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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二章 偶遇


进入边陲小镇之前,途径一座孤零零的客栈,店外挂着皱巴巴的破旧酒招子。

        陈平安晃荡了一下酒葫芦,就决定去添些酒,酒水的优劣,陈平安喝得出来,黄粱福地的忘忧酒,桂花岛的醇酿,都喝过,路边街角酒肆的酒水更是没少买,没那么计较。

        客栈外边趴着一头瘦杆子似的土狗,晒着大太阳,远远见着了陈平安三人就开始窜起身,呲牙咧嘴,吼叫起来。

        这算什么待客之道?

        一个小瘸子拎着刀就跑出来,以刀尖指着那条狗,气势汹汹道:“再嚷嚷,就取你狗头!”

        土狗病恹恹趴回地上。

        小瘸子举头望去,看到了三位稀罕客人,赶紧将刀藏在背后,笑道:“客官别怕,咱们这儿可不是黑店,保证是清白人家做的正经买卖!”

        一瘸一拐的干瘦少年似乎担心客人掉头就跑,先下手为强,转头对着里边大堂喊道:“老板娘,来客人啦,快点抹干净桌子,有你最喜欢的,俊俏公子哥,还是读书人!”

        这位店伙计给老板娘报喜之后,赶紧转过头,弯腰伸手,“客官们请里边坐,咱们这儿老板娘祖传土法烧造的青梅酒,还有我师傅最拿手的烤全羊,千里边境,独此一家别无分店!”

        陈平安三人走入客栈。

        一楼大堂喝酒吃饭,桌子不多,想来是生意冷清的缘故,二楼可以住人,此刻大堂并无客人,就一个脚踩长凳的妇人,嗑瓜子,斜瞥向小瘸子所谓的读书人,她一开始是没抱希望的,小瘸子就是粪坑里泡大的小蛆儿,哪有什么见识,这辈子都不会晓得俊俏二字怎么写。

        妇人身着一件红底黄色团花对襟宽袖袍子,袍子质地不俗,样式也好,就是年月实在有些久了,像是铺了一层油腻。

        妇人面容丰满红润,身段婀娜,而且一白遮百丑,何况她本就不丑,已是三十多岁的女子,仍是不会输给那些十五六岁的漂亮少女。

        她眼前一亮,娇腻妩媚地哎呦喂一声,丢了一捧瓜子在地上,随便拿绣花鞋拨了拨,划拉到桌子底下,使劲扭摆着纤细腰肢,跟一条蛇似的,往陈平安那边扭去,一巴掌拍去,轻轻搭在那位白袍子英俊小哥儿的肩头上,顺手一捏,瞧不出,老娘捡到宝了,模样好看不说,不曾想还是个身上有劲儿的,不是那些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

        陈平安见她得寸进尺,还要往自己胸口拍去,这才横移了一步,让她一巴掌拍空,笑道:“掌柜的,我要买三五斤酒,不吃饭不住宿,买了酒就走,听伙计说这儿有祖传的青梅酒,不知道是怎么个价格?”

        妇人悻悻然收回手掌,“公子这么急匆匆去那座狐子镇?真不是为了招徕生意,才吓唬公子,那儿经常闹鬼闹妖,能够害人鬼迷心窍,今年更厉害,好些商贾和旅人都遭了祸,死人都是不曾有,可在那边疯疯癫癫的,一双手总得有了。所以啊,公子你还是在咱们客栈住下,青梅酒要几壶有几壶,不贵,最好的五年酿,两壶才一两银子,再来一头烤全羊,吃饱喝足,晚上就住咱们这儿,到时候……”

        说到这里,妇人眉梢带着春意,微微一挑,春意荡漾,“姐儿我亲自给公子端洗脚水去。”

        裴钱在一旁流口水,听到烤全羊三个字后,就走不动路了。

        她抹了一把嘴,轻轻扯了扯陈平安的袖子。

        陈平安想了想,问魏羡,“能喝酒?”

        魏羡点头道:“海量。”

        陈平安转头对那位老板娘笑道:“住就不住了,但是可以在客栈吃顿饭,除了饭桌上喝的酒,额外给我备好五斤青梅酒,我要带走。”

        妇人对那小瘸子一挥手,“给你老驼子师傅挑一头羊去,记得肥瘦得当,用点心,别一天到晚总想着天上掉下个便宜师傅,传授你绝世武功,这样的好事,砸不到你头上。赶紧滚。”

        少年嘟嘟囔囔,一路飞奔离去。

        三人落座,刚空着一条长凳,妇人便去柜台那边,拿了几碟子碎嘴吃食,放在桌上后,坐在了陈平安对面,“听公子口音,不像是咱们大泉人氏?是那负笈游学的读书人吧?北晋那边来的?”

        陈平安笑道:“更南边一些来的。”

        妇人身体前倾,弯腰抓过一把从狐儿镇买来的干果,沉甸甸的胸脯,重重压在桌面上,发现那位年轻公子哥,始终笑望向自己的脸庞,眼神清澈,这让妇人有些讶异,天底下还有不吃腥的猫?她嫣然笑问道:“咱们先喝点小酒儿?我可以陪着公子悠着点喝,等到烤全羊上桌,刚好微醺,到时候撕下金黄油油的羊腿,那滋味真是绝了。”

        陈平安点头说好。

        妇人去拿了一坛酒和叠放一起的四只大白碗,揭了泥封,倒酒入碗,青梅酒呈现出琥珀色,尤其干净,并不浑浊,光是看一眼,好酒之人,估计就会有些醉人。妇人颇为自得,笑着介绍起这祖传青梅酒,分半年酿,三年酿,五年酿,便是最差的半年酿,曾经有位游历至此的京城豪侠,牵着一匹高头大马,喝了酒后,都要伸出大拇指,称赞不已,说大泉京城都不曾有此美酒。

        裴钱一脸天真无邪,问道:“京城来的人,还只喝半年酿啊?”

        妇人给噎得不行,赶紧补救,“那位豪侠起先只是为了尝个滋味,后来便与你家公子一样,买走了好几斤五年酿的青梅酒。”

        裴钱皮肉笑不笑,故作恍然道:“原来是这样啊,大泉京城人氏可真不豪爽,买点酒水而已,还要先尝过再说,不如我……爹,要买就直接买最贵的五年酿……”

        陈平安一个板栗砸过去,砸得裴钱双手抱头。

        陈平安将裴钱身前那一大碗青梅酒,挪给身侧另外一边的魏羡,让这位自称“海量”的南苑国开国皇帝一人两碗,两碗而已,想必不在话下。

        裴钱揉着脑袋,委屈道:“我就不能喝一小口吗?走了这么远的路,我口渴,嗓子眼要冒烟啦!”

        小女孩嘴唇干裂,几乎要渗出血丝来,如果不是脑门上贴着那张镇妖符,让她绽放出惊人的体力,她肯定撑不到走来这座客栈。

        有钱能使鬼推磨。有符能使她赶路。说到底,还是因为钱。

        陈平安笑道:“谁跟你喝酒解渴的?等会儿自己跟老板娘求一碗水。”

        裴钱瞥了眼那个花里花哨的老娘们,冷哼一声,双手环胸,转过头,看也不看那个妇人。

        妇人不以为意,起身去端了一碗茶水过来,轻轻放在裴钱身前,“喝吧,不收钱。”

        裴钱立即双手捧起碗,咕咚咕咚,一口气喝完。

        不喝白不喝,她是讨厌这个老女人,又不是讨厌眼前这碗茶水。

        陈平安和魏羡对视一眼。

        陈平安叹了口气,心想这位掌柜,也不是省油的灯,喜欢记仇,一点不比裴钱差,这不方才那碗茶水当中,她背对三人的时候,就往里边偷偷吐了一口唾沫,拧转手腕,稍稍晃荡茶水,端到桌上,了无痕迹。

        不过青梅酒的味道,真是一绝,除了没有蕴含灵气之外,已经不输给那艘岛屿渡船上的桂花酿,事后一定要装满养剑葫,实在不行,再让魏羡随身携带几坛,既然敢说海量,一定是爱酒之人了。

        陈平安小口喝着见之可亲可爱、入喉如火炭灼烧、入腹却能暖肚肠的青梅酒,心情都跟着好了起来,问道:“掌柜的,可曾听说姚家边军?”

        妇人随口道:“这当然,边境混饭吃的,谁不知道姚家铁骑的威名,不是跟公子你吹牛,我这客栈,曾经就有一位姓姚的小将军,带着一拨随从,吃过了整只烤全羊才离开,丢了好大一颗银锭在桌上。不过这些当兵打仗的,哪怕只是吃饭喝酒,也吓人,我都不敢靠近,总觉得他们身上带着杀气。”

        妇人轻轻拍着胸脯,只是可怜了本就紧绷的那件衣裳,有些不堪重负。

        陈平安问道:“姚家边军口碑很好?”

        妇人笑道:“好不好,我们这些老百姓哪里知道,根本就没机会跟这些贵人打过交道,不过呢,口碑不差,算得上,毕竟我在这边开客栈,十来年了,没听过什么姚家人欺负谁的传闻,听的最多的,就是姚家人,谁谁谁又立了大功,得了朝廷封赏,升了大官,谁谁谁战死在南边的北晋国哪里了,他的媳妇果然又成了寡妇,大致就是这么些小道消息,听来听去,实在是腻歪了。”

        陈平安点点头,对于这一支从骊珠洞天迁徙到桐叶洲的姚氏,有了个大致印象。

        魏羡已经喝完了一大碗酒,这会儿是第二碗了,满脸涨红,不过眼神明亮,“边军既不扰民,也不养望,摆明了是要跟皇帝表态,没有藩镇割据的念头,这是明智之举。不然一榻之外皆是他乡的皇帝,哪敢放心。”

        妇人愣了一下,“这位大爷,你说的啥?”

        魏羡喝了一口碗酒,一拍桌子,“马蹄所至,皆是国土,这酒好喝!”

        自称喝酒海量的南苑国皇帝,说过了豪言壮语,就醉成一滩烂泥,趴在桌上醉死过去,鼾声如雷。

        这下子不住客栈也得住了。

        之后小瘸子和一个驼背老人,将一大盘烤全羊合力端上了桌,陈平安难得吃这么饱,裴钱更是吃得十二分饱,到最后差不多是强行撕下羊肉,往嘴里塞了。陈平安细嚼慢咽,吃得慢,喝酒也不快。

        老板娘坐在柜台那边,陈平安先前邀请她一起吃饭,给她婉言拒绝了,陪着喝点小酒无妨,可要是厚着脸皮跟客人一起吃饭,也太不厚道了,没这么开客栈做买卖的。裴钱吃得挺起肚子,绕着桌子开始散步,不然就难受。

        陈平安要了楼上三间相邻的屋子,裴钱居中,把魏羡搀扶上楼,丢在床上,好在酒量不行,酒品还不错,喝醉了就睡,不发酒疯,不说酒话。裴钱去了自己屋子,关上门,开始打饱嗝。陈平安摘了竹箱,放在自己屋内,就出门,准备下楼跟那位老板娘多打听一些大泉王朝的风土人情。

        陈平安发现客栈来了一位客人,胡里拉渣的,身穿青衫长袍,约莫三十岁的样子,坐在一张桌子上,痴痴笑望向柜台那边冷着脸的妇人,桌上没有酒没有菜,连一碟子吃食都没有。下边楼梯口子上,坐着那个店伙计小瘸子,满脸嫌弃望向男人。

        大堂灶房门口悬挂的布帘子那边,驼背老人坐在一条长凳上,翘着二郎腿,抽着旱烟。

        陈平安不着急下楼,趴在栏杆上。

        先前阻拦两位追杀姚家边军的刺客,其中那位剑修分明是留有后手的,陈平安察觉到远处那若隐若现的股暴戾气息,应该是一头道行不浅的大妖,最少也与剑修境界相当,只是它最终却骤然出现、骤然消逝,是被一股浩然正气给强行镇压了,所以中年剑修才会仓皇退去,身披甘露甲的武夫扈从也只得一起逃命。

        陈平安看到那衣衫不整的青衫男子,第一感觉就是此人,有可能是那个瞬杀大妖的隐匿人物,要么是桐叶洲宗字头门派走出的天才修士,要么就是……如周巨然那样,出身儒家书院!

        但是陈平安很快就吃不准了,因为那人被老板娘嫌烦、被小瘸子白眼、被驼背老人无视,而且囊中羞涩,又被客栈知根知底,想要打肿脸充胖子都没有机会,一时间悲从中来,望向妇人,痴情道:“九娘,我不嫌弃你是寡妇,又有孩子的,真的……”

        陈平安一拍额头,且不说这个男子身份和修为,只说男女情爱一事上,比他还不如,活该不招待见,哪有这么跟女子说话的?哪里是什么情话,分明是往那妇人心窝上捅刀子了。

        果不其然,本来还只是冷漠示人的妇人,抬起头,死死盯住那个王八蛋,咬牙切齿道:“信不信我去羊圈拿一簸箕粪过来,倒在你头上?!”

        陈平安又看了眼妇人。

        青衫男子趴在桌上,手脚乱舞,尤其是双手跟抹布似的,伤心伤肺,“九娘,你怎的如此绝情,这让我怎么活啊,我不就是穷吗,可是文章憎命达,读书人不穷不行啊,不然写不出妙笔生花的千古文章啊……”

        小瘸子狠狠吐了口唾沫,“千古文章你大爷,就你那些打油诗,我一个没念过书的,听着都觉得恶心人。”

        驼背老人似乎被呛到了,显然也对那人的千古文章,心有余悸。

        青衫男子蓦然开窍一般,立即坐直身体,笑望向妇人,“九娘,你莫不是怕耽误我的锦绣前程?所以不愿跟我在一起?没关系的,世俗眼光,我并不在意……”

        妇人实在是受不了,冷声道:“小瘸子,老驼背,动刀子,谁能砍死他,我给他十两银子!”

        老驼背没动作,小瘸子已经撒腿狂奔,去灶房拿刀。

        青衫男子站起身,正了正衣襟,然后飞快转身,一溜烟跑了。

        陈平安不再下楼,返回自己屋子,关上门后,拿出了第二幅画卷,放在桌上,武疯子朱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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