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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第56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猴精!”凭空一声暴呵让伙计浑身一惊,  但司空摘星却连眉毛都不跳一下,  因为全世界,会叫他猴精的,  只有一个人。

        司空摘星回头笑骂道:“6小鸡!”

        6小凤从树枝字上一跃而下,  没人知道他在这多久,看了多少,但瞧他神采奕奕的眼睛却能猜出此人刚才看了一出好戏。

        6小凤道:“吴三爷去哪了?”

        司空摘星回道:“自然是在屋子里睡觉。”只不过是换了一间屋子罢了,这对在场人来说都不是难事。

        伙计突然插话道:“想来您就是四条眉毛6小凤,  6大侠?”他肯定是认识6小凤的,  因为6小凤偶尔也是个挥金如土的人,  只要是进过金铭灭的客人,  伙计都记得,他的脑子很好,  只要是看过一遍的书,  人,武功都忘不了,  奈何内力有限,最后才只不过是堪堪精通机关术与暗器。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6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  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  虽然不知原因,  但6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6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6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6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6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6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6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6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6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6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抖的小鸡。

        6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o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6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o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6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6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6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6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6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6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6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6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6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6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不过,即使他不知道月姑娘,总有人知道。

        他站在小路边上,等一个人,虽然6小凤认识的人没有那么多,但也没那么少,当他想知道某个人在哪里时,总有这样那样的朋友会告诉他人在哪里。

        来了,他的眼睛黏在小路尽头,一头又瘦又矮的骡子,哒哒的蹄子踏在黄土地上,传来声声闷响,但骡子实在走得很慢很慢,这条小路似乎永远走不到尽头。

        在骡子上,有个更瘦更矮的老头子,干瘪,头大如斗,像一截劈开的柴火。

        人还没到,远远就嗅到一股酒气,这人就像泡在酒坛子里长大的。

        6小凤笑了,不由自主的,每次他看见龟孙子大老爷的时候,都要笑。

        孙老爷睁开他迷迷糊糊的眼睛,恨不得拿根小木棍支在眼皮下面。

        他用朦胧的醉眼白了6小凤一眼,道:“阁下竟然迈着两条腿来找我,真是一件稀罕事。”

        6小凤又笑了,他是个很爱笑的人,别人的话很容易让他笑。

        他道:“我不是每次都要人从床上拖出去的。”

        比起天天泡在酒坛子里不清醒的孙老爷,6小凤更像是一个混蛋,因为他不是每天睡在酒馆里,而是每天睡在妓院里。

        他爱银子,但挣的银子才到手就立刻花出去,很多时候很多人想找6小凤,得先去妓院把他赎出来。

        6小凤知道自己是个混蛋,而他还很得意。

        孙老爷道:“你总是给自己找麻烦。”

        6小凤笑道:“才半天,你就知道我要来找你了。”

        孙老爷尖酸道:“只要出现在我面前的人,大多都是来找我的。”他很聪明,早就看透了事情的本质,无外乎又有人要给他送钱来了。

        6小凤道:“我要约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

        孙老爷道:“可以。”这回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醉,不仅不醉,还很清醒,“戌时二刻,南岗窑洞。”说完这句话又变回一开始醉眼朦胧的模样。

        一天中,孙老爷就没有哪刻是不醉的。

        明月夜,短松冈,戌时二刻,6小凤已经在南岗窑洞等着,而孙老爷,也难得没有醉的颠三倒四,连步都走不好,起码,他不需要别人扶着,也不会摔个大马趴。

        6小凤道:“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在这?”

        孙老爷又白了6小凤一眼,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起码在很多人面前,都像个龟孙子,但在6小凤面前,他却总像个大老爷。

        他道:“既然我约好了,就肯定在。”说完,便佝偻瘦小的身躯,爬进窑洞。

        这世界上,除了小孩子,怕也只有孙老爷能爬进这么小的窑洞。

        “开始。”孙老爷的声音蓦地从窑洞里传出。

        6小凤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先问道:“月姑娘是谁?”

        “月姑娘,自然是月亮上来的仙人。”回答问题的是大智,但他的回答未免讨巧了一些。

        6小凤却一点都不生气,他只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又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

        他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

        回答问题的是大通:“既然月姑娘是月亮上来的仙人,金铭灭背后,自然也是仙人。”他话锋一转道,“只花五十两就想知道仙人的来处,未免也太便宜你了一些。”

        他依旧没有回答什么,但第二个问题的银子却已经用掉了。

        6小凤笑了,快乐的,赞叹的,他又扔了五十两银子,这是今天他身上最后的银子,像他这样总要别人将他从妓院赎出来的浪子,身上总不会有太多的银子,因为银子都花光了。

        他道:“仙人的珠宝,从哪里来。”

        没头没尾的一个问题,但大通却沉默了。

        一阵风刮过,打在树枝子上,出“呜呜”的幽咽声。

        “仙人的珠宝从南海来。”大通道,“只有南海才会产拳头大的合浦珠。”

        月姑娘只有在飞仙岛之外才是月姑娘,当她踏上飞仙岛的土地,便掀起斗笠,大大方方地展现在女人或者男人面前。

        飞仙岛的习俗说是淳朴也好,说是开放也好,男人和女人之间还是较为平等的,放在中原,大概会觉得这里的女人太有江湖气。

        打鱼人看见月姑娘,道:“朗月姑娘,城主还好吗?”

        善意的问候,却让女人面上的冰雪消融。

        她的笑容,很淡,却很美,那是善意的笑,汇聚着全世界的真善美。

        朗月道:“劳您费心,城主很好。”

        白云城的人,是不大能见到叶孤城的,除非是他极少有的在城中走动巡视,想要知道叶孤城的消息,还要多亏于在白云城中工作的男人或者女人。

        朗月是叶孤城身边的婢女,习得一手好武艺,又兼之精通珠心算,每月十五日都雷打不动地出海,替城主打理在中原的生意。

        他身边的另一婢女岚风出门不多,但一出就是远门,最远的时候能随着海船跑到扶桑,又或者是南辕北辙的西域。

        朝廷,是限制海运的,怕也只有白云城这样谁都管不到的海岛,才敢暗搓搓地搞些海运贸易,金铭灭中比黄金更加值钱的珠宝,有不少就是海运的附赠品。

        朗月在坦坦荡荡的大路上行走,终点是岛上最高大,最精致的建筑。

        像叶孤城那样的男人,合该住在最好的宅邸中,享受最贵的酒,穿最精细的衣服,连身后的婢女,都是最美的。

        朗月道:“城主。”

        叶孤城抬头,他身前摆了一方棋盘,上面白子黑子纵横交错,但却没有对手。

        他的对手,只有自己。

        叶孤城道:“朗月。”在亲近之人面前,他不像是天上的仙人。

        脸是硬的,但却有温度,而那双永远坚定的,有神的眼中,折射出的并不是高手的寂寞与孤独,而是淡淡的,人类的情感。

        他练的,是出世之剑,但又随时随地能够入世。

        高手,除了一袭白衣,一把剑,总要有其他的陪衬,比如说西门吹雪医书精湛堪比国手,叶孤城怎么说也要有点其他特长。

        他的医术还算不错,但也仅仅只是停留在不错,围棋,才是叶孤城最擅长的小道。

        如果他想在这一途上找到对手,多半要跑到紫禁城,据说这一代的皇帝好棋,大内之中又不少名震天下一时的高手。

        然而,叶孤城并不是为了下棋观人而下棋的,正如同他现在很有逼格的自我对弈,实际上也不过就是活动活动大脑,让它不至于生锈,归根结底,围棋对他来说是大脑风暴一样的存在。

        哦,还有一点,那就是装逼神器。

        叶孤城悄悄在心中给自己点了一个赞,角度完美,意境完美,今天他也是毫无死角的白云城主。

        朗月:真不愧是城主!辣么完美!

        叶孤城道:“有何异常?”

        朗月道:“并无。”

        自从南王的使者被拒之后,南王府便处处与白云城做对,说不上是南王小肚鸡肠,毕竟叶孤城的回绝也太过辛辣,自比鸿鹄而将对方视为燕雀,对皇亲国戚来说,这侮辱非常有分量。

        南王不是只有花架子,在经济上颇有手段,白云城的很多产业埋得很深,但浮于表面的那些却被他顺藤摸瓜找了出来,给予不同程度的打压,叶孤城接到消息也只是挑挑眉头,让人去处理,毕竟他的大头,其实是在海运。

        即使,海运是被朝廷所限制,甚至可以说是禁止的。

        偶尔也会自我怀疑,他的产业有那么容易被找到?毕竟在他看来,南王并不是一个缜密的男人,否则也不会贸然给他送信件,明明叶孤城除了在海上略微运作之外,一切都算是安分,并没有表现出鲜明的反志。

        他甚至一早便拒绝了南王世子的拜师,添加了宅属性的白云城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有名,什么武林六大巅峰更是没影的事儿,现在公认的天下第一剑客是西门吹雪,而他,只是被遗忘的海外飞仙。

        方外之人,本就不应该插手世间俗物。

        他还没有入世的打算。

        在自己名气尚不响亮时决心拜师,只能证明那对父子别有所图。

        “咕咕咕咕——”室中的两人被一连串的鸟叫声吸引,转头看窗户,现是一只肥嘟嘟的鸽子。

        它的体型,比山野中灵活奔跑的花毛鸡,还要圆润二分。

        白云城的鸽子,没有哪一只会比城主的鸽子更肥。

        叶孤城:爱喂鸟食怪我咯?

        朗月眼神一凛,道:“这是金铭灭的鸽子。”明明每一只都长得差不多,她却能精准地辨别其身份,这眼力见也是头一份的。

        叶孤城不说话,由朗月倒出放在小竹管中的便条,看都不看便递送给自己。

        将生意交给婢女打理是没错,但他却并非不闻不问。

        以鸽子做信物,定有重大事件生。

        可不是重大事件,叶孤城笔直而浓黑的两条眉毛皱在一起,放下纸条道。

        纸条只表达了一个意思,金铭灭的掌柜,死了。

        6小凤揩揩鼻子,他已经在朗月这踩了不知道多少个钉子,如果再看不出对方不待见自己那就别叫6小凤,改叫6大笨蛋好了。

        他做这反应,倒是叫司空摘星看了笑话,只要是6小凤的朋友都知道,他是一个非常讨女人喜欢的男人,寻常男人同他站在一起,女人眼睛便只能看见6小凤。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6小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6小凤你也有今天。”

        6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八九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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