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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第172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船家回头看他一眼道:“不错,  是去飞仙岛的。”

        6小凤道:“可否多载我一个。”

        船家笑道:“你是想当活人还是相当货物。”

        6小凤也笑了,  问道:“活人和货物,  有什么区别。”

        船家伸手一指简陋的破船舱道:“那里是给活人住的。”有伸手指另一艘吃水很深,富丽堂皇的大船,  伙计还在源源不断地往上运送货物,他道:“那里,  是给货物住的。”

        6小凤睁大眼睛,他听过的奇事不多,  但也不少,  但在他眼中,人一般都是比货物贵重许多,  因为人是有生命的,而货物是没有生命的。

        6小凤是一个很热爱生命的人,  和花满楼成为朋友的人,多多少少都对生命充满了热爱。

        所以6小凤说:“我要当货物。”

        他很会享受,从港口到飞仙岛,在海上漂泊的日子并不短,  比起在破旧肮脏的小渔船中佝偻着身子,他宁愿与一船货物相伴,  自由自在地吹海风,看蓝天白云。

        船家道:“好,  运送货物要五十两。”

        6小凤道:“好。”随即拿了一锭银子拍在船家手上。

        然而,  船家却没有将手掌心收回去,  他将手稳稳地端着,  道:“错了。”

        6小凤道:“什么错了。”

        船家道:“不是五十两银子,是五十两金子。”

        6小凤道:“你觉得到飞仙岛值得五十两金子?”他没有谴责对方的狮子大开口,哪怕是问询,姿态都是友好的。

        船家道:“五十两银子是活人的价钱,货物是五十两金子。”他的态度很明显,一分不让,如果眼前的年轻人只愿出五十两银子,那就得请他坐到活人的就船舱里。

        6小凤叹了一口气道:“好。”他从布兜里掏出五十两金子,很难想象有人会把金灿灿的金锭放在又老又旧的破布兜里,但6小凤就是一个。

        船家的手还是稳稳的,他将五十两银子退给青年人,又接过五十两金子,就好像对他来说金子银子没什么区别。

        对一个船家来说,他的态度未免太冷静,毕竟那是五十两金子,除非是富可敌国的大富豪,很少人拿这么多钱手不会抖。

        船家也将五十两黄金放进不起眼的布兜里,那布兜鼓鼓的,看上去可敦实,想来其中不仅仅有五十两金子,怕是连一百两,二百两都是有的。

        船家看了眼眼前的青年,见他眼中没有流露出失落不舍或者别的负面情绪,眼皮一跳,轻描淡写地安慰道:“等你上了飞仙岛,就知道五十两金子不算什么。”

        “那里遍地都是黄金。”

        飞仙岛遍地是黄金可能有些夸张,但白云城主的居室少不得比黄金屋更加贵重,随随便便一个不起眼的花瓶,可能就是几百年前的古董。

        站在昂贵过分的屋子里,郎月的表情可见不得多好,虽然她的冷气没有叶孤城大,但身边也好像结了一层淡淡的寒霜。

        月姑娘是金铭灭与白云城之间最重要的联系人,她甚至才查完账从京城回来,前脚跟才到,后脚跟肥嘟嘟的鸽子就带来不幸的消息,心情不好是当然的。

        她直接弯下膝盖,在叶孤城面前垂道:“是我的失职。”

        叶孤城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他细细将纸条上的内容翻来覆去咀嚼好几遍,道:“先把库房的货看好了。”

        没人知道手下的一家饰店有多值钱,自古以来,女人的生意都是最好做的,无论是闺阁中的大家闺秀,还是秦淮河上的名妓,都爱漂亮,也都爱饰。

        女人买饰打扮自己,男人买饰送给女人,这是从古至今的真理。

        一家金铭灭,每年给白云城带来的利润根本无法估量,黄金一船一船地载回飞仙岛,除了经手的人,没人知道。

        那么现在就有一个问题了,掌柜死了,肯定不是自杀,如果是他杀,那又是什么原因?

        南王的名号从叶孤城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他身居海外,几乎不介入中原武林,至于那些店铺暗桩也埋得不浅,结仇,这对天外仙人来说是一件很难的事,他的仇人大多在扶桑,但这年头,扶桑的人想要进入中原就要耗费九牛二虎之力,至于杀一个有名店铺的掌柜,怕是没有这能力。

        有动机,有能力的,在他的印象中只有才怼过的南王府,但又有问题了,南王他是怎么确定,金铭灭是自己的产业?

        猜测是猜测,确定是确定,能在应天府有这么大一个店铺,背后的水不可谓是不深,九曲十八弯都被打通了才堆出一个天下第一珠宝的名头,没个正经理由,也不会贸然动手。

        那是确定了?叶孤城不动声色,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6小凤觉得自己的五十两金子没有白花。

        他舒舒服服地躺在货物的位置上,背后是一匹一匹堆在一起贵重的绢丝。

        飞仙岛,可能不差珍珠不差黄金不差珊瑚,但是这些稀有的中原特有的绢丝是一定差的,因为他们没有那么多的土地,没有那么多的人手。

        食物,布匹,甚至木材,都要靠从外面进口,因为开辟了通往扶桑的海运线,白云城并不是很缺少粮食,但布,那是一定受欢迎的。

        用不那么贵重的布匹换取金银珠宝,这真是笔好买卖,6小凤不由赞叹,他自己,并不是一个生意人,但不代表着他想不通其中的关窍,无非是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的货殖手段,充满了金钱的智慧。

        “!”船身狠狠一晃,将舒舒服服躺着的6小凤从布匹堆上扔了下来。

        有四条眉毛的6小凤,轻功也比武林上的多数人都好上那么一线,虽然船只的晃动将他从半空中甩出来,但就几秒钟的功夫,足够他调整姿势,安稳落地。

        他脚趾尖才刚刚点地,又一阵猛烈的震动传来,若不是船底还坚实没有破洞,十有八九会以为是撞上了礁石。

        6小凤从船舱里跑出去,外面是甲板,甲板上空空荡荡,什么货物都没有,他不是常年在海上跑的人,但也知道有些跑码头的为了装载更多的货物会把码头也堆得满满当当,眼见竟然什么都没有,显然,船家对现在的状况早有预料。

        趴在桅杆上,便能看见水面大大小小连接在一起的漩涡,船的晃动无疑就是边缘触及了小漩涡。

        飞仙岛周围,遍布大大小小的漩涡。

        只有有经验的船家才敢开辟这条航线,而且他们运送的货还必须都是些好货。

        6小凤抱着桅杆,被颠簸得不行,终于知道为什么人住的船比运货的船要小,要旧。个头小,便能精准地避过任何一个漩涡,货船大是大,小漩涡拖拽一二便可挣脱出,但头晕目眩的滋味,可不是常人能忍受的。

        他四下巡视,终于找到几块完整的木板,届时已经因为漩涡冲击而散落成一团,6小凤将那些板子拿起,手上巧劲一使,便成了无数块小碎片。

        他看准海浪,精准地扔出第一块木板,从富丽堂皇的大船上一跃而下,脚尖轻轻在木板上一点,扬手扔出第二块木板。

        如此几个来回循环往复,大海上只剩下几片漂泊的碎木片,几个呼吸间的功夫便被噬人的海浪尽数吞没。

        6小凤的人,却已经停在了破船的甲板上。

        船家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但他却从未见过如此精妙的轻功,6小凤的轻功,是可以被排入武林前三的,也只有他,才能在风浪大作的海上如此精妙的起伏跳跃。

        6小凤的衣服被海浪打湿,成了名副其实的6小鸡,还是只湿淋淋的鸡,他看船家,苦笑道:“还是人住的船更好些。”

        船家笑道:“不住货物的船了?”

        6小凤道:“不住了。”

        饶是他这样聪明的人,也是会失算的。

        海上的路很难走,当6小凤重新脚踏实地时恨不得脱下鞋子,用自己的脚趾亲吻湿润的土地,他并不是没有走过海路,南方十几条漕运运河,他几乎都跑了遍,至于海岛,在他传奇的前半生中也少不得要上机会。

        但没有一次,比他去飞仙岛的路上漂泊的时间更长,漩涡更多。

        6小凤道:“也难怪叫飞仙岛,怕只有仙人才能安安稳稳地找到这宝地。”

        船家笑了,是冷笑,他道:“那你岂不是仙人了?”

        6小凤道:“我自然不是,也不想是。”

        做仙人,是一件很孤独也很寂寞的事,他抬头能看见天堂,却无法忍受天堂的孤高,到了仙人的岛上,6小凤只想找这里最好的酒楼,点上一壶最好的酒,再配两三个下酒菜,这种日子就算是让他做仙人也是换不来的。

        船家道:“你当然不是仙人。”他又笑道,“这世界上的仙人,我只见过一个。”

        6小凤来了精神,仙人,总是能让人有很多遐想的,他道:“谁。”

        船家道:“白云城主。”

        下船,但却不得进一步,6小凤有宝贝似的摸摸他多出来的两条眉毛,眼睛打量四周。

        白云城查货查得严格,港口满是习过武的练家子,各个看上去都目光炯炯,短打无法遮掩鼓鼓囊囊的肌肉,皮肤又因为海边强烈的日照被晒成了古铜色。

        不属于白云城的人很难想象为何练武之人会做此等工作,但一来二去看习惯了也不做计较,岛上违背他们认知的事情太多,既然是做生意的,眼前只要有珍珠和珊瑚兼之一系列平日不可见之物就足够了。

        遍地黄金,俯可拾。

        每一个才到飞仙岛的人都会与6小凤一样忍不住打量四周一样,因为这里实在是太神奇,太与众不同。

        一个小海岛,港口的规模却相当惊人,位处大明的最南端,与其他附属小国天然接壤,6小凤一个回头的功夫已经起码看见几个不属于大明的子民,身材矮小的倭人三三两两混在外来者之中。

        习武之人从他们面前走过,身穿统一服饰,他们的职责是维护港口秩序,一个这么大的港口理应混乱一些。

        货物有专门人检查,虽然人多,但6小凤一个来回看下来却现所有流程都清晰并且井井有条,这不大的白云城,竟然比江南的漕运航道看上去还要有章程。

        6小凤眼中的赞叹之意被船家捕捉,一个常年在海上漂泊的人总是健谈的,他对6小凤说道:“白云城很与众不同。”

        6小凤欣然点头道:“是。”

        船家道:“你看过如此秩序的港口吗?”

        6小凤道:“没有。”

        船家指一个身穿统一制服的小伙子,他的表情很严肃,或者说,很冷峻,这里的大部分小伙子都和他一样,板着一张脸,这种表情很容易让6小凤想到自己的另一个朋友,面容同样冷峻的西门吹雪。

        船家道:“你看他脸上的表情,能猜到他是从哪里出来的吗?”

        6小凤想象到了中原的名门大派,然而,武林派别中出来的弟子或许都是高傲的,用下巴看人的,但却不一定是严肃的,冷峻的,所以他摇摇头道:“猜不出。”

        船家终于满意了,他从一开始就知道青年猜不出来,宣布道:“他们是从白云城出来的。”

        6小凤也笑了,这个答案不得不说很是精妙,飞仙岛上有白云城,所有的岛民都是白云城的子民。

        船家好像玩了一个文字游戏。

        船家神秘道:“我所说的不是飞仙岛的白云城。”他说,“是白云城主居住的宅邸。”

        “白云城主?”6小凤不得不肃然起敬,他道,“可是‘天外飞仙’的叶孤城。”

        船家道:“没错。”

        身为在南海跑货的人,他可以不知道6小凤,可以不知道西门吹雪,可以不知道一切在江湖上有名的人,但他却绝对不能不知道叶孤城。

        如果不知道叶孤城,是没办法在飞仙岛上做生意的,至于白云城主天外飞仙似的剑光,更是已经在酒楼中听说书人讲过十七八遍。

        在白云城中,哪怕是路边的小乞儿都知道叶孤城少有的几次出剑经过,虽然从几年前起,乞儿就从这不大的小岛上绝迹了。

        6小凤知道他本不奇怪,因为他是个消息很灵通的人,但对叶孤城的了解却不是由于江湖小道消息的流传,而是来源于他的一个朋友。

        那人道:“叶孤城的剑,怕只有西门吹雪才能与之相提并论。”

        6小凤的朋友很多,范围很广,他们中有武林高手,也有出入武林的新人,有人会武功,有人却连拳头都挥不出来,看见叶孤城惊天一剑的朋友,虽然自己功夫不深,但却很有眼力,他说叶孤城能与西门吹雪一战,那他就真的能与西门吹雪一战。

        6小凤道:“白云城主,一定是个很冷的人。”

        高手,特别是用剑的高手,总是骄傲的,寂寞的,如同山巅皑皑的白雪,一伸手就能触碰天空,那是他能看见的,天上的风景。

        船家道:“他大概是个很冷的人。”他语气一顿,道,“但他同样也是个很让人爱的人。”

        6小凤挑起他和胡子一形状的眉毛,虽然西门吹雪是他的朋友,但他并不是一个很让人爱的人,除了剑痴,谁会去喜欢一把剑?

        西门吹雪,就是剑!

        他改变了主意,如果叶孤城很让人爱的话,那他应当不那么像西门吹雪,因为他并不只是一把像人的剑。

        飞仙岛的检查很严密,比船家前几次来还要严格,他忽然意识到有什么不对,于是便对身边的小哥露出了一个海上人特有的爽朗而淳朴的笑容道:“今天是有什么事吗?”

        那人看他一眼,表情还是严肃而冷峻的,但态度却很不错,他道:“今天是特别的日子。”

        船家一听便明了道:“是城主出门的日子吗?”

        那人道:“是。”他眼中隐隐有激动之色闪过,只因为听到了那个名字!

        船家对6小凤道:“你可真是挑了个好日子。”

        6小凤是个聪明人,他已经了解到,在白云城中,能被称为城主的只有叶孤城一个,但他依旧不明白,为什么城主出门会让百姓如此兴奋,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像是春日来临之前秦淮河上的游春的歌女,当载着她们的花坊在河上游时,不仅仅是河上,连两岸都站满了人。

        西门吹雪每年也出门,最多就四次,却不会引起人围观,人们就算是知道他要去哪,也不会凑热闹似的跟过去,只因为他是西门吹雪。

        船家见6小凤脸上浮现出礼貌性的笑容,叹一口气道:“我知道你不感兴趣,事实上,在我看见白云城主前,对他这人也是不大感兴趣的。”

        6小凤没有说话,其实他对白云城主很感兴趣,只是并不晓得,为什么他出门能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

        这本身就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不是吗?

        船家见6小凤没有回答,接着说道:“但你实在是应该看看他,一个月只有一次机会,白云城主,是世界上难得一见的人物。”

        6小凤道:“有多难得一见?”

        船家道:“当你见过他后,便永远忘不了他。”

        也不知何时,白云城有了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月末的时候白云城主会到街上巡视。

        其实他只是没有目的地行走,将自己治下的城池看一遍,有什么缺的,有什么少的,但凭借叶孤城的眼睛一扫,便能知道个大概。

        这世界上没什么能瞒得过他的眼睛。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月末城主出门这一天,是他们一个月中只有一次与城主零距离接触的机会,那心中的激动之情是相当的澎湃,恨不得将一颗赤裸裸的真心剖出来,捧到叶孤城的面前。

        之前都说了,叶孤城在白云城有高的人气,如果打个比方,他是现象级的天皇巨星,下面的百姓都是可怕的迷弟迷妹,最没有理智的私生饭早就耗尽九牛二虎之力将自己塞进白云城的最中心,给他们亲爱的城主当差去了。

        剩下的百姓没有疯狂到私生饭的地步,但每当城主出门的时候,却难免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夹道欢迎,怀春的少女更是随身携带花朵绢丝,激动之情按捺不住时便将这些花朵绢丝像叶孤城砸去,颇有魏晋风范。

        叶孤城虽然冷,但对自己的子民是有温度的,女人的花朵绢丝,他从不随意践踏,有身后跟着的婢女帮他收拾,当绕弯白云城一圈时,收到的花可以开一家小店。

        比花满楼的小楼还要更丰富点。

        6小凤坐在酒楼上听船家绘声绘色地描述上一次偶见白云城主出城时的盛况,听到关键处津津有味,连手指尖拈着的花生米都忘记扔进嘴里,他空出来的手一拍大腿道:“听起来,他是个很招女人喜欢的男人。”

        男人总是会讨厌比自己更招女人喜欢的人,但6小凤却不这样,他风流多情又脸皮奇厚,这天底下比他招女人喜欢的人还真不多。

        他这么说不是因为嫉妒而是因为好奇,6小凤知道,西门吹雪那等级的剑客很少会招女人喜欢。

        因为他们已经不是人,而是仙,是神。

        船家道:“他或许不会很招外面的女人喜欢,但白云城的女人却爱他爱得死去活来。”

        两人说话间,酒楼间竟然一个人都没有,二楼的人都跑到窗户边上探头探脑,一楼的更不用多说,连厨子都拎着菜刀挤到路边上。

        怕是哪家姑娘抛绣球招亲,也不会比这排场更大。

        船家也放下筷子,难得能看白云城主一次,他是不愿意错过的,现在还在一心一意吃花生的竟然就只有6小凤一个。

        受女人喜欢的仙人,他想想,竟不由自主想要笑。

        6小凤觉得,叶孤城一定是个很有趣的人,而他向来喜欢认识那些很有趣的人。

        6小凤的朋友,遍布五湖四海。

        所以他也出去了,在人头攒动的街边上挤挤攘攘,就为了看白云城主一眼。

        武林高手做到他这份上,还真是头一个。

        正在游街的叶孤城:“……”

        所以他不喜欢出门,因为每次出门都太麻烦。

        后有白云城的子民夹道欢迎,前有长相秀丽的侍女撒花瓣开道,他不得不说,这真的不是自己的布置,他又不要用花香来掩饰自己身上没有受伤,也没有什么惊天的大阴谋,为什么出趟门都要如此隆重?

        灵魂深处那一点宅的思想再度冒头,每当他经历如此大的排场,都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练剑。

        百姓a:嗷嗷嗷,城主看过来啦!

        百姓B:嗷嗷嗷,城主皱眉头了!

        百姓c:姐妹们,投掷花朵准备!

        天上又下起了阵阵花瓣雨,姿容端丽却又气度不凡的青年人走在花瓣雨中,他的脸因为冷峻的表情而显示出另类的庄严宝相,远远看来,竟像是自黄河远上白云间踏云而来的仙人。

        6小凤在凝视叶孤城,这一刻,他忽然很想和眼前的年轻人交朋友,这念头来得是如此之快,当他意识到时,已经如同野草般蔓延。

        叶孤城猛然回头,炯炯的视线不偏不倚,正对上有四条眉毛的青年。

        6小凤报之以善意的笑容。

        他的微笑,一向是给朋友的。

        主人家不在府内,只有零星两三盏灯,大批护卫也不在府内,他们要保护外出的主人。

        南王没有到短松冈,因为那里很不安全,有太多的武林人,有太多的刀与剑,还有白云城主!

        他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有所耳闻,只要是他在的地方,南王绝对不会出现,因为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不会对他这样的老人出手的人。

        男人、女人、老人、小孩,所有人在他眼中并无区别。

        但他又实在是等不住想要知道结局,是江如画死,还是叶孤城死?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因为南王很自信,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6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6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6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6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6小鸡啊6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6小凤,只是因为6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愤怒、颓丧、忧虑、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度出名,瓶颈突破后,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6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6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6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6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6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6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6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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