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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番外:If支线(上)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但他又实在是等不住想要知道结局,  是江如画死,还是叶孤城死?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  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  因为南王很自信,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  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  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  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  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  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  放在人堆中,  没人能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6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  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  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  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  是会臭的,  更何况,  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6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6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6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6小鸡啊6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6小凤,只是因为6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愤怒、颓丧、忧虑、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度出名,瓶颈突破后,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6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6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6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6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6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6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6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木道人道:“现在看来,我怕是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他悠然道,“白云城主的剑术,在我之上。”

        在木道人之上!全天下不只有西门吹雪能与白云城主一战?!

        经此一战,白云城主叶孤城名动中原武林。

        可谓是:

        一剑西来,

        天外飞仙。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6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6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6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6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6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6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6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6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6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6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6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6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6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6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6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6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6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6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6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6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6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中原人若有常走南海通商者便知道,这岛屿的主人家,世代姓叶。

        虽然是漂泊在海上无依无靠的岛屿,但岛上的居民却不见得贫穷,看他们的吃穿用度,少不得比京城的富户还要更精细些。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飞仙岛别的没有,却偏偏产些漂亮的珊瑚以及颜色多样的合浦南珠,渔民驾驶艘小船悠哉悠哉地出海,只要不是运气太差,都能捞上一二个拳头大的贝壳,至于里面究竟是价格远远高于同等黄金的珍珠还是砂砾,这要看当天的行情。

        这座小岛,光靠从海里捞出来的“黄金”,就能舒舒坦坦地经营百年。

        岛民富得流油,那岛屿主人自然不用多说,居住的宅邸有三层楼高,放当时绝对是罕见的高大建筑,琉璃瓦在南海灿烂阳光的照射下色彩愈鲜亮,几乎是富丽堂皇的代名词。至于院落中的奇花异草,那更是数也数不清,南海一带气温高,一年有8个月,院中的各色花朵都在争奇斗艳。

        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红的白的黄的紫的,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见不到。

        不过比起花草建筑物,岛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各色侍女。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非常有逼格,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光听名字就很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这个年代的铜镜,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

        皮肤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脸,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额头若来一点朱砂,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

        叶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丽端正的脸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还挺疼,显然不是做梦。

        铜镜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阵扭曲,硬生生将散着冷气的脸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经试图掐醒自己无数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脸还是那张脸,就是年纪变小了,但人还是那个人吗?

        叶孤城有种微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剑在海边听着海浪风声练剑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记忆。

        两世交错在一起,某一瞬间竟然分不出谁是谁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个他本不是特别爱武侠小说的人,却也听说过叶孤城的威名,但对于成为未来剑仙这一件事儿确实敬谢不敏。

        人原作者都说了,叶孤城是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存在,那他现在算什么,剑仙所抛弃的过去吗?

        侧脸看了眼被擦得锃亮的剑,比印象中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的玄铁剑要短,也要轻,恐怕是为了配合儿童身量而专门打造。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剑,却也散着森森的寒气,能够凝结出狼牙交错的冰锥,瞄一眼便能感受到从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气。

        牙齿都打颤。

        手不由自主地搓动,虎口处有因经年练剑而长出的,厚厚的茧。

        那是常年练剑而留下的勋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剑仙,或者说,尚且年幼的剑仙成了他。

        按照叶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时一刻就应该洗漱完毕,带着自己的精铁长剑到海边上感受大自然的豪迈气象。

        涨潮时刻的海水一层一层拍在湿润的沙滩上,腥咸味盈满鼻腔,剑刃挥舞带起飒飒风声。

        在凉爽的清晨舞剑本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有新鲜的空气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气又是一天中最凉爽的时刻,正午炽热过分的阳光尚且柔和。

        对练剑者来说,这是享受。

        不过对现在的他来说,那还会是享受吗?

        手持玄铁剑出门,一袭整洁过分的白衣,走的时候还要小心翼翼,就怕蹭上什么灰尘,在洁白无瑕的布匹上染上灰印。

        剑仙,即使是童年版的,也必须穿最白亮的衣服。

        “少城主。”一路上遇见的侍女全都低头行礼,而尚且不足一米五高的包子版叶孤城则都微微颔,以示回礼,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明亮,表情是那么的冰冷。

        垂髫之年的童子,竟已经有了高手的气象。

        侍女:真不愧是少城主!

        他是辣么的高贵,光是靠近就要被冻成冰块啦!

        绷着脸的叶孤城:海边,应该是往哪里走来着?

        虽然飞仙岛四面环海,但白云城少城主练剑的海滩只有一块,那里的浪花,最为波澜壮阔,当暴风雨来临时,在沙滩上练剑的叶孤城就像是同暴风雨搏击的海燕。

        被无情的海水冲刷成落汤鸡。

        在宅低中看似很有目标地行走,每一步都很坚定,但背上却已经隐隐冒了一层冷汗,他到现在都没有判断出海滩的方向。

        要不,还是先顺着小路出城主府?不管走哪条路,先出门总是对的。

        “少城主?”清脆如黄莺的女声从背后传来,不知是否和剑仙相处时间太长,那女声也带着一股子的冷意,似大珠小珠落玉盘般的清脆。

        是朗月,眼皮都没有跳一下,他略显深沉地“嗯”了一声,缓慢而坚定地转身。

        叶孤城道:“朗月。”

        侍女不作他想,看见衣冠整洁手持玄铁剑的少城主便问道:“少城主是要练剑?”

        点头:“是。”

        将惜字如金贯彻到极致。

        朗月道:“今天练剑时间较平日晚了些。”

        握住剑柄的手一紧,随之放松,心脏攥成一团,说出的每一个字都经过深思熟虑,道:“此时的海浪较清晨更大。”

        生在海边的人对大海有一套自己的理解,更不要说是每日清晨练剑与海浪为伴的叶孤城,他对风向的分析几乎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剑法、海浪、风声,这些他都记得,都刻在骨血中,但宅邸的布局,集市的方向,海岸的落脚处,却好似被蒙上一层白纱,朦朦胧胧看不真切。

        “原来如此。”侍女不以为异,还暗自点头心道定然是少城主有了新的体悟,所以才要趁海浪最大时练剑,锤炼技巧与心性。

        朗月:少城主的境界就是不一样!

        她话语一顿,道:“北岸今日风大,还请少城主保重身体。”

        看似平常的关切之语,却在叶孤城脑海中降下一道霹雳,迷雾散去,被遮掩的记忆化作明了。

        通往北岸的羊肠小道,海滩边的沙石,倒映在他的脑海中,清晰地仿佛能看见每一颗砂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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