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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小爷我,来自未来


入堂,首先入耳所听到的便是一大群妇人哭哭滴滴的哭泣声,之后入目便是一片莺莺燕燕。

        说实话,沈煜还从未见到过这么大一群年轻漂亮的女孩子一起哭哭啼啼的样子。

        若是单是说年轻的女孩,沈煜前世作为一个大学生时,也是在校园里还是能见到不少的,但要是说一群女孩子,都在为一个男人伤心流泪的样子,他还真没见过。

        若是真有这种情况发生在校园里,那任谁见着不得称之一句,“人生赢家”。

        可,当这么个事发生在当前时代,一切就稀疏平常了。

        其中的原因很显然,并不是因为刘老爷生前有多大的魅力,要知道他是看过沈煜的记忆的,这位刘老爷生前可也是个快活人啊。

        恩重如山是刘老爷对他沈煜而言的一回事,可有钱有势的员外也是刘老爷的另一回事,不多不少的五房的妾室,坐享齐人之福都是细细碎碎,此刻,跪在堂中哭泣的却足足有十多位女子,还个个样貌风华由在,就是惶惶极乐了。

        显然,这些不可能都是妾室,除了五个是有官府备案的正经妾室以外,剩下的就都是玩物。

        没办法,谁让这世界还是万恶的封建主义了。

        大明朝,本来就是一个娼妓行业最为发达的朝代,在大明立国之时,开国皇帝朱元璋为了带动国家经济消费就曾自己亲自游玩秦淮河,并专门为秦淮河的“国营青楼”题了一副对联。

        联写:此地有佳山佳水,佳风佳月,更兼有佳人佳事,添千秋佳话,

        世间多痴男痴女,痴心痴梦,况复多痴情痴意,是几辈痴人。

        联是好联,字是好字,连朱元璋自己也没想到就是因为自己的一个应急之举,造就了大明朝三百年的青楼盛世,从此才子名妓的佳话从秦淮走出,连他后世的皇帝子孙们都时不时传出与名妓的佳话。

        妓,不一定是要养在青楼里的,有钱人随手挥金万两买几个佳人回家金屋藏娇,在大明朝也是被允许的,具体可参考《某某瓶梅》的小说内容想象,以至于此时他沈煜所见,也就想得通了。

        这些妾室,通房丫鬟什么的都在围着堂中,一个在平躺在木板上,都没有来得急置入棺材的尸体周围跪着哭泣,个个的都是梨花带雨,哭声震天。

        这么一比,沈煜匆匆忙忙装出来的悲伤是有点草率了。

        对于这些古代的妾室女子而言,他们男主人去世了,往往可以说是天塌了一样,妾室还好,起码还有个名分,虽然可能会被家中原本的女主人赶出去,但起码可以分得一些财产。

        而这些买回来的,几乎没有任何名分的女子们可就遭殃了,面对她们的可能是再次被变卖的命运。

        对于这些生在不幸时代的可怜人们,沈煜虽然有些同情,但也无可奈何,毕竟他现在自己自身都难保,还能干些啥。

        大堂内,昨日之喜的踪迹还未完成抹去,扬扬彩彩的红缎囍字依旧挂在窗边梁上,张灯结彩的大红灯笼也依然风采,只是案上桌上的红烛秀布什么的都被换了下去,放上的只有简单的一盘水果,还有正中央挂着的一幅福禄仙人画像罢了。

        谁能想到,这府里昨日还是大红喜事,喜气冲天的,今日却忽然变成一场匆匆忙忙的白事,大喜大悲接连而至,这就不得不让人感叹上一句,世事无常啊!

        因为灵堂还尚未完全建起,棺材也还未到,所以刘老爷的灵躯并未能入殓,只能以一块上等珍丝白布所盖着,以遮挡面容。

        沈煜站在遗体身前,也不知在想什么,忽的就从心间里涌上一股,不知从何处来,但却怎么也无法忍住的悲痛,不自觉的就开始了流泪。

        沈煜被自己的反应所惊吓,这绝对不是来自他自己灵魂的想法,而是出自身体的本能,本能驱使着他应该这么做。他才察觉到,一位似乎真的对他及其重要的大人,已经轰然离去。

        记忆的画面又开始流转,沈煜惊讶的发现他竟然随时都可以翻看到自己过去的记忆,而此刻,幼时的记忆清晰无比。

        小小的孩童,自幼稚婴之年丧母,儿时丧父,家境的贫寒使得没有一个亲戚愿意收养,孤苦伶仃,无依无靠,饥寒交迫之时若不是有刘老爷这位大善人的忽然出现,他可能都活不过十岁的冬天。

        刘老爷之恩,对沈煜来说就是再世父母。

        正是有这位老爷的善行,才有他沈煜至今都还能安稳读书,入学,考取功名,逐渐活出了些人上人的样子。

        画面中有一幕是,年幼的沈煜做了一首诗,为:“淡看世事去如烟,铭记恩情存如血。待到金榜题名日,报得今门换朱门。”

        诗是不是好诗暂且不说,但刘老爷看过后却是很高兴,随即便开玩笑道:“好好好,若是沈煜你能有金榜题名之时,吾便将小娣儿许配给你如何?”

        画面中的沈煜自然是满心欢喜,而谁能想,还没等到沈煜及冠之年,刘老爷就先实现诺言,将自己唯一的女儿嫁给了沈煜。

        “呵呵,可笑!”

        长久以来的性格使然,让他见不得太过善良的画面,但他自己都没注意到,自己早就已经泪流满面。

        头脑告诉自己,这事本就事不关己,可记忆中玩笑话却始终挥之不去,如同梦魇,让他无法做到去不想。

        “行了,我知道了。”

        沈煜对自己说,此刻,他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和现在的自己长相一模一样的少年,只不过一瞬间,少年身影便消失不见。

        “真走了?”

        “呵,傻子的执念。”

        就这一刻,他忽然有种感觉,他沈煜已经和之前的自己做了最后的告别,现在的他已经完完全全的是另外的一个人。

        大堂内肃穆悲凉,容不得有人无动于衷,沈煜的身体早就不自觉的便跪下了,是个人都可以看出,他是真的悲痛欲绝。

        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沈煜的耳边忽然传出一阵阵响亮的咀嚼声,一口口毫无顾忌的吧唧嘴声,听得人莫名的便火上心上。

        “那个狗东西?”

        沈煜本就不适应伤感,刘老爷的死可能是他不论前世还是今生唯一一次真正的难过,可就在他心里这般的不痛快的时候,竟然有人敢在刘老爷的灵前这么无礼,是泥菩萨也得有几分火气啊。

        于是他愤然的抬头,就看见坐在他不远处的高椅上,一个还穿着花衣白白净净的小胖子正在毫无规矩的吃饭,就端着一个青花大碗,旁边还有下人给他拿着食盒,不断掏出做好的菜肴给倒在碗里。

        而小胖子则时而不时的,将他所不喜欢的菜叶子从嘴中吐出来,稀稀撒撒,几乎就落在沈煜的跟前。

        如此严肃的场合,被这个小胖子完全视若无物,简直就太不像话。

        这人沈煜是认识的,他便是刘老爷生前唯一的儿子,十一岁的刘府混世小魔头,刘欣到。

        说起这孩子可是刘府上下都头疼的存在,也不知道是真傻还是脑子有问题,从小到大蛮不讲理,处世常识样样不会,关键是还撒泼不读书、不上学,整日就在这府上胡作非为,肆意横行,记忆中的沈煜可没少被这家伙欺负。

        曾经也不知道是哪个在这刘府里传着一条谣言,那就便是“府里少爷不争气,难有大用,老爷打算将沈煜做今后的刘府主事人培养,待老爷百年之后,刘家便归他沈煜所有。”

        这话一出,还别说可信度就特别高,毕竟这刘府里谁不觉得自家少爷这情况,以后就只配混吃等死,而老爷又对沈煜那么好,亲如子侄,估计以后铁定是归沈煜做主了。

        这也以至于那段时日,府上下人都对他沈煜格外尊敬,都把他当主子来看。

        而另一方面则是,刘欣到这小霸王懂了这话什么意思之后,就天天来找他沈煜不痛快,打骂羞辱,还将他扔臭水沟里去过。

        他沈煜受了辱,却不能反抗,毕竟谁让这小子是刘老爷和刘夫人唯一的儿子,他一个外人又能如何。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他沈煜已经换了一个人,他能受这种气,前世在家里的时候,他不也是唯一太上皇一样的存在,真就没怕过谁。

        沈煜是有思考的,毕竟也是受过高等教育,活了三十年多年的人,知道什么时候该干什么,什么时候不该干什么,刘欣到这小胖子此时此刻明显就是对他亲生父亲的不敬,换句话说也是不孝,而他沈煜再怎么说现在也是他长辈,他有权利教育对方一下。

        “小鬼,我忍你很久了!”

        沈煜是尽量的忍住不带脏话的,否则以他丰富的的词汇储备量,绝对可以骂到对方十八代祖宗。

        “是谁允许你在此无礼的?汝父的尸骨都还未寒,是谁允许你在这吃饭的,忠义孝道你可懂吗?基本礼貌你懂吗!”

        沈煜就这么直直的站了起来,毫不留情的开始训斥。

        他已经观察过了,这座大堂里,刘夫人和刘欣凤都不在的情况下,按辈分来讲,他这个便宜姑爷就是最大的(妾没有地位),以姐夫的名义去教育小舅子,怎么看都是合情合理的。

        沈煜心里不舒服,再加上莫名的还有一种,真的很想要好好教育一下的心理,因为他从对方身上隐约看到了自己从前的影子。

        不管他多么不愿意去面对,他都不得不承认曾经的自己已经生生活成了一个渣子,一个家庭与社会的毒瘤。此刻回到年少时重新再来,他没有想好自己要不要改变,可他却不愿别人再走自己的老路。

        子不教,父之过,既然他的父亲已经不在了,他觉得他就有必须替他父亲好好教育对方一下。

        “呜,吧唧……我?”

        小胖子明显的也是愣住了,他正在扒饭,可沈煜忽然朝他凶了起来,凶神恶煞的样子以至于手中银制的饭勺都掉到了地上,愣过半天之后,才想起被训的人好像是自己。

        “没错,就是你个竖子!”

        从来都是文文弱弱的人,忽然间变得面目可憎,是谁一时也接受不了,刘欣到毕竟也只有十一岁,别人要教育他他那里能第一时间想到还手。

        于是,属于沈煜一个人的时间便到了。

        “刘欣到,汝可知何为孝?何为礼吗?”

        平时个人形象是很重要的,沈煜尽量不能让人看出他有什么太过不同的端疑之处,但他怎么说也是个名声在外的读书人,读书人就该读书人的风姿,读书人讲理的解决方式。

        这种时候,若是能亲做一篇劝善的经典诗赋倒是最好的,只可惜古人做了那么多劝你善良的好诗词,他却一个也记不住,于是,只能即兴而出,想要认真认真的去讲道理。

        “俗话说:父慈子孝,家和事兴。孝乃做人之根,行事之本,所以世人以孝治国。

        孝,为我中华民族千古传承之优良美德也……”

        道理,讲着讲着这么多年的语文功底就出来了,想要有读书人的样子语句修饰肯定是少不了的,恰好什么引经据典、借古讽今、首尾呼应……等等手法,在他沈煜一个堂堂高等大学生毕业生的手中,还不是信手拈来。

        保证句顺理通的同时,时不时配上几句经典古诗,再加之乎者也什么的,有上句自然得能接下下句,以至于整整800字小议论文便脱口而出,一气呵成。

        虽谈不上句句满分工整,但震撼的教育性绝对是有的。

        这,就是来自读书人那该死的压迫感!

        说完这一通,沈煜的心情果然是顺畅了许多多,他本就是漫无目的,成天混吃等死的人,如今却做了一件他认为格外有意义的事,久违的满足感便随之而来。

        而此刻,他目视周围,发现大堂内的十几号人皆是目瞪口呆的看着他,眼神中带着异样却是格外崇拜的看着他,目色中的敬意油然而生。

        也是这时,沈煜才反应过来,他现在所处的似乎正是一个教化不兴,读书人稀少的年代。

        纵观大明朝,可以说乃是华夏历史上最重视基层教化的朝代,拥有着“圣谕六条”这一优良政策的带动下,大力扶持基层教育,使乡野识字人数量大大增加。

        可教化,却依然还是一项古今都难以攻克的重要难关。

        教化可不单单是识字那么简单,起码的读写能力应该是要有的,可在这个全国大众都只有40识字率的年代,能够完整的书写出一篇通顺文章,已经是很了不起了,更不要说字字珠玑,锦绣天成的美文佳作,万人里能有一个能做出就不错了。

        也正是如此,才会显得像是沈煜这样,能够出口成章,引经据典的,真真的有那么一种才子的风范。

        “果然,这便是沈小神童吗!”

        “果真是文曲星下凡啊!”

        ……

        旁人有何感叹暂且不论,单单就从门外两个例行守在门口的县衙衙役的惊呼声中,便可得知他们是有惊讶。

        入了衙门的人,大大小小也是个官,平时他们随捕头行公事、抓犯人,对于整个县上大大小小什么样的人没见过,自认为见多识广,可单论如同沈煜这般出口就是问章,且光听着就极其富有道理的人,他们还是第一次见。

        神童,就果真不负神童之名啊。

        此刻,迫于内心对于读书人的崇拜,使两个衙役看向沈煜的目光就不一样了,满满的都是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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