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第164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南王或许心胸不够宽广, 脾气不够和善, 但智商却不见得有多低,想象力更是大到没有边际。
南王道:“死人也是会说话的。”
江如画道:“是这样没错。”
自从夺命镖死后, 他无论去哪里都会把江如画带上, 南王是个很惜命的人,只有活着,才能完成他谋划了大半辈子的伟业, 所以,他不能死亡。
普通的护卫尚且不足以对付叶孤城, 他虽然没有见过叶孤城的剑,却听说他的剑术十分之了得,又加上看见了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门外汉也能看出这剑招相当高明。
已经将罪魁祸定论为白云城主, 夺命镖的死,只能证明他不仅剑术好, 轻功也很好, 可以在铁桶一般的南王府来去自如。
南王嘴上不说, 心里却是怕的。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 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 脸上神色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 就算是成名剑客也是一样, 越是强大的剑客, 就越有自己的一套用剑方法,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分析破绽。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很是在理,唯一的问题就是,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并不是叶孤城的剑招。
江如画的笑脸十分僵硬,好在他皮肤黝黑,南王也没有回头多关注他的脸,以至于并没有现江如画的失态。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忽然间,有一股荒谬的恐惧感涌上心头,男人特意用他的剑招杀死夺命镖,岂不也是故意的?
无名人知道从江湖隐匿许久的自己在南王身边,又用了自己唯一无法说破的方法激化南王与白云城主的矛盾。
江如画知道,南王是一个多么可怕,疑心多么重的老人,他在对方身边呆了很多年,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如果被南王现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与自己的剑招一模一样,那就算是他主动坦白,对方也会在心里怀疑。
怀疑自己在他身边别有所图,怀疑他想要南王的命。
所以江如画不能说,不仅不能说,还要想办法将事情圆过去,全部嫁祸于白云城主的头上。
南王见江如画迟迟没有答话,便侧过半张脸道:“你觉得如何?”
江如画心里有鬼,南王忽然叫他几乎让心脏停止跳动,他道:“什么如何。”
眼见老人脸上的皱纹间已经充斥不耐烦的意味,也好在他并没有真正火,南王压下性子又道:“你觉得,用什么法子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为妙?”
他此时不仅不能劝说南王将夺命镖的尸体销毁,还要顺着他的话接着编下去,因为江如画知道,南王问自己,并不是为了听取他的意见,而是要听他随声附和。
他只能道:“据说天山上的冰雪有保存身体的奇效,又兼之各色药物辅佐,便能将死人永远停留在他死亡的那一刻。”
他抬头,正巧看见夺命镖被防腐药剂浸泡的尸体,对方的眼睛始终没有合上,他的瞳孔开始涣散,但嘴角却一直挂了一抹诡异的笑。
毛骨悚然。
夜已深,静悄悄。
大船停靠在岸边,没有出一丁点儿声响。
守夜人坐在港口边上,有一阵没一阵地打瞌睡,本来,晚上是不允许有船行驶的,但有钱能使鬼推磨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上下都被打点好,只等晚上迎接贵客,一切都在暗中进行,除了港口的负责人,没人清楚。
他忽然听见动静,支起眼皮便看见富丽堂皇的大船停在眼前。
声音实在是太轻了,这船,就好像不是靠水流前行,而是在空中飘着,猛然降临在他的面前。
只能听见海浪拍岸的水声。
守夜人一惊,什么睡意都飞走了,他睁大眼睛,心中却不由瘆得慌。
“咕咚——”口水的吞咽声,他快要被贵客吓死了。
“嘎吱——”
船的门,被打开了。
守夜人先看见了一只纤细无比的手,那手很白,很柔嫩,莹白的皮肤在夜空中,好像闪着光。
这是一双属于绝世美人的手,他虽然没有见多太多的美人,却可以断定,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比这更美更柔的手。
他视线游移,一路向上,比手更白的,是女人的衣服,但那是截然不同的一种白,看不见尘埃与黑暗。
柔软的胸脯被衣服包裹,再向上,则是冷若冰霜的一张脸。
看见那张脸的瞬间,守夜人就像被从上到下浇了一桶凉水,什么邪思淫念都化为乌有,因为那张脸太美,而且是庄严宝相的美。
仙人身边的捧剑仙子,怕就是这样,美若冰霜,又凌厉得过分,稍微靠近一点,都好像会被她身上的寒气冻成冰棍。
美则美矣,却不可亵玩。
女人并没有与他交流的欲望,只是用莹白的手指夹住玉牌,向守夜人手中一扔,没让他手忙脚乱地接住,落点刚刚好。
一看那块玉牌,守夜人更加肃然起敬。
正面刻东南西北四条龙王,反面则是密密麻麻的铭文,南方十四条漕运线,还有少得不能再少的海运港口,有这块牌子,怕是龙王海下的宫殿都是去的得的。
守夜人用手帕将玉牌擦干净,毕恭毕敬地递过去,他眼睛只敢盯着地面看,万万不敢抬头多看仙子一眼,天上的明月看着柔和,近了也会刺瞎人的双眼,他只怕仙子嫌被他碰过的玉牌太脏,不肯接过去。
手上沉甸甸的重量忽然一轻,玉牌已被岚风收了回去。
没人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功夫,守夜人迷迷糊糊想到这大抵是仙家手段,他听说书人道有内力深厚的大侠可隔空取物,人尚且能够做到,天上的仙子又有什么不能。
岚风将玉牌用丝帕包住,她当然是嫌弃守夜人的,谁知道他的手帕擦过些什么,或许会经过城主手中的什物,怎么着也得清理赶紧才成。
她道:“可以进城了,城主。”
叶孤城微微颔,不出声。
守夜人虽然生得丑陋,却耳聪目明,仙子的话虽听不清楚,却也捕捉到了城主二字。
脑中不禁浮现云阶月地,瑶草琪花,想来天界竟也有城池?那是怎样遍布仙山楼阁神霄绛阙。
守夜人又是一阵心神摇曳,最最让他在意的,是仙子口中的“城主”。
岚风的形象太过于冷清,像天上的明月,山林中的风,是由冰雪堆成的人物,这样的女子,没有男人会想她与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仿佛想象,就是一种侮辱。
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居于一室,在守夜人龌龊的思想中,那是必定要生点什么的。
所以,他自然而然为“城主”套上了身份,那定然是一位比岚风还要美丽百倍的神仙妃子。
他脑筋转得很快,联想岚风身上的衣袍,不难看出那是婢女的装束,就算布匹是天上的锦缎编制而成,也是绝对比不上他的主人的。
光是一个身旁的婢女便能美丽至此,“城主”要是怎样的冰清玉洁国色天香。
冰清玉洁国色天香的叶孤城从岚风手中接过玉牌,随意放在身旁的矮桌上,巴掌大的牌子被岚风擦得纤尘不染,上好的白玉通透可人,握在手中便能感到阵阵寒意。
船还要向内6驶,只不过从海运改成了漕运,在明日第一缕熹微出现之前,他能到达落脚的宅邸。
不是什么客栈,是白云城置办的院落。
人间的仙,总是不能与不入流的人相为伍的。
他还不知道自己在守夜人心中被脑补成神仙妃子,就算是知道,也不一定会有所表示。
他站得太高,也太寒冷,地上的人,很少能入叶孤城的眼。
叶孤城沉声道:“那件事查得怎么样了?”
那件事?是什么事?
岚风却立即反应过来道:“还不知。”
叶孤城道:“不知?”他的手指顿在剑柄上,动都不动。
指甲短且圆润,骨节修长。
这是剑客的手。
剑客的手,向来是很稳的,哪怕停留在刃边缘,也不会抖一下。
岚风道:“那座岛没有名字,没有船只,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
南海不止一座飞仙岛,这里有上百座岛屿,有的很小,小到无法住人,有的很大,大到能建立一座城。
有一座岛,很奇怪,船只行驶无法到达,只有顺着海潮随意漂泊,才能看到它的踪影,南海有船家有幸到过,说那里是人间的天堂,也是人间的地狱。
叶孤城一直对南海的无名岛屿很在意,只要是读过6小凤传奇的人,就没法对宫九不在意,因为他实在是一个很可怕的敌人。
就算是剑仙,也要小心应对。
叶孤城道:“再查。”
船内,灯光已渐渐微弱,灯油似已将枯。
赤铁掌有一双又红又厚的肉掌,掌面很大,活像蒲扇。据说再坚硬精铁所制造的剑都躲不过他一掌之力,啪一声下去,亮白或者乌黑的刃都会断成几截。
这还仅仅是拍在兵器身上,如若是落在人身上,再硬的骨头都会碎成一碟齑粉,没了骨头的人,那还能叫人吗?那是肉泥,软烂地摊在地上,谁都能走过去在他身上踩一脚。
也真是多亏了他这掌的功夫,就算是作恶多端,也没有多少江湖义士愿意找上他,人就算是死,也要死得有尊严,成为一滩肉泥,苟延残喘地活下去去,或者是死了,都非大丈夫应有的死法。
一个豪杰,总是不愿意看见自己屈辱的死去。
“你是不知道那白云城的城主剑法有多高。”狠狠拍一下放在右手边的惊板,看见下坐的人皆是一愣,说书人才颇为满意地眯起眼睛,空出来的手悠悠哉哉地顺他半长不短的胡须。
他道:“只见那剑招急如闪电,居高而击,自上而下向赤铁掌的脑壳上劈去,一剑下击之势辉煌迅疾,又冷得沁人心脾,连骨头深处都被寒意浸染,身上少不得要多一层霜色。”
“白虹贯日,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信号,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水很深,信息更新换代度更是快得惊人,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偶尔有百姓运气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会用手捂嘴,一声不吭,因为他知道,冷艳高贵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独。
没错!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他们的城主,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
卯时一刻,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
头,嗯,连一根头丝都没落下。
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嗯,非常端正,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笔直笔直,浓黑而修长。
眼睛,嗯,瞳孔很亮。
再看他一尘不染,上面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衣,满意地点头。
很好,今天的白云城主还是辣么完美!
最后拿起架子上配剑飞虹,海外精铁所制的宝剑锃亮,不染纤尘,又兼之叶孤城每天拿着绢丝孜孜不倦地擦拭,剑刃亮得不行,比镜子的反光效果还要好。
叶孤城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们城主无比热爱擦拭宝剑,心情不好时候擦,心情好时候也擦,甚至在思考问题时都会擦拭宝剑。
他们懂,毕竟剑痴,有哪个剑痴会不宝贝自己的半身?
他走出房间,带着净重六斤四两的寒铁剑,侍女已经在门外等待,至于捧剑小童更是垂手而立。
偶尔有人敢抬头飞快地看叶孤城一眼,视线好像接触了什么不得了的刺目光线,又立刻低头,眼角却已经将他晕在光影中的身形记在了心中。
白云城的人看他们城主,十个有十个都自带柔光滤镜,不仅仅因为他的武艺高,又姿容端丽好似仙人,也因为他精通内务,将白云城治理的井井有条。
虽然是海外孤岛,但他们的产值还真不一定比江南地产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
岚风上前道:“城主。”
她的年纪比叶孤城还要大一点,也不知是否练武之人,尤其是女子大多都显年轻,她看上去竟然与豆蔻年华的少女没有两样,肤若凝脂,暴露在外的皮肤比锦缎还要丝滑。
叶孤城没说话,用眼神看他,一个高手,是要会用眼神说话的。
岚风又道:“南王府送来拜帖。”
南王府?叶孤城面上不动声色,手指尖却微微绷起,将手上的剑递给了捧剑小童,道:“先等着。”
等他练完剑。
岚风道:“是。”
丝毫不觉得亮着南王的使者有什么不对,按理来说,毕竟那是皇亲国戚,愿意纡尊降贵来件一个小小的城主已是不易,只可惜南海的居民并没有这意识,在与中原通商之前,漂泊在大海上的一方孤岛本就是世外桃源一样的仙境,虽不至于“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境地,对当今皇位上坐着的是哪位,也是不甚明了。
只识白云城主,不识皇帝老儿,形式还真相当严峻。
不过,形势再严峻,又与他何干?
手持铁剑,正对浪花,他下劈的动作并不快,起码比不上如迅雷般,踩在如玉般云朵之上飘飘欲仙的轻功。
他的动作是缓慢的,是沉重的,但又是没有破绽的,迎着高大可以将人吞没的海浪只刺过去,不偏不倚,没有变化,但剑光却辉煌而璀璨。
灿烂的烟花在脑海中炸开,比雷神的霹雳还要来势迅猛,当长虹触及海浪的那一刻,液体的水,竟然硬生生被劈出了空隙。
是仅容一人通过的隧道,腥咸的海水甚至无法打湿他的衣角。
南王?造反?狸猫换太子?
眼中划过一丝冷芒,如同剑的锋芒,锐利而黑亮。
想要拉他下水,也要看看他答不答应。
毕竟,叶孤城是一个非常孤独,也非常骄傲的人。
店小二不是一个善心人,但他也不是喜欢看死人的人,所以他提醒6小凤道:“我们这里的钱,是要现结的。”
“丢人现眼的东西!”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6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6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6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6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6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6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6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6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6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6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6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6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6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6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6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6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6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6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6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6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6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有关他剑术多么高的传言,子民都是从身后捧剑的小童口中得知,或者驾着货船小心翼翼避开漩涡来到此地的商贩话语中知晓。
他极少离开飞仙岛,但仅有的几次,却都在江湖上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一次,他杀了作恶多端却又武艺高强的“赤铁掌”吴不让,一次,他杀了垄断南边十四港的漕帮帮主萧萧下。
赤铁掌有一双又红又厚的肉掌,掌面很大,活像蒲扇。据说再坚硬精铁所制造的剑都躲不过他一掌之力,啪一声下去,亮白或者乌黑的刃都会断成几截。
这还仅仅是拍在兵器身上,如若是落在人身上,再硬的骨头都会碎成一碟齑粉,没了骨头的人,那还能叫人吗?那是肉泥,软烂地摊在地上,谁都能走过去在他身上踩一脚。
也真是多亏了他这掌的功夫,就算是作恶多端,也没有多少江湖义士愿意找上他,人就算是死,也要死得有尊严,成为一滩肉泥,苟延残喘地活下去去,或者是死了,都非大丈夫应有的死法。
一个豪杰,总是不愿意看见自己屈辱的死去。
“你是不知道那白云城的城主剑法有多高。”狠狠拍一下放在右手边的惊板,看见下坐的人皆是一愣,说书人才颇为满意地眯起眼睛,空出来的手悠悠哉哉地顺他半长不短的胡须。
他道:“只见那剑招急如闪电,居高而击,自上而下向赤铁掌的脑壳上劈去,一剑下击之势辉煌迅疾,又冷得沁人心脾,连骨头深处都被寒意浸染,身上少不得要多一层霜色。”
“白虹贯日,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信号,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水很深,信息更新换代度更是快得惊人,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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