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喜欢
“路加,你该起来了。”
沃特有些暴躁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路加几乎是条件反射的睁开了眼。
这时他的意识还没有完全清醒,但按照以往的习惯他扶着床沿坐了起来伸了一个懒腰。
伸完以后他就愣住了。今天他的身体好像格外的轻松?最近因为练习剑术身体的肌肉一直很酸痛啊,没道理昨天还做了那么久的农活今天反而不疼了。
而且,他看向自己的双手,不论是左手还是右手现在都是毫无一点伤口。
怎么可能,他明明记得因为手上的水泡破了以后火辣辣的疼痛,他昨天练剑的时候手都不太稳,差点把剑给扔出去,现在伤口却消失了?
总不能种田这件事他是做梦梦到的吧。
等等,做梦?他好像梦见昨天公主来找他了,还给他喝了一瓶奇怪的药剂,然后梦就结束了。
难道这不是梦?
正当他低着头愣神之际,沃特阴恻恻的声音出现在耳边:“你都不觉得自己臭的吗?”
“啊。”路加下意识的嗅了嗅自己,然后他僵住了,这浑身的酸臭味。再看看身上的衣服,完全是皱巴巴的,还有一些灰痕。他甚至觉得身上都痒了起来:“父亲,我就这样睡了一晚?”
沃特一把将干净的换洗衣服和洗浴用品塞给他,然后将他推出门去:“是啊,怎么叫你都不醒。要不是我是你父亲,我都想把你丢出去。”
用半温不热的水洗完澡,路加擦着头发回到房间,他的脸都快皱成了一团:“父亲,昨天晚上……多特叔叔给我治疗过了?”
沃特放下手中写到一半的信,不解道:“我回来时并没有看到多特。”
“可是……”路加感到不理解,不是多特叔叔会是谁治好了他的手呢。
“不过,我昨天晚上回来时看到了公主。”沃特装似漫不经心的问道,“你们是和好了吗?”
路加有些窘迫的支吾着,他都不知道公主昨天来找他是干什么的,他就睡过去了。
尽管沃特非常的恨铁不成钢,路加今天的心情却是十分高昂,走路只差蹦蹦跳跳了。
就连干活的时候他也觉得自己浑身都是劲,手也没那么疼了。
一开始骑士们看到他这样还啧啧称奇:“今天路加这小子体力怎么那么好?”
“可能昨天休息的早吧,我晚上洗澡前本来想再练练他发现他已经不在院子里了。”
“嘿,这你们不知道了吧。是公主来找他了,他才早回去的。”
“可是今天他们好像也没……你们懂吧,就像以前一样黏黏糊糊的。”
“那我就不知道了。”
又过了一会儿,他们觉察出不对了:“我感觉他这体力和力量比昨天也高出太多了吧,都快赶上我了。”
“哦,那你体力和力量也太差了吧。”
“我是说真的,你们好好看看他东西……”
“好像是哦。”
刚刚释放完催生魔法的多特正好听到他们的窃窃私语,往田间一看,果然路加正活蹦乱跳的收割着麦子,精神的很。
他不由“啧”了一声,看来公主让这小子把药剂顺利喝下去了,这个效果比他想的还好。有些人就是这样,天赋不咋的,运气是真的好。
不过也是他傻人有傻福吧。
另一边的艾拉薇儿,已经跟着芙兰学了一遍衣服制作的过程。
做衣服这种事要想做的好是非常难的,特别是缝制的这一部。明明芙兰做的那么行云流水,针到了她的手里就是莫名其妙的失去了控制,把线缝的歪歪扭扭的,还特别慢。
“公主殿下,别那么紧张,多练就能做好的。”芙兰轻声细语的安慰她,“正好有机会,公主要不要试试用藤蔓细丝来缝制衣服?公主的母亲不是精灵族,想来没人教过你这个。”
用藤蔓丝缝衣服?这是艾拉薇儿从来没有想过的事情,她好奇道:“这会比普通的缝制更加简单吗?”
芙兰摇头:“不会,操纵藤蔓丝需要对魔法有非常好的控制技术。一般情况下,为了战斗大家都会把植物变粗变大,但实际上变小变细才是更加有难度的事情,需要集中精神来操控。”
“那为什么要这么做?”艾拉薇儿不解。
“那当然是因为……”芙兰卖了个关子,俏皮的眨眨眼,“有时候找不到线了,或者觉得拿线太麻烦了。
好吧,你也知道我们精灵族的一些长辈有些不太愉快的遭遇,那时候缺衣少食是很正常的,他们没有那么多时间精力去制作线,就想到了这种办法。
即使现在生活好了,他们还是会让年轻的孩子们做这个来锻炼魔力操控的能力。”
艾拉薇儿有些无语,但她很快就发现对现在的她而言,用这种方法缝制衣服反而要比真正的用线来的更快更稳,甚至隐隐追上了芙兰的速度。
芙兰也发现了这一点,她惊奇的拿着艾拉薇儿缝制的衣服细细检查了一遍,感慨道:“公主学的也太快了,要让精灵村里那些幼崽们看到,他们恐怕要羡慕坏了。我以前教导他们的时候,他们可是练了一个月才能到这个程度。”
“芙兰以前在精灵村里是老师?”
“也可以这么说吧。精灵村不似外面有明确的职业划分,基本上是想做什么做什么。
我和多特哥哥是在精灵村出生的幼崽中年纪最大的一批了,是直接被年长的精灵们教导的。
等我们长大了就变成由我们来教导幼崽。只不过我耐心比他们要好点,自然更多的时间就由我来教导。”
“那芙兰为什么会离开精灵村呢?”
芙兰思考了一会儿:“我记得是当时有一个孩子问我人类都是坏蛋吗?
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因为除了前任布莱斯王的骑士们我从来没见过人类。这些骑士总是沉默寡言的执行国王的命令,看着不像坏人。
但许多长辈们的口里的人类就仿佛恶魔一般,无恶不作。
不论回答是还是不是,我都没有站得住脚的理由。没有真正的了解过,我觉得我不应该把这些灌输给幼崽们。所以在卢卡斯陛下来精灵村历练时,我也跟着一块出来了。”
“那你现在有答案了吗?”艾拉薇儿好奇道。
“算是有了吧。”芙兰脸上泛着一种温柔的光彩,“这个世界上坏人的确不少,但好人也是有很多的。只要找到一个你喜欢的又对你足够好的人,那那些坏人便不算什么了。”
“对芙兰来说,那个人就是约翰大叔吗?”艾拉薇儿觉得她懂了好像又没懂,“他有什么特别的吗?”其实她更想问的是约翰有特别到让芙兰可以无视掉寿命和种族的差距吗?
芙兰似乎也看出了她的疑惑:“公主年纪还小,没有经历过这些,大概不能理解我的感受。
喜欢上一个人,他对你就是最特别的。你会无视掉他身上的缺点只看到他的优点。”
说到这里,她停顿了一下,眼中的光暗淡下来,苦笑道:“公主其实是想问为什么我会和一个不会魔法甚至不是战士的普通人在一起吧?我刚成年的时候也觉得选择一个比自己寿命短的多的人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我应该找一个和我差不多的人过一辈子。
可是在我喜欢上他以后,我只会长着怎么样可以让他活的更长一点,陪我更久一点。
甚至我曾经还想过,要出去寻找可以让人延长寿命的保育,但我又想啊,那些人类国家的国王找了这么多年的宝物怎么可能被我轻而易举找到呢,我害怕等我回来了却发现,约翰已经不再等我。
最后我决定了要在约翰的时间里尽可能陪着他,无论我们最后的结局是什么,和他的回忆都会是我最宝贵的东西。
抱歉,让公主听我胡说八道了。”
听了这些,艾拉薇儿突然羡慕起约翰大叔来:“约翰大叔真幸福,被人这么爱着。”
这几日,芙兰对公主的身世略有耳闻。在相处中,她也发现了公主似乎对任何人都保持着一种距离感,礼貌但疏离,好像随时都能抽身离开。
芙兰并不知道原因,可是公主脸上羡慕中夹杂着一丝渴望的表情实在是让人心疼,就好像这孩子从来没被爱过。
想到骑士们微妙的态度,她只好开玩笑般的试探道:“公主现在没有喜欢的人吗?不用像我和约翰一样是男女之间夫妻之间的感情,朋友,兄弟姐妹或者亲人都是可以的。”
艾拉薇儿愣了一下,她喜欢的人吗?其实她有很多喜欢的人,但他们喜欢她吗?
她喜欢她的母亲,可是母亲将她交给了父亲。她在王宫里等待了那么久,母亲都没有再出现回来找她。
她喜欢她的父亲,可是父亲有妻子有其他的孩子,为了顾及他们的感受,她就成了被丢弃的那个。
她喜欢她的兄弟们,可是兄弟们更喜欢他们的母亲,听话的他们也不再和她玩耍。
她也喜欢骑士们,可是骑士们知道她终将离开去往沃尔,是一个为国家做出了牺牲的小可怜。他们只是在怜悯她,看到的只是她马上沦为质子公主的身份罢了。
她不想单方面的喜欢别人,这样显得她很傻。
所以在沉默了一会儿后,她轻轻的摇了摇头,脑中却闪过路加的影子,这让她顿了一下才道:“我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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