的威风何等的英雄。
走到哪儿不是人群的焦点。
再看现在的他,这副乞丐模样,秦奋一时之间还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他可能,还是这个事实的始作俑者。
鼻子酸酸的,搞得他好伤悲,当年的内疚情绪越加浓厚了。
若不是自己在关键时刻出卖了他,说不定现在的孙猴子依然是风光无限飒爽英姿。
怎么,也不至于弄了个乞丐形象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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