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第47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女人没有说话,她垂着头, 看着自己的脚, 忽然她看到了一双套着管靴的脚, 比她精致小巧的足大多了, 站在面前,听见这双脚的主人大声问道:“我问你还要等多久。”
使者已经不耐烦地站起来, 再软的垫子坐得时间一长久也会屁股痛, 更不要说,白云城的座位又冷又硬。
和他们的城主一样。
女人好像根本就没听懂他的话, 道:“还要很久。”
“很久, 很久是多久?”
“就是很久。”抬头, 露出她冷若冰霜的脸。
她这人, 就像冰雪堆积而成的。
能让冰雪消融,阴天放晴的只有一人,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南王的使者, 显然不是叶孤城。
人到中年, 终于体会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憋屈感, 使者在狭窄的空间中走几圈,他的行为被限制了, 无论想往哪个方向走,低垂着头的侍女都会恰如其分地挡在他的身前。
使者想踹女人一脚, 毕竟, 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
他甚至不是个男人。
但他终于忍住了隐秘的冲动, 挤眼睛看那女人一眼,就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不知是否身体也如同石头一般坚硬,小心咯了他的脚。
突然,又有一双小巧精巧的脚闯入了他的视线,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是双非常好看的脚。
男人,特别是残缺的男人,总是对女人的脚有特殊的喜爱,他视线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移都移不开。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却不是来找他的。
她道:“城主回来了。”附耳在冰雪雕刻而成的女人身边,她的脸也很美,钟灵毓秀,杏眼中含有盈盈水光,就好像看每个人时,都那么深情。
女人猛然抬头,笑如冬日暖阳,使者这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哪怕是平凡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说,她本来就长得很漂亮。
城主回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于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女人又恢复了冰冷的死人脸,头瞬间低下,而垫着脚尖飘进来的女人,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命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叶孤城的生活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始就没有变化,每天早上,他先练一个时辰的剑,劈开不知道多少道浪花,飘逸的白袍没有沾染上海水,却偏偏被细密的汗水打湿。
他回到宅邸,用清水将身上不存在的尘埃洗涤干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浓密的黑擦干。
替他擦拭头的女子一定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之后再经过同样灵巧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一丝不苟地束进冠之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世界的污秽。
最后再开始一天的办公。
擦头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叶孤城的迷妹,遍布整座白云城。
将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或者说,他是故意的。
朗月道:“是。”
半盏茶的功夫都没有过去,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小而精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设时便被撑大不少。
这房间,并不华丽,但摆放的物件陈设却无一不精美,雪白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又美又冷,就好像叶孤城这个人。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独,他坐在大而精巧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鲜活气息。
使者不禁想道:不知他与名满天下的西门吹雪哪个更像把剑。
天下没人不知道,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是剑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叶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会有哪个人的态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大凶器。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叶孤城道:“拿上来。”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托盘,将雪白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天才知道,这世间上最锋利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刀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有哇哇叫的份。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声不吭做英雄,也只能哭天抢地。
叶孤城伸手那信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扫过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艳高贵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苏好好看哦!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绝对是一件可以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什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交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
用眼睛记下来了!
叶孤城将信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静静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对方恭敬的脸终于挂不住了,脸色一变道:“白云城主,这是什么意思?”
叶孤城道:“你走吧,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使者竖起耳朵,他知道,叶孤城即将说出的那句话很贵重。
是不是重逾千金他不知道,但他清楚,一句话的分量就足够买下十个八个他的性命。
叶孤城道:“你告诉南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不愧是剑仙,就算拒绝,都拒绝得如此有逼格。
叶孤城在心中悄悄为自己点一个赞。
使者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无论是男人,女人,亦或是又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的人,也很少能承受这种侮辱,心高气傲惯了的人尤甚。
他或许耻辱过,夹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头巷尾流窜,但他现在熬出来了,即使不是男人。
对使者来说,这从来都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在精致的小木桌上摆一壶酒,一碟花生米,就能对自己的徒弟喋喋不休说上一天一夜。
像他这样的人,已经无法再忍受别人的侮辱。
他阴阳怪气道:“我会好好告知南王。”随后便拂袖走了。
走的路上路过一两个侍女,好像是他之前遇见过的,又好像没有见过,白云城主府中的侍女,各个都穿白衣,长相不说绝顶,也绝对是清丽动人,像他这样不近女色的人,是很难分辨出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别的。
但他同时又很敏感,路过身边的女人,分明像他投来不屑的目光。
目光刺眼极了,就好像几十根一百根的针扎在他后背,动也不是静也不是。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将他召唤至面前,对叶孤城的回答期待备至。
使者道:“他只让我带一句话。”
南王道:“说。”
使者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南王的脸色比使者还要差些,他是主,使者是仆,都说仆人肖主,能养出心高气傲的仆人,他本人的脾气只会更糟。
南王抚掌道:“好好好!”
他倒要看看,究竟谁是燕雀,谁是鸿鹄。
南王道:“死人也是会说话的。”
江如画道:“是这样没错。”
自从夺命镖死后,他无论去哪里都会把江如画带上,南王是个很惜命的人,只有活着,才能完成他谋划了大半辈子的伟业,所以,他不能死亡。
普通的护卫尚且不足以对付叶孤城,他虽然没有见过叶孤城的剑,却听说他的剑术十分之了得,又加上看见了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门外汉也能看出这剑招相当高明。
已经将罪魁祸定论为白云城主,夺命镖的死,只能证明他不仅剑术好,轻功也很好,可以在铁桶一般的南王府来去自如。
南王嘴上不说,心里却是怕的。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脸上神色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就算是成名剑客也是一样,越是强大的剑客,就越有自己的一套用剑方法,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分析破绽。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很是在理,唯一的问题就是,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并不是叶孤城的剑招。
江如画的笑脸十分僵硬,好在他皮肤黝黑,南王也没有回头多关注他的脸,以至于并没有现江如画的失态。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忽然间,有一股荒谬的恐惧感涌上心头,男人特意用他的剑招杀死夺命镖,岂不也是故意的?
无名人知道从江湖隐匿许久的自己在南王身边,又用了自己唯一无法说破的方法激化南王与白云城主的矛盾。
江如画知道,南王是一个多么可怕,疑心多么重的老人,他在对方身边呆了很多年,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如果被南王现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与自己的剑招一模一样,那就算是他主动坦白,对方也会在心里怀疑。
怀疑自己在他身边别有所图,怀疑他想要南王的命。
所以江如画不能说,不仅不能说,还要想办法将事情圆过去,全部嫁祸于白云城主的头上。
南王见江如画迟迟没有答话,便侧过半张脸道:“你觉得如何?”
江如画心里有鬼,南王忽然叫他几乎让心脏停止跳动,他道:“什么如何。”
眼见老人脸上的皱纹间已经充斥不耐烦的意味,也好在他并没有真正火,南王压下性子又道:“你觉得,用什么法子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为妙?”
他此时不仅不能劝说南王将夺命镖的尸体销毁,还要顺着他的话接着编下去,因为江如画知道,南王问自己,并不是为了听取他的意见,而是要听他随声附和。
他只能道:“据说天山上的冰雪有保存身体的奇效,又兼之各色药物辅佐,便能将死人永远停留在他死亡的那一刻。”
他抬头,正巧看见夺命镖被防腐药剂浸泡的尸体,对方的眼睛始终没有合上,他的瞳孔开始涣散,但嘴角却一直挂了一抹诡异的笑。
毛骨悚然。
夜已深,静悄悄。
大船停靠在岸边,没有出一丁点儿声响。
守夜人坐在港口边上,有一阵没一阵地打瞌睡,本来,晚上是不允许有船行驶的,但有钱能使鬼推磨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上下都被打点好,只等晚上迎接贵客,一切都在暗中进行,除了港口的负责人,没人清楚。
他忽然听见动静,支起眼皮便看见富丽堂皇的大船停在眼前。
声音实在是太轻了,这船,就好像不是靠水流前行,而是在空中飘着,猛然降临在他的面前。
只能听见海浪拍岸的水声。
守夜人一惊,什么睡意都飞走了,他睁大眼睛,心中却不由瘆得慌。
“咕咚——”口水的吞咽声,他快要被贵客吓死了。
“嘎吱——”
船的门,被打开了。
守夜人先看见了一只纤细无比的手,那手很白,很柔嫩,莹白的皮肤在夜空中,好像闪着光。
这是一双属于绝世美人的手,他虽然没有见多太多的美人,却可以断定,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比这更美更柔的手。
他视线游移,一路向上,比手更白的,是女人的衣服,但那是截然不同的一种白,看不见尘埃与黑暗。
柔软的胸脯被衣服包裹,再向上,则是冷若冰霜的一张脸。
看见那张脸的瞬间,守夜人就像被从上到下浇了一桶凉水,什么邪思淫念都化为乌有,因为那张脸太美,而且是庄严宝相的美。
仙人身边的捧剑仙子,怕就是这样,美若冰霜,又凌厉得过分,稍微靠近一点,都好像会被她身上的寒气冻成冰棍。
美则美矣,却不可亵玩。
女人并没有与他交流的欲望,只是用莹白的手指夹住玉牌,向守夜人手中一扔,没让他手忙脚乱地接住,落点刚刚好。
一看那块玉牌,守夜人更加肃然起敬。
正面刻东南西北四条龙王,反面则是密密麻麻的铭文,南方十四条漕运线,还有少得不能再少的海运港口,有这块牌子,怕是龙王海下的宫殿都是去的得的。
守夜人用手帕将玉牌擦干净,毕恭毕敬地递过去,他眼睛只敢盯着地面看,万万不敢抬头多看仙子一眼,天上的明月看着柔和,近了也会刺瞎人的双眼,他只怕仙子嫌被他碰过的玉牌太脏,不肯接过去。
手上沉甸甸的重量忽然一轻,玉牌已被岚风收了回去。
没人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功夫,守夜人迷迷糊糊想到这大抵是仙家手段,他听说书人道有内力深厚的大侠可隔空取物,人尚且能够做到,天上的仙子又有什么不能。
岚风将玉牌用丝帕包住,她当然是嫌弃守夜人的,谁知道他的手帕擦过些什么,或许会经过城主手中的什物,怎么着也得清理赶紧才成。
她道:“可以进城了,城主。”
叶孤城微微颔,不出声。
守夜人虽然生得丑陋,却耳聪目明,仙子的话虽听不清楚,却也捕捉到了城主二字。
脑中不禁浮现云阶月地,瑶草琪花,想来天界竟也有城池?那是怎样遍布仙山楼阁神霄绛阙。
守夜人又是一阵心神摇曳,最最让他在意的,是仙子口中的“城主”。
岚风的形象太过于冷清,像天上的明月,山林中的风,是由冰雪堆成的人物,这样的女子,没有男人会想她与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仿佛想象,就是一种侮辱。
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居于一室,在守夜人龌龊的思想中,那是必定要生点什么的。
所以,他自然而然为“城主”套上了身份,那定然是一位比岚风还要美丽百倍的神仙妃子。
他脑筋转得很快,联想岚风身上的衣袍,不难看出那是婢女的装束,就算布匹是天上的锦缎编制而成,也是绝对比不上他的主人的。
光是一个身旁的婢女便能美丽至此,“城主”要是怎样的冰清玉洁国色天香。
冰清玉洁国色天香的叶孤城从岚风手中接过玉牌,随意放在身旁的矮桌上,巴掌大的牌子被岚风擦得纤尘不染,上好的白玉通透可人,握在手中便能感到阵阵寒意。
船还要向内6驶,只不过从海运改成了漕运,在明日第一缕熹微出现之前,他能到达落脚的宅邸。
不是什么客栈,是白云城置办的院落。
人间的仙,总是不能与不入流的人相为伍的。
他还不知道自己在守夜人心中被脑补成神仙妃子,就算是知道,也不一定会有所表示。
他站得太高,也太寒冷,地上的人,很少能入叶孤城的眼。
叶孤城沉声道:“那件事查得怎么样了?”
那件事?是什么事?
岚风却立即反应过来道:“还不知。”
叶孤城道:“不知?”他的手指顿在剑柄上,动都不动。
指甲短且圆润,骨节修长。
这是剑客的手。
剑客的手,向来是很稳的,哪怕停留在刃边缘,也不会抖一下。
岚风道:“那座岛没有名字,没有船只,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
南海不止一座飞仙岛,这里有上百座岛屿,有的很小,小到无法住人,有的很大,大到能建立一座城。
有一座岛,很奇怪,船只行驶无法到达,只有顺着海潮随意漂泊,才能看到它的踪影,南海有船家有幸到过,说那里是人间的天堂,也是人间的地狱。
叶孤城一直对南海的无名岛屿很在意,只要是读过6小凤传奇的人,就没法对宫九不在意,因为他实在是一个很可怕的敌人。
就算是剑仙,也要小心应对。
叶孤城道:“再查。”
船内,灯光已渐渐微弱,灯油似已将枯。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6小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6小凤你也有今天。”
6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八九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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