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口味好重哦
不一会儿,第一道菜就端上来了。
珍妮表示很兴奋,因为这是她最喜爱的美食之一。
陈尔看了盘子里的物体一眼。
然后决定让直播间的粉丝们都看看。
镜头调转过去,定格在盘子里。
大家就看见了有两个成年人手掌那么大的一块大“香肠”……
说它是香肠,其实也不是很像香肠。
它只是包装得很像香肠。
外面包裹着食物的半透明物体胀鼓鼓的,就像一只充满气的棕黄色的大气球。
随时都会爆炸一样。
陈尔拿起刀叉,“这道菜叫做is,中文叫哈吉斯。”
“是苏格兰的传统名菜,并被称为苏格兰国菜。”
“一般认为是受到了苏格兰民族诗人罗伯特·彭斯1787年创作的 address to a is一诗的影响。”
“虽然是苏格兰的传统食物,但近年来英格兰和威尔士人相继宣布哈革斯最早是由他们所发明。目前最早有关哈革斯的记录出现于在英格兰兰开夏郡西北部发现的一本食谱《liber cure cocorum》,大概可以追溯到1430年左右。”
陈尔说了这么多,就是试图让大家忽略掉这道菜的外形。
可是还是有很多人一直在发弹幕吐槽。
“这道菜好辣眼睛啊!”
“太特喵的吃藕!里面包裹的食物是什么?看起来一点都不好吃!”
“恕我直言,我觉得这东西是我见过的最丑的食物,没有之一!”
“楼上说的这么认真,恐怕是没有见过著名的‘仰望星空派’!”
“仰望星空派!就是那个把鱼直接放在一只大盆子里做成派再放到烤箱里烤成的东西?”
“对哒,因为烤熟的鱼会把头和尾巴都翘起来,对着天空,所以叫做仰望星空……”
“我刚刚百度了一下图片,只能说,没有最辣眼睛,只有更辣眼睛……”
陈尔动手开始切,一刀下去就把胀鼓鼓的部分切开了。
露出了里面的东西。
好像是无数的大颗粒物和小颗粒物聚集在了一起。
大部分是黑色的,有些是淡淡的棕黄色。
全都交织在一起,好像还有点粘稠。
陈尔拿着刀叉的手就有些无所适从了……
弹幕里的人显得十分激动。
“我擦擦!!!我就说没有最丑只有更丑!切开以后居然这个模样!”
“恕我直言,看起来有点像shit侧漏了……”
“我那个去!楼上的形容词也太有画面感了……”
“正在吃饭的我到底该何去何从!!!”
“容我离开片刻……”
“呕……”
陈尔暗自吐槽发送这些弹幕的粉丝。
他们要吐槽就吐槽吧,居然还描绘得这么形象,是想怎么样!?
不管怎样,吃的人都是他!
珍妮坐在陈尔对面,两眼放光,一副十分期待的模样。
见陈尔切开了菜,却迟迟不吃,便忍不住催促他了。
“怎么不吃呢?真的超级好吃!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
陈尔只好对她露出一个笑脸。
然后换了一根勺子,舀起了一点那些东西。
距离近了,才能发现一股浓郁的气味。
“羊骚味。”
陈尔看着手里的勺子,迟迟没有下嘴。
粉丝们纷纷起哄:
“陈老湿刚刚是怂了吗?哈哈哈哈!”
“陈老湿:我是谁?我在干什么?”
“说不定吃起来会不错!”
陈尔嗅了嗅气味。
虽然羊骚味比较重,但是也不是没有其他香气。
陈尔就在里面闻到了淡淡的肉豆蔻气味,稍稍带了点辛香。
还是能调节一下气味的。
“整体来说,辛香味会比较重。”
香气直接简单,没有半点的婉转,一凑近,就能嗅到浓浓的气味。
辛而香浓,闻久了居然有点身处异国香料院子的感觉。
陈尔张嘴吃下那一勺子哈吉斯。
最先冲击味蕾的自然就是浓郁的辛香味。
刚开始是有点微微的辣,然后就是,像无数的小蚂蚁在舌尖上爬走的麻味袭来。
陈尔忍不住卷了卷舌头。
嘴里的食物在牙齿之间被嚼碎。
辛味就更加明显了。
这是和华夏完全不同的美食体验。
带着极具侵略性的刺激,香气霸道而直接。
像龙卷风一样席卷而来,不消片刻又马上消失不见。
食物在陈尔的嘴里被嚼碎,然后吞下肚子。
他呼了口气出来。
“忘了给大家介绍一下这道美食的制作方法。”
茶叶蛋入侵地球;“陈老湿的表情居然没有多少变化!说明这个菜的味道还是不够霸道啊!”
陈尔用勺子碰了碰哈吉斯表面的那层半透明薄膜。
“这个用来包裹食物,看起来很像猪大肠的东西其实是羊的胃。”
“哈吉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可以算做是‘全羊宴’。”
因为哈吉斯的食材里包含了许多羊的部分。
列如:羊肺、羊心、羊肝、羊脂。
还有洋葱、辣椒、胡椒、肉豆蔻、燕麦片。
所有食材都剁碎了之后,再搅拌均匀,全都装进羊胃里。
煮熟之后就可以吃了。
其中,有些食材还需要有单独的做法,但是陈尔没有细说。
晴天:“原来歪果仁也有全羊宴……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古人都叫他们洋人了……”
大吃一斤:“晴天同学这个解释,我给99分,剩下一分不给,就是怕你骄傲……”
心有猛虎:“这道菜给我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极强的阴影!”
西瓜不是东瓜:“举爪,我也是……”
猪肉炖粉条:“难道大家不会觉得,很想尝尝这种东西是什么味道?”
凉粉:“猪肉兄你口味好重哦……”
陈尔又吃了一些,然后说道,“我倒是觉得,这道菜也没有外界说的那么夸张,只是……外形上确实不太好看。”
“不过,吃起来还是不错的。”
这道哈吉斯的传统佐餐是土豆泥、大头菜和威士忌。
辛香的气味配上威士忌这种烈酒,还是别有一番风味的。
就像烈日撞上了广阔无垠的黄沙,热辣又灼烈。
仿佛把浑身上下所有的毛孔都打开了。
十分的痛快。
吃完了哈吉斯和威士忌,再去吃大头菜和土豆泥,就感觉烈日在那一瞬间被收敛起来了。
阳光突然变得温柔,天空中也下起了绵绵的小雨。
舌尖的触感也变得柔软起来。
猪肉炖粉条:“我怎么觉得陈老湿的口味比我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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