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第33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夜露深重, 月亮藏在乌云后。
库房阴森幽暗, 伸手不见五指。
没有一丝亮光的密闭房间,猫头鹰在这也看不清黑暗之中生了什么, 视觉被封杀, 五官中只剩下嘴巴和耳朵能用。
悉悉索索的声音从门边上传来,落锁的木质大门被打开,毛糙而沉重的木板边缘从泥土上刮过,出猫挠墙面的刺耳噪音。
声音不大, 打更守夜的巡逻者无法现, 噪音折磨的只有在场两人的耳朵。
进来的人先道:“来了吗?”
静默, 除了自己的心跳声,什么都听不见,来人轻手轻脚地将门合上,伪造无人出入的假象, 他似乎胆子很大,很镇定, 但只有自己才知道,他已经连续吞咽几口唾沫,而背后刚刚冒头的细密汗珠, 也将最贴身的布料濡湿。
人在黑暗之中,内心的恐惧会被无限放大。
过了许久, 才听见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库房内传来, 这是门很高明的功夫, 声音遍布四面八方, 扰乱人的判断,无法分辨说话人究竟在何处。
苍老声道:“来了。”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还在他反应够快,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又怎么会活,几日与他相处下来,现他的说话语气,生活习惯,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天他过的是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天。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和平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说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说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说出来,摊在年轻人面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情,惊慌失措,被野兽追着进入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天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裸裸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隐私。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吧,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说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来人恭敬道一声是,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乌云被风吹散,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
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或许不是很帅气,但也没有很不起眼,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
月姑娘也认识他,年轻人虽说得一口官话,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掌柜死的消息,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
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似乎有答案了。
伙计走后不久,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哪是什么老人,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
是夺命镖!
很少有人知道,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精通于口技。
他的口技很特殊,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
小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他躲在暗处,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
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就没有完不成的。暗杀都躲在暗处,武艺不够高强,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
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便产生了间隙,而当他现自已在暗处有数不清的敌人时,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
招数阴损,却足够有效。
他眼睛弯弯,眯成一条缝,但被他笑脸相对,却不会感到快活,反倒是如芒在背,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像虎视眈眈的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
他自语道:“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
江湖中,会易容的人并不少,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怕还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他不像是6小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易容成掌柜的模样。
至于用处,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让他们以为掌柜还“活着”,说实在的,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怕也是会被蒙过去。
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情报离开,借着夜色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进入南王府,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杀手组织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得小心一点,不被无关人士现。
至于该怎么处理,那要看南王的意愿,有银子的,才是大老爷。
叶孤城又在看信,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度,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
白云城主的鸽子,和别的鸽子,那都是不一样的。
肥鸽子:它们都没有我丰满。
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叶孤城的鸽子,都不是自己养的,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连分量都不大在乎,要不然,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
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
要偷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精。
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是热火朝天的,一道围墙之内,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天。
6小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更何况,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答案,天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已是不易。
他准备去找鬼精灵的猴精,司空摘星和6小凤一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甚至比鬼都机灵的6小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
6小凤仰躺在船舱上,唱他编造的曲子:“司空摘星,是个猴精。猴精捣蛋,是个混蛋。混蛋不乖,打他屁股。”非常舒服。
“阿嚏——”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
客人打趣道:“财了,掌柜的?”
掌柜笑得一团和气,像才出锅的面馒头:“托福托福。”
心道:一定是天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
他或许不像宫九,看什么一遍都能学会,但乎常人的集中力却能让他接近过目不忘的境界,又加上在剑之一途上的天分,十几年不间断的练习,足以他成为全天下数一数二的高手。
天分、毅力、恒心、集中力,他具备一切成功的先决条件。
6小凤什么都没有听见,他已经将叶孤城刚才所说的话自动从脑海中删除,穿白衣的男人又变成了高高在上的白云城主。
对方不答话,他也不说话,反倒也关注起身前的棋局,他对此并不精通,但想看懂却没有问题,6小凤的学识很杂,却很丰富,这世界上或许没有什么是他完全不知道的。
黑子与白子正在厮杀,不,应该被称作一面倒的围剿,白子如剑刃般锐利,直贯长虹,捣毁黑子腹地;黑子在棋局开头看似势大,却棋路诡谲,与白子之间的争斗逐渐显露颓势,说邪不胜正也好,说他棋差一着也罢,终归只有死路一条。
6小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出一声脆响,6小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6小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6小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6小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6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6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我不可能杀夺命镖,但江如画却说我杀了,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6小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6小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人可以不诚,但当他握紧手中剑时,心却得澄澈透亮如明镜。
江如画的心不静,他有邪念,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
他不配用剑。
叶孤城道:“我原可以饶了他,但他既然还以剑客身份自居,就少不得以死谢罪。”他的话很残酷,很冷,但却自有一股坚持。
6小凤长舒一口气,已不用他多说什么。
6小凤道:“什么时候比剑。”
叶孤城道:“三日后。”
6小凤道:“三日后?”
叶孤城道:“不错。”
6小凤道:“九月十五?”
叶孤城道:“九月十五,短松冈。”
短松冈,向西三里就是高高矮矮的坟堆,他会记得帮江如画准备一口棺材。
他杀的人,自然负责收敛。
6小凤举杯,将其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白云城主的宅邸,你只能找到白水。茶,酒,什么都没有。
举杯吟道:
九月十五月当头
月当头兮血可流
悔不尽的英雄恨
刺不尽的血线喉
江如画将自己关在房间里。
院子里很温暖,阳光很明媚,但他却冷得打颤。
没有什么比死亡的威胁,更加冰冷,更加让人恐惧。
他在努力想别的,比如这些年的躲藏,投身南王府的忍辱负重,曾经的风光岁月,以及他的成名剑技。
但最后,却无可抑制地想到了叶孤城,以及他冰冷的目光。
“你不配用剑!”
这五个字,敲击在他的心上。
他猛地拔出腰间的剑,疯狂地挥舞,那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
一人高的花瓶瞬间被分割成几百上千块碎片,有大有小,有细有密,但都没有过指甲盖大小。
他的剑技突破了,在死亡的逼迫下。
“咚咚,咚咚。”
江如画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是那么的有力,那么的年轻,是了,他是剑豪,曾经江湖上无能能敌的剑豪,他不应该恐惧,也不应该害怕,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强大,非常有能力的剑客。
门被推开,有人进来了,那人先看见了拔剑的江如画,以及地上的花瓶碎片,不由分说开始鼓掌。
南王道:“好一个潇潇细雨萧萧情,好一个剑豪。”他满意极了,也自信极了,南王道,“你定然不会输给叶孤城。”
他的眼中饱含骄傲与期待,因为他从未见过江湖上有谁的剑招比江如画使得更加精妙,更加快,要不然,他也不会提拔一个剑客,让他作为护卫跟随自己左右。
江如画的面容红润,一开始的苍白早已不见踪影,他非常自信,因为剑技的突破,奇妙的情感充斥内心,将恐惧一扫而空。
现在的他绝对不会再害怕叶孤城。
不仅不怕,还有杀掉他的信心与勇气。
明月夜,短松冈。
月不明,人却亮。
短松冈阴森而昏暗,树林里簌簌地像,是风,还是枉死的冤魂。
胆大的人也不敢在这里呆太久,因为地太暗,夜太亮,但今日,林子竟然被一个接着一个的大红灯笼照亮。
今晚很热闹,也很有人气,武林中知名的人竟已大半到了这里,木道人,霍休,严人英,老实和尚……
能叫得上名的,不能叫得上名的,竟然已经将树林挤得满满当当。
以剑豪重出江湖的名气,本不能吸引这么多的人,但谁叫叶孤城那日在德阳楼的排场很大,大到连西门吹雪都无法相提并论。
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白云城主是人中的贵族,剑中的仙人。
他已到这里,白衣整洁,头束在玉冠中,一丝不苟,手上的剑散着冷光。
毫无破绽的人!毫无破绽的剑!
木道人对身旁的6小凤道:“他是你朋友。”
他知道,6小凤是一个非常喜欢交朋友,而且对朋友非常好的人,他对叶孤城的上心程度早就过了对陌生人的上心程度,此刻看与剑合二为一的男人,6小凤灵动的眼中,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6小凤朗声道:“是!”
声音中饱含真挚的情感,是友情!
木道人道:“虽然江如画还未到,但我已经知道这场对战的结果。”
6小凤笑了,没有说话,因为他也知道结果。
果然,木道人道:“像白云城主这样的剑客,是不可能输的。”所以,输的只会是江如画。
6小凤道:“是这样没错。”
忽然,场上的气氛一变,所有人都知道,今晚的另一位主角,江如画到了。
他看上去竟然与几年前没有什么变化,甚至还更好,前些日子萦绕在身体周围的浮躁竟全部被收敛于体内,腰间别剑,器宇轩昂,很有一番豪迈气象。
短短几日,他竟然已经突破了。
死亡的压力是如此巨大,十年,他的瓶颈从未松动,但现在竟然突破了。
群众又一片哗然,他们原来已经认定叶孤城赢了,但看见江如画时又少不得称赞一句宝刀未老,心中的天平隐隐倾斜,又有人觉得江如画未必会输。
江如画嘴角带着自信的笑容,仿佛已将叶孤城的性命收入囊中。
6小凤又回头看叶孤城,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冷,像皑皑的雪山,高不可攀,眉目中混杂这一种神圣的庄严,凝视对手的目光很专注,但眼神中却带有不可动摇的一往无前。
当触及叶孤城视线的时候便知道,他没有动摇,更不会输。
江如画道:“几日之前,你一定不会想到我现在会这样。”他很得意,也很骄傲,因为对顶尖剑客来说,突破可遇不可求。
叶孤城没有说话。
江如画又道:“我曾经动摇过,但现在我的眼睛只能看见一个未来。”他的笑容越得意,“那就是胜利的未来。”
叶孤城沉声道:“拔剑吧。”
拔剑吧!
岛民富得流油,那岛屿主人自然不用多说,居住的宅邸有三层楼高,放当时绝对是罕见的高大建筑,琉璃瓦在南海灿烂阳光的照射下色彩愈鲜亮,几乎是富丽堂皇的代名词。至于院落中的奇花异草,那更是数也数不清,南海一带气温高,一年有8个月,院中的各色花朵都在争奇斗艳。
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红的白的黄的紫的,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见不到。
不过比起花草建筑物,岛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各色侍女。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非常有逼格,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光听名字就很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这个年代的铜镜,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
皮肤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脸,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额头若来一点朱砂,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
叶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丽端正的脸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还挺疼,显然不是做梦。
铜镜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阵扭曲,硬生生将散着冷气的脸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经试图掐醒自己无数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脸还是那张脸,就是年纪变小了,但人还是那个人吗?
叶孤城有种微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剑在海边听着海浪风声练剑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记忆。
两世交错在一起,某一瞬间竟然分不出谁是谁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个他本不是特别爱武侠小说的人,却也听说过叶孤城的威名,但对于成为未来剑仙这一件事儿确实敬谢不敏。
人原作者都说了,叶孤城是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存在,那他现在算什么,剑仙所抛弃的过去吗?
侧脸看了眼被擦得锃亮的剑,比印象中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的玄铁剑要短,也要轻,恐怕是为了配合儿童身量而专门打造。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剑,却也散着森森的寒气,能够凝结出狼牙交错的冰锥,瞄一眼便能感受到从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气。
牙齿都打颤。
手不由自主地搓动,虎口处有因经年练剑而长出的,厚厚的茧。
那是常年练剑而留下的勋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剑仙,或者说,尚且年幼的剑仙成了他。
按照叶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时一刻就应该洗漱完毕,带着自己的精铁长剑到海边上感受大自然的豪迈气象。
涨潮时刻的海水一层一层拍在湿润的沙滩上,腥咸味盈满鼻腔,剑刃挥舞带起飒飒风声。
在凉爽的清晨舞剑本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有新鲜的空气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气又是一天中最凉爽的时刻,正午炽热过分的阳光尚且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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