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客居 > 乱世逐流 > 第28章 一代贱人王景略之金刀杀人(顺便求推荐)

第28章 一代贱人王景略之金刀杀人(顺便求推荐)


猥琐大叔王景略(王猛,字景略)是本书中非常重要的角色,这里说点闲话,介绍一下历史上他阴死本书女主慕容雨的五叔慕容垂的经过。

        反间计的最高运用,阴险恶毒,简单明了却无处可躲。

        史称:金刀计

        前燕时,慕容垂是燕国皇帝第五子,屡立战功曾一战击破一代枭雄桓温,却郁郁不得志被当权者猜忌,不得已投奔前秦,自毁长城的前燕,正式进入亡国倒计时。

        正所谓人作死就会死,后来前燕果然就死了。

        对方屈一指的扛把子来投,苻坚自然很高兴,可当时已经是丞相的猥琐大叔却不那么认为。

        作为江湖上的一等一的狗头军师,王景略知道慕容垂绝非能寄人篱下的双花红棍,早晚要自己出来闯江湖,于是劝谏苻坚除掉慕容垂,以绝后患。

        不过苻坚苻大官人拿出了刘备的忠厚,表示这事儿不能干,杀了这家伙,以后自己虎躯一震,有谁愿意纳头就拜?

        既然是猥琐大叔,那自然不是善男信女,你不杀我偏要诱骗你杀,你不推妹子我就给你下药让你推。

        论看场子,猥琐大叔是王佐之才,论到耍心机,猥琐大叔也是阴险毒辣。

        公元37o年,苻坚大官人以猥琐大叔为统帅兵征燕,在猥琐大叔率军出征燕国的时候,向苻坚请求以慕容垂长子慕容令作为向导,出任参军。

        这个也好说,带路党的作用不能小视,苻坚大官人说ok那你去吧小令,我看好你哦。

        出征的前一晚,猥琐大叔拜访慕容垂,演技大爆,堪称一个演员的自我修养的典范,两人唠嗑唠的很嗨,差点搞基。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猥琐大叔话锋一转,说了那么一句话“今当远别,何以赠我?使我睹物思人。”

        慕容垂感动的一塌糊涂,随手解下腰间金刀就送给了王猛。

        各位书友请记住,“睹物思人”这句话,绝对是出自假基友之口,带着深深的套路,扯远了。

        前脚刚走猥琐大叔紧跟着买通慕容垂的亲信金熙假称慕容垂使者。

        自古真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慕容垂落难,他身边的人也都有心思,自然容易收买。

        随后金熙以慕容垂随身携带金刀为证向慕容令假传父命:“我们投奔苻坚老大,无非是被自家堂口追杀。如今王景略心胸狭隘,数次想排挤我们,而苻坚大官人表面上对我们礼让有加,其实心里小九九谁都看不透。估计我们爷俩仍然难免一死。

        况且最近听说自家堂口听说我们走了,颇有点后悔。

        我现在已经风紧扯呼,你不走更待何时?事起仓促,来不及写信,特派人传口信,以金刀为证。”

        事关重大,行军途中和慕容垂没有联系,又有金刀为证,慕容令思前想后,感觉自家堂口虽然对他们父子俩不好,但帮派建立却凝聚着父亲心血。

        于是他借打猎为名,连夜跑回自家帮派去了。猥琐大叔一看时机成熟,妹子已经被我迷晕,苻大官人你赶紧办事吧。

        他乘机上表慕容令叛变,吓得慕容垂出走,但苻大官人却追到慕容垂后没有加罪,仍旧善待他。就像中了迷药的妹子,被痴心暖男守候了一夜一样。

        相反慕容令始终不被自家帮派所信赖,最终被杀。

        猥琐大叔用金刀计主要对付的是慕容垂,但是只死了慕容垂之子慕容令,从初衷来说是失败了,但猥琐大叔还是灭掉了前燕,金刀计还在继续酵。

        至于后事如何,各位书友把推荐票砸过来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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