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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第66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在骡子上,  有个更瘦更矮的老头子,  干瘪,头大如斗,像一截劈开的柴火。

        人还没到,  远远就嗅到一股酒气,  这人就像泡在酒坛子里长大的。

        6小凤笑了,  不由自主的,  每次他看见龟孙子大老爷的时候,都要笑。

        孙老爷睁开他迷迷糊糊的眼睛,  恨不得拿根小木棍支在眼皮下面。

        他用朦胧的醉眼白了6小凤一眼,  道:“阁下竟然迈着两条腿来找我,真是一件稀罕事。”

        6小凤又笑了,  他是个很爱笑的人,别人的话很容易让他笑。

        他道:“我不是每次都要人从床上拖出去的。”

        比起天天泡在酒坛子里不清醒的孙老爷,  6小凤更像是一个混蛋,  因为他不是每天睡在酒馆里,  而是每天睡在妓院里。

        他爱银子,  但挣的银子才到手就立刻花出去,  很多时候很多人想找6小凤,得先去妓院把他赎出来。

        6小凤知道自己是个混蛋,  而他还很得意。

        孙老爷道:“你总是给自己找麻烦。”

        6小凤笑道:“才半天,  你就知道我要来找你了。”

        孙老爷尖酸道:“只要出现在我面前的人,  大多都是来找我的。”他很聪明,  早就看透了事情的本质,  无外乎又有人要给他送钱来了。

        6小凤道:“我要约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

        孙老爷道:“可以。”这回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醉,不仅不醉,还很清醒,“戌时二刻,南岗窑洞。”说完这句话又变回一开始醉眼朦胧的模样。

        一天中,孙老爷就没有哪刻是不醉的。

        明月夜,短松冈,戌时二刻,6小凤已经在南岗窑洞等着,而孙老爷,也难得没有醉的颠三倒四,连步都走不好,起码,他不需要别人扶着,也不会摔个大马趴。

        6小凤道:“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在这?”

        孙老爷又白了6小凤一眼,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起码在很多人面前,都像个龟孙子,但在6小凤面前,他却总像个大老爷。

        他道:“既然我约好了,就肯定在。”说完,便佝偻瘦小的身躯,爬进窑洞。

        这世界上,除了小孩子,怕也只有孙老爷能爬进这么小的窑洞。

        “开始。”孙老爷的声音蓦地从窑洞里传出。

        6小凤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先问道:“月姑娘是谁?”

        “月姑娘,自然是月亮上来的仙人。”回答问题的是大智,但他的回答未免讨巧了一些。

        6小凤却一点都不生气,他只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又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

        他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

        回答问题的是大通:“既然月姑娘是月亮上来的仙人,金铭灭背后,自然也是仙人。”他话锋一转道,“只花五十两就想知道仙人的来处,未免也太便宜你了一些。”

        他依旧没有回答什么,但第二个问题的银子却已经用掉了。

        6小凤笑了,快乐的,赞叹的,他又扔了五十两银子,这是今天他身上最后的银子,像他这样总要别人将他从妓院赎出来的浪子,身上总不会有太多的银子,因为银子都花光了。

        他道:“仙人的珠宝,从哪里来。”

        没头没尾的一个问题,但大通却沉默了。

        一阵风刮过,打在树枝子上,出“呜呜”的幽咽声。

        “仙人的珠宝从南海来。”大通道,“只有南海才会产拳头大的合浦珠。”

        月姑娘只有在飞仙岛之外才是月姑娘,当她踏上飞仙岛的土地,便掀起斗笠,大大方方地展现在女人或者男人面前。

        飞仙岛的习俗说是淳朴也好,说是开放也好,男人和女人之间还是较为平等的,放在中原,大概会觉得这里的女人太有江湖气。

        打鱼人看见月姑娘,道:“朗月姑娘,城主还好吗?”

        善意的问候,却让女人面上的冰雪消融。

        她的笑容,很淡,却很美,那是善意的笑,汇聚着全世界的真善美。

        朗月道:“劳您费心,城主很好。”

        白云城的人,是不大能见到叶孤城的,除非是他极少有的在城中走动巡视,想要知道叶孤城的消息,还要多亏于在白云城中工作的男人或者女人。

        朗月是叶孤城身边的婢女,习得一手好武艺,又兼之精通珠心算,每月十五日都雷打不动地出海,替城主打理在中原的生意。

        他身边的另一婢女岚风出门不多,但一出就是远门,最远的时候能随着海船跑到扶桑,又或者是南辕北辙的西域。

        朝廷,是限制海运的,怕也只有白云城这样谁都管不到的海岛,才敢暗搓搓地搞些海运贸易,金铭灭中比黄金更加值钱的珠宝,有不少就是海运的附赠品。

        朗月在坦坦荡荡的大路上行走,终点是岛上最高大,最精致的建筑。

        像叶孤城那样的男人,合该住在最好的宅邸中,享受最贵的酒,穿最精细的衣服,连身后的婢女,都是最美的。

        朗月道:“城主。”

        叶孤城抬头,他身前摆了一方棋盘,上面白子黑子纵横交错,但却没有对手。

        他的对手,只有自己。

        叶孤城道:“朗月。”在亲近之人面前,他不像是天上的仙人。

        脸是硬的,但却有温度,而那双永远坚定的,有神的眼中,折射出的并不是高手的寂寞与孤独,而是淡淡的,人类的情感。

        他练的,是出世之剑,但又随时随地能够入世。

        高手,除了一袭白衣,一把剑,总要有其他的陪衬,比如说西门吹雪医书精湛堪比国手,叶孤城怎么说也要有点其他特长。

        他的医术还算不错,但也仅仅只是停留在不错,围棋,才是叶孤城最擅长的小道。

        如果他想在这一途上找到对手,多半要跑到紫禁城,据说这一代的皇帝好棋,大内之中又不少名震天下一时的高手。

        然而,叶孤城并不是为了下棋观人而下棋的,正如同他现在很有逼格的自我对弈,实际上也不过就是活动活动大脑,让它不至于生锈,归根结底,围棋对他来说是大脑风暴一样的存在。

        哦,还有一点,那就是装逼神器。

        叶孤城悄悄在心中给自己点了一个赞,角度完美,意境完美,今天他也是毫无死角的白云城主。

        朗月:真不愧是城主!辣么完美!

        叶孤城道:“有何异常?”

        朗月道:“并无。”

        自从南王的使者被拒之后,南王府便处处与白云城做对,说不上是南王小肚鸡肠,毕竟叶孤城的回绝也太过辛辣,自比鸿鹄而将对方视为燕雀,对皇亲国戚来说,这侮辱非常有分量。

        南王不是只有花架子,在经济上颇有手段,白云城的很多产业埋得很深,但浮于表面的那些却被他顺藤摸瓜找了出来,给予不同程度的打压,叶孤城接到消息也只是挑挑眉头,让人去处理,毕竟他的大头,其实是在海运。

        即使,海运是被朝廷所限制,甚至可以说是禁止的。

        偶尔也会自我怀疑,他的产业有那么容易被找到?毕竟在他看来,南王并不是一个缜密的男人,否则也不会贸然给他送信件,明明叶孤城除了在海上略微运作之外,一切都算是安分,并没有表现出鲜明的反志。

        他甚至一早便拒绝了南王世子的拜师,添加了宅属性的白云城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有名,什么武林六大巅峰更是没影的事儿,现在公认的天下第一剑客是西门吹雪,而他,只是被遗忘的海外飞仙。

        方外之人,本就不应该插手世间俗物。

        他还没有入世的打算。

        在自己名气尚不响亮时决心拜师,只能证明那对父子别有所图。

        “咕咕咕咕——”室中的两人被一连串的鸟叫声吸引,转头看窗户,现是一只肥嘟嘟的鸽子。

        它的体型,比山野中灵活奔跑的花毛鸡,还要圆润二分。

        白云城的鸽子,没有哪一只会比城主的鸽子更肥。

        叶孤城:爱喂鸟食怪我咯?

        朗月眼神一凛,道:“这是金铭灭的鸽子。”明明每一只都长得差不多,她却能精准地辨别其身份,这眼力见也是头一份的。

        叶孤城不说话,由朗月倒出放在小竹管中的便条,看都不看便递送给自己。

        将生意交给婢女打理是没错,但他却并非不闻不问。

        以鸽子做信物,定有重大事件生。

        可不是重大事件,叶孤城笔直而浓黑的两条眉毛皱在一起,放下纸条道。

        纸条只表达了一个意思,金铭灭的掌柜,死了。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6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6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6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6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6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6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6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6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6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6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出最后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6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6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6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6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6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6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6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6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6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6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6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夺命镖是在南王附近死的,没有一个人现,这是不是证明,如果他们想,就可以悄然无声地杀死南王?

        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皇权没有那么重要,但也没有那么不重要,武林人想要无法无天,可能性并不大。

        朗月厉声道:“给城主送信,越快越好!”

        她根本没怀疑到伙计头上,白云城的人相互知根底,对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话可以概括的,他们不会背叛白云城,也没有胆子。

        夺命镖被好好地送进了南王宅邸,那时候他还活得很好,随后便死了,还是在三更半夜,伙计的行动十有八九被人看在眼里,对方尾随他一路,竟然没有被现。

        想来那人的轻功是十分高明的。

        伙计武功不行,却精通暗器以及阵法,轻功能被夺命镖当成是司空摘星,就绝对不差,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心思缜密,并且警惕心很强的人。

        嫁祸之人的可怕之处在于,他有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狐狸的狡猾,以及鬼魂似的轻功。

        海上,有一艘富丽堂皇的船在行驶。

        船不大,却很精致,木头是上好的金丝柚木,龙骨上有雕刻的花纹。

        白云城主在最里间,地上有用波斯技艺编织的地毯,冷硬而宽大的椅子上堆积数不胜数的动物皮毛,很柔软,靠在椅背上,就好像深深地陷入云朵之中。

        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最适合他的是没有任何添加物的白水,以及冷硬的床板,因为柔软,会钝化他坚硬如铁的内心,但是白云城的人民,总是希望城主能够活得更加舒服一点,动物柔软的毛皮是岚风布置,而叶孤城仅仅是盯着椅子看了一会儿,就默不作声地走了。

        已是默认。

        岚风松一口气:城主没有生气哎!

        叶孤城:太受欢迎了真是没有办法=v=!

        白云城主表示,其实他可喜欢香香的软软的动物毛皮啦!将整个人陷在软软的毛里,简直就是至高的享受!

        肥鸽子:嘎嘎,也不见你喜欢我软软的羽毛。

        他和岚风等人已经在海上漂泊几天,看在这是叶孤城几年以来次出门的份上,王牌侍女岚风紧张到不行,在打包衣物时恨不得把整个白云城都搬到床上,还是叶孤城用冷冷的视线制止了她。

        他们已经离岸很近,这段距离,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飞到,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太阳还没落山。

        他之前的心情其实不错,因为成功靠他卓绝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也享受到了一咪咪打脸的快感。

        远在海外挥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内,简直酷毙了好吗!

        叶孤城展开纸张,手的度不快也不慢,但眼睛扫视的度却很快,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时,眼中射出的点点寒星竟然锐利如剑。

        船舱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岚风肌肉紧绷,但却以崇拜的眼神看叶孤城。

        杀气外放,看似简单,却很高深,不到巅峰境界,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

        叶孤城陷入思考,他是愤怒的,这是杀气产生的原因,但又很迅地冷静下来,思考唯一游离在计算之外的漏洞。

        有人在挑拨他和南王的关系。

        不,应该说是,火上浇油。

        目的是什么?他的大脑飞地转动起来,身边以肉眼可见凝结出一层寒霜。

        杀气总是冰冷刺骨的。

        南王,白云城,高的见识,名列江湖前位的轻功,以及优秀的反侦察能力。

        达到这些条件的人不多,却也不少,哪怕是叶孤城,也无法确定是哪一个。

        他想,最好能有个机会,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一个用剑的高手,能最快看透别人功夫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剑招。

        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京城,白日,晴。

        6小凤得到消息的度比月姑娘他们都要慢上一线,因为他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月姑娘并不愿意告诉6小凤夺命镖被送到哪里,而他也无心探求。

        他的好奇心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重,而且,6小凤是一个非常尊重朋友的人,如果朋友有什么烦恼,他会很乐于倾听,帮他排忧解难,但如果朋友不愿意将自己的事情完全透露,他也不会强求。

        这就是6小凤交朋友的哲学。

        他正在德阳楼上吃酒,就着下酒的虎皮肉,这里的虎皮肉实在太好吃,就算每天吃个十七八回他也不会厌。

        只要是青年,那就不会一直稳定在一处,更不要说是6小凤这个浪子,他准备下江南去找另一个朋友花满楼,不日便要动身,在走之前,少不得要好好享受一下德阳楼的菜。

        之后有一段时间又吃不到美味的虎皮肉,想想还是怪难受的。

        有人从身后道:“6小凤,6大侠。”

        他将杯子中的酒水一口饮干才回头,事实上,光凭借声音,他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不是因为他的耳朵灵敏,而是因为对方的声音太有辨识度。

        人的长相可以让人记住,声音便也能让人记住,难听的声音比好听的声音更加让人印象深刻,而叫他名字的人,就是难听的让人极致。

        一千只公鸭子齐声叫,也不会比他的声音更难听一些。

        6小凤道:“是顺大侠啊,请坐。”

        身材还小的男人像猴子一般,直接蹿到了6小凤的身边。

        顺这个姓很少见,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被叫做顺大侠的人也不是因为他姓顺,而是因为他的外号叫“顺风耳”,真实姓名他没有对人透露过,一会儿说可以叫我“张三”,一会儿又自称“李四”,用过的名字太多,太敷衍,干脆便都用顺风耳的名来称呼他。

        顺风耳这对名号很满意,不仅满意,他还很高兴别人叫他顺大侠,这年头没有成为大侠的人,总是喜欢占嘴上的便宜。

        顺大侠的武功不行,轻功也不行,偏偏人脉足够广,消息做够灵通,以他这一手本事,想要卖情报应该不是件难事,但他偏不。

        顺风耳一直道讲八卦是乐趣,如果将其当做谋生的手段,其中的趣味性便大大减少。

        他的消息一直很真,很独家,但当他知道以后,全世界的人都差不多知道了,因为他恨不得拿一个大喇叭放在嘴边,天天都呱呱呱地直叫唤。

        6小凤见他坐到自己身边,便知晓顺风耳又有什么惊天大秘密需要爆料,他自然是洗耳恭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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