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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第55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他以为自己耳朵聋了,  不,照他所听内容来看,他不是耳朵聋了,是脑子坏了,  否则怎么会听见叶孤城说出“他们太喜欢我了”这种话。

        就算6小凤这种招女人喜欢的浪子都不会说这种混账话。

        说了混账话的男人将全副身心又集中在眼前的棋局上,  叶孤城是一个很能集中精力的人,当他练剑的时候,眼中便只有剑,  当他处理公务时眼中便只有公务,  当他手谈时,眼前便只有棋盘。

        他或许不像宫九,  看什么一遍都能学会,  但乎常人的集中力却能让他接近过目不忘的境界,  又加上在剑之一途上的天分,  十几年不间断的练习,  足以他成为全天下数一数二的高手。

        天分、毅力、恒心、集中力,  他具备一切成功的先决条件。

        6小凤什么都没有听见,他已经将叶孤城刚才所说的话自动从脑海中删除,穿白衣的男人又变成了高高在上的白云城主。

        对方不答话,  他也不说话,  反倒也关注起身前的棋局,他对此并不精通,  但想看懂却没有问题,  6小凤的学识很杂,  却很丰富,这世界上或许没有什么是他完全不知道的。

        黑子与白子正在厮杀,不,应该被称作一面倒的围剿,白子如剑刃般锐利,直贯长虹,捣毁黑子腹地;黑子在棋局开头看似势大,却棋路诡谲,与白子之间的争斗逐渐显露颓势,说邪不胜正也好,说他棋差一着也罢,终归只有死路一条。

        6小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出一声脆响,6小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6小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6小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6小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6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6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我不可能杀夺命镖,但江如画却说我杀了,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6小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6小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人可以不诚,但当他握紧手中剑时,心却得澄澈透亮如明镜。

        江如画的心不静,他有邪念,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

        他不配用剑。

        叶孤城道:“我原可以饶了他,但他既然还以剑客身份自居,就少不得以死谢罪。”他的话很残酷,很冷,但却自有一股坚持。

        6小凤长舒一口气,已不用他多说什么。

        6小凤道:“什么时候比剑。”

        叶孤城道:“三日后。”

        6小凤道:“三日后?”

        叶孤城道:“不错。”

        6小凤道:“九月十五?”

        叶孤城道:“九月十五,短松冈。”

        短松冈,向西三里就是高高矮矮的坟堆,他会记得帮江如画准备一口棺材。

        他杀的人,自然负责收敛。

        6小凤举杯,将其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白云城主的宅邸,你只能找到白水。茶,酒,什么都没有。

        举杯吟道:

        九月十五月当头

        月当头兮血可流

        悔不尽的英雄恨

        刺不尽的血线喉

        江如画将自己关在房间里。

        院子里很温暖,阳光很明媚,但他却冷得打颤。

        没有什么比死亡的威胁,更加冰冷,更加让人恐惧。

        他在努力想别的,比如这些年的躲藏,投身南王府的忍辱负重,曾经的风光岁月,以及他的成名剑技。

        但最后,却无可抑制地想到了叶孤城,以及他冰冷的目光。

        “你不配用剑!”

        这五个字,敲击在他的心上。

        他猛地拔出腰间的剑,疯狂地挥舞,那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

        一人高的花瓶瞬间被分割成几百上千块碎片,有大有小,有细有密,但都没有过指甲盖大小。

        他的剑技突破了,在死亡的逼迫下。

        “咚咚,咚咚。”

        江如画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是那么的有力,那么的年轻,是了,他是剑豪,曾经江湖上无能能敌的剑豪,他不应该恐惧,也不应该害怕,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强大,非常有能力的剑客。

        门被推开,有人进来了,那人先看见了拔剑的江如画,以及地上的花瓶碎片,不由分说开始鼓掌。

        南王道:“好一个潇潇细雨萧萧情,好一个剑豪。”他满意极了,也自信极了,南王道,“你定然不会输给叶孤城。”

        他的眼中饱含骄傲与期待,因为他从未见过江湖上有谁的剑招比江如画使得更加精妙,更加快,要不然,他也不会提拔一个剑客,让他作为护卫跟随自己左右。

        江如画的面容红润,一开始的苍白早已不见踪影,他非常自信,因为剑技的突破,奇妙的情感充斥内心,将恐惧一扫而空。

        现在的他绝对不会再害怕叶孤城。

        不仅不怕,还有杀掉他的信心与勇气。

        明月夜,短松冈。

        月不明,人却亮。

        短松冈阴森而昏暗,树林里簌簌地像,是风,还是枉死的冤魂。

        胆大的人也不敢在这里呆太久,因为地太暗,夜太亮,但今日,林子竟然被一个接着一个的大红灯笼照亮。

        今晚很热闹,也很有人气,武林中知名的人竟已大半到了这里,木道人,霍休,严人英,老实和尚……

        能叫得上名的,不能叫得上名的,竟然已经将树林挤得满满当当。

        以剑豪重出江湖的名气,本不能吸引这么多的人,但谁叫叶孤城那日在德阳楼的排场很大,大到连西门吹雪都无法相提并论。

        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白云城主是人中的贵族,剑中的仙人。

        他已到这里,白衣整洁,头束在玉冠中,一丝不苟,手上的剑散着冷光。

        毫无破绽的人!毫无破绽的剑!

        木道人对身旁的6小凤道:“他是你朋友。”

        他知道,6小凤是一个非常喜欢交朋友,而且对朋友非常好的人,他对叶孤城的上心程度早就过了对陌生人的上心程度,此刻看与剑合二为一的男人,6小凤灵动的眼中,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6小凤朗声道:“是!”

        声音中饱含真挚的情感,是友情!

        木道人道:“虽然江如画还未到,但我已经知道这场对战的结果。”

        6小凤笑了,没有说话,因为他也知道结果。

        果然,木道人道:“像白云城主这样的剑客,是不可能输的。”所以,输的只会是江如画。

        6小凤道:“是这样没错。”

        忽然,场上的气氛一变,所有人都知道,今晚的另一位主角,江如画到了。

        他看上去竟然与几年前没有什么变化,甚至还更好,前些日子萦绕在身体周围的浮躁竟全部被收敛于体内,腰间别剑,器宇轩昂,很有一番豪迈气象。

        短短几日,他竟然已经突破了。

        死亡的压力是如此巨大,十年,他的瓶颈从未松动,但现在竟然突破了。

        群众又一片哗然,他们原来已经认定叶孤城赢了,但看见江如画时又少不得称赞一句宝刀未老,心中的天平隐隐倾斜,又有人觉得江如画未必会输。

        江如画嘴角带着自信的笑容,仿佛已将叶孤城的性命收入囊中。

        6小凤又回头看叶孤城,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冷,像皑皑的雪山,高不可攀,眉目中混杂这一种神圣的庄严,凝视对手的目光很专注,但眼神中却带有不可动摇的一往无前。

        当触及叶孤城视线的时候便知道,他没有动摇,更不会输。

        江如画道:“几日之前,你一定不会想到我现在会这样。”他很得意,也很骄傲,因为对顶尖剑客来说,突破可遇不可求。

        叶孤城没有说话。

        江如画又道:“我曾经动摇过,但现在我的眼睛只能看见一个未来。”他的笑容越得意,“那就是胜利的未来。”

        叶孤城沉声道:“拔剑吧。”

        拔剑吧!

        伙计苍白着脸道:“夺命镖死了。”

        不仅死了,还死得很诡异,据他探听到的消息,对方仿佛是死在某种高明的剑术下。

        在场两人都不蠢,不仅不蠢,还很聪明,剑和叶孤城之间的联系,他们能想到,那南王就一定能想到。

        毕竟,夺命镖是南王与金铭灭间唯一的联系,除了叶孤城,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人有理由对他动手,又剑术高明?

        但白云城主分明不在京城!

        朗月突然道:“这是嫁祸。”她的神色镇定,眼中闪烁着冷静的光芒,大部分时候,主宰她大脑的都是理智,而不是情感。

        朗月很确定:“有人在挑拨南王与城主之间的关系。”这并不是说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相反,南王与白云城主之间的关系糟糕透了,但是让夺命镖诡异地死在南王于京城的宅邸,却雪上加霜。

        将人原路送回,是挑衅,彰显自己的实力,直接死了,而且还死得离南王如此之近,这就是威胁。

        夺命镖是在南王附近死的,没有一个人现,这是不是证明,如果他们想,就可以悄然无声地杀死南王?

        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皇权没有那么重要,但也没有那么不重要,武林人想要无法无天,可能性并不大。

        朗月厉声道:“给城主送信,越快越好!”

        她根本没怀疑到伙计头上,白云城的人相互知根底,对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话可以概括的,他们不会背叛白云城,也没有胆子。

        夺命镖被好好地送进了南王宅邸,那时候他还活得很好,随后便死了,还是在三更半夜,伙计的行动十有八九被人看在眼里,对方尾随他一路,竟然没有被现。

        想来那人的轻功是十分高明的。

        伙计武功不行,却精通暗器以及阵法,轻功能被夺命镖当成是司空摘星,就绝对不差,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心思缜密,并且警惕心很强的人。

        嫁祸之人的可怕之处在于,他有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狐狸的狡猾,以及鬼魂似的轻功。

        海上,有一艘富丽堂皇的船在行驶。

        船不大,却很精致,木头是上好的金丝柚木,龙骨上有雕刻的花纹。

        白云城主在最里间,地上有用波斯技艺编织的地毯,冷硬而宽大的椅子上堆积数不胜数的动物皮毛,很柔软,靠在椅背上,就好像深深地陷入云朵之中。

        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最适合他的是没有任何添加物的白水,以及冷硬的床板,因为柔软,会钝化他坚硬如铁的内心,但是白云城的人民,总是希望城主能够活得更加舒服一点,动物柔软的毛皮是岚风布置,而叶孤城仅仅是盯着椅子看了一会儿,就默不作声地走了。

        已是默认。

        岚风松一口气:城主没有生气哎!

        叶孤城:太受欢迎了真是没有办法=v=!

        白云城主表示,其实他可喜欢香香的软软的动物毛皮啦!将整个人陷在软软的毛里,简直就是至高的享受!

        肥鸽子:嘎嘎,也不见你喜欢我软软的羽毛。

        他和岚风等人已经在海上漂泊几天,看在这是叶孤城几年以来次出门的份上,王牌侍女岚风紧张到不行,在打包衣物时恨不得把整个白云城都搬到床上,还是叶孤城用冷冷的视线制止了她。

        他们已经离岸很近,这段距离,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飞到,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太阳还没落山。

        他之前的心情其实不错,因为成功靠他卓绝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也享受到了一咪咪打脸的快感。

        远在海外挥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内,简直酷毙了好吗!

        叶孤城展开纸张,手的度不快也不慢,但眼睛扫视的度却很快,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时,眼中射出的点点寒星竟然锐利如剑。

        船舱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岚风肌肉紧绷,但却以崇拜的眼神看叶孤城。

        杀气外放,看似简单,却很高深,不到巅峰境界,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

        叶孤城陷入思考,他是愤怒的,这是杀气产生的原因,但又很迅地冷静下来,思考唯一游离在计算之外的漏洞。

        有人在挑拨他和南王的关系。

        不,应该说是,火上浇油。

        目的是什么?他的大脑飞地转动起来,身边以肉眼可见凝结出一层寒霜。

        杀气总是冰冷刺骨的。

        南王,白云城,高的见识,名列江湖前位的轻功,以及优秀的反侦察能力。

        达到这些条件的人不多,却也不少,哪怕是叶孤城,也无法确定是哪一个。

        他想,最好能有个机会,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一个用剑的高手,能最快看透别人功夫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剑招。

        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京城,白日,晴。

        6小凤得到消息的度比月姑娘他们都要慢上一线,因为他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月姑娘并不愿意告诉6小凤夺命镖被送到哪里,而他也无心探求。

        他的好奇心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重,而且,6小凤是一个非常尊重朋友的人,如果朋友有什么烦恼,他会很乐于倾听,帮他排忧解难,但如果朋友不愿意将自己的事情完全透露,他也不会强求。

        这就是6小凤交朋友的哲学。

        他正在德阳楼上吃酒,就着下酒的虎皮肉,这里的虎皮肉实在太好吃,就算每天吃个十七八回他也不会厌。

        只要是青年,那就不会一直稳定在一处,更不要说是6小凤这个浪子,他准备下江南去找另一个朋友花满楼,不日便要动身,在走之前,少不得要好好享受一下德阳楼的菜。

        之后有一段时间又吃不到美味的虎皮肉,想想还是怪难受的。

        有人从身后道:“6小凤,6大侠。”

        他将杯子中的酒水一口饮干才回头,事实上,光凭借声音,他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不是因为他的耳朵灵敏,而是因为对方的声音太有辨识度。

        人的长相可以让人记住,声音便也能让人记住,难听的声音比好听的声音更加让人印象深刻,而叫他名字的人,就是难听的让人极致。

        一千只公鸭子齐声叫,也不会比他的声音更难听一些。

        6小凤道:“是顺大侠啊,请坐。”

        身材还小的男人像猴子一般,直接蹿到了6小凤的身边。

        顺这个姓很少见,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被叫做顺大侠的人也不是因为他姓顺,而是因为他的外号叫“顺风耳”,真实姓名他没有对人透露过,一会儿说可以叫我“张三”,一会儿又自称“李四”,用过的名字太多,太敷衍,干脆便都用顺风耳的名来称呼他。

        顺风耳这对名号很满意,不仅满意,他还很高兴别人叫他顺大侠,这年头没有成为大侠的人,总是喜欢占嘴上的便宜。

        顺大侠的武功不行,轻功也不行,偏偏人脉足够广,消息做够灵通,以他这一手本事,想要卖情报应该不是件难事,但他偏不。

        顺风耳一直道讲八卦是乐趣,如果将其当做谋生的手段,其中的趣味性便大大减少。

        他的消息一直很真,很独家,但当他知道以后,全世界的人都差不多知道了,因为他恨不得拿一个大喇叭放在嘴边,天天都呱呱呱地直叫唤。

        6小凤见他坐到自己身边,便知晓顺风耳又有什么惊天大秘密需要爆料,他自然是洗耳恭听。

        6小凤是个很善于倾听的人,而顺风耳的爆料可信度也很高,听他说八卦当下饭的调料品,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此刻还不知道,对方要与他说的,可不是什么下饭的调剂品,而是消除食欲的苦瓜。

        顺风耳神秘道:“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儿。”他得意道,“只有我才知道。”

        6小凤配合道:“顺大侠知道了什么,可否说来给我听听?”

        顺风耳给那声“顺大侠”叫得浑身舒坦,虽然他自诩侠士,但也知道,自己与6小凤这样的大侠相差十万八千里,对方愿意叫他一声大侠,已是最高的恭维。

        他飘飘欲仙,连卖关子的劲头都提不起来,便倒豆子一样将自己所知道的全一股脑地说出来,他道:“今早我听说南王宅死了一个人。”

        6小凤道:“哦?”

        顺风耳压低声音道:“死的人,你一定认识。”

        心头忽然有不好的预感浮现,但却还猜不到,死的人是谁。

        顺风耳揭示谜底:“死的是青衣楼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夺命镖。”

        6小凤当即便脱口而出:“不可能!”

        他昨晚还见过夺命镖,听见月姑娘说要将他活着送回去,怎么一大早,却死了。

        顺风耳见6小凤的表情不对,奇道:“莫非6大侠才见过他?”

        这时候谁承认谁是呆子,所以6小凤道:“只是听说夺命镖武艺出众,人又小心谨慎,怎么会突然死了?”

        顺风耳更得意了,他道:“我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6小凤挑眉毛道:“你说。”

        夺命镖道:“他是被高明的剑客一剑杀死的。”

        6小凤苦笑,因为想到了一个人,一个与夺命镖有关的高明的剑客。

        顺风耳道:“6大侠,你怎么了?”

        6小凤只能道:“不小心吃了一片苦瓜,心里苦。”

        他忽然现,自己可能不能按时下江南去找花满楼了。

        岛屿第一任拥有者姓氏名谁,生于何年代现已不可考,然拥有者的后人却一直平平稳稳地生活下去,无论是朝代更迭,亦或是中原战乱,似乎都没有影响这海上漂泊小岛的命运。

        中原人若有常走南海通商者便知道,这岛屿的主人家,世代姓叶。

        虽然是漂泊在海上无依无靠的岛屿,但岛上的居民却不见得贫穷,看他们的吃穿用度,少不得比京城的富户还要更精细些。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飞仙岛别的没有,却偏偏产些漂亮的珊瑚以及颜色多样的合浦南珠,渔民驾驶艘小船悠哉悠哉地出海,只要不是运气太差,都能捞上一二个拳头大的贝壳,至于里面究竟是价格远远高于同等黄金的珍珠还是砂砾,这要看当天的行情。

        这座小岛,光靠从海里捞出来的“黄金”,就能舒舒坦坦地经营百年。

        岛民富得流油,那岛屿主人自然不用多说,居住的宅邸有三层楼高,放当时绝对是罕见的高大建筑,琉璃瓦在南海灿烂阳光的照射下色彩愈鲜亮,几乎是富丽堂皇的代名词。至于院落中的奇花异草,那更是数也数不清,南海一带气温高,一年有8个月,院中的各色花朵都在争奇斗艳。

        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红的白的黄的紫的,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见不到。

        不过比起花草建筑物,岛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各色侍女。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非常有逼格,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光听名字就很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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