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第48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他不怕6小凤撒酒疯, 在这间酒楼中撒酒疯的人很多,但还没有一个人能完好无损地走出去。
他只怕客人拿不出酒钱,谁都知道,店主人最讨厌别人赊账, 他这里的酒很好,如果想要喝, 便要守店主人的规矩, 规矩很繁琐,也很古怪, 不能大声喧哗, 不能损坏店里的陈设,最重要的是, 不能赊账。
如果还不上钱, 就要拿脑袋来赔!
店小二不是一个善心人, 但他也不是喜欢看死人的人,所以他提醒6小凤道:“我们这里的钱,是要现结的。”
“丢人现眼的东西!”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 因为他听出来了,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 他像一口水缸, 还是装满了的那种, 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6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6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6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6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6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6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6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6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6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6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出最后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6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6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6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6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6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6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6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6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6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6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6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江如画的脸铁青,僵尸都比他现在的面色更好看些,在编排叶孤城杀了夺命镖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原来叶孤城是这样一个人。
言语上的亵渎不值得一提,因为他是云端上的仙人,高高在上。
叶孤城很白,并非剑刃的金属色泽,而是属于人的,珠圆玉润的白,颜色很柔和,但他的人却不柔和。
当你看见叶孤城时,会以为自己看见了一把剑。
西门吹雪!江如画的瞳孔一阵紧缩,他想到了现如今武林上最锋利的一把剑,几年前的西门吹雪就能逼得他落荒而逃,而现在的叶孤城,则比几年前的西门吹雪气势更盛。
他已达到入世境界。
叶孤城道:“你就是江如画。”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6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杀人,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杀人,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杀人,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6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6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是天大的错事。
小姑娘见6小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6小凤有心逗她道:“你年纪这么小,难不成也是个高手?”
小姑娘道:“不错,虽离城主大人远矣,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
6小凤闻言大惊,习剑二十七载?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
他道:“饭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你有三十多岁了?”
小姑娘冷笑道:“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眼睛也不太好使吗?”语毕,把门一推道,“城主叫你。”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
6小凤丈二时尚摸不着头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吃瘪了,他终于可以确定,白云城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有好脸色。
除了叶孤城。
他进院子,偶尔遇见扫地的侍女或者是干活儿的健仆,目光触及,皆是一座座冰雕,6小凤只道他们之间无冤无仇,怎么各个看自己眼神里都像带了刀子。
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
6小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他跪坐在草垫上,身前是一盘棋。
白云城主,是棋道的高手。
他回头看6小凤,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便道:“怎么?”
6小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他道:“你这真是邪乎。”
叶孤城不语,眼中已有点点笑意。
他先说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小姑娘,又说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说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你说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
叶孤城道:“可是奇了,你不受人待见,竟然怪我?”
6小凤苦哈哈道:“你还是先说那小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6小凤的求知欲很重,听说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她的名字?”
6小凤道:“自然不知。”
叶孤城道:“她叫三秋。”
6小凤恍然:“可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三秋?”
叶孤城眼中笑意愈盛,道:“正是。”
6小凤笑道:“那她可不是才练了9天的剑。”
叶孤城道:“她本来学的就不是剑,是跟我出来后,才随岚风她们闹着要练剑的。”
6小凤道:“好,我已知道她练剑的缘由,但你可以说说,为何白云城的人都不待见我。”
叶孤城将黑子落在棋盘上,悠然道:“没别的原因,”他顿了一下,道,“也就是他们太喜欢我了一点。”
6小凤:???
哈?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在院子里一阵翻腾,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四周全是柜子,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而人,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
床很硬,姿势很标准,活像睡在棺材里。
想要拿到帝王绿翡翠,他必须越过吴三爷,在他藏宝的柜子里翻腾,但这对司空摘星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物件,更不要说是一个睡着的人。
吴三爷睡得很沉,一个人白天走太多路,晚上总会睡得很沉,司空摘星从他身边走过,还听见吴三爷出一小串均匀的呼噜声。
有目的性地拉开柜子,他很清楚翡翠被收在哪一格。
“!”
司空摘星连续几个后空翻利落后退,他的轻功很好,要不然绝不会能躲过迎面而来的机关暗器,短短的一日内,吴三爷藏宝的柜子已经被做成机关,当他打开柜门触动弹簧,便会有数不清粹毒的武器向他射来。
抹了毒的刃反射冷冷的光。
司空摘星若现在还不知道生了什么事,那他便别做猴精别做机灵鬼了,他绝对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铁链“嗖”地一声从柜子里飞出,打司空摘星一个措手不及,也不知他从兜里掏出什么,千钧一之际竟然把链子镖打出几米远。
这眼力,这臂力,不像是一个贼,倒像是一个练暗器的江湖人。
夺命镖从柜子里夺门而出,吴三爷放古董花瓶的柜子很大,足够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舒舒服服地躺进去,他从早晨潜伏至今,等的就是司空摘星。
哪怕他有通天的本领,也别想逃出自己精心布置的机关阵。
吴三爷还在打一连串均匀的小呼噜,他早被夺命镖用药迷倒了,即使火烧到他的屁股上,也绝对不会醒来。
不仅不会醒来,还从容地翻个身。
司空摘星心道中计了,片刻也不停留,直接向外跑,期间触碰到夺命镖的机关无数,不是用高明的轻功躲过去,就是以力打力,暗器从袖口飞出,将金属器打得七八丈远。
夺命镖心道,听说过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妙手空空,却不知道他手上竟然还有这等暗器功夫,怕是青衣楼专攻暗器的高手,也没有他利索。
这么横冲直撞,竟然给他破了夺命镖针对司空摘星精心设计的机关阵,倒不知道是他精于阵法大智若愚,还是走了狗屎运。
转眼间跑出了屋子,夺命镖在背后穷追猛打,只留下一屋子的暗器,以及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夺命镖与司空摘星停在房顶上,对他们这些江湖人来说,飞檐走壁本不是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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