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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第224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伙计苍白着脸道:“夺命镖死了。”

        不仅死了,  还死得很诡异,  据他探听到的消息,  对方仿佛是死在某种高明的剑术下。

        在场两人都不蠢,  不仅不蠢,还很聪明,剑和叶孤城之间的联系,  他们能想到,  那南王就一定能想到。

        毕竟,夺命镖是南王与金铭灭间唯一的联系,除了叶孤城,  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人有理由对他动手,又剑术高明?

        但白云城主分明不在京城!

        朗月突然道:“这是嫁祸。”她的神色镇定,眼中闪烁着冷静的光芒,大部分时候,主宰她大脑的都是理智,而不是情感。

        朗月很确定:“有人在挑拨南王与城主之间的关系。”这并不是说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  相反,  南王与白云城主之间的关系糟糕透了,  但是让夺命镖诡异地死在南王于京城的宅邸,  却雪上加霜。

        将人原路送回,是挑衅,彰显自己的实力,  直接死了,  而且还死得离南王如此之近,  这就是威胁。

        夺命镖是在南王附近死的,没有一个人现,这是不是证明,如果他们想,就可以悄然无声地杀死南王?

        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皇权没有那么重要,但也没有那么不重要,武林人想要无法无天,可能性并不大。

        朗月厉声道:“给城主送信,越快越好!”

        她根本没怀疑到伙计头上,白云城的人相互知根底,对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话可以概括的,他们不会背叛白云城,也没有胆子。

        夺命镖被好好地送进了南王宅邸,那时候他还活得很好,随后便死了,还是在三更半夜,伙计的行动十有八九被人看在眼里,对方尾随他一路,竟然没有被现。

        想来那人的轻功是十分高明的。

        伙计武功不行,却精通暗器以及阵法,轻功能被夺命镖当成是司空摘星,就绝对不差,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心思缜密,并且警惕心很强的人。

        嫁祸之人的可怕之处在于,他有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狐狸的狡猾,以及鬼魂似的轻功。

        海上,有一艘富丽堂皇的船在行驶。

        船不大,却很精致,木头是上好的金丝柚木,龙骨上有雕刻的花纹。

        白云城主在最里间,地上有用波斯技艺编织的地毯,冷硬而宽大的椅子上堆积数不胜数的动物皮毛,很柔软,靠在椅背上,就好像深深地陷入云朵之中。

        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最适合他的是没有任何添加物的白水,以及冷硬的床板,因为柔软,会钝化他坚硬如铁的内心,但是白云城的人民,总是希望城主能够活得更加舒服一点,动物柔软的毛皮是岚风布置,而叶孤城仅仅是盯着椅子看了一会儿,就默不作声地走了。

        已是默认。

        岚风松一口气:城主没有生气哎!

        叶孤城:太受欢迎了真是没有办法=v=!

        白云城主表示,其实他可喜欢香香的软软的动物毛皮啦!将整个人陷在软软的毛里,简直就是至高的享受!

        肥鸽子:嘎嘎,也不见你喜欢我软软的羽毛。

        他和岚风等人已经在海上漂泊几天,看在这是叶孤城几年以来次出门的份上,王牌侍女岚风紧张到不行,在打包衣物时恨不得把整个白云城都搬到床上,还是叶孤城用冷冷的视线制止了她。

        他们已经离岸很近,这段距离,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飞到,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太阳还没落山。

        他之前的心情其实不错,因为成功靠他卓绝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也享受到了一咪咪打脸的快感。

        远在海外挥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内,简直酷毙了好吗!

        叶孤城展开纸张,手的度不快也不慢,但眼睛扫视的度却很快,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时,眼中射出的点点寒星竟然锐利如剑。

        船舱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岚风肌肉紧绷,但却以崇拜的眼神看叶孤城。

        杀气外放,看似简单,却很高深,不到巅峰境界,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

        叶孤城陷入思考,他是愤怒的,这是杀气产生的原因,但又很迅地冷静下来,思考唯一游离在计算之外的漏洞。

        有人在挑拨他和南王的关系。

        不,应该说是,火上浇油。

        目的是什么?他的大脑飞地转动起来,身边以肉眼可见凝结出一层寒霜。

        杀气总是冰冷刺骨的。

        南王,白云城,高的见识,名列江湖前位的轻功,以及优秀的反侦察能力。

        达到这些条件的人不多,却也不少,哪怕是叶孤城,也无法确定是哪一个。

        他想,最好能有个机会,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一个用剑的高手,能最快看透别人功夫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剑招。

        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京城,白日,晴。

        6小凤得到消息的度比月姑娘他们都要慢上一线,因为他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月姑娘并不愿意告诉6小凤夺命镖被送到哪里,而他也无心探求。

        他的好奇心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重,而且,6小凤是一个非常尊重朋友的人,如果朋友有什么烦恼,他会很乐于倾听,帮他排忧解难,但如果朋友不愿意将自己的事情完全透露,他也不会强求。

        这就是6小凤交朋友的哲学。

        他正在德阳楼上吃酒,就着下酒的虎皮肉,这里的虎皮肉实在太好吃,就算每天吃个十七八回他也不会厌。

        只要是青年,那就不会一直稳定在一处,更不要说是6小凤这个浪子,他准备下江南去找另一个朋友花满楼,不日便要动身,在走之前,少不得要好好享受一下德阳楼的菜。

        之后有一段时间又吃不到美味的虎皮肉,想想还是怪难受的。

        有人从身后道:“6小凤,6大侠。”

        他将杯子中的酒水一口饮干才回头,事实上,光凭借声音,他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不是因为他的耳朵灵敏,而是因为对方的声音太有辨识度。

        人的长相可以让人记住,声音便也能让人记住,难听的声音比好听的声音更加让人印象深刻,而叫他名字的人,就是难听的让人极致。

        一千只公鸭子齐声叫,也不会比他的声音更难听一些。

        6小凤道:“是顺大侠啊,请坐。”

        身材还小的男人像猴子一般,直接蹿到了6小凤的身边。

        顺这个姓很少见,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被叫做顺大侠的人也不是因为他姓顺,而是因为他的外号叫“顺风耳”,真实姓名他没有对人透露过,一会儿说可以叫我“张三”,一会儿又自称“李四”,用过的名字太多,太敷衍,干脆便都用顺风耳的名来称呼他。

        顺风耳这对名号很满意,不仅满意,他还很高兴别人叫他顺大侠,这年头没有成为大侠的人,总是喜欢占嘴上的便宜。

        顺大侠的武功不行,轻功也不行,偏偏人脉足够广,消息做够灵通,以他这一手本事,想要卖情报应该不是件难事,但他偏不。

        顺风耳一直道讲八卦是乐趣,如果将其当做谋生的手段,其中的趣味性便大大减少。

        他的消息一直很真,很独家,但当他知道以后,全世界的人都差不多知道了,因为他恨不得拿一个大喇叭放在嘴边,天天都呱呱呱地直叫唤。

        6小凤见他坐到自己身边,便知晓顺风耳又有什么惊天大秘密需要爆料,他自然是洗耳恭听。

        6小凤是个很善于倾听的人,而顺风耳的爆料可信度也很高,听他说八卦当下饭的调料品,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此刻还不知道,对方要与他说的,可不是什么下饭的调剂品,而是消除食欲的苦瓜。

        顺风耳神秘道:“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儿。”他得意道,“只有我才知道。”

        6小凤配合道:“顺大侠知道了什么,可否说来给我听听?”

        顺风耳给那声“顺大侠”叫得浑身舒坦,虽然他自诩侠士,但也知道,自己与6小凤这样的大侠相差十万八千里,对方愿意叫他一声大侠,已是最高的恭维。

        他飘飘欲仙,连卖关子的劲头都提不起来,便倒豆子一样将自己所知道的全一股脑地说出来,他道:“今早我听说南王宅死了一个人。”

        6小凤道:“哦?”

        顺风耳压低声音道:“死的人,你一定认识。”

        心头忽然有不好的预感浮现,但却还猜不到,死的人是谁。

        顺风耳揭示谜底:“死的是青衣楼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夺命镖。”

        6小凤当即便脱口而出:“不可能!”

        他昨晚还见过夺命镖,听见月姑娘说要将他活着送回去,怎么一大早,却死了。

        顺风耳见6小凤的表情不对,奇道:“莫非6大侠才见过他?”

        这时候谁承认谁是呆子,所以6小凤道:“只是听说夺命镖武艺出众,人又小心谨慎,怎么会突然死了?”

        顺风耳更得意了,他道:“我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6小凤挑眉毛道:“你说。”

        夺命镖道:“他是被高明的剑客一剑杀死的。”

        6小凤苦笑,因为想到了一个人,一个与夺命镖有关的高明的剑客。

        顺风耳道:“6大侠,你怎么了?”

        6小凤只能道:“不小心吃了一片苦瓜,心里苦。”

        他忽然现,自己可能不能按时下江南去找花满楼了。

        6小凤皱着眉头喝酒。

        他是一个很喜欢喝酒的人,高兴的时候喝酒,苦闷的时候也在喝酒。

        店小二见他桌上堆了十几个瓶子,心下愕然,走到6小凤身边小心翼翼道:“客人还要喝?”

        他不怕6小凤撒酒疯,在这间酒楼中撒酒疯的人很多,但还没有一个人能完好无损地走出去。

        他只怕客人拿不出酒钱,谁都知道,店主人最讨厌别人赊账,他这里的酒很好,如果想要喝,便要守店主人的规矩,规矩很繁琐,也很古怪,不能大声喧哗,不能损坏店里的陈设,最重要的是,不能赊账。

        如果还不上钱,就要拿脑袋来赔!

        店小二不是一个善心人,但他也不是喜欢看死人的人,所以他提醒6小凤道:“我们这里的钱,是要现结的。”

        “丢人现眼的东西!”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6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6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6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6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6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6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6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6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6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6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出最后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6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6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6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6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6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6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6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6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6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6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6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上德阳楼,点了一盘虎皮肉连几碟小菜,温一壶热酒,日子别提有多惬意。

        朋友来了,是和他打赌的朋友,他看6小凤,微笑道:“已经解决了?”只要是知道6小凤传奇经历的朋友,都会对他的智力和体力抱有绝对的信心,因为他是6小凤!

        6小凤喝一口酒,把嘴里塞满的肉咽下去道:“还没有。”

        朋友在他身边坐下,让店小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6小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

        6小凤并没有觉得苦,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而且,他确实有了眉目,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在院子里一阵翻腾,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四周全是柜子,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而人,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

        床很硬,姿势很标准,活像睡在棺材里。

        想要拿到帝王绿翡翠,他必须越过吴三爷,在他藏宝的柜子里翻腾,但这对司空摘星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物件,更不要说是一个睡着的人。

        吴三爷睡得很沉,一个人白天走太多路,晚上总会睡得很沉,司空摘星从他身边走过,还听见吴三爷出一小串均匀的呼噜声。

        有目的性地拉开柜子,他很清楚翡翠被收在哪一格。

        “!”

        司空摘星连续几个后空翻利落后退,他的轻功很好,要不然绝不会能躲过迎面而来的机关暗器,短短的一日内,吴三爷藏宝的柜子已经被做成机关,当他打开柜门触动弹簧,便会有数不清粹毒的武器向他射来。

        抹了毒的刃反射冷冷的光。

        司空摘星若现在还不知道生了什么事,那他便别做猴精别做机灵鬼了,他绝对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铁链“嗖”地一声从柜子里飞出,打司空摘星一个措手不及,也不知他从兜里掏出什么,千钧一之际竟然把链子镖打出几米远。

        这眼力,这臂力,不像是一个贼,倒像是一个练暗器的江湖人。

        夺命镖从柜子里夺门而出,吴三爷放古董花瓶的柜子很大,足够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舒舒服服地躺进去,他从早晨潜伏至今,等的就是司空摘星。

        哪怕他有通天的本领,也别想逃出自己精心布置的机关阵。

        吴三爷还在打一连串均匀的小呼噜,他早被夺命镖用药迷倒了,即使火烧到他的屁股上,也绝对不会醒来。

        不仅不会醒来,还从容地翻个身。

        司空摘星心道中计了,片刻也不停留,直接向外跑,期间触碰到夺命镖的机关无数,不是用高明的轻功躲过去,就是以力打力,暗器从袖口飞出,将金属器打得七八丈远。

        夺命镖心道,听说过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妙手空空,却不知道他手上竟然还有这等暗器功夫,怕是青衣楼专攻暗器的高手,也没有他利索。

        这么横冲直撞,竟然给他破了夺命镖针对司空摘星精心设计的机关阵,倒不知道是他精于阵法大智若愚,还是走了狗屎运。

        转眼间跑出了屋子,夺命镖在背后穷追猛打,只留下一屋子的暗器,以及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夺命镖与司空摘星停在房顶上,对他们这些江湖人来说,飞檐走壁本不是难事。

        夺命镖道:“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司空摘星竟然会有这一天。”

        路人脸青年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又道:“全天下能够把死人演活的,恐怕也只有司空摘星一个。”

        青年笑道:“那你还真是猜错了,我确实不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不想和他接着耗下去,链子镖已拿在手上,他道:“酒鬼说自己不喜欢喝酒,你看有没有人相信。”

        语毕,便将手上的链子镖一把扔过去,招式狠辣,来势汹汹。

        都说司空摘星妙手空空,但那都是偷上的功夫,一个将偷当做艺术的人,或许有很好的轻功,很好的易容术,但杀人的功夫却不一样好到哪里去,和他正相反,青衣楼的人,个个都是杀人的行家。

        青年叹了一口气道:“我说我不是司空摘星,你还这么坚持是要吃亏的。”说着灵活一闪身,躲过了链子镖的攻击。

        他的轻功也很好,纵身一跃竟然稳稳地站在还没来及收回的铁链上,当时脚尖几次转换,便跑到夺命镖身前,不由分说洒出一把毒砂。

        暗器,毒药,他练得功夫,指不定比杀人的青衣楼杀手还要阴毒点。

        夺命镖即使退闪,却还难免吸入了一点毒砂,那玩意儿的作度相当快,他当时就觉得头晕眼花很不得劲。

        心底的疑惑终于破土而出,虽然听说司空摘星是个比鬼都机灵的人,但还真没听说过他会用暗器毒砂。

        有人无端出现在他身后道:“得手了。”

        能将一个人塞进去的大布口袋从他脑袋上劈头盖脸地一遮,整个人连人全被装进大布袋里。

        朦胧的月光打在房顶上,赫然是刚才还在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吴三爷”的身材很圆润,面容很和善,但那双眼睛此刻却滴溜溜直转,显得古灵精怪,他对对面平凡脸的青年道:“扮作我的感觉可好?”

        那青年也笑嘻嘻的,伸手从脸上一扯,面具便被他撕下来,夺命镖此刻若能看见他的面孔,定然大惊,这不就是被南王收买,几次给他通风报信的伙计吗?

        伙计道:“哪里的话,我怎么敢扮作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他笑嘻嘻道,“毕竟,您可是连人都能偷啊!”

        真正的司空摘星也笑了,将“吴三爷”肥肥的脸挤出了一脸褶子。

        他道:“这世界上,还真没有什么我偷不到的东西。”

        几日之前,司空摘星接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委托,雇主请他偷一个不知姓名不知根底的人,那就是杀了金铭灭掌柜的凶手。

        他觉得很有趣,对方给的钱也很实在,便接下了这则委托。

        司空摘星想,这委托真是好玩极了,怕是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接不到更好玩,更有乐子的委托了。

        大王八道:“去全天下珠宝最精巧的地方。”

        官话腔道:“那你走错了,珠宝最多的是关中阎家。”这里是应天府,离关中相距十万八千里。

        大王八道:“是你错了。”他抬头,眼中一片清明,哪有醉酒的样子,但仔细看,眼却又半眯起来,红色氤氲在眼角周围,端得是醉眼朦胧。

        他道:“关中阎家是珠宝最多的地方,但我要找的,是最精巧的珠宝。”

        他身后传来一阵靡靡之音,官话腔这才现,男人跌跌撞撞爬出来的,可不就是顶有名的弄堂,架在秦淮河边上,里面的姐儿各个都俏,雪白的大腿,乌蒙蒙的黑,丰满的身躯被轻薄的布料遮掩,光想想口水咕咚咕咚便往下咽。

        那里的女人,合该戴最精巧最艳丽的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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