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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第62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使者道:“还要等多久。”他的眼角同嘴角一样向下撇,  慈眉善目的一张脸变得凶气十足。

        女人没有说话,她垂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忽然她看到了一双套着管靴的脚,比她精致小巧的足大多了,站在面前,  听见这双脚的主人大声问道:“我问你还要等多久。”

        使者已经不耐烦地站起来,再软的垫子坐得时间一长久也会屁股痛,  更不要说,白云城的座位又冷又硬。

        和他们的城主一样。

        女人好像根本就没听懂他的话,道:“还要很久。”

        “很久,很久是多久?”

        “就是很久。”抬头,露出她冷若冰霜的脸。

        她这人,就像冰雪堆积而成的。

        能让冰雪消融,阴天放晴的只有一人,  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南王的使者,  显然不是叶孤城。

        人到中年,终于体会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憋屈感,使者在狭窄的空间中走几圈,  他的行为被限制了,  无论想往哪个方向走,  低垂着头的侍女都会恰如其分地挡在他的身前。

        使者想踹女人一脚,  毕竟,  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

        他甚至不是个男人。

        但他终于忍住了隐秘的冲动,挤眼睛看那女人一眼,就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不知是否身体也如同石头一般坚硬,小心咯了他的脚。

        突然,又有一双小巧精巧的脚闯入了他的视线,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是双非常好看的脚。

        男人,特别是残缺的男人,总是对女人的脚有特殊的喜爱,他视线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移都移不开。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却不是来找他的。

        她道:“城主回来了。”附耳在冰雪雕刻而成的女人身边,她的脸也很美,钟灵毓秀,杏眼中含有盈盈水光,就好像看每个人时,都那么深情。

        女人猛然抬头,笑如冬日暖阳,使者这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哪怕是平凡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说,她本来就长得很漂亮。

        城主回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于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女人又恢复了冰冷的死人脸,头瞬间低下,而垫着脚尖飘进来的女人,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命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叶孤城的生活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始就没有变化,每天早上,他先练一个时辰的剑,劈开不知道多少道浪花,飘逸的白袍没有沾染上海水,却偏偏被细密的汗水打湿。

        他回到宅邸,用清水将身上不存在的尘埃洗涤干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浓密的黑擦干。

        替他擦拭头的女子一定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之后再经过同样灵巧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一丝不苟地束进冠之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世界的污秽。

        最后再开始一天的办公。

        擦头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叶孤城的迷妹,遍布整座白云城。

        将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或者说,他是故意的。

        朗月道:“是。”

        半盏茶的功夫都没有过去,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小而精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设时便被撑大不少。

        这房间,并不华丽,但摆放的物件陈设却无一不精美,雪白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又美又冷,就好像叶孤城这个人。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独,他坐在大而精巧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鲜活气息。

        使者不禁想道:不知他与名满天下的西门吹雪哪个更像把剑。

        天下没人不知道,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是剑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叶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会有哪个人的态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大凶器。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叶孤城道:“拿上来。”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托盘,将雪白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天才知道,这世间上最锋利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刀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有哇哇叫的份。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声不吭做英雄,也只能哭天抢地。

        叶孤城伸手那信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扫过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艳高贵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苏好好看哦!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绝对是一件可以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什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交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

        用眼睛记下来了!

        叶孤城将信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静静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对方恭敬的脸终于挂不住了,脸色一变道:“白云城主,这是什么意思?”

        叶孤城道:“你走吧,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使者竖起耳朵,他知道,叶孤城即将说出的那句话很贵重。

        是不是重逾千金他不知道,但他清楚,一句话的分量就足够买下十个八个他的性命。

        叶孤城道:“你告诉南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不愧是剑仙,就算拒绝,都拒绝得如此有逼格。

        叶孤城在心中悄悄为自己点一个赞。

        使者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无论是男人,女人,亦或是又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的人,也很少能承受这种侮辱,心高气傲惯了的人尤甚。

        他或许耻辱过,夹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头巷尾流窜,但他现在熬出来了,即使不是男人。

        对使者来说,这从来都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在精致的小木桌上摆一壶酒,一碟花生米,就能对自己的徒弟喋喋不休说上一天一夜。

        像他这样的人,已经无法再忍受别人的侮辱。

        他阴阳怪气道:“我会好好告知南王。”随后便拂袖走了。

        走的路上路过一两个侍女,好像是他之前遇见过的,又好像没有见过,白云城主府中的侍女,各个都穿白衣,长相不说绝顶,也绝对是清丽动人,像他这样不近女色的人,是很难分辨出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别的。

        但他同时又很敏感,路过身边的女人,分明像他投来不屑的目光。

        目光刺眼极了,就好像几十根一百根的针扎在他后背,动也不是静也不是。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将他召唤至面前,对叶孤城的回答期待备至。

        使者道:“他只让我带一句话。”

        南王道:“说。”

        使者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南王的脸色比使者还要差些,他是主,使者是仆,都说仆人肖主,能养出心高气傲的仆人,他本人的脾气只会更糟。

        南王抚掌道:“好好好!”

        他倒要看看,究竟谁是燕雀,谁是鸿鹄。

        和他们的城主一样。

        女人好像根本就没听懂他的话,道:“还要很久。”

        “很久,很久是多久?”

        “就是很久。”抬头,露出她冷若冰霜的脸。

        她这人,就像冰雪堆积而成的。

        能让冰雪消融,阴天放晴的只有一人,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南王的使者,显然不是叶孤城。

        人到中年,终于体会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憋屈感,使者在狭窄的空间中走几圈,他的行为被限制了,无论想往哪个方向走,低垂着头的侍女都会恰如其分地挡在他的身前。

        使者想踹女人一脚,毕竟,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

        他甚至不是个男人。

        但他终于忍住了隐秘的冲动,挤眼睛看那女人一眼,就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不知是否身体也如同石头一般坚硬,小心咯了他的脚。

        突然,又有一双小巧精巧的脚闯入了他的视线,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是双非常好看的脚。

        男人,特别是残缺的男人,总是对女人的脚有特殊的喜爱,他视线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移都移不开。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却不是来找他的。

        她道:“城主回来了。”附耳在冰雪雕刻而成的女人身边,她的脸也很美,钟灵毓秀,杏眼中含有盈盈水光,就好像看每个人时,都那么深情。

        女人猛然抬头,笑如冬日暖阳,使者这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哪怕是平凡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说,她本来就长得很漂亮。

        城主回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于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女人又恢复了冰冷的死人脸,头瞬间低下,而垫着脚尖飘进来的女人,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命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叶孤城的生活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始就没有变化,每天早上,他先练一个时辰的剑,劈开不知道多少道浪花,飘逸的白袍没有沾染上海水,却偏偏被细密的汗水打湿。

        他回到宅邸,用清水将身上不存在的尘埃洗涤干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浓密的黑擦干。

        替他擦拭头的女子一定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之后再经过同样灵巧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一丝不苟地束进冠之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世界的污秽。

        最后再开始一天的办公。

        擦头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叶孤城的迷妹,遍布整座白云城。

        将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或者说,他是故意的。

        朗月道:“是。”

        半盏茶的功夫都没有过去,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小而精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设时便被撑大不少。

        这房间,并不华丽,但摆放的物件陈设却无一不精美,雪白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又美又冷,就好像叶孤城这个人。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独,他坐在大而精巧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鲜活气息。

        使者不禁想道:不知他与名满天下的西门吹雪哪个更像把剑。

        天下没人不知道,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是剑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叶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会有哪个人的态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大凶器。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叶孤城道:“拿上来。”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托盘,将雪白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天才知道,这世间上最锋利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刀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有哇哇叫的份。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声不吭做英雄,也只能哭天抢地。

        叶孤城伸手那信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扫过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艳高贵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苏好好看哦!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绝对是一件可以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什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交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

        用眼睛记下来了!

        叶孤城将信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静静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对方恭敬的脸终于挂不住了,脸色一变道:“白云城主,这是什么意思?”

        叶孤城道:“你走吧,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使者竖起耳朵,他知道,叶孤城即将说出的那句话很贵重。

        是不是重逾千金他不知道,但他清楚,一句话的分量就足够买下十个八个他的性命。

        叶孤城道:“你告诉南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不愧是剑仙,就算拒绝,都拒绝得如此有逼格。

        叶孤城在心中悄悄为自己点一个赞。

        使者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无论是男人,女人,亦或是又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的人,也很少能承受这种侮辱,心高气傲惯了的人尤甚。

        他或许耻辱过,夹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头巷尾流窜,但他现在熬出来了,即使不是男人。

        对使者来说,这从来都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在精致的小木桌上摆一壶酒,一碟花生米,就能对自己的徒弟喋喋不休说上一天一夜。

        像他这样的人,已经无法再忍受别人的侮辱。

        他阴阳怪气道:“我会好好告知南王。”随后便拂袖走了。

        走的路上路过一两个侍女,好像是他之前遇见过的,又好像没有见过,白云城主府中的侍女,各个都穿白衣,长相不说绝顶,也绝对是清丽动人,像他这样不近女色的人,是很难分辨出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别的。

        但他同时又很敏感,路过身边的女人,分明像他投来不屑的目光。

        目光刺眼极了,就好像几十根一百根的针扎在他后背,动也不是静也不是。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将他召唤至面前,对叶孤城的回答期待备至。

        使者道:“他只让我带一句话。”

        南王道:“说。”

        使者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南王的脸色比使者还要差些,他是主,使者是仆,都说仆人肖主,能养出心高气傲的仆人,他本人的脾气只会更糟。

        南王抚掌道:“好好好!”

        他倒要看看,究竟谁是燕雀,谁是鸿鹄。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6小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6小凤你也有今天。”

        6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八九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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